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32.19-2023 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第19部分:弱电系统工程

DB11/T 1832.19-2023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832.19-2023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6-27
实施日期
2023-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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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6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UG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编号:DB11/T1832.19-2023

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第19部分:弱电系统工程

Constructionworkmanshipcodeforbuildingengineering

Part19:weakcurrentsystemengineering

2023-06-27发布2023-10-01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第19部分:弱电系统工程

Constructionworkmanshipcodeforbuildingengineering

Part19:weakcurrentsystemengineering

编号:DB11/T1832.19-2023

主编部门: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3年10月01日

2023北京

前言

根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京质监发〔2018〕20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

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综合管线;4综合布线系

统;5建筑电气防火;6安全防范系统;7视频监控系统;8停车库(场)管理系

统;9有线电视和卫星接收系统;10公共广播与厅堂扩声系统;11呼叫信号和

信息发布系统;1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3信息、通信网络系统;14弱电系统机

房。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管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

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建工大厦9层,邮编:100055;电话:

010-63989087;电子邮箱:kcdqzw@126.com)。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捷通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消长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照明学会

北京城建十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住总建设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萧宏周卫新申景阳廖科成于峰任长宁杜圣辉

颜勇谢力刘宝东孙伟齐向勇颜钢文董海峰

冀超张亚平张颖辉姚常胜张会中张盟刘彬彬

张士彤杜金泽丛桂杰万文实安红印丁名佳曹雪菲

赵刚刘冉康莉闫伟东孙建伟王涛汪芳

黄亚王飞王海鱼姚震田树玲傅永刘晓明

王琦杜苍松吴平建文轩刘景锋李琨赵宏

牛征刘东阳马一方王旭李振东胡洋赵明

宋立新赵光硕刘晓伟李茂应小军赖建辉张雷

彭琳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刘文山刘静王振生董玉安张宏鹏郑卫红连毅斌

目次

1总则…...………………………......1

2基本规定.......…………………......2

3综合管线…………………….……3

4综合布线系统.......……………....13

5建筑电气防火.......…………....…27

6安全防范系统.......………………..…………..…67

7视频监控系统........…………..….81

8停车库(场)管理系统..........………………….87

9有线电视和卫星接收系统…..………………….95

10公共广播与厅堂扩声系统......…………….…101

11呼叫信号和信息发布系统.....…………….….108

1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12

13信息、通信网络系统.........………………..…121

14弱电系统机房.......……………126

本规程用词说明…………………140

引用标准名录……………………141

附:条文说明……………………142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1

2BasicRequirements……..……………………..…2

3IntegratedPipeline……..………..……………3

4GenericCablingSystem……..………………..………………13

5BuildingElectricalFireProtection…………………...…………27

6SecuritySystem…..………………..….…………….…………67

7VideoMonitoringSystem……..……..…………81

8ParkinglotsManagementSystem……..…………………….87

9CableTVandSatelliteReceivingSystem……..……………95

10PublicAddressandhallSoundReinforcementSystem……..………………101

11CallSignalandInformationReleaseSystem……..………108

12BuildingEquipmentMonitoringSystem……..……………112

13InformationandCommunicationNetworkSystem….………121

14WeakCurrentSystemRoom….………………126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140

ListofQuotedStandards……………………….141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142

1总则

1.0.1为加强北京市建筑工程弱电系统施工管理,规范工艺做法,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弱电系统施工。

1.0.3建筑工程弱电系统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1

2基本规定

2.0.1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

2.0.2安装、调试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及专业能力。

2.0.3工程应按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2.0.4施工方案、系统调试方案应由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并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2.0.5施工作业前,应进行施工方案及分项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工艺做法、质量标准及注意

事项等要求。

2.0.6工程材料、设备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属于国家“CCC”

强制认证范围的材料、设备等产品,其名称、型号、规格应与认证证书和检验报告一致,并

应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进口材料、设备应提供海关报关单、进口设备产地证明及

中文说明书。

2.0.7软件的许可范围、系统接口及线缆、设备等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0.8进场检验的材料、设备等产品,应按技术文件要求存放保管。

2.0.9导管、槽盒等安装除应符合本规程第3章“布线通道”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地方

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17部分:电气动力安装工程》DB11/T1832.17的规定。

2.0.10振动场所安装支吊架,应采用外胀螺栓固定。

2.0.11引入220V/380V电源的智能化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可靠

连接。

2.0.12检验检测的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2.0.13系统调试、试运行应符合设计及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0.14各系统工程施工资料收集、编制应真实、完整、及时。

