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088-2000 出入境动物检疫采样

GB/T 18088-2000 Sampling for entry and exit animal quarantine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8088-2000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0-04-26
实施日期
2000-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农业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黄运生、胡永强、陈书琨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1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ce/r18088--2000

前言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要求,为规范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f

采样,避免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传播而制定

本标准对活动物的采样数壁根据国际兽疫局(OIE)((国际兽医疾病诊断和免疫手册(1996)》中所提

出的概率把关的采样原则及O工E((国际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1997)》中所指定的采样数量确定。动物

产品的采样数星根据OIE((国际兽医疾病诊断和免疫乎册(1996)》中所提出的概率把关的采样原则和该

文提到的参考文献中的计算公式推导得出

木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运生、胡永强、陈书1li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出人境动物检疫采样Gs/T18088-2000

Samplingforentryandexitanimalquarantine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采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出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采样。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口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际兽疫局((01E)国际兽医疾病诊断和免疫手册(1996)

围际兽疫局((01E)国际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1997)

3定义

本标准采用厂列定义。

3.1合PJ货物contactgoods

一次发运或接收的货物,其数量以指定的合同或货运清单为凭证。可以由一批或多批批量货物组

12批量货物batchgoods

数觉确定的货物,品质必须均匀一致(同一品种或种类产地相同,包装一致等)。属于合同货物中的

某一批,通过它们可以综合评价合同货物的质量。

3.3抽检货物samplinggoods

从批量货物中的一个位置取出的少量货物。多个抽检货物应从批量货物中的不同位Vii.采样。

3.4混合货样mixingsample

条件允许,从某一特定批量采样、混合.即为混合货样,亦即大样。

3.5缩减样品cuttingsample

混台货样经缩减而获得对该批量货物具有代表性的样品,亦即中样(以200g为准)。

3.6实验室样品testingsample

从缩减样品中获得,亦即试样或小样(一般以25g为准)

4采样要求

4.1在采样之前应确认货、证是否相符

4.2采样过程中应避免雨水等环境的不良因素影响,防止样品被污染

4.3来样用具如注射器、采血管、试管、探子、铲子、匙、采样器、广口瓶、剪子、样品袋等必须是灭菌的。

4.4对采集的样品一般要求随机采样若怀疑最有可能受病原体污染者或者带有病原体者,可以进行

选择采样

4.5根据样品种类如盒、袋、瓶和罐装者,应取完整未开封的如果佯p战0人、.则需用无菌采样器采样;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一04一26批准2000一10一01实施

GB/T18088-2000

样品是固体粉末,应边取边混合;样品是液体的,通过振摇即可混匀;样品是冷冻的,应保持在冷冻状态

(可放在冰内、冰箱的冷盒内或低温冰箱内保存),非冷冻动物产品需保持在。C-5C'中保存。

4.6采样前或采样后应在盛装样品的容器或样品袋上立即贴L标签,每件样品必须标记清楚(包括品

名、来源、数量、采样地点、采样人及采样日期)。

4.了采样后出具采样单一式三份,一份留本单位存查,一份交货上或其代理人,一份随同样品送实验

5采样数量

5.1进出境活动物的采样数量

5.1.1活动物的采样数量根据OIE((国际兽N疾病诊断和免疫手册(1996)》中所提出的概率把关的采

样原则计算或采用国际兽疫局(01E)((国际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1997)》中所指定的采样数量。

5.1.2进出境活动物的采样数量见附录A表A.l

5.2进出境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

5.2.1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根据OIE((国际兽医疾病诊断和免疫手册((1996)》中所提出的概率把关的

采样原则和该文提到的参考文献中的计算公式推导得出。

5.2.2进出境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见附录A表A2o

5.3进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凡属已经签订了双边检疫议定书的,其采样数量按检疫议定书的要求采

样。

6样品运送

6.1样品保护和运送

6.1门样品应根据有关知识及检测对象确定保存方法。

6.1.2样品应尽快送到检疫实验室,一般不应超过24h。特殊情况可根据被检测对象的要求和送样运

输的要求作相应处理。(如加入保护剂、抑制剂或固定剂、现场接种、将样品放入带有冰块或干冰的冰壶

中或泡沫塑料隔热箱内等)

6.2样品送往实验室时应按下列内容填报送检单

送检单位(送检人)、送检日期、样品名称、采样部位、数量、来源、有关货仁的信息(编号、姓名地址、

联系方法等)、要求检测的项目等。

6.3送检时,必须同时提交采样单,以供检验人员参考。

了样品的制备与保存

7.1动物检疫实验室在接到样品和采样报告单时,应立即登记,填写实验序号,并按检验规程和送检内

容的要求进行检验。

7.2缩减样品的制备(即样品的缩分)

将采取的分布均匀的颗粒状或粉末状样品(奶粉、鱼粉、肉骨粉、骨粉、血粉、羽毛粉、鳗鱼饲料、虾饲

料等)或者液体祥品(牛乳、蜂蜜等)混合、缩减、制备缩减样品

对混合货样或缩减样品,采样之后应尽快完成检验工作

73实验室样品(试样)的数量

实验室样品(试样)的数量应按照合同要求,或按检验项目所需佯品量的只倍采样.其中一份作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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