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425-1998 货车车钩、钩尾框采购和验收技术条件
GB/T 17425-1998 Purchase and acceptance of couplers and coupler yokes for freight service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1998年07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铁道部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戚墅堰机车车辆厂、大同机车厂
- 起草人:
- 宋忠明、邵志方、蒋田方、李维忠、谢兴年
- 出版信息:
- 页数:32页 | 字数:59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T17425-1998
、林
前曰
本标准在主要技术内容上等效采用美国AARM211-92《货车车钩、钩尾框采购和验收技术条
件》,AARM205-79《钩尾框试验要求》,AARM201-92铸《钢件》。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
本标准由铁道部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铁道部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戚墅堰机车车辆厂、大同机车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忠明、邵志方、蒋田方、李维忠、谢兴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货车车钩、钩尾框
采购和验收技术条件GB/'r17425一1998
Purchaseandacceptanceofcou川ers
andcoupleryokesforfreight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货车用车钩、车钩零件和钩尾框的采购和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C级钢和E级钢的铁路货车用车钩、车钩零件和钩尾框,也适用于机车车钩。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29-1994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6803-1986铁素体钢的无塑性转变温度落锤试验方法
GB/T8363-1987铁素体钢落锤撕裂试验方法
GB/T9444-1988铸钢件磁粉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
TB/T1583-1996机车车辆铸钢件焊补技术条件
TB/T1669-198513号车钩样板
TB/T2594-1996铁道机车车辆结构用低合金铸钢
TB/T2604-199613号钩尾框样板
AARM118-91钩舌销和钩尾销
3技术要求
3.1车钩、钩尾框应按本标准和铁道部批准的产品图样进行制造。
3.2制造厂的认可
所有车钩和钩尾框的生产厂均需经铁道部主管部门的认可。
申请认可时,生产厂应提交按本标准4.3规定的周期试验的头两组试验的结果。提交的资料格式如
附录A标(准的附录)。
3.3材料要求
3.3.1C级钢和E级钢铸件应进行淬火和回火热处理C(级钢铸件允许采用正火和回火热处理,‘)。
3.3.2C级钢和E级钢由基尔试块制取的试样测定的拉伸性能应符合TB/T2594的要求。
3.3.3由铸件上制取的试样应至少达到TB/T2594所要求的抗拉强度和屈服强度的80%.
1)正火和回火C级钢铸件不作断裂韧性试验;低温冲击性能仅测-18'C时的冲击吸收功,其值应不低子20Jo
国家质,技术监督局1998一07一06批准1999一04一01实施
GB/T17425一1998
3.3.4断裂韧性试验应在由铸件制取的试样上进行。断裂韧性试验内容为无塑性转变温度试验或动态
撕裂试验。无塑性转变温度试验按GB/T6803的规定进行,动态撕裂试验参照GB/T8363的规定进
行。c级钢和E级钢的无塑性转变温度应等于或低于一56℃。
作断裂韧性和冲击试验的目的是要考核和监控铸钢的性能。当试样有缺陷时,所得试验结果应予舍
弃,并重新取样进行试验。一次试验不合格并不能认为就是这种钢材不合格。制造厂应对每一种不合格
进行研究,并采取纠正措施。允许重新试验。
3.3.5铸钢的一40℃低温冲击性能应符合如下要求:
c级钢的冲击吸收功不低于34J;
E级钢的冲击吸收功不低于27J,
冲击试验应按照GB/T229使用v型缺口试样进行。
3.4硬度
3.4.1钩舌的硬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c级钢179^-229;
E级钢241.291.
3.4.2除钩舌外的其他铸钢件的硬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c级钢179^241;
E级钢241^311,
铸件上硬度测定部位参见图1.