2

3综合管线

3.1材料要求

3.1.1不锈钢、镀锌、喷塑等网格桥架内外应光滑平整、无棱刺、无扭曲等变形现象。

3.1.2圆钢、扁钢、角钢、螺栓、垫圈、弹簧垫等金属构配件材料均应经过热浸镀锌处理,

镀锌层厚度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规定。

3.2主要机具

3.2.1主要工具应包括:红外线水平仪、铅笔、盒尺、线坠等。

3.2.2主要机具应包括:电钻、冲击钻、电焊机、切割机、角磨机等。

3.3作业条件

3.3.1预留孔洞、预埋铁、吊杆、吊架等应全部预留、安装完成。

3.3.2竖井内顶棚和墙面的粉刷应完成。

3.4施工工艺

3.4.1导管、槽盒、梯架、托盘安装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17部

分:电气动力安装工程》DB11/T1832.17的规定。

3.4.2网格桥架安装工艺流程应符合图3.4.2的规定。

放线定位→支吊架制作与安装→网格桥架安装→保护导体安装

图3.4.2网格桥架安装工艺流程

3.4.3放线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施工图确定始端到终端位置,沿图纸标定走向,找好水平、垂直、弯通,用粉

线袋或画线沿桥架走向在墙壁、顶棚、地面、梁、板、柱等处弹线或画线,并按规定档距,

均匀画出支、吊、托架位置;

2支架或吊架应根据承受的荷载选择相应规格型号的金属膨胀螺栓,金属膨胀螺栓平垫、

弹垫、螺母配套齐全。

3.4.4支吊架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吊架应根据荷载、材料、材料构造型式等因素,经校核计算后,采用双拼槽钢或单面槽

钢结构形式制作,见图3.4.4-1、图3.4.4-2、图3.4.4-3、图3.4.4-4所示。

3

50的网格吊装

图3.4.4-1槽钢吊架示意图图3.4.4-250mm圆钢吊架示意图

2在钢结构安装50mm网格桥架,采用圆钢与网格吊挂件组合使用;

门型吊架1门型吊架2

图3.4.4-3槽钢门型吊架示意图图3.4.4-4圆钢吊架示意图

3钢结构安装梁夹应成对使用;

4钢结构若钢梁翼缘厚度大于26mm时,则需要在梁夹与槽钢固定处增加槽钢使得梁夹

能牢牢的固定住槽钢。具体方法,见图3.4.4-5、图3.4.4-6、图3.4.4-7、图3.4.4-8所示;梁

夹在拧紧后丝杆需露出至少5mm,槽钢安装后其两头至少要露出梁夹30mm;

4

图3.4.4-5钢梁翼缘28mm梁夹固定示意图

5

图3.4.4-6钢梁翼缘32mm梁夹固定示意图

6

图3.4.4-7钢梁翼缘48mm梁夹固定示意图

7

图3.4.4-8钢梁翼缘70mm梁夹固定示意图

5所用钢材应平直,无扭曲。下料后长短偏差应在5mm范围内,切口处无卷边、毛刺;

6钢支吊架应焊接牢固,无变形,焊缝均匀平整,焊缝长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裂纹、

咬边、气孔、凹陷、漏焊等缺陷;

7支吊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在有坡度的建筑部位,支吊架应与建筑物有相同坡度;

8万能吊具应采用定型产品,对网格桥架进行吊装,并应有各自吊装卡具或支撑设施;

9水平固定支点间距应为1.5m~3m,垂直安装的支架间距不大于2m;在进出接线盒、

箱,拐角、转弯和变形缝两端及丁字接头的三端500mm以内应设支持点;吊顶内敷设网格桥

架应各自有单独卡具吊装或支撑设施,吊杆直径不应小于8mm;吊杆、支架材料选型应符合

表3.4.4规定:

8

表3.4.4吊杆、支架材料选型

网格桥架宽度(包括吊具规格

组合桥架宽度)(mm)吊杆直径横担(包括组合横担)(mm)金属支架(mm)固定螺栓

800-1000φ1450×50×550×50×5镀锌M14

500-700Φ1250×50×550×50×5镀锌M12

300-400φ1040×40×440×40×4镀锌M10

200及以内Φ830×30×330×30×3镀锌M8

10防晃固定支架安装:吊杆支架直线段安装长度大于30米时,每隔20m~30m应设一

个金属固定支架,在分支处或端部300mm~500mm处应有固定支架。

3.4.5网格桥架安装见图3.4.5所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3.4.5网格桥架安装示意图

1安装前应再次检查网格桥架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应无毛刺,各种附件应齐全;

2直线段连接,接茬处缝隙严密、平整;

3网格桥架制作和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强度要求,综合布线线缆弯曲半径应符合表3.4.5

的规定;

9

表3.4.5线缆敷设弯曲半径

线缆类型弯曲半径

2芯或4芯水平光缆>25mm

其他线芯和主干光缆不小于光缆外径的10倍

4对屏蔽、非屏蔽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的4倍

大对数主干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0倍

室外光缆、电缆不小于线缆外径的10倍

注:当线缆采用电缆桥架布放时,桥架内侧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300mm.

