GB 500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3-2010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Determination of moisture in food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5009.3-2016 |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009.3-2010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10-03-26
实施日期
2010-06-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中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101 ℃~105 ℃下,不含或含其他挥发性物质甚微的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及卤菜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 g/100 g的样品。
减压干燥法适用于糖、味精等易分解的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添加了其他原料的糖果,如奶糖、软糖等试样测定,同时该法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 g/100 g的样品。
蒸馏法适用于含较多挥发性物质的食品如油脂、香辛料等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1 g/100 g的样品。
卡尔·费休法适用于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卡尔·费休容量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1.0×10-3 g/100 g的样品,卡尔·费休库伦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1.0×10-5 g/100 g的样品。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11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0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Nationalfoodsafetystandard

Determinationofmoistureinfoods

2010-03-26发布2010-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GB5009.3—2010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5009.3-200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和GB/T14769-19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与GB/T5009.3-2003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了卡尔费休法作为“第四法”;

——对直接干燥法中的温度范围进行了修改;

——明确了第一法和第二法公式中的单位;

——对减压干燥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5009.3-1985、GB/T5009.3-2003;

——GB/T14769-1993。

I

GB500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中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101℃~105℃下,不含或含其他挥发性物质甚微的谷物及其制品、

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及卤菜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

的样品。

减压干燥法适用于糖、味精等易分解的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添加了其它原料的糖果,如奶

糖、软糖等试样测定,同时该法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的样品。

蒸馏法适用于含较多挥发性物质的食品如油脂、香辛料等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1

g/100g的样品。

-3

卡尔•费休法适用于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卡尔•费休容量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1.0×10g/100g的样

-5

品,卡尔•费休库伦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1.0×10g/100g的样品。

第一法直接干燥法

2原理

利用食品中水分的物理性质,在101.3kPa(一个大气压),温度101℃~105℃下采用挥发方法测定

样品中干燥减失的重量,包括吸湿水、部分结晶水和该条件下能挥发的物质,再通过干燥前后的称量数

值计算出水分的含量。

3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规定,本方法中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

3.1盐酸:优级纯。

3.2氢氧化钠(NaOH):优级纯。

3.3盐酸溶液(6mol/L):量取50mL盐酸,加水稀释至100mL。

3.4氢氧化钠溶液(6mol/L):称取24g氢氧化钠,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mL。

3.5海砂:取用水洗去泥土的海砂或河砂,先用盐酸(3.3)煮沸0.5h,用水洗至中性,再用氢氧化

钠溶液(3.4)煮沸0.5h,用水洗至中性,经105℃干燥备用。

4仪器和设备

4.1扁形铝制或玻璃制称量瓶。

4.2电热恒温干燥箱。

1

GB5009.3—2010

4.3干燥器:内附有效干燥剂。

4.4天平:感量为0.1mg。

5分析步骤

5.1固体试样:取洁净铝制或玻璃制的扁形称量瓶,置于101℃~105℃干燥箱中,瓶盖斜支于瓶边,

加热1.0h,取出盖好,置干燥器内冷却0.5h,称量,并重复干燥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2mg,即为恒

重。将混合均匀的试样迅速磨细至颗粒小于2mm,不易研磨的样品应尽可能切碎,称取2g~10g试样

(精确至0.0001g),放入此称量瓶中,试样厚度不

关联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