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867.38-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38部分:邮政快递企业

DB50/T 867.38-2022 Safety Produ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Part 38: Express Mail Delivery Enterprises

重庆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5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0/T 867.38-2022
标准类型
重庆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2-25
实施日期
2023-02-25
发布单位/组织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邮政快递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重庆子言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邮政管理局
起草人:
周向东、邓坚、杨夏、江河、刘雯、朱建军、朱劲帆、汪明云
出版信息:
页数:15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100

CCSC78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867.38—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38部分:邮政快递企业

2022-12-25发布2023-02-25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0/T867.38—2022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3

4基础管理.........................................................................................................................................................3

5作业环境.......................................................................................................................................................24

6生产工艺设备设施.......................................................................................................................................27

7工艺辅助设备设施.......................................................................................................................................32

8特种设备.......................................................................................................................................................39

9用电...............................................................................................................................................................42

10职业卫生.....................................................................................................................................................48

11消防.............................................................................................................................................................50

12危险化学品.................................................................................................................................................57

13劳动防护用品.............................................................................................................................................57

14安全生产检查.............................................................................................................................................58

15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58

附录A(规范性)邮政快递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细则.............................................................................60

附录B(规范性)企业隐患排查清单........................................................................................................127

附录C(规范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清单...............................................................................................130

I

DB50/T867.38—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子言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邮政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向东、邓坚、杨夏、江河、刘雯、朱建军、朱劲帆、汪明云。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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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安全生产是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它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

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

重要体现。所以,搞好安全生产是取得经济效益的必要条件。充分运用标准化工具,制定合理的安全生

产“标尺”,推行标准化作业,并用相应的“标尺”(即安全生产标准)检查监督生产现场,达到规范

现场作业行为目的,对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减少生产经营中因安全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具

有重大意义。

DB50/T867《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系列地方标准旨在结合重庆市各行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现状,确定

各典型行业的安全生产要求,拟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总则。目的在于确立我市安全生产经营需要遵守的总体原则和总体要求。

——第2部分:通用要求。目的在于围绕安全生产经营的影响因素,梳理安全生产经营领域较通用

的、常规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n部分: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要求。目的在于结合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编制更具

操作性和适用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要求。

其中第1部分和第2部分提出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最基本和通用的要求、原则,在整个标

准体系中起统领的作用,是整个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是其他行业安全生产规范的基础,各行业技术规

范应遵循《总则》和《通用要求》中规定的一般要求,并在其基础上,结合各行业特点再进一步细化。

DB50/T867旨在通过梳理安全生产经营技术要求,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将安全工作的重点放

在一线,将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最终能够达到强化源头管理的目的。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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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38部分:邮政快递企业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邮政快递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作业环境、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工艺辅助设备设施、特

种设备、用电、职业卫生、消防、危险化学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

定的相关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邮政快递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3453数据通信基本型控制规程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T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3883.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405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一部分:钢直梯

GB405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二部分:钢斜梯

GB4053.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三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4968火灾分类

GB5226.1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8196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T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10080空调通风机安全要求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13690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GB1395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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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4784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GB15603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

GB/T16178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GB/T16754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18831机械安全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

GB19210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B22207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安全要求

GB23821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T28409个体防护装备足部防护鞋(靴)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

GB/T2951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GB/T29512手部防护防护手套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33454仓储货架使用规范

GB/T4500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1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5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65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444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5130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AQ/T9004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900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AQ/T900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有害因素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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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5320剪叉式升降台安全规程

JB/T6092轻型台式砂轮机

YZ0139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点/重要危险源Key/importanthazardsources

企业经过风险评价,按照可追溯的方法确定的本企业相对风险较大、需重点加以控制的危险源,包

括企业不可接受的风险(采用LEC法危险性达到显著风险)。

3.2

场所place

企业实际开展快递分拨的一个工作区域,企业常具有一个或多个分拣工作区。

3.3

危险作业Dangerousoperation

具有危险性的作业。一般包括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等类型。

4基础管理

4.1机构与职责

4.1.1安全生产委员会

4.1.1.1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应符合以下要求:

a)企业设立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和统筹。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担任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分管安全领导及其他涉及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主