4试验要求
4.1下面列出的试验,其目的是要考核和监控铸钢的性能。当试样有缺陷时,所得试验结果应予舍弃,
并重新取样进行试验。一次试验不合格并不能认为就是这种钢材不合格。制造厂应对每一种不合格进
行研究,并采取纠正措施。允许重新试验。
4.2铸件的完善性
4.2.1生产厂的企业标准和质量保证程序应控制铸件的完善性。以每生产5000个车钩、钩舌和钩尾
框,或按每六个月作为一个周期(以先达到的为准),从当时正在生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一个样品进行强
度试验。假使在规定的周期内,某一种产品的产量少于1000个时,则在该周期内不需要进行这样的试
验。但不管情况如何,所生产的每种产品每年至少需进行一次试验。抽取的样品必须代表当时实际生产
的产品。每一种产品连续10次强度试验均为合格时,生产厂可把强度试验的频次减少到每一种产品每
年进行一次。但如果在减少试验频次后,发现有一次试验不是因样品有缺陷而不合格,则生产厂需重新
建立起连续10次试验均合格的基本条件后,方可减少试验的频次。
4.2.2强度试验
车钩钩体、钩舌和钩尾框的永久变形,以及钩体、钩舌的最小破坏载荷和钩尾框的最小极限载荷必
须符合表1的要求。图2、图2a为测量永久变形时的尺寸位置。
4.2.3内部密实度
在生产的初期,以及随后每六个月对每种钩体、钩舌和钩尾框,解剖不少于一个样品,以确定
生产厂是否具有满足密实度要求的能力。每一件样品应从不同的熔炼炉次中选取。假若在此周期内有
一种产品的产量少于1000件,则不需要进行这样的解剖。但不管产量多少,每一种产品每年至少需要
解剖一次。在两年的解剖结果均为合格时,生产厂可以把解剖铸件的频次减少到每种产品每年解剖一
件。每当铸造工艺有重大改变时,铸件也需要进行解剖检查。
在减少解剖检查的频次后,如果有一次解剖检查的结果为不合格,则生产厂需重新建立起两年解剖
结果均为合格的基本条件后,方可减少解剖检查的频次。
GB1T17425一1998
表r
C级俐E级钢
最小破最小极最小破最小极
零件名称最大永久变形/mm最大永久变形/mm
坏载荷限载荷坏载荷限载荷
在1335kN时在2000kN时kN在1780kN时在3115kN时kN
钩舌l>}0.829500.83430
钩体0.832250.84005
在3340kN时
钩尾框2,0.832254005
0.8
1)试验时,用模拟的钩舌夹具。
2)钩尾框的最小极限载荷是指加载时使钩尾框的变形造成卡住缓冲器盒体的载荷。在试验时钩尾框的变形决不
允许超过6.4mm.
铸件应按图3、图3a、图3b规定的位置进行解剖。图3、图3a、图3b上还列出了要评定缺陷严
重程度的部位。
4.2-3.3铸件上的评定部位应对照附录B(标准的附录)中的“铸件密实度标准参考图片”评定缺陷的
严重程度,并记录评定结果。
4.2-3.4每一剖面上评定的缺陷严重程度不得超过表2规定的级别。
表2
剖而位置
铸件类型
ABCDEFG
13号,内嫩、电力机车车钩头部354442
13号,内燃、电力机车车钩钩身4咬
13号,内燃、电力机车车钩钩舌442
13号钩尾框2444
联锁车钩头部35444Z3
联锁车钩钩身3444
联锁车钩钩舌442
联锁车钩用钩尾框24444
4.3周期生产试验
至少以每六个月为一个周期,对在周期内生产的每一级别的钢,不管其生产哪一种车钩和钩尾框,
应取一个车钩和一个钩尾框,连同代表它们的试块或基尔试块试样,进行剖切。并对由铸件、试块制取的
试样或基尔试块试样进行下列试验。如果需要,生产厂可以一个月接一个月地轮流选取车钩和钩尾框以
保持连续的试验记录。对每一级别铸钢生产的每一种车钩和钩尾框,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试验。在连续
两年试验合格后,生产厂可以减少对车钩和钩尾框的试验频次,即对于由一个级别铸钢生产的车钩和钩
尾框,生产厂可以每年只对随机选取的一种车钩和钩尾框进行试验。应予试验的特性如下:
a)断裂韧性在钩体与钩尾框实物上取样试验,见3.3.4;
b)冲击性能在单铸或附铸试块上取样试验,见3.3.5;
c)抗拉性能在实物或单铸,或附铸试块上取样试验,见3.3.2和3.3.3;
d)化学成分在实物或试块上取样测定,见TB/T2594;
e)硬度在实物上测定,见3.4。
焊补
5.1铸件焊补必须按照TB/T1533,本标准5.2和5.3的规定进行。
GB/T17425一1998
5.2关于钩体、钩舌和钩尾框的焊补
5.2在图4、图4a规定的阴影区内的任何焊补,都应认为是重要焊补。在这些区域的焊补必须遵守
5.2.2和5.2.3的规定。在重要部位以外的焊补,则应按照TB/T1583的规定。
5.2,2需要焊补的缺陷部位必须作出一定形状的坡口,其根部至少应留有6mm宽的焊口。
5.2.3焊修部位的最大深度不得超过25mm,并且在焊修部位的底面应至少留有3mm的本体金属厚
度。
5.3经过热处理的铸件焊补后,应根据图4的要求,对铸件进行热处理。
钩舌销和钩尾销
钩舌销和钩尾销按照AARMlsl的规定。
铸件质.
