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23.10-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

GB/T 2423.10-1995 Environmental testing for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products—Part 2:Test methods—Test Fc and guidance:Vibration (Sinusoidal)

国家标准 中文版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2423.10-2019 | 页数:2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423.10-1995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5-08-29
实施日期
1996-08-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电子部五所
起草人:
纪春阳、王树荣、周心才、王增兰、邢申承
出版信息:
页数:21页 | 字数:4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T242310一1995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8-2-6U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e和导

则:振动(正弦)X1982年第5版及两个修改文件.

本标准代替GB2423.10-81《电工电了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

和GB2424.7-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振动(正弦)试验导则》。

GB2423.10-81和GB2424.7-81是参照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8-2-61970年第4版起草

的,并将国际电工委员会的一个标准分成了两个标准,正文部分成为GB2423.10振动(正弦)试验方

法,附录部分成为GB2424.7振动(正弦)试验导则。这次修订将试验方法和导则合并在一起,并且和

IEC68-2-6第5版一样。

本标准于1981年首次发布,1995年8月第一次修订。自1996年8月1日起实施。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423.10-81和GB2424.7-81同时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和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电子部五所。

本标准主要承办人纪春阳王树荣、周心才、王增兰、邢申承

cB/T242310一1995

IEC前言

1)由所有对该间题特别关切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国际电工委员会所属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技

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它尽可能地体现和表达了国际上对该间题的一致意见。

2)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推荐标准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在这种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

3)为了促进国际间的统一,国际电工委员会希望所有会员国在制定国家标准时,只要国家具体条

件许可,应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推荐标准的内容作为他们的国家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推荐标准和

国家标准之间的任何分歧应尽可能地在国家标准中明确地指出。

本标准是由国际电工委员会50技术委员会(环境试验)50A分技术委员会(冲击和振动试验)制定

的。

本标准代替以前在标准68-2-6第四版中颁行的试验规程,其中包括1983年的第一号修正和1985

年的第二号修正。

第二号修正的文本以下列文件为基础:

六月法投票报告

50A(中办)16550A(中办)166

更进一步的资料可见上表中的有关投票报告。

在1977年6月莫斯科会议上讨论了试验Fe的第一个草案,通过讨论形成了50A(中办)145文件,

于1978年6月将此文件分发给各国家委员会按六“个月法”表决。

下列国家委员会投票明确赞成本标准:

澳大利亚法国.荷兰

奥地利联邦德国南非(共和)

比利时匈牙利西班牙

巴西以色列瑞典

加拿大意大利瑞士

丹麦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土耳其

埃及南朝鲜苏联

Ix}美国英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GB/T242310一1995

第2部分:试验方法idtIEC68-2-6:1982

试验Fe和导则:振动(正弦)代替GB2423

GB2424.

Environmentaltestingforelectricandelectronicproducts

Part2:Testmethods

TestFeandguidance:Vibration(Sinusoidal)

1目的

提供一种确定元器件、设备和其他产品承受规定等级正弦振动能力的标准方法。

2一般说明

本试验的目的用来确定机械薄弱环节和(或)性能下降情况,并利用这些资料,结合有关规范,来决

定样品是否可以接收。在某些情况下,也可用来确定样品的结构完好性和(或)研究它们的动态特性。也

可根据经受住本试验中的各种严酷等级的能力来划分元器件的等级。

在振动试验期间样品是否处于工作状态应在有关规范中规定。

必须强调指出,振动试验总需一定程度的工程判断,供需双方应充分认识这一点。

本标准的正文部分首先论述了在规定点上控制试验的方法,详细给出了试验程序,并且还对振动运

动的要求、严酷等级(频率范围、振幅、耐久时间)的选择作出规定。有关规范的编写者应选择适用于该样

品及其使用要求的试验程序和严酷等级。

附录A到C给出了通用导则及对元件、设备的严酷等级的选择。

为了便于本标准的理解,定义了某些术语,见第3章。

为了便于本标准的使用,本标准的正文部分列出了所要参阅的附录A的章条号,并且附录A也列

入了正文的章条号。

3定义

本标准所使用的术语一般按GB/T2298-91机《械振动与冲击术语》的定义。然而,下列二个术语

在本标准中有特殊含义,定义如下:

a)扫频循环sweepcycle

在规定的频率范围内往返扫描一次,例如10Hz-150Hz-10Hz,

b)失真distrotion

d_业鱼二三X100%……。二。….…(1)

