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4719-2024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道路试验方法及要求

GB/T 44719-2024 Intelligent and connected vehicle—Methods and requirements of road test for automated driving function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4719-2024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9-29
实施日期
2024-09-29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的道路试验条件及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M 类、N 类汽车,其他车辆类型参照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北京百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智能车联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智能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上海淞泓智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梅赛德斯一奔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大学、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与之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孙航、曹建永、陈振宇、邵星辰、邢亮、王大志、郑建明、杨淼、党利冈、谢国富、郭魁元、周文辉、杨顺、杨彦鼎、张新生、高海龙、周定华、王霁宇、徐建勋、夏露、张伟、陆欢、齐海政、李志军、谢陈江、谭永岗、宋雪松、郑文荣、杨大为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2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

43.020

CCS

T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4719—2024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道路试验

方法及要求

Intelligentandconnectedvehicle—Methodsandrequirementsofroadtest

forautomateddrivingfunctions

2024-09-29发布2024-09-29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44719—2024

目次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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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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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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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试验条件

······························································································

2

5

试验方法及要求

······················································································

4

附录A(规范性)自动驾驶功能道路试验环境要素要求及采集方法

·································

6

GB/T4471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

公司、北京智能车联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智能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公安部道路交通安

全研究中心、上海淞泓智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襄阳

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梅赛德斯一奔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一汽﹘

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大学、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与之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航、曹建永、陈振宇、邵星辰、邢亮、王大志、郑建明、杨淼、党利冈、

谢国富、郭魁元、周文辉、杨顺、杨彦鼎、张新生、高海龙、周定华、王霁宇、徐建勋、夏露、张伟、陆欢、

齐海政、李志军、谢陈江、谭永岗、宋雪松、郑文荣、杨大为。

GB/T44719—2024

引言

为适应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技术特点,国际范围内已形成采用包括仿真试验、场地试验、道

路试验等在内的“多支柱”方法,综合验证自动驾驶功能安全性的共识。

对此,我国已开展自动驾驶功能仿真试验、场地试验以及道路试验标准制定工作,以指导汽车行业

自动驾驶功能进行技术开发与功能验证。本文件针对自动驾驶功能的道路试验提出试验条件、试验方法

及要求,利用道路试验过程中其他道路使用者行为及轨迹不可控、场景随机出现等特点,验证自动驾驶

功能对于随机场景的响应能力。本文件将与仿真试验、场地试验等相关标准结合,共同构成满足自动驾

驶功能试验需求的完整标准体系。

GB/T44719—2024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道路试验

方法及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的道路试验条件及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M类、N类汽车,其他车辆类型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GB/T12534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T40429—2021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

GB/T41798—2022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场地试验方法及要求

GB/T44373智能网联汽车术语和定义

GA/T115—2020道路交通拥堵度评价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12534、GB/T40429—2021、GB/T41798—2022、GB/T4437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

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效试验时长总和totaleffectivetestduration

在自动驾驶功能处于激活状态下针对某种特定道路环境进行试验的总时长。

3.2

单次连续试验singlecontinuoustest

试验车辆在特定时间段内不间断进行的一次试验。

3.3

试验车辆vehicleundertest;VUT

进行自动驾驶功能试验的车辆。

3.4

试验操作人员testoperationstaff

试验过程中,为配合试验进行,执行必要的动态驾驶任务和/或动态驾驶任务接管的人员。

3.5

随车试验人员on-boardteststaff

试验过程中,记录试验数据和事件的人员。

3.6

Ⅰ型道路环境roadenvironmenttypeⅠ

高速公路以及快速路路况下的道路环境。

1

GB/T44719—2024

3.7

Ⅱ型道路环境roadenvironmenttypeⅡ

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以及城市支路路况下的道路环境。

3.8

Ⅲ型道路环境roadenvironmenttypeⅢ

除Ⅰ型道路环境以及Ⅱ型道路环境外的其他路况下的道路环境。

4试验条件

4.1试验道路

试验道路应连续,且道路环境要素及采集方法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4.2试验车辆

4.2.1试验车辆应满足如下载荷要求:

a)对于M1类汽车,试验车辆质量为整车整备质量加上试验操作人员、随车试验人员和试验设备质

量,该质量不大于最大允许总质量;

b)对于商用车辆,除特殊规定外,M2类、M3类城市客车为装载质量的65%,其他车辆为满载,乘

员质量及其装载要求符合GB/T12534的规定;