铸件允许的最小质量见表3。
表3
种类最小允许质量/k‘
13号车钩整套车钩上作用196
下作用197
钩体141.5
钩舌39。5
内燃、电力机车车钩整套车钩上作用194.5
下作用195。5
钩体140.5
招号钩尾框82
回转式联锁车钩整套车钩232。5
钩体178
一
固定式联锁车钩整套车钩246。5
钩体192
固定式和回转式联锁车钩钩舌38。5
固定式联锁车钩钩尾框97。5
回转式联锁车钩钩尾框整套钩尾框1138
回转式联锁车钩钩尾框下120}
注
1公称质量为表列最小质量的103%。
2固定式和回转式车钩的钩体质量包括钩体磨耗板的质量。
3回转式联锁车钩钩尾框的整套质量包括转动套和尾销托的质量。
8样板检查
8.131号钩尾框,31号车钩的钩体、钩舌和其他零件。以及组装后的车钩应符合TB/T26o4和
TB1669的样板检查要求。
8.2其他型号的车钩、车钩零件和钩尾框应符合规定样板的检查要求。
GBIT17425一1998
9车钩的动作
9.1组装后的车钩不得有其他任何外来杂物,以免影响车钩的正常动作。
9.2装配好的车钩必须按9.3-9.5的规定进行三态作用的检查。图5为检查车钩三态作用的提杆。
9.3全开:用手持续稳定地转动检查提杆的手把,钩舌必须达到全开位置。
9.4闭锁:用手持续稳定地推动钩舌鼻部,钩舌必须转动到全闭状态,同时钩锁应顺利地落到闭锁位
置。当钩锁座落到钩舌尾部的钩锁承台上,或离钩锁承台不到6mm时,钩舌应处于闭锁状态。
9.5开锁:当用手转动检查提杆的手把,试图让钩锁上抬离开钩舌的尾部而钩舌仍不能打开时,车钩仍
处在闭锁位置。当回转检查提杆,落下钩锁时,钩锁应座落在钩舌推铁的锁座前顶面上。此时用手扳动
钩舌内腕,钩舌必须能自由地转动到全开位置。
9.6车钩必须具备防脱保护装置。
9.7成套提供的车钩必须安装与钩体同级别钢的钩舌。所有车钩必须安装E级钢的钩锁。
10铸件的精整
10.1在铸件的任何部位,浇、冒口的切割余量不应高出周围表面6mm。如果三态作用或使用性能受
到影响,则应对冒口和浇口根部进行处理,使处理后的根部与周围表面齐平。.
