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322.17-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7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

DB11/T 1322.17-2018 Safety Production Level Evalu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Part 17: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Enterprise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6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322.17-2018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4-04
实施日期
2018-08-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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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6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43.180

R16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322.17-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7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gradeassessmentofworksafety—

Part17:Enterprisesforpower-drivenvehiclemaintenanceandrepair

2018-04-04发布2018-08-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1322.17-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定内容...........................................................................2

4.1基础管理要求...................................................................2

4.2场所环境.......................................................................2

4.3生产设备设施...................................................................3

4.4特种设备.......................................................................4

4.5用电...........................................................................5

4.6消防...........................................................................5

4.7危险化学品.....................................................................5

4.8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5

4.9劳动防护用品使用...............................................................5

4.10操作人员行为规范..............................................................6

5评定细则...........................................................................6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8

附录B(规范性附录)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9

附录C(规范性附录)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22

附录D(规范性附录)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28

附录E(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41

附录F(规范性附录)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44

附录G(规范性附录)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47

附录H(规范性附录)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50

附录I(规范性附录)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54

附录J(资料性附录)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57

附录K(规范性附录)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59

I

DB11/T1322.17-2018

前言

DB11/T13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第3部分:加油站;

……

——第17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

……

本部分为DB11/T1322的第1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安全生产

技术服务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宇梁、洪瑞斌、陈英、季学伟、吴爱枝、张慧、郝靖、谢昱姝、张维、张鑫。

II

DB11/T1322.17-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7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

本部分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3787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3883.1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4674磨削机械安全规程

GB/T5624汽车维修术语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9448焊接与切割安全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T15578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

GB/T16739.1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GB/T16739.2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JT/T155汽车举升机

JT/T324汽车喷烤漆房

DB11/T947机动车维修场所职业卫生技术规范

DB11/T1038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使用综合评价规则

DB11/T1322.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

DB11/T132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5624、GB/T16739.1、GB/T16739.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1

DB11/T1322.17-2018

机动车维修企业enterprisesforpower-drivenvehiclemaintenanceandrepair

以维持或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生产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

及保养服务等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

4评定内容

4.1基础管理要求

基础管理要求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4.2场所环境

4.2.1厂区

4.2.1.1企业应具备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客户接待区和生产厂房,并应符合GB/T

16739.1和GB/T16739.2的规定。

4.2.1.2厂区出入口应分开设置,若场地条件不允许,应设专人指挥车辆出入。

4.2.1.3厂区应设置应急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证通道畅通。

4.2.2厂房及作业场地

4.2.2.1厂房不应设置在高压输(配)电线路下(旁)。

4.2.2.2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场地应隔离布置。

4.2.2.3应按维修工种分区、分开布置。

4.2.2.4应实行定置管理,各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应有突

出或锐边物品。

4.2.2.5作业区域地面应平整,无障碍物和绊脚物,地面无积水、积油、垃圾杂物,当班产生的废积

油、工业垃圾,如无法及时处理,应暂存在指定地点,且应在下班前转运至规定位置或清除。

4.2.2.6厂房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层数、面积、安全出口、疏散门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

的规定。

4.2.2.7从事燃气汽车维修的企业,应有专用维修厂房,厂房应为永久性建筑,不应使用易燃建筑材

料,面积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厂房内通风良好,不应堆放可能危及安全的物品。厂房周围5m内不应

有任何可能危及安全的设施。还应设有密封性检查、卸压操作的专用场地,可以设在室外。应远离火源,

应明示防明火、防静电的标志。

4.2.3配件库

4.2.3.1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定置区域线清晰。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应大于150m2。

4.2.3.2物品存放平稳,便于移动,不超高垛放。

4.2.3.3需要货架堆放物品时,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货架不应遮挡消火栓、自动喷淋头以及

排烟口。

4.2.3.4涂料(油漆)、溶剂(稀释剂)、油料、清洗剂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