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生产委员会应确定企业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

决策权和指挥权;

b)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工作制度,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议事规程、监督检查及记录

要求等;

c)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决策。

4.1.1.2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事规程和监督检查机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主持;

b)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应对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应形成会议记录。

4.1.2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企业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

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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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鼓励企业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c)企业应根据组织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建立适宜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场所确定分

管安全领导,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应承担班组安全管理职责。

4.1.3工会、员工代表安全监督职责

企业的工会和员工代表依法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

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企业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和员工代表的意见。

4.2方针目标

4.2.1安全方针、规划、计划和总结

4.2.1.1安全方针

安全方针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安全方针应形成文本,内容应结合企业特点,与企业安全风险控制相适应,体现企业安全文化

特色;

b)安全方针应符合GB/T45001要求,包含对持续改进和遵守现行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并定期评审,以确保其与企业发展保持匹配和适宜;

c)安全方针应传达到全体员工,使其认识各自的安全生产义务,并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4.2.1.2安全中长期规划

安全中长期规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安全中长期规划可单独制定,也可在企业中长期规划中单列,均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规

划周期宜3年~5年,规划内容应包括中长期目标、人力和资金等资源、技术和管理等配套措

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等相关内容,并结合实际,针对性强,其中目标宜量化;

b)安全规划应下发各部门,作为制定年度目标指标的依据,如有修订,应有修改报告。

4.2.1.3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a)企业每年初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应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病危害防护

管理等工作内容及安全费用预算。计划应形成文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各部门执行,

若需变更时,也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

b)企业年度安全计划完成情况,每年至少检查两次,并形成记录。

4.2.1.4企业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企业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应符合以下要求:

a)企业每年编制年度安全工作总结,由主管安全领导审核后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总

结宜在年底或次年年初完成。总结中应有年度安全费用使用情况、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中长期规划的实现情况、年度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内容;

b)企业安全工作总结应经过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提出下年度的改进意见。

4.2.2目标和方案

4.2.2.1安全目标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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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和方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a)根据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制定企业年度安全目标,形成文本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企业目标宜

每年年初下达;

b)目标应根据企业现状和上级要求制定,应包括事故发生率、职业病危害控制目标、安全管理、

风险控制等控制目标,并宜量化。目标应体现持续改进,提出年度内实现的提升性目标;

c)企业应针对目标制定相应的方案,明确为实现目标所规定的有关职能、层次的职责和权限、实

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等;

d)目标及方案完成情况应定期检查、考核及统计分析,并保存相关数据、资料和统计分析结果的

记录。应确定各类目标的检查、考核及统计分析周期;

e)企业应针对不适宜目标及时调整、变更,其调整、变更应执行原审核、批准程序;

f)每年底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方案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或列入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4.2.2.2安全目标的分解

企业应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逐人员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目标

逐级分解到部门,部分分解到场所及人员。

4.2.2.3目标考核

企业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并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保存记录。

4.3安全生产责任制

4.3.1安全职责

4.3.1.1企业应形成各级部门及相关人员安全职责文本,文本应100%覆盖从主要负责人到员工各级人

员、所有部门,并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执行。

4.3.1.2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应明确其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要求。

4.3.1.3企业主管安全领导职责应明确规定其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4.3.1.4企业其他领导应按照其行政职责的分工,对其在安全方面应承担的具体职责作出规定。

4.3.1.5企业各部门及其管理人员涉及的安全职责,应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其危险源控制作出具体

规定。其中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场所应明确分管安全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其他场所领导在其分管业务范围内同时对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4.3.1.6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应明确其义务和职责,其义务包括: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

