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347-2017 糖果 压片糖果

SB/T 10347-2017 Pressed candy

行业标准-商业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B/T 10347-2017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商业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01-13
实施日期
2017-10-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
全国糖果和巧克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75)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片糖果的术语和定义、产品类型、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销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的压片糖果系列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奇峰(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福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石狮黎祥食品有限公司、深圳斯坦达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嘉士柏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真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嘉奇食品有限公司、雀巢(中国)有限公司、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亿滋食品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北京中商华测商业标准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林景昌、黄湛深、方春雷、翁延俊、赵霁飞、施双全、刘冬、马浩、陈楚锐、浦建元、詹新峰、曾庆勇、贾小鹿、王佳、林志奇、张华显、陈莉、高峰、张斌、刘振宇、陈丽平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67.180.10

X33

备案号:58130—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0347—2017

代替SB/T10347—2008

糖果压片糖果

Pressedcandy

2017-01-13发布2017-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

SB/T10347-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B/T10347-2008《糖果压片糖果》,与SB/T10347-2008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依据GB/T23823—2009《糖果分类》明示了压片糖果的分类;

——完善了对“感官要求”的描述;

——增加了对“其他原辅料”要求的规定;

——增加了对“食品营养强化剂”要求的规定;

——将卫生指标修改为食品安全指标,相关指标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一致;

——简化了抽样方法;

——增加了对“标志”和“销售”等要求的规定;

——列出了“GB/T23823-2009《糖果分类》”作为本标准的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糖果和巧克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5)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奇峰(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福田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石狮黎祥食品有限公司、深圳斯坦达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嘉

士柏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真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嘉奇食品有限

公司、雀巢(中国)有限公司、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亿滋食品企业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

业协会、北京中商华测商业标准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景昌、黄湛深、方春雷、翁延俊、赵霁飞、施双全、刘冬、马浩、陈

楚锐、浦建元、詹新峰、曾庆勇、贾小鹿、王佳、林志奇、张华显、陈莉、高峰、张斌、刘振

宇、陈丽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B/T10347—200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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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10347-2017

糖果压片糖果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片糖果的术语和定义、产品类型、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

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销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的压片糖果系列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17白砂糖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31120-2014糖果术语

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3术语和定义

GB/T31120-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压片糖果pressedcandy

以食糖或糖浆(粉剂)或甜味剂等为主要原料,经混合、造粒或不造粒、压制成型等相关工艺

制成的固体糖果。

注:改写GB/T31120—2014,定义2.1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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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10347-2017

3.1.1

坚实型压片糖果solidpressedcandy

糖体无夹心的压片糖果。

3.1.2

夹层型压片糖果filledpressedcandy

糖体有夹层的压片糖果。

3.1.3

包衣、包衣抛光型压片糖果coatingpressedcandy,coatingandpoishingpressedcandy

表面包衣、包衣抛光的压片糖果。

4分类

依据压片糖果及其糖体表面的加工方式分类:

a)坚实型压片糖果;

b)夹层型压片糖果;

c)包衣、包衣抛光型压片糖果;

d)其他型压片糖果。

5技术要求

5.1原辅料

5.1.1白砂糖

应符合GB/T317的规定。

5.1.2糖醇

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1.3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1.4食品添加剂

品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1.5食品营养强化剂

品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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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

色泽符合品种应有的色泽

形态块形完整,大小基本一致,无裂缝,无明显变形

坚实型坚实、不松散、剖面紧密、不粘连

夹层型夹层紧密吻合,不脱层

组织

包衣、包衣抛光型包衣较完整

其他型符合品种应有的组织

滋味、气味符合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5.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指标

项目

坚实型夹层型包衣、包衣抛光型其他型

干燥失重/(g/100g)≤5.010.05.05.0

注:无糖压片糖果干燥失重应符合相应压片糖果类型的要求,其糖含量声称应符合GB28050规定的要求。

5.4食品安全指标

5.4.1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5.4.2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GB17399的规定。

5.4.3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5.4.4食品营养强化剂

应符合GB14880的规定。

5.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检验方法

6.1感官

将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色器皿中,剥去所有包装材料,检查色泽、形态、滋味、气味和

杂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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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干燥失重

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

6.3食品安全指标

按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

6.4净含量负偏差

按JJF1070的规定检验。

7检验规则

7.1组批

同一班次或同一班组、同一品种、同一生产线的产品为一组批。

7.2抽样

在生产线每组批随机抽取0.2%,或每组批不少于1kg。

7.3出厂检验

7.3.1应对产品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3.2预包装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和干燥失重。计量销售的散装产品出厂检

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质量和干燥失重。

7.3.3同一品种不同包装的产品,不受包装规格和包装形式影响的检验项目可以一并检验。

7.4型式检验

7.4.1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二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有关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4.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5.2、5.3、5.4.1、5.4.2、5.5和9.1规定的项目。

8判定规则

8.1出厂检验判定

8.1.1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8.1.2出厂检验项目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仍不符合本标准规

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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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型式检验判定

8.2.1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8.2.2型式检验项目不超过两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有一项不符合本

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9标签、标志、包装、贮存、运输、销售

9.1标签

9.1.1预包装产品的标签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

9.1.2配料中水果/果汁成分(果浆、果粉、果酱、果汁、浓缩果汁)含量不低于糖果总质量分数

2.5%(以原果或原果汁计)的产品,可标为XX(水果/果汁)糖果;当糖果中添加多种水果/果汁

成分(果浆、果粉、果酱、果汁、浓缩果汁)时,其中某种水果/果汁成分不低于糖果总质量分数

的1.5%(以原果或原果汁计),可用该水果/果汁代表的水果命名,标为XX(水果/果汁)糖果。

9.2标志

储运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9.3包装

9.3.1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9.3.2包装应严密、整齐、无破损。

9.4贮存

9.4.1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的仓库内。

9.4.2产品应堆码在垛垫上,离地、离墙不少于10cm。

9.5运输

9.5.1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9.5.2不应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应防止挤压、曝晒或雨淋。装卸时轻搬、

轻放。

9.6销售

产品应在清洁卫生的环境中销售。计量销售的散装产品应符合GB316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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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干燥失重检验方法

A.1原理

将已知质量的糖果样品,置于真空干燥箱内,干燥至恒重。测定挥发物的质量。

A.2仪器

A.2.1分析天平:感量为0.0001g。

A.2.2干燥器:装有有效的干燥剂。

A.2.3真空干燥箱:80℃±2℃。

A.2.4称量瓶:瓶深20mm,直径60mm,带有合适的皿盖的扁形铝制或玻璃制称量瓶,要求在检

验条件下不易腐蚀。

A.2.5真空泵:真空度应达0.09MPa。

A.3操作方法

A.3.1样品处理

将样品粉碎,用四分法对角取样,约取25g,置于清洁、干燥、带盖的广口瓶内,混匀待用。

A.3.2测定

精确称取已干燥恒重的称量瓶,精确称取样品约3g~5g。放入真空干燥箱内,使真空度达到

0.09MPa,温度控制在80℃±2℃,干燥至少4h取出称量瓶,加盖后放入干燥器内,放置冷却至室

温后取出称重,精确至0.0001g。重复操作,加热至少1h称重,直至连续两次称重所得的质量差不

超过0.002g。

糖果中干燥失重的含量按式(A.1)计算。

m1–m2

X=──────×100………………(A.1)

m1–m

式中:

X——糖果中干燥失重的含量,%;

m1——装有样品的称量瓶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m2——样品干燥后和称量瓶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m——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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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GB/T23823-2009糖果分类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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