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40-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多用途电平锅的特殊要求

GB 4706.40-2003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electric multi-purpose cooking pan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4706.40-2024 |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706.40-2003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3-05-26
实施日期
2004-0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商用电气饮食加工服务设备分委员会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饮食服务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杭州商学院
起草人:
洪平、傅玉颖、张诚彬、夏晓立、詹玉兰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2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4706.40-2003/IEC60335-2-39:1994

前言

GB4706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39:199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商用多用途电平

锅的特殊要求))(第三版)及其修改件第1号(1996)。本标准是对GB4706.40-1997的修订

本部分应与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1998中的相应条文适用;本部分中写明“代替”的

部分,则应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中写明“修改”的部分,表示GB4706.1-1998相应条文中的

相关内容应以按本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而该条文中的其他内容仍适用;本部分中写明“增加”的部

分,表示除了符合GB4706.1-1998的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部分中所增加的条文。

在技术内容方面,本部分与GB4706.40-1997有下列主要差异:

—增加了安装墙的定义(本版2.2.102);

—增加了关于对电击或有害进水防护的试验条件的规定(本版4.10);

对装有电动机器具试验条件的规定有差异(1997年版4.101;本版4.101);

增加了对标志和使用说明内容的具体规定(本版7.6,7.10,7.12.1,7.101,7.102);

—增加了对适用电动机启动时间的规定;除降温风扇电动机启动试验外,取消了其他电动机试验

内容(1997年版第9章;本版9.1);

—增加了对质量大于40kg而未装配滚轮或类似装置器具的相关规定(本版11.2);

—增加了关于电动机、变压器或电子电路温升试验的有关规定(本版11.4);

—增加了关于倾斜电动机和升降电动机的试验规范(本版11.7);

—增加了关于部分或全部浸人水中清洗的器具或可拆卸部件的试验规范(本版15.102);

—取消了耐久性这一章内容(1997年版第18章;本版第18章);

—取消了非正常工作试验中关于能承受10000。工作周期的接触器试验期间不短路的内容(1997

年版19.4;本版19.4);

—增加了机械危险的要求也适用于倾斜操作部件的规定(本版20.2);

—增加了对器具结构上的规定(本版22.13,22.102,22.103,22.107,22.108);

—取消了关于把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数值增加5000,以达到相关保护要求的内容(1997年版

22.101,29.1;本版22.101);

—修改了关于可倾斜电平锅倾斜时自动断开电热元件的最小倾斜角度的规定(1997年版

22.105;本版22.106);

—增加了关于控温器毛细管相关弯曲试验的规定(本版23.3);

—取消了关于防喷射型器具不得装有器具输人插口的内容(1997年版25.3);

—增加了关于永久连接固定布线接线端子的规定(本版25.3);

—关于附录K的灼热丝试验温度有差异(1997年版第30章;本版30.2.1);

—增加了关于器具视为无人照管下运行的说明(本版30.2.2);

—增加了关于带有动触头开关装置工作条件等级的说明(本版30.3);

—增加了关于对吸附油脂过滤器进行燃烧试验的相关规定(本版30.101);

本部分正文中非标题的黑体字在第2章中定义

本部分的附录属性按GB4706.1-1998中附录属性的规定。

本部分增加的条文、注释和图表自101起编号

m

GB4706.40-2003/IEC60335-2-39:1994

本部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商用电气饮食加工服务设备分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饮食服务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杭州商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洪泳平、傅玉颖、张诚彬、夏晓立、詹玉兰。

GB4706.40-2003/IEC60335-2-39;1994

IEC前言

1)国际电工委员会(QEC)是由各会员国电工委员会(IEC各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全球性标准化组

织。IEC的任务是促进电工和电子领域内与标准化有关的一切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目的,IEC除了

开展其他活动外,还颁布国际标准。其制定工作委托给各技术委员会。任何对所涉及问题感兴趣的

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与这项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组织、政府机构和民间团体也可以参加。

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根据这两个组织间的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密切合作。

2)由所有对此关切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IEC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

尽可能接近地表达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它们提出的标准、技术报告或手册以推荐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

所接受。

4)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各国家委员会同意尽可能地把IEC国际标准明白无误地应用到

国家和地区标准中去。IEC标准与相应国家和地区标准之间的任何不一致,应在国家和地区标准中明

确阐明。

5)IEC不提供认可标记,也不对任何声称符合其标准之一的设备承担责任。

IEC60335系列标准的本部分是由IEC第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委员会所属第61E

“商用电气饮食加工服务设备的安全”分委员会制定。

它构成IEC60335-2-39的第三版,替代1986年出版的第二版及其第1号修改件(1990)0

本标准的文本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DIS表决报告

61E(CO)12461E(CO)128

关于表决批准本标准的详细情况,可在上表中指出的表决报告中查明。

本第二部分是准备与IEC60335-1的最新版本及其修改件结合使用,它是建立在该标准第三版

(1991)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第二部分补充或修改IEC60335-1的对应条款,以便转化为IEC标准:商用多用途电平锅的安全

要求。

如第一部分的个别条款在本第二部分未提到时,如果合理,该条款仍然适用。在本标准中说明“增

加”、“修改”或“代替”时,第一部分中有关正文应作相应修改。

注:在本标准中:

1)使用以下印刷字体:

-一要求本身罗马体;

—试验规范:斜体;

—说明事项:小罗马体。

正文中的黑体字在第2章中定义

2)对IEC60335-1增加的条款、注释和图表应自101起开始编号。

GB4706.40-2003八EC60335-2-39:199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多用途电平锅的特殊要求

范围

GB4706.1-1998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非专供家庭使用的商用电平锅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

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

注1:这些器具用于如餐馆、食品店、医院的厨房和诸如面包房、肉食店之类的商业企业。

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

本部分从实际出发涉及这类器具所引起的常见危险。

注2:以下情况应予注意

一对于专供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使用的器具,允许有必要的附加要求备

-一对于专供在热带国家使用的器具,允许有必要的特殊要求;

—应考虑许多国家的国家卫生、劳动保护、供水和其他类似权力机构所规定的附加要求

本部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

—在有腐蚀性或爆炸性空气(粉尘、蒸气或可燃气)等特殊状态的场所使用的器具;

—供大量生产食品用连续作业的器具;

—深油炸锅(GB4706.33).

2定义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4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注额定翰入功率是器具内可以同时工作的所有单个元件输人功率的总和;可能存在几种这样的组合时,用最大输

人功率组合来确定额定愉入功率。

2.2.9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正常1作normalo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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