4.2.4建筑物防雷

企业应按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与接地系统,每年检测一次,并应取得专业部门安全检测证书。

4.2.5安全标志

2

DB11/T1322.17-2018

4.2.5.1企业安全标识的设置应符合GB2893、GB2894、GB5768.2和GB5768.3的规定。

4.2.5.2应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材料保障、贮存场所设置相

应的警示标识。

4.3生产设备设施

4.3.1通用要求

4.3.1.1企业应具备与其生产作业规模、生产工艺相适应的维修、检测设备和工具,配备的仪表工具、

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检测设备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GB/T16739.1和GB/T16739.2的规定。

4.3.1.2各种设备应能符合加工、检测精度的要求和使用要求。计量器具及检测设备应取得专业部门

的检定合格。

4.3.1.3汽车举升机、喷烤漆房及设备等涉及安全的产品应通过交通产品认证。

4.3.1.4企业配足有效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并制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按

要求进行定期保养。

4.3.1.5设备所有连接螺栓、管道吊、支架紧固可靠。设备表面不应有毛刺、利棱、尖角及凹凸不平

的表面。

4.3.1.6设备中旋转或直线运动的零部件、传递运动的部件和工件,应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或活动式

联锁防护装置。

4.3.1.7允许外协的设备,应具有合同书,并能证明其技术状况符合4.3.1.5和4.3.1.6的相关规定。

4.3.1.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保护,且连接正确、

可靠。

4.3.1.9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紧急制动装置、声光报警装置、自动保护装置应完好、

可靠;操作手柄、显示屏和指示仪表应完好;附属装置应齐全。

4.3.1.10应在设备附近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保持有效。

4.3.1.11存在一定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3.2专用设备

4.3.2.1汽车喷烤漆房

4.3.2.1.1在用汽车喷烤漆房通用技术条件应符合JT/T324的规定。

4.3.2.1.2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应定期进行安全使用综合评价,并应符合DB11/T1038的规定。

4.3.2.1.3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应指定专人对汽车喷烤漆房进行管理,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负责人基本信

息、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文字标志。

4.3.2.1.4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应每天进行例检,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4.3.2.1.5汽车喷烤漆房内不应堆放杂物,应清理汽车喷烤漆房风道,无污垢堆积。

4.3.2.2汽车举升机

4.3.2.2.1在用汽车举升机应符合JT/T155的规定。

4.3.2.2.2应建立举升机操作规程。

4.3.2.2.3每天使用前对举升机进行例检和检查维护,保证技术状态良好。

4.3.2.3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4.3.2.3.1设备润滑良好,无异响。

4.3.2.3.2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MΩ。

3

DB11/T1322.17-2018

4.3.2.3.3有定期检测记录。

4.3.3通用设备

4.3.3.1砂轮机

砂轮机的防护罩、挡屑板、托架、砂轮片以及安装和使用应符合GB4674的规定。

4.3.3.2焊接设备

4.3.3.2.1电焊机设备及其电气线路应符合GB/T15578的规定。

4.3.3.2.2焊接设备应设置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或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

4.3.3.2.3室内作业场所应保持通风,多台焊机在同室工作时,应安装强制排风设施。

4.3.3.3空气压缩机

4.3.3.3.1工作正常,无异响,表面清洁,无漏油现象。

4.3.3.3.2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应完整、灵敏可靠,且在检验有效期内,其余附件应齐全有效。

4.3.3.3.3外露的联轴器、皮带传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应设置防护罩或护栏,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在运行

时保护盖应关闭。

4.3.3.3.4配套的压缩空气管道无腐蚀,管内无积存杂物,支架牢固可靠,管道漆色正确,并标有流

向箭头。

4.3.3.3.5配套的电气设备符安全要求,机组旁应设紧急停机按钮保护装置。

4.3.3.3.6应放在有足够通风的房间里,其区域内整洁,留有能便于维护和检修的足够空间距离。

4.3.3.4手持电动工具

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是金属的,接地线(PE)联接应完好无损,防护罩、盖及手柄、开关、电源线