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其

权利包括: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

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

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3.1.7各级工会的安全职责应明确其对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组织员工参与和协商重大安全

事项的各项具体职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员工代表的职责应明确其收集反映员工意见、参与和协商的各

项具体职责。

4.3.2安全职责“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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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企业应针对全体员工建立岗位规范或岗位安全作业指导书,在描述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明

确其岗位安全职责,体现“一岗双责”的要求。

4.3.2.2各层级管理人员应同时对其主管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相关事项管理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并参与相关安全监督检查。

4.3.3安全责任书、承诺书和安全告知

4.3.3.1应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或承诺书,体现自上而下职责逐级分解、目标逐级考核,自下而

上安全工作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4.3.3.2安全目标责任书或承诺书应明确安全职责、危险源控制和事故控制目标、考核目标等。

4.3.3.3安全目标责任书或承诺书,应告知其安全权利和义务、危险源控制措施和目标、应急处置措

施等。不应通过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减轻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员工的安全权利和义务、危险源控制措

施和目标、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也可通过岗位说明书、操作规程等向员工告知。

4.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4.1法律法规和其他

4.4.1.1制度

应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管理要求的制度,其中应明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

合规性评价的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和适用性评价的要求,规定更新要求和合规性评价要求。

4.4.1.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及资料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的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在获取的基础上进行适用性评价,建立企业适用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b)清单应涵盖企业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标准及行业要求等。清单应

注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名称(含文号和标准编号)、颁布实施时间、颁布部门、适用条款、

适用部门等内容;

c)应及时收集、获取清单所列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本(含电子文本),并采取可行

的方式能够被各部门所获取,并能被在企业内长期工作的相关方所获取。

4.4.1.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资料更新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资料更新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及时获取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更新信息,并收集更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文本,及时更新法律法规文本资料,确保执行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为现行有效版本;

b)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更新信息应及时传达到各部门和有关相关方;

c)应每年定期修订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确保其适用性。

4.4.1.4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用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结合企业实际,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具体内容转化为企业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等文

件,并每年重点对文件的合规性进行评价;

b)企业应将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宣贯列入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每年至少应有一次

相关的宣传活动,并保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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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5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培训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培训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将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培训列入培训计划,各部门每年至少应有一次以上培

训,并保存记录;

b)应组织员工学习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宜在车间和班组安全

活动中安排上述学习内容。

4.4.1.6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应符合以下要求:

a)每年应进行一次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企业应组成评价组进行,评

价组应有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参加;

b)合规性评价在收集整理年度企业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应提供全面有效

的证据,以证实合规性要求;

c)合规性评价应形成评价记录,评价人员应在合规性评价记录签字,并保存评价记录和资料;

d)合规性评价记录应由企业分管安全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部门;

e)应根据企业管理职责和内容,确定需评价的法规及其内容,宜分类列出评价内容;

f)应对企业遵循法规和其他要求情况进行具体描述,并对照法规要求进行评价;

g)应对所有评价内容的合规性作出评价结论,结论宜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基本符合应

说明不足点,并提出改进建议,不符合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

4.4.1.7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纠正和预防措施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纠正和预防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对合规性评价提出的不符合和改进建议,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形成文本;

b)应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跟踪验证,并保存记录。

4.4.2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a)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下

发,各项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应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适时考核、检查,安全生产管

理部门综合监督;

b)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安全

生产承诺,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信息化,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

管理,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査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

班组安全活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设

备设施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仓储物流,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安全警

示标志管理,安全预测预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变更管理,个体防护用品

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生产报告,绩效评定管理。

4.5操作规程

4.5.1安全操作规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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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1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应依据设备(设施)性能、操作方法及工作环境制定,一般应以作业程

序、作业岗位为基本单元编制。相同设备设施且作业方式相同,可以合并,否则应单独编制安全操作规

程。作业岗位应包括作业设备操作岗位、检修岗位、仓储岗位、检验检测岗位等,并形成文本清单。

4.5.1.2采用新设备时,在投入使用前应先制定或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随设备的

