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70-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时钟的特殊要求
GB 4706.70-2003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lock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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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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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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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 起草人:
- 马德军、曾广峰、刘永忠、罗虹
- 出版信息:
- 页数:9页 | 字数:1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4706.70-2003/IEC60335-2-26:1994
月吐吕
GB4706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26:199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时钟的特殊要求》。本部分
应与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eqvIEC60335-1;1991及其第一增
补件)配合使用。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济南新纪元电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德军、曾广峰、刘永忠、罗虹。
GB4706.70-2003/IEC60335-2-26:1994
IEC前言
1)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国家的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范围内的标
准化组织。IEC的宗旨就是促进各国在电气和电子标准化领域的全面合作。鉴于以上的目的并考虑到
其他活动的需要,IEC还出版国际标准。整个制定工作由技术委员会来完成。任何对此技术问题特别
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制定工作。根据IEC和ISO两组织达成的协议,它们在工作上有
着密切的协作关系。
2)IEC有关技术问题的决议或协议是由所有对此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
会制定的,并尽可能表述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规则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委员会所
承认。
4)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希望各国委员会在本国情况允许的范围内采用IEC标准的内容作
为他们国家的标准。IEC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地区标准有差异的,应尽可能在本国标准中明确地指出。
5)IEC规定了表示其认可的无标志程序,但并不表示对某一设备声称符合某一标准承担责任。
本标准是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器的安全’,制定的。
本标准组成了IEC60335-2-26的第三版并取代了第二版。
本标准是以下述文件为基础的。
DIS表决报告
61(C0)78661(C0)798
有关本标准表决情况的更进一步的材料可从上表的表决报告中查找。
本标准要与IEC60335-1的最新版本及其增补件一起配合使用。本标准是以IEC60335-1:1991的
第三版为基础的。
为了转化成“时钟的安全要求”这一IEC标准。本内容对IEC60335-1的对应条款做了补充和
修改。
如果“第一部分”中的某特殊条款在第“二部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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