长度、绝缘电阻检测和选用等安全要求应符合GB3883.1和GB/T3787的规定。

4.3.4生产设施

4.3.4.1调漆室(间)

4.3.4.1.1单独设置,隔离墙应为实心隔离墙或采取物理隔离措施。

4.3.4.1.2应做好防静电措施,并应符合GB12158的规定。

4.3.4.1.3使用符合相应等级的防爆型电气设备或者采取防爆技术措施。

4.3.4.1.4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4.3.4.1.5设有安全告示牌,标明该作业区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操作安全要点、职业卫生防护

措施、应急措施等。

4.3.4.2地沟设施

4.3.4.2.1边缘应设计地沟回油槽,将废油自动倒入回油槽,收集到废油罐内。

4.3.4.2.2地沟内应安装安全照明系统,便于维修操作。

4.3.4.2.3地沟无遗洒、积水、积油、无易燃易爆物。

4.3.4.2.4在进行地沟维修作业时,应在明显位置设立警示标识。

4.3.4.2.5不使用地沟设施时,应盖上安全盖板。

4.4特种设备

4

DB11/T1322.17-2018

特种设备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4.5用电

4.5.1一般要求

用电一般要求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4.5.2电气装置使用

4.5.2.1在使用新的用电器前,应核对电器的额定工作电流,不应超过插座或开关允许的工作电流。

4.5.2.2使用电器设备应防水,应采用漏电保护装置。移动用电设备前应先切断电源(手持电动设备

除外),防止导线被拉断。

4.5.2.3不应使用铜线、铝线、铁线等代替保险丝,空气断路器损坏后及时更换,保险丝盒空气开关

的型号应与用电容量相匹配。

4.5.2.4车间照明设备应使用36V以下的低压电源。移动照明设备不应使用碘钨灯。

4.5.2.5电开关、插座下方不应放置物品。

4.5.2.6特殊作业区内(如烘喷漆间、汽油、涂料仓库等),应使用封闭或防爆式照明灯具,对可能

碰撞的灯具应加金属保护网。在该区内的电动工具应选择防爆电机,并选用防爆电器设备。

4.5.3电气设备检修

应完成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措施。

4.6消防

消防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4.7危险化学品

4.7.1一般要求

危险化学品一般要求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4.7.2危险废弃物

4.7.2.1企业应建立危险废弃物收集、贮存设施以及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

4.7.2.2企业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应委托具有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统一、分类处置,不应

自行处置或焚烧利用。

4.7.2.3企业应当建立危险废弃物管理台帐。

4.7.2.4企业危险废弃物收集、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建立专用的危险废弃物的贮存设施或专用贮存区域,做到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分区存放,

并设置危险废弃物警示标志;

b)贮存房间应有防渗的硬化地面、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废铅酸电池存放区域,地面应采取防腐

防渗处理。

4.8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应符合DB11/T947的规定。

4.9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5

DB11/T1322.17-2018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应符合DB11/T947的规定。

4.10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4.10.1一般要求

4.10.1.1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措施、

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方法。

4.10.1.2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应正确穿着、佩戴和使用工作服及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

4.10.1.3作业开始前应检查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确认无隐患后,方可作业。

4.10.1.4从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0.1.5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应从事与操作无关的活动;对非本岗人员应进行安全提示。

4.10.1.6设备运行时,不应用肢体或手持器械触碰设备中运动的零部件或工件。

4.10.1.7作业结束后,应关闭电源、气源等,对设备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无隐患后,填写交接

班记录;如有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故障待排除等情况,应记录说明,并悬挂警示标识。

