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24-200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洗衣机的特殊要求

GB 4706.24-2000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washing machine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4706.24-2024 |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706.24-2000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0-03-16
实施日期
2001-03-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所
起草人:
王慧、李先立、许力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29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4706.2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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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等效采用IEC60335-2-7:199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洗衣机的特殊要

求》及其第1,2号修正件1(998,1999),是对GB4706.24-199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洗衣机

的特殊要求》的首次修订。本标准应与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配合

使用。

本标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1998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中写明

“代替”或修“改”的部分,应以本标准为准;本标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1-

1998中的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标准所增加的条文。

本标准与IEC335-2-7的主要差异为:

-2-2.9中,水温改为:不带加热元件的器具为50℃士5`C,

-6.1中增加:器具应为OI类器具.

本标准主要在以下方面对GB4706.24-1991进行了修订:

—在6.2中明确规定器具的防水等级应至少为IPX4;

—在7.1中仅保留了标注无自动水位控制的洗衣机的最高允许水位和达到电动挤水器的安全释

放机构应标有操作方法的标志.

一第18章耐久性,不适用。即取消了1.1倍额定电压和0.9倍额定电压下运转各48小时的试验。

—第15章耐潮湿试验,所有器具试验均为48小时,因此防溅型器具的试验时间由168小时改为

48小时,

-20.101和20.102“顶开门及前开门滚筒式洗衣机机盖打开超过75mm之前联锁装置应断开

电动机电源。”将其中的“75mm”改为“50mm",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4706.24-1991,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慧熔、李先立、许力。

本标准委托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GB4706.24-2000

IEC前言

1)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一个包括所有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性标准化组

织.其宗旨是在电气和电子领域内促进所有与标准化问题有关的国际间合作。在这之后还有一些其

他的附加活动,如发行IEC国际标准.出版国际标准的准备工作是委托技术委员会进行的。在这个

准备过程中,任何一个IEC国家委员会可以参与所感兴趣的间题。国际间、政府的和非政府的组织

也参与这个准备工作。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按照两个组织之间协议所确定的条件紧密合

作。

2)IEC在技术方面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全体对这些问题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所参加的技术委员会

制定的,因此,都尽可能如实代表和阐述所涉及间题的一种国际性一致意见.

3)IEC出版标准、技术报告或指南以推荐性的方式供国际使用,并为各国委员会所接受。

4)为了促进国际协调,IEC希望各国委员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在本国标准或地区标准中采用

IEC标准。任何与IEC标准相对应的国家或地区标准与本标准之间的差异,都应在后者清晰地指出。

5)IEC并未制定认可标志的程序.对某设备宜称符合IEC的某一项标准时,IEC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本标准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IEC60335-2-7第4版,替代1984年第3版和1988年修正件1,

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下61C(0)D754ISFT,C754A一一6A1Cv(}0lff)*768

有关本标准通过时的全部材料可在上表所示的表决报告中查到。

本标准与IEC60335-1及其修正件的最新版本配合使用.本标准是根据IEC60335-1第3版

(1991)制定的。

本标准增补和修改IEC60335-1的相应条款,从而转变成为IEC标准:电动洗衣机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中未提及的IEC60335-1条款,只要合理,便可使用。本标准中标有“增加”、“修改”或“代替”

的地方,本标准中的相关条款作相应的修改。

1采用下列字体表示:

—要求:印刷体。

—试验规程:斜体.

—注释:小写印刷体.

条文中的黑体字是在第2章中给出的定义。

2在IEC60335-1基础上增加的条款从101开始.增加的附录用字母AA,BB等表示。

某些国家中存在下列差异:

-2.2.9:使用不同尺寸的衣物。不带加热元件和不带挤水器的机器的最初水温为71'C美(国)。

—第3章:器具中线中限制接入直流元件澳(大利亚)。

-6.1:允许0I类器具(中国和日本)。

-6.2:允许做成IPXO器具加(拿大和美国)。

—11.7:耐久性试验不同美(国).

-15.101:进行不同的试验美(国)。

GB4706.24-2000

-19.7:不带程序控制器的器具运转直到建立稳定状态为止美(国)。

-19.101:多余的触点座不按注2要求表示.按注4规定,不带水运转不认为是非正常状态美(

国)。

-22.6:进行不同试验美(国)。

-22.101:在两倍允许进水压力或1.5MPa情况下.取较高者进行试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在两倍允许进水压力或2.0MP。情况下,取较高者进行试验娜(威).

不进行试验美(国)。

—附录AA:使用不同的洗涤剂美(国)。

—附录BB:在合成橡胶零件上进行其他试验美(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eqv胃滥粼0109093

洗衣机的特殊要求ft*GB4706.24-1991

Safetyofhouseholdandsimilarelectricalappliances

Particularrequirementsforwashingmachines

1范围

GB4706.1-1998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标准适用于洗涤衣物和纺织物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的安全性,其单相电源器具额定电

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

1洗衣机可结合有加热水、脱水和干燥的装置.

2有离心式脱水功能的洗衣机亦要符合GB4706.26的相关要求。

有干燥功能的洗衣机亦要符合GB4706.20的相关要求.

3用电能和其他形式能量一起驱动的洗衣机亦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非普通家用的器具,只要可能对公众产生危险的,例如商店中体弱者使用或在轻工业和农庄使用的

器具包括在本标准范围内。

注4:例如住宅区或洗衣房公用的洗衣机.

就实际而言,本标准论述了人们在家中和家附近会遇到的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共有的危险。本标准

通常不考虑:

—无人监护的儿童或体弱者使用器具的情况,

—儿童玩耍器具的情况。

5以下事实应引起注意:

—在车辆、船舶或飞机上使用的器具,必须有附加要求.

—在热带地区使用的器具,必须有特殊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是由国家卫生当局、负责国家劳动保护、国家水源当局和类似当局规定的.

6本标准不适用:

—为工业目的而专门设计的器具,

—在特殊环境中使用的器具.例如存在腐蚀性气体或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汽或煤气)的环境。

2定义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9代替:

正常工作:器具放入按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最大干燥状态质量的衣物.并注入设计要求的最大水

量,然后运转。如果仅用50纬衣物时输入功率或电流已较高,则器具就用这些衣物进行运转.

水温是:

一-.一-一~---一.一一..........‘,,,.,,,,,,,,,,,,.,,

国家质f技术监仔局2000一03-16批准2001一03一01实施

GB4706.24-2000

—不带加热元件的器具为50℃士5C;

—其他器具为巧℃士5'C.

在第一洗涤周期起动以前.如果器具不带程序控制器,水加热到90℃士5℃或较低如(果建立稳定

状态)。

衣物是预洗的、双层折边的棉布片,其尺寸约为70cmX70cm,干燥状态下质量为140g/m,与

175g/mz之间。

注:如果波轮式洗衣机,在工作期间衣物翻转不正常,可将衣物量减少至电动机达到最大输入功率为止。

3总体要求

GB4706.1-1998中的该章均适用。

4试验的一般亲件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4.3增加:

15.101试验在15.3试验以前进行。

4.7代替:

试验应在一个无对流空气的环境中进行,通常环境温度为20℃士5"C,

如果通过任一部件所获得的温度受到一个温度敏感装置的限制,或是受到水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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