c)试验过程中不调整试验车辆载荷。

4.2.2试验过程中不应变更自动驾驶功能相关的软件及硬件。

4.3试验人员及设备

4.3.1试验人员

4.3.1.1试验过程中,试验操作人员以及随车试验人员不应因个人行为导致系统发出介入请求。

4.3.1.2试验过程中,试验操作人员对试验车辆进行安全监控,并在系统发出介入请求时立即接管,在

系统执行最小风险策略时立即干预车辆行驶。

4.3.1.3试验过程中,随车试验人员依据试验情况记录车辆是否满足试验要求,并通过试验设备记录试

验车辆不满足5.2相关要求的时刻。

4.3.2试验设备

4.3.2.1事件时间记录

、、

试验设备应支持随车试验人员记录试验操作人员干预试验操作人员接管试验车辆发出介入请

求、最小风险策略状态显示以及试验车辆未满足试验通过要求的时间。

4.3.2.2试验记录内容

试验设备应能够在试验过程中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试验车辆的控制模式,例如人工驾驶模式、自动驾驶模式等。

b)试验车辆周边的交通状态视频信息。

c)试验车辆运动状态参数:

1)试验时间轴;

2)试验车辆位置信息;

3)试验车辆纵向速度;

2

GB/T44719—2024

4)试验车辆横向速度;

5)试验车辆纵向加速度;

6)试验车辆横向加速度;

7)试验车辆横摆角速度。

d)试验操作人员及人机交互状态(试验操作人员面部、仪表盘、方向盘、中控屏、踏板等)的视

频及语音监控信息。

e)试验里程及时长:

1)记录试验车辆在不同道路环境的试验里程;

2)记录试验车辆在不同道路环境的试验时长。

4.3.2.3试验设备精度

试验设备应满足如下要求:

a)运动状态采集和存储的频率不小于50Hz;

b)视频采集设备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

像素,视频采样帧率不小于30f/s;

c)速度采集精度不大于0.1km/h;

d)距离采集精度不大于0.1m;

e)加速度采集精度不大于0.1m/s2。

4.3.2.4试验设备安装及运行

试验设备的安装、运行不应影响试验车辆及其自动驾驶功能的正常运行。

4.4试验时间

4.4.1应分别在试验车辆自动驾驶功能可被激活的道路环境进行试验,不同类型道路环境间的有效试验

时长总和应独立进行记录。

4.4.2若试验车辆自动驾驶功能在光照度低于50lx的条件下可被激活,则应进行夜间试验。

注:白天试验时段为日出时间点到日落时间点之间的时段,夜间试验时段为日落时间点至第二天日出时间点之间的

时段。日出时间点与日落时间点以当地气象局发布信息为准。

4.4.3经过若干次单次连续试验累计的有效试验时长总和至少应为72h,且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若试验车辆自动驾驶功能可在白天和夜间被激活,则白天时段有效试验时长总和不少于48h,

夜间时段有效试验时长总和不少于24h;

b)若试验车辆自动驾驶功能仅可在白天或夜间被激活,则仅在自动驾驶功能可被激活的时段进行

试验。

4.4.4试验时段覆盖要求如表1所示,单次连续试验应至少覆盖表1中单次连续试验应覆盖时段的其中

一项。若试验车辆自动驾驶功能仅可在白天被激活,则同一自然日内的试验累计应覆盖该自然日内的

td1和td2;若试验车辆自动驾驶功能仅可在夜间被激活,则同一自然日内的试验累计应覆盖该自然日内

的tn1和tn2;若试验车辆自动驾驶功能可在白天和夜间被激活,则同一自然日内的试验累计应覆盖该自

然日内的td1、td2、tn1及tn2。

3

GB/T44719—2024

表1时段覆盖要求

序号试验车辆自动驾驶功能可被激活时段单次连续试验应覆盖时段

1仅可在白天被激活td1、td2

2仅可在夜间被激活tn1、tn2

3可在白天和夜间被激活td1、td2、tn1、tn2

注1:td1为试验道路在白天处于表A.1所示的区间路段拥堵时段。

注2:tn1为试验道路在夜间处于表A.1所示的区间路段拥堵时段。

注3:td2为试验道路在白天处于表A.1所示的区间路段畅通时段。

注4:tn2为试验道路在夜间处于表A.1所示的区间路段畅通时段。

示例:若试验当天的td1对应时段为7:00—8:10,td2对应时段为14:00—15:25,tn1对应时段为17:00—18:30,tn2对

应时段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