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8-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8-2008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lankets,pads and similar flexible heating appliance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4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706.8-2008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12-31
实施日期
2010-0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彩阳电热毯有限公司、青岛市琴岛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小绵羊电器有限公司、贵阳彩阳电热毯厂、浙江省钱江家用电器厂、广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所等
起草人:
徐艳容、葛丰亮、刘向东、李政勇、欧邦兴、于为贵、金炳其、梁希、张伟民、曾文礼
出版信息:
页数:40页 | 字数:7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犐犆犛13.120

犢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犌犅4706.82008犐犈犆603352172006犈犱2.1

代替—

GB4706.8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

器具的特殊要求

——

犎狅狌狊犲犺狅犾犱犪狀犱狊犻犿犻犾犪狉犲犾犲犮狋狉犻犮犪犾犪犾犻犪狀犮犲狊犛犪犳犲狋

狆狆狔

犘犪狉狋犻犮狌犾犪狉狉犲狌犻狉犲犿犲狀狋狊犳狅狉犫犾犪狀犽犲狋狊犪犱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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犪狀犱狊犻犿犻犾犪狉犳犾犲狓犻犫犾犲犺犲犪狋犻狀犪犾犻犪狀犮犲狊

犵狆狆

(:(),)

IEC603352172006Ed2.1IDT

20081231发布2010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犌犅4706.82008犐犈犆603352172006犈犱2.1

目次

前言Ⅲ

IEC前言Ⅳ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定义1

4一般要求3

5试验的一般条件3

6分类4

7标志和说明4

8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6

9电动器具的启动6

10输入功率和电流6

11发热6

12空章7

13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7

14瞬态过电压8

15耐潮湿8

16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9

17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9

18耐久性9

19非正常工作9

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11

21机械强度12

22结构16

23内部布线17

24元件17

25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18

26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18

27接地措施18

28螺钉和连接18

29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18

30耐热和耐燃19

31防锈20

32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20

附录29

附录(资料性附录)例行试验

A29

附录AA(规范性附录)隔热材料的具体说明30

—/:()

犌犅4706.82008犐犈犆603352172006犈犱2.1

附录BB(规范性附录)电热毯机械强度试验装置31

参考文献34

图101“不得折叠或折皱使用”的符号20

图102“不得插入销钉”的符号21

图103空图21

图104柔性部件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的测量布置图21

图105三层折叠试验布置图22

图106在耐皱型电热毯和电热褥垫上放置隔热材料的例子23

图107在折叠的电热垫上放置隔热材料的例子23

图108测试电热垫机械强度的滚筒24

图109对防潮型器具外套试验用的冲击装置25

图110耐撕裂试验的样品形状26

图111发热元件和内部布线的弯曲试验装置26

图112耐皱型电热毯的刚性试验布置图27

图113火花点燃试验装置27

图113a模板详图28

图BB.1电热毯的机械强度试验装置32

图BB.2滚轴和圆柱的详图33

图BB.3夹紧杆详图33

表101最高温度7

表102最大温升7

表A.101试验电压29

—/:()

犌犅4706.82008犐犈犆603352172006犈犱2.1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

GB47061

要求。

本部分应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GB4706.120051

本部分等同采用:()《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部分:电热

IEC603352172006Ed2.1217

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英文版)。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EC60335217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第部分”一词改为“”;

a1GB4706.1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b.

本部分代替—《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

GB4706.82003

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的主要差异如下:

GB4706.82003

———本部分应与—配合使用,而—与配合使用;

GB4706.12005GB4706.82003GB4706.11998

———本部分第章至第章的内容编排与—的第章至第章的编排有变化;

25GB4706.8200325

———在第章增加两个新定义;

———在第章对电热毯和电热褥垫的热冲击试验方法有变化;

11

———在第章增加对电热垫表面温度的试验方法;

11

———在表101和表102中对电热垫的最高温度和最大温升要求有变化;

———在第、第和第章中增加一条规定:“本试验对类器具和类结构不适用”;

131516ⅢⅢ

———在第章增加对电热垫的非正常工作的考核项目;

19

———在第章增加对器具的元件失效的模拟故障考核;

19

———根据—,增加多个附录,如例行试验;