式中:al在驱动频率上的均方根加速度值。

a,.,所施加的总均方根加速度值(包括a,值)。

就本标准而言,也需使用下列附加术语和定义。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一08一29批准1996一08一01实施

GB/T2423.10一1995

3.1固定点fixingpoint

样品与夹具或与振动台点接触的部分,在使用中通常是固定样品的地方。如果实际安装结构的一部

分作夹具使用,则应取安装结构和振动台点接触的部分作固定点,而不应取样品和振动台点接触的部分

作固定点。

3.2测量点measuringpoint

试验中采集数据的某些特定点具有两种形式,下面给出其定义。

注:为了评价样品的性能,可以在样品中的许多点上进行恻量,但在本标准中,这种情况不作为测量点看待,对这方

面的更详细的叙述见附录A2.1.

3.2.1检测点checkpoint

位于夹具、振动台或样品上的点,并且要尽可能接近于一固定点,而且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和固定点

刚性连接。

试验的要求是通过若干检测点的数据来保证的。

如果存在四个或四个以下的固定点,则每一个都用作检测点。如果存在四个以上的固定点,则有关

规范中应规定四个具有代表性的固定点作检测点用。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对大型或复杂样品,如果要求检测点在其他地方(不紧靠固定点),则在有关规

范中规定。

当大量的小样品安装在一个夹具中时,或当一个小样品具有许多固定点时,为了导出控制信号,可

选用单个检测点(即基准点),但该点应选自样品和夹具的固定点而不应选自夹具和振动台的固定点。这

仅当夹具装上样品等负载后的最低共振频率充分高过试验频率的上限时才是可行的。

3.2.2基准点referencepoint

是从检测点中选定的点,为了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该点上的信号是用来作控制试验之用的。

3.3控制点controlpoint

3.3.1单点控制singlepointcontrol

单点控制是通过使用来自基准点上传感器的信号,使该基准点保持在所规定的振动量级上来实现

的(见4.1.4.1).

13.2多点控制multipointcontrol

多点控制是将来自各检测点上每个传感器的信号,按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连续的算术平均或采用

比较技术处理来实现的(见4.1.4.1),

4试验设备

4.1特性要求

当振动台按所规定的方法装上负荷时,振动台和夹具的特性要求如下:

4.1.1基本运动

基本运动应为时间的正弦函数,样品的各固定点应基本上同相沿平行直线运动,并符合4.1.2和

4.1.3的容差要求。

4.1.2横向运动

垂直于规定轴线任何轴线的检测点上的最大振幅,当频率等于或低于500H:时,不大于规定振幅

的50%,当频率超过500Hz时,不大于规定振幅的100%。横向的测量仅需在规定的频率范围上进行。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对小样品,如果有关规范有规定,允许的横向运动的振幅不大于25%a

在某些情况下,对于大样品或对于较高的试验频率,要达到上述要求可能是困难的。在这样的情况

下,有关规范要指出下述二条中的那一条适用。

a)应在报告中指明并记录超过上述规定的任何横向运动;

b)横向运动不监控。

GB/'r2423.10一1995

4.1.3失真

加速度波形失真的测量应在基准点上进行,应覆盖到5000Hz或驱动频率的五倍,并采用其中的

较高者。

按第3章的规定,失真度不应超过25%。在某些情况下,要达到上述要求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

下,如果基频控制信号的加速度振幅被恢复到规定的值,例如使用跟踪滤波器,则可以容许失真度超过

25%0

对大的或复杂的样品,在频率范围内的某些部分上,若所规定的失真要求不能被满足,而且使用跟

踪滤波器也不现实时,则就不需要恢复加速度振幅,但应指明失真并记录在报告中(见A2.2),

不管是否使用跟踪滤波器,有关规范可以要求记下如上述所规定的失真及其受影响的频率范围(见

A2.2),

4.1.4振幅容差

在所要求轴线上的检测点和基准点上的实际振幅应等于所规定的值,并应在下列容差范围内。这些

容差包括仪器误差。

4.1.4.1基准点

基准点上控制信号的容差:士15%(见A2.3),

有关规范应指明是采用单点控制,还是采用多点控制。如果采用多点控制,应说明是将各检测点上

信号的平均值控制到所规定的值,还是将所选择的一个点上的信号控制到所规定的值(见A2.3),

4.1.4.2检测点

在每一检测点上:

当频率低于或等于500Hz时:士25%;