4.10.1.8排除设备故障和进行设备清洁保养时,应关闭设备,设置警示牌,明确维修人员的名字和联

系方式。

4.10.2危险作业

4.10.2.1焊接

4.10.2.1.1应符合GB9448的规定。

4.10.2.1.2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证,做好动火记录。

4.10.2.1.3焊接设备、焊机、切割机具、钢瓶、电缆及其他器具应放置稳妥并保持良好的秩序,不对

附近的作业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

4.10.2.1.4焊接作业时应保持周边环境安全。

4.10.2.1.5应用不可燃或耐火屏板(或屏罩)将作业区加以隔离保护。特殊天气时,不应露天施焊。

4.10.2.1.6在施焊过程中,当电焊机发生故障需要检查时,应关闭设备或切断电源。

4.10.2.1.7焊接电缆与气焊的胶管应隔离摆放。

4.10.2.1.8在焊接时,不应将工件拿在手中或用手扶着工件进行焊接。

4.10.2.1.9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棚遮蔽。

4.10.2.2涂装

4.10.2.2.1喷漆作业应在室内进行。

4.10.2.2.2涂装作业区应设有专用的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采用干打磨工艺的,有粉尘收集装置和除

尘设备,并设有通风设备。

4.10.2.2.3每次喷烤漆作业前应检查管道有无泄漏,及设备和气压正常。

4.10.2.2.4烤漆前应检查燃烧机的燃烧状态,有无燃烧不充分及断续,偏火闪烁现象,在燃烧机1m

外观察,待燃烧稳定后方可以从观察口观察。

4.10.2.2.5烤漆房内不应有烟火,作业现场应备有消防器材。

4.10.2.2.6漆房内除作业材料外,不应储存涂料和溶剂等易燃易爆物,浸有涂料和溶剂的棉纱要及时

清理。

5评定细则

6

DB11/T1322.17-2018

5.1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DB11/T1322.1的规定。

5.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A。

5.3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B。

5.4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C。

5.5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D。

5.6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E。

5.7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F。

5.8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G。

5.9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H。

5.10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I。

5.11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J

5.12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K。

7

DB11/T1322.17-2018

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规定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一级否决条款。

表A.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序号评定内容评分标准对应条款编号

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即为否决。4.1

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4%的比例

2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人员,即为否决。4.1

b)从业人员200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应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

3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4.4

设备。

4企业不应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4.7

8

DB11/T1322.17-2018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给出了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300分。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评定评定评定

评定扣分

序号评定内容要素细项条款评分标准对应条款编号

得分说明

分值分值分值

1基础管理要求4.1

1.1安全生产责任制354.1.1

1)责任制度内容或要素不全,每缺一处

不符合要求,扣5分;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2)安全生产职责未覆盖所有人员和岗位,

a)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每缺一个部门或岗位的责任制,扣5分;

1.1.1204.1.1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3)安全生产职责描述不清晰,与实际不

c)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符的,扣5分;

4)未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扣5

分。

1)每缺一个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书,扣2分;

1.1.2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54.1.1

2)责任书内容不全的,扣2分;

3)责任书未亲笔签字的,扣1分。

1)未定期进行评审,不得分;

1.1.3安全生产职责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52)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不得分;4.1.1

3)未见记录视同未开展。

缺少部门或人员责任制履职情况考核记

1.1.4企业应每年考核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54.1.1

录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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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1322.17-2018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评定评定评定

评定扣分

序号评定内容要素细项条款评分标准对应条款编号

得分说明

分值分值分值

1.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04.1.1

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下列内

容:

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培训目的、

计划、形式、内容、学时及培训档案等要求;

b)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排查范围、

内容、方法和周期,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验

收各环节过程管理及档案等要求;

c)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劳动

保护用品选择、采购、发放、使用、维护、更换、报废及台账记录等

要求;

d)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考核方法、

内容及奖惩档案等要求;

e)事件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规定组织实施

1)现有规章制度中未包含上述内容的,

部门及职责分工,事件事故报告程序、时限、内容,调查处理流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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