GB4706.12005

———对GB4706.1增加的条款从101开始编号。

本部分的附录和附录为规范性附录,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AABBA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SACTC46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彩阳电热毯有限公司、青岛市琴岛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小绵羊电器有限公司、贵阳彩阳电热毯厂、浙

江省钱江家用电器厂、广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所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艳容、葛丰亮、刘向东、李政勇、欧邦兴、于为贵、金炳其、梁希、张伟民、

曾文礼。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4706.81986GB4706.82003

—/:()

犌犅4706.82008犐犈犆603352172006犈犱2.1

犐犈犆前言

)(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国家的电工委员会(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范围内的标

1IECIEC

准化组织,的宗旨就是促进各国在电气和电子标准化领域的全面合作。鉴于以上的目的

IEC

并考虑到其他活动的需要,还出版国际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报告、公开可得到的规范

IEC

()和导则(以下统称为“出版物”),这些标准的制定工作是委托各技术委员会来完成

PASIEC

的。任何对此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制定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

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参加标准制定工作。根据和两组织达成的协议,它们在

IECISO

工作上有着密切的协作关系。

)有关技术问题的决议或协议是由所有对此问题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

2IECIEC

员会制定的,并尽可能表述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出版物具有推荐给国际上使用的形式,并在此意义上为国家委员会所接受。

3IECIEC

虽然IEC有责任努力确保IEC出版物的技术内容是准确的,但没有责任对他们使用的方式或

任何最终使用者的误译进行控制。

)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希望各国家委员会在本国情况允许的范围内采用出版物的

4IECIEC

内容作为他们国家或地区的标准。IEC出版物与相应的国家或地区标准有差异的,应尽可能

在本国标准中明确地指出。

)规定了表示其认可的无标志程序,但并不表示对某一设备声称符合某一出版物承担

5IECIEC

责任。

6)所有使用者都应保证他们拥有本出版物的最新版本。

7)由于对本IEC出版物或其他任何IEC出版物的使用或依赖,而造成的任何人员伤害、财产损

坏或任何形式的破坏(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或者成本(包括法律费用)和支出,或其理

IEC

事会、雇员、服务人员或代理,包括其技术委员会及IEC国家委员会的专家和委员对此不负任

何责任。

8)要注意本出版物所引用的参考标准。为了正确地应用本出版物,使用这些被引用的出版物是

必不可少的。

9)本IEC出版物中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一些专利权问题,对此应引起注意。IEC组织不负责

识别任一或所有该类专利权问题。

的本部分标准由第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IEC60335IEC61

本加强版是基于的年第二版(依据//和//文件)、

IEC603352172002612168FDIS612249RVD

年第一次修改(依据//和//文件)以及年月勘误表。

2006612956FDIS612986RVD20026

它构成2.1版。

页边的垂直线表示基础出版物已经由增补件进行修改。

本第部分应与的最新版本及其增补件一起使用,它是在的第版

2IEC603351IEC6033514

()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2001

注:在本部分里提到“第一部分”时,指的是标准。

1IEC603351

本第部分增补或修改了的相应章条,从而将其转化为标准:电热毯、电热垫及

2IEC603351IEC

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安全要求。

注:附录包含的条款。

2AAISO2439

如果“第一部分”中的某特殊条款在“第二部分”中没有提及,则该条款可以合理地使用。如果在本

—/:()

犌犅4706.82008犐犈犆603352172006犈犱2.1

部分中标明“增加”、“修改”或“代替”,则“第一部分”中对应的内容都要做相应的修改。

注:采用下列编号系统:

———从101开始编号的条、表格、图形是对“第一部分”增加的;

———除在新条中的注或在“第一部分”中涉及的注外,其余注要从101开始编号,包括已被替换了的条或小条

里的注;

———增加的附录编号为、等。

AABB

注:采用下列印刷体:

———要求正体:罗马字体;

———试验技术规范:斜体;

———注释内容:小罗马字体。

正文中用黑体字印刷的词在第章中给出定义。当一个定义涉及一个形容词时,该形容词和相关的名词也是

黑体字。

在一些国家中存在下述差异:

———:允许类产品(日本和美国);

6.10

———19.108:不要求熔断器熔断(澳大利亚);

———22.102:在下铺电热毯的柔性部件内不允许有温控器和热断路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附录AA:毛毡被用作隔热材料(美国)。

