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322.39-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39部分:出租汽车客运企业

DB11/T 1322.39-2018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322.39-2018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4-04
实施日期
2018-08-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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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20

R09

备案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322.39—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39部分:出租汽车客运企业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gradeassessmentofworksafety-

Part39:Taxipassengertransportenterprises

2018-04-04发布2018-08-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1322.39—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评定内容...........................................................................1

3.1基础管理要求...................................................................1

3.2场所环境.......................................................................2

3.3生产设备设施...................................................................2

3.4用电...........................................................................3

3.5消防...........................................................................4

3.6操作人员行为规范...............................................................4

4评定细则...........................................................................5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6

附录B(规范性附录)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7

附录C(规范性附录)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18

附录D(规范性附录)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19

附录E(规范性附录)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22

附录F(规范性附录)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24

附录G(规范性附录)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27

I

DB11/T1322.39—2018

前言

DB11/T13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第3部分:加油站;

……

——第39部分:出租汽车客运企业;

……

本部分为DB11/T1322的第3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交通委

员会运输管理局、北京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轶、季学伟、颜会珠、吴爱枝、王世平、张维、郝靖、薛文来、赵红。

II

DB11/T1322.39—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39部分:出租汽车客运企业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出租汽车客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

本部分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3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8410汽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

GB14167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ISOFIX固定点系统及上拉带固定点

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T22485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DB11/T223出租小客车运行技术要求

DB11/T782.1出租车安全防范技术要求第1部分:出租车安全防范系统

DB11/T782.2出租车安全防范技术要求第2部分:车载定位终端

DB11/T782.3出租车安全防范技术要求第3部分:车载防劫盗报警终端

DB11/T1322.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

DB11/T132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3评定内容

3.1基础管理要求

3.1.1基础管理一般要求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3.1.2驾驶员从业上岗培训应满足下列要求:

a)驾驶员上岗前,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b)驾驶员上岗前,企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车辆设备设施、行车安全、应急处置等的培训和教育;

c)新上岗的驾驶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24学时。

3.1.3驾驶员日常例会培训应满足下列要求:

a)管理部门制定日常培训计划,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职业道

德的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个学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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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新技术、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对驾驶员进行专项培训。

3.1.4驾驶员在注册期内应当按下列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a)继续教育周期为3年;

b)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c)取得从业资格证超过3年未申请注册的,注册后应当在1年内完成不少于27学时的继续教育,

且继续教育予以记录。

3.2场所环境

3.2.1总体布局

3.2.1.1企业应具备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

3.2.1.2场区大门、场内应符合GB4387的规定设限速和警示标识,交通视线盲区应设置反光镜。

3.2.1.3场区应设置应急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通道保证畅通。

3.2.2办公场所

3.2.2.1办公(经营)场所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并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3.2.2.2租赁办公(经营)场地的,应提供1年以上租赁合同,并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合同中应明确

双方安全管理责任。

3.2.3停车场

3.2.3.1停车场为租赁场地的,应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

3.2.3.2停车场车位设置不应阻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GB50067的规定。

3.3生产设备设施

3.3.1车辆一般要求

3.3.1.1运营车辆应符合DB11/T223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

3.3.1.2运营车辆检验应符合GB7258及国家汽车强制性检验要求。

3.3.1.3运营车辆应持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等。

3.3.1.4车辆安全设备设施应齐全、完好,没有改动,车辆不应加装或改装电器设施和线路,不应增

加易燃内饰材料,内饰材料应符合GB8410的规定。

3.3.1.5运营车辆宜使用节能环保车型。

3.3.1.6运营车辆的使用年限或行驶公里数应符合本市的相关规定。

3.3.2车辆安全要求

3.3.2.1运营车辆应配置下列安全装置:

a)防抱死制动系统(ABS);

b)前后刹车盘式制动;

c)符合DB11/T782.1规定的安全防护装置;

d)高位制动灯;

e)后排座椅头枕;

f)转向助力装置;

g)后车门防止儿童误开启装置;

h)便于驾驶员在车内操作的行李厢开启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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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中央控制门锁;

j)四门电动门窗;

k)符合GB14167规定的儿童座椅插口。

3.3.2.2运营车辆安全防范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运营车辆安全防范系统应符合DB11/T782.1的规定;