变更情况,及时进行更新,保持有效版本。

4.5.1.3安全操作规程的受控有效版本应确保下发到现场作业人员。

4.5.1.4由外来务工人员组成的部门、班组应纳入本企业部门、班组管理,组织其编制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等。其中如派遣机构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应经过企业确认后,方可使用。

4.5.2安全操作规程内容

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作业人员岗前、岗中、岗后以及应急状态下的作业和处置流程,设备

和作业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穿戴要求等,内容应符合国家、行业的法

规和标准要求;

b)安全操作规程应经企业技术、工艺、设备、动力、现场等技术人员审核、经安全技术分管领导

批准后下发,班组、部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控。

4.6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审批、现场作业交底和监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建立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对危险作业的审批范围、职责和流程作出规定。审批应有安全管理部

门或所在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参加;

b)审批表中应规定作业地点和作业人员、作业时限、现场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安全告知交底人员

和监护人员。交底人员应是安全管理人员或主管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监护人员应是现场作业人

员专兼职安全员。相关方危险作业的交底人应是进场时经过企业交底的相关方负责人或相关方

安全管理人员,必要时,企业应派出交底人员,相关方危险作业的监护人由相关方指定;

c)每次审批时限在人员和作业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宜不超过3d。发生变更时,应重新审批;

d)危险作业前应由交底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作业安全告知交底,内容应包括:作业的危险,

作业前、中、后的安全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交底应保存记录或在审批单上由

交底人签字确认;

e)危险作业前应由监护人对现场作业条件、作业前安全准备事项等进行验证。验证应保存记录或

在审批单中由验证人签字确认。

4.7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7.1各级人员资格和安全培训

4.7.1.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符合以下要求:

a)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的任职培训应在任职三个月内进

行,并保存记录。培训时间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建立此类人员的培训记录;

b)企业中层及其以上管理人员任职三个月内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应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

时间不应少于12学时;

c)兼职安全员任职前应经过企业内部兼职安全员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各部门兼职安全

员的人选应向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宜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审议或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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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任职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技术和专业知识,重点/重要危险源管理、应急管

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

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7.1.2班组长安全培训

班组长安全培训应符合以下要求:

a)班组长教育由企业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一年至少一次;

b)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目标,安全常识、新知识、新技术,安全法律法

规,所在作业场所和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相关的应急预案,事故案例等。

4.7.1.3相关方培训

相关方培训应符合以下要求:

a)相关方在一个服务期内首次到企业现场,应由相关方主管部门或作业现场所在部门对其负责人

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告知或交底,再由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保存记录,培训内容应

包括:

1)企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规程等要求;

2)在企业作业可能接触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3)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要求;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b)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外来务工人员、含新进人员和转岗人员,其“三级”安全教育要求同企业员工。通过劳务

派遣机构选派的人员,企业级教育可由劳务派遣机构组织进行,但应使用企业教材,宜由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应保存企业级培训记录;

2)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要求应与企业员工相同,由企业、所在部门、班组对其进行各级各类

安全教育。对由派遣机构派遣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将安全教育情况向派遣机构反馈。

4.7.2从业人员培训

4.7.2.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符合以下要求:

a)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记录其培训取证及上岗时间、证件复审情况等。其中特种作业人员范

围应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附件中特种作业目录内容相对应;

b)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当地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考试

合格,获得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c)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或复印件。

4.7.2.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应符合以下要求:

a)建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台账,记录其培训取证及上岗时间、证件复审情况等。培训应符合《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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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当地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

考试合格,获得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作

业;

c)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或复印件。

4.7.2.3邮政快递人员培训

邮政快递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符合以下要求:

a)企业应建立邮政快人员花名册,落实入职入岗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形成教育培训记录,未完成