委员会已经决定本基础出版物(即的年第二版)和其增补件的内容在网

IEC603352172002IEC

站(://)中与该出版物相关数据栏里发布的维护结果日期前保持不变,届时本出版

httwebstore.iec.ch

物将被:

●重新确认;

●废止;

●由修订版本取代,或

●被修改。

—/:()

犌犅4706.82008犐犈犆603352172006犈犱2.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

器具的特殊要求

1范围

—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4706.12005

本部分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对床或人体进行加热的电热毯、电热垫及其他柔性器具的安全,器

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本部分也适用于随器具一起提供的控制装置。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

可能会遇到的。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101:当孩子们从家长或监护人那里得到充分指导,并被认为可以安全使用器具时,才可以在无监管的情况下使

用器具。

注102: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对器具规定了附加

要求。

注103:本部分不适用于: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刚性床取暖器,如金属或陶瓷材料的床;

———水床加热器();

GB4706.58

———动物繁殖和饲养用电加热器();

GB4706.47

———暖脚器和热脚垫();

GB4706.80

———医疗监护中人员使用的专用器具()。

IEC60601235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GB4706.12005

增加:

/软质泡沫聚合材料硬度的测定(压陷法)(/—,:,

GBT10807GBT108072006ISO24391997

IDT)

ISO3758纺织品使用符号的保养标签规则

3定义

—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GB4706.12005

3.1.9代替:

正常工作狀狅狉犿犪犾狅犲狉犪狋犻狅狀

器具在下述情况下工作:

电热毯和电热垫应放置在隔热材料层之间。

—/:()

犌犅4706.82008犐犈犆603352172006犈犱2.1

电热被应放在隔热材料层上,但不被覆盖。

电热褥垫应用隔热材料层覆盖。

注101:有关隔热材料的具体规格在附录AA中给出。

柔性部件由一个厚为20mm的胶合板台支撑,并放置在高于地板至少300mm处。胶合板台的大

小应足以全部支撑隔热材料的各个部分,隔热材料层的大小应超过发热区域周边至少100mm。

握持在手中操作的控制装置和软线开关应离开胶合板台而悬挂,其他的控制装置放在离开胶合板

台的一个支撑面上。

3.8.4代替:

犘犜犆发热元件犘犜犆犺犲犪狋犻狀犲犾犲犿犲狀狋

由两根通过导电材料隔开的导线组成的发热元件,而这种导电材料当温度在特定的范围内升高时,

其电阻值迅速地非线性增加。

3.101

柔性部件犳犾犲狓犻犫犾犲犪狉狋

将发热元件、温控器和所有其他载流部件包含其中,构成器具永久性外套的各层材料。

注:此柔性部件可包含在一个可拆卸的外套里面。

3.102

电热毯犫犾犪狀犽犲狋

用于床上取暖的、基本上平坦而柔软的、打算构成卧具一部分的电热器具。

3.103

下铺电热毯狌狀犱犲狉犫犾犪狀犽犲狋

打算用于铺在卧躺在床上者身下的电热毯。

3.104

耐皱型电热毯狉狌犮犽狉犲狊犻狊狋犪狀狋犫犾犪狀犽犲狋

具有一定刚性结构以使柔性部件不容易起皱的下铺电热毯。

3.105

上盖电热毯狅狏犲狉犫犾犪狀犽犲狋

打算用于盖在卧躺在床上者身上的电热毯。

3.106

电热被犱狌狏犲狋

打算不用附加其他的床上用品就可以盖在卧躺在床上者身上、发热元件能提供补充热量的一种被

状的上盖电热毯。

3.107

电热垫犪犱

打算用于人体局部加热、且在每面带有发热面积不超过0.3m2的一块柔性部件构成的器具。

3.108

电热褥垫犿犪狋狋狉犲狊狊

用来支撑卧具、且带有加热床的软垫型柔性部件的器具。

3.109

控制型器具犮狅狀狋狉狅犾犾犲犱犪犾犻犪狀犮犲

狆狆

在柔性部件内装有感温装置的器具,该器具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能随着温度变化自动调控平均输入

功率。

3.110

发热元件犺犲犪狋犻狀犲犾犲犿犲狀狋

发热导线,包括绕导线的芯子及构成整体的任何其他导线和绝缘物。

—/:()