10.2铸件必须经过充分的喷丸处理。在发运前,铸件应无脏污、锈蚀或影响正常动作的散落杂物。车
钩组装后,不得再对车钩进行喷丸或喷砂处理。
10.3铸件不得涂以会掩盖缺陷的材料,但允许存在生产厂或采购方的油漆识别标记,以及涂刷以防锈
为目的的清油。
1,润滑
11.1车钩头部或钩头内的零件只能使用干性润滑剂。干性润滑剂如(二硫化铂等)可以用水、酒精或其
他非石油类物质作为载体施涂。
Jl八
.乙标记
月.0月1
.口‘:所有钩尾框、车钩和车钩零件应按照图7、图7a的规定铸出明显的标记。
曰八勺
.乙
.乙当铸件上的标记或铸造日期模糊不清时,生产厂必须使用手工电弧焊方法修复。修复时应使用最
大直径为3.2mm的电焊条。在图4a和图4b规定的非重要部位,标记焊修后,不需要再进行热处理。
12.3C级钢和E级钢铸件应分别在制造工厂代号后面铸出4C‘Cni’或“E”字。
13铸件的验收判据
本章对铸件的缺陷进行定义与分类。应使用本章的规定对钩体、钩舌、钩锁和钩尾框进行目视和样
板检查。
13.1壁厚
13.1.1除产品图样和由样板控制的尺寸外,其他壁厚公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如果磨削修整使壁厚减薄到小于13.1.1规定的下限值,则铸件必须焊补修复到符合13.1.1规定
的公差范围内。
1}正火和回火C级钢铸件在制造工厂代号后面铸出℃‘”字。
Gs/T17425一1998
表4n飞nl
大于等于小于壁厚公差
611+3.2,一0.8
壁厚1119+3.2,一2.4
1932十3.2,一3.2
32十4.8,一3.2
13-1.2为了保证铸件的密实度,在铸造工艺所要求的局部区域可以作出补贴或附加金属厚度。这种金
属补贴或附加厚度不包括在铸件的正公差之内。
13.2表面质量的验收要求
13.2.1钩体和钩尾框铸件的表面粗糙度R,应不大于100。其他铸件的表面粗糙度R。不大于50,
13-2.2允许存在高度小于或等于2mm、且不影响组装的局部凸起。
13-2.3在图6、图6a阴影线所示的重要部位允许存在直径不大于1.5mm、深度不大于3mm、每
10cm,面积上不多于5个的分散性气孔。
在图6、图6a阴影线以外的钩体、钩舌和钩尾框的非重要部位允许存在深度不大于3mm、每
10cm,面积上不多于3个、每处聚集面积不超过25em'钩(舌上为不大于10cm')、相距不小于100mm
的针孔或蜂窝气孔;在其他铸件上针孔和蜂窝气孔的总聚集面积不大于该零件总面积的15写。
13-2.4凡深度不超过重要部位断面厚度1000;或非重要部位断面厚度25%的夹杂、气孔缺陷是允许
存在的。
13-2.5铸件表面不允许有肉眼可见的裂纹、热裂、冷隔和焊接裂纹。
13-2.6车钩钩体的错型不得超过2mm,钩舌的错型不得超过1.5mm。钩体钩尾端面与钩舌锁面的
错型应予修正,使之与周围表面平滑过渡。
13-2.7在图6b所示的区域1各部位不允许存在深度超过1.5mm的切割或铲凿缺口或伤痕。锐边应
予消除。
13.2.813.2规定允许存在的缺陷不得妨碍样板的检查。
13-2.9严重缺陷为处于图6,6a所示阴影部位内的、由13.2.5,13.2.6和13.2.7规定不允许的缺陷。
13.2.10主要缺陷为处于图6,6a所示阴影部位内的、由13.2.3和13.2.4规定不允许的缺陷,以及处
在阴影部位之外的由13.2.5,13.2.6和13-2.7规定不允许的缺陷。
13.2.11次要缺陷为超出13.2.1,13.2.2规定,以及重要部位之外的由13.2.3和13.2.4规定不允许
的缺陷。
13.3标记不清
13.3.1主要缺陷:炉号铸(造顺序号)、生产厂标记或铸造日期残缺。
13-3.2次要缺陷:是指13.3.1未列出的其他模糊不清的标记。
13.4热处理不良
严重缺陷:是指生产记录中所显示的不符合热处理要求的现象。根据采购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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