教育培训的不得从业。

b)企业应定期对电动车充电、道路交通安全、安全行驶、邮件寄递安全等重要内容进行定期培训,

提升人员安全意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程度。

4.7.2.4其他培训

企业应根据行业和地方政府要求,确定其他应经外部培训后方可持证上岗的人员,形成人员安全教

育培训记录,并保存培训取证记录。

4.7.3新员工安全“三级”教育和转复岗人员安全教育

4.7.3.1新员工安全“三级”教育

新员工安全“三级”教育应在上岗前实施,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对所有新进企业的员工进行企业级、部门(车间)级和班组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应少于24

学时。各级教育培训记录中签字完整,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完整,宜一人一档;

b)企业级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员工的安全职责,安全法规常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企

业安全文化理念,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行为规范,企业重点/重要危险源、控制措施及事

故应急措施,企业应急预案、有关事故案例等;

c)部门(车间)级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本部门(车间)安全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

作现场的危险源、控制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部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部

门区域的疏散逃生要求、现场事故案例等;

d)班组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岗位危险源、控制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或方案,作业现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作业现场疏散逃生路线,岗位事故案例等。

4.7.3.2转复岗与“四新”人员安全教育

转复岗、“四新”人员安全教育应符合以下要求:

a)企业内转岗人员和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四新)的人员,应由新岗位或“四

新”责任部门、班组组织进行部门(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和要求同新员工;

b)离开岗位一年及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时,应由所在部门(车间)、班组组织进行部门(车间)

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和要求同新员工。

4.7.4安全教育培训资料与记录

4.7.4.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师资、教材管理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师资、教材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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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安全培训的管理职责、组织要求、各类人员培训内

容、培训时间、培训周期与学时要求、培训计划编制、实施、记录、培训效果评价要求等;

b)应建立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师资库,宜建立外部师资库。应根据培训需求,建立企业基本安

全培训计划、大纲的培训教材,宜包括外部选购和内部编制的课本、课件等。

4.7.4.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a)每年初应按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制定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管理部门应提出企业的安

全培训教育需求;

b)计划中应包括内部企业级培训和外部培训的具体组织职责、时间、内容和要求、并对相关部门

提出部门级安全培训时间、内容要求。计划经相关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实施。

4.7.4.3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a)各级培训应保持记录,记录中应有参加人员签到、培训内容、考试或考核方式等内容;

b)班组级的日常安全教育宜结合班组活动开展;

c)培训完成后应进行效果评价,一般培训应进行现场直观评价,包括评价参加人数、授课效果、

考试情况等,并保存记录;对于大型系统培训,宜采取培训效果调查表、跟踪评价等方式。对

未达到培训效果的,应进行补课或再培训;

d)应对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内容等进行登记,形成培训台账、档案;

e)安全管理部门应会同培训职能部门对企业及各部门安全培训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与监督,

每年进行总结并保存记录,或列入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4.8相关方管理

4.8.1相关方识别和安全管理制度

4.8.1.1相关方识别

相关方识别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充分识别为企业提供服务和产品、其产品或活动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方,并确定需施加影响

和加以监督的重点相关方;

b)形成企业重点相关方台账,其中应登记各重点相关方的信息和主管部门。

4.8.1.2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a)确定各重点相关方的归口管理职责,应遵循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生产的原则,由安全管理部门负

责对相关部门的相关方管理进行监督;

b)相关方识别、资质审核、选择、安全绩效评价等管理和现场控制要求;

c)对相关方现场和作业活动的监督检查要求;

d)各类相关方选择和安全生产绩效评价的标准。

4.8.2相关方安全管理要求

4.8.2.1相关方选择、资质和安全生产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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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选择、资质和安全生产绩效评价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对相关方单位的法定资质进行审查,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要求方可选择,收集并保存其资质

资料,审查并保存相关方特种设备作业、特种作业、建筑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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