犌犅4706.82008犐犈犆603352172006犈犱2.1

3.111

发热面积犺犲犪狋犲犱犪狉犲犪

在发热元件或导电织物外周边线范围之内的柔性部件的面积,包括周边线外面的边缘带,此边缘带

的宽度等于发热元件相邻的两条平行走线间平均距离的0.5倍。

注:如果回线部分与相邻的发热元件间的距离不超过发热元件相邻两条平行走线间的平均距离,则此发热面积包

括发热元件的回线部分。

注:如果一条电热毯或电热褥垫具有两块分开的发热面,而且此两个发热元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地方都不超过发

热元件两条相邻平行走线的平均距离的1.5倍,则此两个面积之间的表面作为发热面的一部分。

3.112

防潮型器具犿狅犻狊狋狌狉犲狉狅狅犳犪犾犻犪狀犮犲

狆狆狆

可在潮湿环境下使用的带有柔性部件的器具。

3.113

结合外套犫狅狀犱犲犱犲狀犮犾狅狊狌狉犲

通过粘接或熔接等方法,将相反各面结合在一起的柔性部件的一个外套。

注:此结合外套可以包括几层结合材料。

3.114

控制装置犮狅狀狋狉狅犾狌狀犻狋

柔性部件外部的一个装置,用其可以改变或调节器具的平均输入功率。

注:控制装置可以装在电源软线上或互连软线的端部。

注:多位软线开关如果不带有调节输入功率的元件,不被认为是控制装置。

3.115

电热披风狑狉犪

打算披在人体上供保暖用的带有一个柔性部件的器具。

3.116

导电织物犲犾犲犮狋狉狅犮狅狀犱狌犮狋犻狏犲狋犲狓狋犻犾犲

提供一个均匀发热表面的带有碳或其他导电材料的织物。

4一般要求

—的该章适用。

GB4706.12005

5试验的一般条件

—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GB4706.12005

5.2修改:

试验应在两个分别标记为和的器具上进行。

AB

增加:

对于带有结合外套的器具,应附加器具来经受和的试验;对于其他器具,则需要一

21.10821.111

条长度为15m的发热元件来经受21.111的试验。

对于要经受21.110试验的防潮型器具,需要附加五个器具和1m2的外套材料。

如果使用热缩材料隔开柔性部件的连接,则需要一个长度至少为150mm的样品来经受30.102的

试验。

注:对的试验,可能需要一个附加的器具。

10119.112

注:如果在第章试验后需要另外一个器具以便继续以后的试验,则对该器具必须充分做好满足至

1021921.102

21.107要求的预处理。

注:对的试验,可能需要附加电热垫的样品。

10330.101

—/:()

犌犅4706.82008犐犈犆603352172006犈犱2.1

5.3代替:

进行试验的顺序如下:

器具:,,,,,至,,,,,,,,,(除

A722.11822.1121021.10221.10722.108131516172025.1525.1619

),,,,和。

19.11121.10822.18303132

器具:,,,(余留部分),(余留部分),,,(余留部分),,,,和。

B101119.11121222324252627282914

注101:电热被的试验与上盖电热毯的试验方法相同。

可洗器具的柔性部件应在试验开始前按使用说明的要求洗涤两次。

如果由于器具结构的原因使得某一项特有的试验明显地不适用,则可以不进行该项试验。

5.5增加:

如果器具的柔性部件装有一个可拆卸的外套,则试验应在带此外套或不带此外套两种情况中选取

较不利者进行。然而电热被应在没有可拆卸外套情况下进行试验。

如果发热元件可以在导槽内移动,则应将单个的发热元件移动到最不利的位置进行试验。

5.6增加:

如果仅对器具进行直流试验,则应考虑极性对器具可能产生的影响。

5.7修改:

对于带有发热元件的柔性部件,应在范围内最不利的环境温度下进行第章、

PTC0℃25℃10

第章和第章的试验。

1119

对于其他控制型的电热毯和电热褥垫,应在范围内最不利的环境温度下进行第章、

0℃15℃10

第章和第章的试验。

1119

5.8.1增加:

仅用于直流的器具用直流进行试验。

5.8.2增加:

控制型器具应按电动器具的规定供电。

注:在柔性部件内带有PTC发热元件的器具被认为是控制型器具。

5.101电热披风按上盖电热毯进行试验。

6分类

—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GB4706.12005

6.1修改:

器具应为类或类,类器具的额定电压应不超过2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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