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433-2024 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

DB4403/T 433-2024 The Class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Vehicle Super Charging Equipment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433-2024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3-19
实施日期
2024-04-01
发布单位/组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对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的分级评价活动。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电气科学研究院、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昆仑网联电能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深圳英飞源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分中心、深圳金奇辉电气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协会、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绿电直流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永泰数能科技有限公司、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深圳普瑞赛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智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理工大学深圳汽车研究院(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深圳研究院)、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技术大学、深圳蔚来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浩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斯康达电子有限公司。
起草人:
丁恒、王益群、肖敏英、匡猛、李志刚、王赞、冯志敏、陈泽亮、朱明、张兢兢、李达、李峰、邓超群、谢永斌、赵利宏、闫学兵、朱俊辉、刘贻新、王文伟、邱熙、肖鸿霞、陈国芬、谭卓辉、洪诚睿、张玉喜。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9.200

CCSK81

DB4403

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433—2024

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

GradedevaluationspecificationofEVsuperchargingequipment

2024-03-19发布2024-04-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03/T433—2024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技术评价指标........................................................................2

6分级评价方法........................................................................5

附录A(规范性)超级充电设备基本要求评价表............................................6

附录B(规范性)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评分表............................................7

参考文献...............................................................................9

I

DB4403/T433—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电气科学研究院、深

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昆仑网联电能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深圳英飞源技术有限公

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分中心、深圳金奇辉电气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协会、深圳

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绿电直流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永泰数能科技有限公司、深电能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深圳普瑞赛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智电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理工大学深圳汽车研究院(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深

圳研究院)、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技术大学、深圳蔚来能

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浩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斯康达电子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恒、王益群、肖敏英、匡猛、李志刚、王赞、冯志敏、陈泽亮、朱明、张兢

兢、李达、李峰、邓超群、谢永斌、赵利宏、闫学兵、朱俊辉、刘贻新、王文伟、邱熙、肖鸿霞、陈国

芬、谭卓辉、洪诚睿、张玉喜。

II

DB4403/T433—2024

引言

为进一步构建高质量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满足市民群众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

打造世界一流“超充之城”,建设世界领先的城市级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

发展,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打造数字能源先锋城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6月印发的《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印发实施的《深圳市新能源汽车超充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加快落实“打造超充标准体

系”的工作措施,特制定本文件,指导运营企业科学开展超充设备选型、高质量建设超充设施、主动提

升运营管理水平。

III

DB4403/T433—2024

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的基本要求、技术评价指标以及分级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对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的分级评价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8487.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18487.2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

GB/T20234.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20234.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GB/T20234.4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4部分:大功率直流充电接口

GB/T27930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动汽车之间的数字通信协议

GB/T29317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T29318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

GB/T34657.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1部分:供电设备

GB/T3465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

NB/T3300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NB/T33008.1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3术语和定义

GB/T29317、GB/T1848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超级充电设备superchargingequipment

固定连接至交流或直流电源,并将其电能转化为直流电能,采用整车传导充电方式为电动汽车提供

电能,且至少具备一个额定功率不小于480kW的车辆插头的专用装置。

3.2

全液冷超充设备fullyliquidcoolingsuperchargingequipment

充电功率变换单元、车辆插头及充电电缆采用液冷技术的超级充电设备(3.1)。

3.3

超充主机superchargingpowerunit

分体式超级充电设备(3.1)的核心组件,将充电控制模块、功率变换模块、功率分配模块等部件

单独放置于一个柜(箱)体内,与充电终端通过电缆连接的专用装置。

1

DB4403/T433—2024

3.4

超充终端superchargingterminal

至少具备一个车辆插头,其单枪额定功率不小于480kW的充电终端。

3.5

快充终端fastchargingterminal

至少具备一个车辆插头,其单枪额定功率在480kW以下且不小于120kW的充电终端。

4基本要求

4.1超级充电设备应保证车桩之间正确的充电连接,导引电路、充电时序及相关安全要求符合GB/T

18487.1规定,或符合GB/T20234.3配套的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

4.2超级充电设备的电磁兼容要求应满足GB/T18487.2的规定,保证充电设备与人、车互操作安全。

4.3超充终端和快充终端的车辆插头应满足GB/T20234.1、GB/T20234.3或GB/T20234.4的规定。

4.4超级充电设备与车辆电池管理之间的通信协议应满足GB/T27930的规定。

4.5超级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之间的计量方式、计量精度要求应满足GB/T29318的要求,电能测量分

辨率为0.001kWh。

4.6超级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应满足GB/T34657.1的规定。

4.7超级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的协议一致性测试应满足GB/T34658的规定。

4.8超级充电设备的技术要求应满足NB/T33001的规定。

4.9超级充电设备的制造商应提供具有充电设施CMA或CNAS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委托试验或型式试验

报告。

5技术评价指标

5.1体验

5.1.1超级充电设备的超充终端单枪额定功率不小于480kW,快充终端单枪额定功率不小于120kW,

输出能力按表1要求进行分级。

表1超级充电设备的单枪输出电流能力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要求

验证方式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3档2档1档

超充终端单枪最大输出电流(I)600A>I≥500A≥600A委托试验或型式试验报告

体验

快充终端单枪最大输出电流(I)250A>I≥200A≥250A委托试验或型式试验报告

5.1.2鼓励采用全液冷超充设备、空调制冷技术或其他先进冷却技术来提升充电过程中的用户体验,

超级充电设备的噪声按表2要求进行分级。

2

DB4403/T433—2024

表2超级充电设备的噪声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要求

验证方式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3档2档1档

环境温度25 ℃时,65<A≤环境温度25 ℃时,55<A≤

委托试验或

噪声最大值75;65;环境温度25 ℃时,A≤55;

体验型式试验报

A(dB(A))环境温度40 ℃时,75<A≤环境温度40 ℃时,65<A≤环境温度40 ℃时,A≤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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