当频率超过500H:时:士50%,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对低频或大样品的某些频率要达到上述要求可能是困难的,应当在规范中规定

一个较宽的容差或规定另一种可选择的评价方法。

4.1.5频率容差

低于或等于0.25H:时:士0.05Hz;

从0.25Hz-5Hz时:士20%;

从5Hz-50Hz时:士1%;

超过50Hz时:士2%0

在比较耐久试验前后的危险频率时(见8.1),即在振动响应检查期间,应采用下列容差:

低于或等于0.5H:时:士0.05Hz;

从0.5Hz-5Hz时:士10%;

从5Hz-100Hz时:士0.5Hz;

超过100Hz时:士0.5%.

4.,.6扫频

扫频应是连续的,且频率应随时间按指数规律变化(见A4.3)

扫频的速率应为每分钟一个倍频程,其容差为士10%0

4.2安装

样品的安装在GB/T2423.43-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元件、设备和

其他产品在冲击((Ea),碰撞(Eb)、振动((Fc和Fd)和稳态加速度(GO等动力学试验中的安装要求和导

则》中叙述。对通常安装在减振器上的样品还可见8.2.2注2,A3.1和A3.2以及A5章。

5严酷等级

振动试验的严酷等级由三个参数共同确定,即频率范围、振动幅值和耐久试验的持续时间(按扫频

GB/T2423.10一1995

循环数或时间给出)。

对每一参数,有关规范应从下面所列出的数值中选取。如果环境预先已知,且与下面所列的数据有

显著差异,则有关规范就应根据已知的环境来规定试验要求。

在附录B和附录C中,分别给出了元件和设备的严酷等级的示例(见A4.1和A4.2).

5.1频率范围

有关规范应从表1中选取一个下限频率和从表2中选取一个上限频率来给出频率范围,推荐的频

率范围见表3,

表1H:表2H:表3Hz

下限频率上限频率推荐的频率范围

几几从f}^fz

101-35

0.1

1-100

20

110^-55

35

10^-150

555

10-500

100

1010^-2000

150

10^-5000

55

30055^-500

10050055^-2000

200055^-5000

100^2000

5000

5.2振动幅值

应在有关规范中规定振动幅值(位移幅值或加速度幅值或两者都要)。

交越频率以下规定为定位移,交越频率以上规定为定加速度。表4、表5和图1、图2、图3给出了不

同交越频率时的位移和加速度幅值的推荐值。

注:振幅与频率的关系图见图1,图2、图3,其在低颇段的应用参照A4.1.

每一位移幅值有一相对应的加速度幅值(示于表4、表5中的同一横格线上)。因此在交越频率上振

动量值是相同的(见A4.1).

当规定的交越频率在技术上不适用时,有关规范可以规定其他的交越频率以及对应的位移一加速度

幅值。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规定一个以上的交越频率。

上限频率只到10Hz的试验,通常是在整个频率范围内采用定位移的方法。因此在表6和图3中仅

给出位移幅值。

表4较低交越频率(-^=8Hz-9Hz)时的振动幅值的推荐值

低于交越频率时的位移幅值高于交越颇率时的加速度幅值

们1的】i(n)m/sf(%o)

0.035(0.0014)1(0.1)

0.75(0.03)2(0.2)

1.5(0.06)5(0.5)

3.5(0.14)10(1.0)

7.5(0.30)20(2.0)

10(0.4030(3.0)

15(0.60)50(5-0)

1表中所列全部数值均为峰值振幅。

2供参考的英寸值由原毫米值导出且是近似值,同样S。值也是为参考而给出的近似值。

3表中15mm的位移幅值主要适用于液压振动台.

GB/T242310一1995

表5较高交越频率(57H-62Hz)时的振动幅值的推荐值

低子交越频率时的位移幅值高于交越频率时的加速度幅值.

nl】11(in)m/,留(go)

0.035(0.0014)5(0.5)

0.075(0.003)10(1.0)

0.15(0.006)20(2.0)

035(0.014)50(50)

0.75(0.03)100(10)

1.0(0.04)lso(15)

1.5(0.O6)200(20)

2.0(0.08)300(30)

3.5(0.14)500(50)

1表中所列全部数值均为峰值振幅

2供参考的英寸值由原毫米值导出且是近似值,同样g}值也是为参考而给出的近似值。

表6仅适用于频率范围的上限到10Hz的位移幅值的推荐值

位移幅值

】11m(in)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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