b)运营车辆车载防劫防盗报警系统应符合DB11/T782.3的规定,使用的设备、终端应具有产品

检验合格证,经汽车制造企业确认安装后应不影响汽车的有关性能;

c)运营车辆车载卫星定位导航系统应符合DB11/T782.2的规定。

3.3.2.3辅助安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运营车辆应配备警示牌和车载灭火器,车载灭火器应便于取用;

b)企业应设专人负责安全设施及器材的监督管理。

3.3.3运营车辆检测和维护

3.3.3.1运营车辆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企业应制定并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b)企业应落实专人负责车辆技术管理。拥有10辆以上(含)营运客车的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车

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拥有10辆以下营运客车的,应当配备专业车

辆技术管理人员;

c)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的主要作业内容和负责部门应符合GB/T18344的规定;

d)一级、二级维护周期的确定,应以车辆行驶里程为基本依据;

e)维护、维修作业应在具备相应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

3.3.3.2运营车辆安全装置、安全防范系统、辅助安全设备等应定期检测。

3.3.4其他车辆

3.3.4.1双燃料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a)压缩天然气(简称“CNG”)车辆应具有出厂合格登记证明,运营车辆不应擅自改装CNG系统

并加装气瓶;

b)应由有资质机构按规定对气瓶及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测。

3.3.4.2纯电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定期对电动车辆电路、电瓶等进行维护和保养;

b)充电桩应按规定要求使用。

3.3.4.3混合动力车应定期对车辆电路、油路进行维护和保养。

3.3.5车辆运营安全要求

3.3.5.1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均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3.3.5.2建立对车辆的动态监控,应对异常运营的车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3.5.3企业应掌握极端天气及路况信息,及时提示驾驶员谨慎驾驶,遇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启动

安全应急预案。

3.4用电

用电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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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消防

消防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3.6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3.6.1一般要求

3.6.1.1驾驶员应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3.6.1.2驾驶员应取得有效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在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时,应携带有效

的从业资格证。

3.6.1.3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应转借、出租、涂改、伪造或者变造《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

3.6.2驾驶员入岗前审查

3.6.2.1近3年内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3.6.2.2无杀人、抢劫、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

3.6.2.3应审查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和驾驶经历,聘用驾驶员应无严重服务违章记录。

3.6.3驾驶员行车安全要求

3.6.3.1驾驶员安全行车应符合GB/T22485的规定,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a)行车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应急处置应遵循先人后物的原则;

b)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安全驾驶,平稳行车;

c)严禁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驾驶;

d)不应有强行超车、争道抢行、随意变道、驾车时拨打接听电话或吸烟等行为;

e)载客时不应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禁止装载或携带违禁品及可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f)驾驶员不得利用车辆为违法犯罪提供方便,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本单位

报告;

g)出省、市、县境或夜间去偏远、冷僻地区时,应向本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3.6.3.2复杂天气和危险路段,驾驶员行车应满足下列要求:

a)遇情况不明、视线不良、起步会车、交叉路口、危险或繁华地段时,应减速慢行;

b)遇雨、雾、风沙天气时,应注意路面情况与行人、车辆动态,打开灯光,减速慢行,适当延长

车距,尽量避免超车;

c)雪中行车时,宜沿已有车辙低速行驶,避免急加速或急减速;

d)穿越铁路时,应连续通过,不得在火车通过区内停车。通过无人值守的铁路道口时,应在道口

前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如发生车辆故障,应请乘客迅速下车至安全区域,并采取

相应措施;

e)通过交叉路口时,应观察前方,留意左右两侧的车辆和行人,控制好车速,注意避让,不争道

抢行;

f)通过凹凸不平路段时,应紧握转向盘,低速行驶;

g)遇积水路段时,应提前停车查看,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驶离积水路段后,应连续轻踏制动

踏板,保持车辆制动性能良好;

h)通过急弯时,应减速慢行,不得超车;遇视线不良弯道时,应提前鸣笛,靠右侧行驶;

i)下坡时应控制车速,不得空挡滑行。上坡时应提前减挡,低挡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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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3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靠边停车,协助乘客下车至安全区域,并迅速打开危险

警告信号灯,按规定放置三角警告牌。乘客受伤时,应立即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急

救措施。具体按下列要求处置:

a)发生爆胎时,应紧握转向盘,控制方向,轻踏制动踏板,使车辆缓慢减速,避免紧急制动;

b)制动失灵时,应紧握转向盘,控制方向,尽量减速,设法尽快停车;

c)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车,关闭动力开关,协助乘客安全撤离,并采取有效措施灭火;

d)发生落水时,应立即设法开启车门或车窗,协助乘客安全撤离。

4评定细则

4.1安全生产等级划分应符合DB11/T1322.1的规定。

4.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见附录A。

4.3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B。

4.4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C。

4.5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D。

4.6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E。

4.7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F。

4.8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附录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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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规定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表A.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序号评定内容评分标准对应条款编号

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即为否决。3.1

按规定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

a)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4%的比例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2未设置机构或配备人员,即为否决。3.1

员;

b)从业人员200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企业运营车辆应持有效的《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3.3.A1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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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B.1给出了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总分为400分。

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评定要评定细评定条评定扣分

序号评定内容评分标准对应条款编号

素分值项分值款分值得分说明

1基础管理要求3.1

1.1安全生产责任制303.1.1

1)责任制度内容或要素不全,每缺1项扣2分;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应包括下列

2)安全生产职责未覆盖所有人员和岗位,每缺1个部

内容:

门或岗位的责任制,扣2分;

a)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位从业人

1.1.1103)安全生产职责描述不清晰,与实际不符的,扣2分;3.1.1

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安全生产目标未按照部门和岗位逐级分解的,扣3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分;

c)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

5)未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扣3分。

1)每缺1个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诺书,

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逐级签订年度安全扣1分;

1.1.2103.1.1

生产责任书。2)责任书内容不全的,扣1分;

3)责任书未亲笔签字的,扣2分。

1.1.3安全生产职责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53.1.1

1)未按考核制度对企业负责人、各级管理部门和从业

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1项不符

1.1.4企业应每年考核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53.1.1

合扣1分;定期考核1年少于2次的,1次扣1分;

2)考核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1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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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评定要评定细评定条评定扣分

序号评定内容评分标准对应条款编号

素分值项分值款分值得分说明

1.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03.1.1

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应包括下列内容:

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

责分工,明确培训目的、计划、形式、内容、学时及

培训档案等要求;

b)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

分工,排查内容、方法和周期,事故隐患治理过程管

理及档案等要求;

c)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

检查范围、内容、方式、频次及检查档案等要求;

d)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明确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

责分工,考核方法、内容及奖惩档案等要求;

e)事件事故管理:规定组织实施部门及职责分工,

事件事故报告程序、时限、内容,调查处理流程及1)缺少规章制度的(如单位不涉及相关内容,可没有

档案等要求;相关内容,下同),每项扣5分;但未建立驾驶员行车

1.2.1f)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203.1.2

的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危险源范围、安全档案管理制度,扣10分;

防范措施及人员行为等要求;2)制度内容不全,或与实际不符的,扣3分。

g)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日常维护保养及档案等要求;

h)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设备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报废及台帐档案(车

辆应一车一档)等要求;

i)相关方(供应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责任

部门及职责分工,准入条件、监督指导、评价考核

等要求;

j)安全投入保障:明确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经费

提取标准、用途、使用状况审查及档案等要求;

k)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责任部

门及职责分工,记录范围及管理等要求;

l)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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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续)

评定要评定细评定条评定扣分

序号评定内容评分标准对应条款编号

素分值项分值款分值得分说明

1)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无清单的,不得分;

企业应及时跟踪并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

2)未及时汇总的,扣1分;

1.2.2准规范,定期更新,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符合现行103.1

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准要求不相符,每项扣2分。

1)主要负责人未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署公布批准实

施的,不得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现

1.2.310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发放的,不得分;3.1

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和从业人员。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更新后未及时发放的,扣3分;

4)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1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每年评审,适时更新,并保存记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修订的,不得分;

1.2.4103.1

录。2)评审记录未存档的,扣2分。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相关执行记录未存档,不得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有执行记录,且记录至少保存3

1.2.5102)制度涉及的档案记录不全,或伪造记录,或未保存3.1

年。

3年的,扣3分。

1.3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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