4弯头制作时,不宜将网格桥架整体切断;

5连接螺栓应采用网格桥架厂家提供的专用配套件,螺杆从内向外穿出,螺帽置于网格

桥架的外侧;

6网格桥架与机柜连接时,进线口和出线口处均应采用抱脚或翻边连接,并采用螺丝紧

固;

7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应设置补偿装置,保护导体和网格桥架内导线均应留有裕量;

8当网格桥架穿越防火隔断墙时,网格桥架的四周、内部均应采用相应防火等级的防火

材料封堵严密。

3.4.6保护导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镀锌金属网格桥架应跨接保护导体;金属镀锌、不锈钢网格桥架连接处可不跨接保

护导体,但连接板每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2网格桥架的始端和终端均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机柜与网格桥架应采用不小于4mm2

的铜芯软导线进行连接。

3.5质量标准

3.5.1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网格桥架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标识;

2镀锌网格桥架连接板两端应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3非不锈钢及镀锌网格桥架的保护导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导体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4mm²铜芯软导线;导线两端应接续端子后再压接;

2)压接处应清除油漆、涂料等涂层;

3)保护导体宜顺直。

4网格桥架不得做设备的接地导体;

10

5网格桥架弯通的内角不应为直角,且应能满足电线、缆弯曲半径要求;

6网格桥架不得直接贴墙及顶板敷设;

7网格桥架不得槽口朝下敷设。

3.5.2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网格桥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无扭曲变形,布置合理,盖板无翘角,接口严密整

齐,拐角、转角、丁字连接、转弯连接正确,网格桥架内外无污染;

2网格桥架支吊架应布置合理、固定牢靠;多趟网格桥架平行敷设转弯时,应在转角处

设共用支吊架;

3网格桥架在建筑物变形缝处,应有补偿装置;钢制网格桥架超过30m应设伸缩节;

4网格桥架穿过防火墙、楼板等处时,其四周应当有缝隙,按防火区内外用防火材料封

堵严密;网格桥架穿过非防火墙时,应用密封套管过墙,管口封堵;

5网格桥架与易燃易爆气体、热力、一般工艺管道交叉安装、设计无要求时,与管道的

最小净距应符合表3.5.2的规定;

表3.5.2网格桥架与管道的最小净距

管道类别平行净距(mm)交叉净距(mm)

一般工艺管道400300

可燃或易燃易爆气体管道500500

有保温层500300

热力管道

无保温层1000500

6网格桥架的平直程度和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超过全长的5‰。

3.6成品保护

3.6.1网格桥架进场后妥善保管,应避免雨水浸泡。

3.6.2搬运网格桥架,应轻拿轻放以防变形。

3.6.3网格桥架安装后,现场应清理干净,不留杂物。

3.6.4网格桥架内电线电缆施工完毕,绑扎成束,终端标识应统一,标识位置正确、清晰。

3.6.5防火封堵时,防火包不得拆开,防火泥不得污染墙面。

3.6.6高处作业使用高凳时,应避免触碰建筑物墙面及门窗等。

3.7注意事项

3.7.1在潮湿场所、吊顶内、竖井内施工安装,照明电源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11

3.7.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应采用Ⅱ类电动工具。

3.7.3施工作业现场应及时清除易燃易爆等杂物,配备消防器材。

3.7.4在弱电间及竖井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止材料和工具坠落措施。

12

4综合布线系统

4.1材料要求

4.1.1型材、管材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通信管道和人(手)孔所使用器材的检查及室外管道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0374的有关规定;

2金属导管、槽盒和接线盒应按设计要求作镀锌或其他防腐处理,表面涂覆或镀层应均

匀、完整;

3管材采用金属导管或塑料导管时,其管壁应光滑、无毛刺,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

应符合设计要求;

4塑料导管、槽盒应采用阻燃型,外壁应具有阻燃标记。

4.1.2线缆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缆的类型、规格及阻燃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线缆的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测试记录等技术资料应齐全,所附标识、标签内容应

齐全、清晰,外包装应注明型号和规格;

3电缆外包装和外护套需完整无损,当外包装损坏严重时,应按电缆产品要求进行检验,

测试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4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光缆外包装或光缆护套当有损伤时,应

对该盘光缆进行光纤性能指标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有断纤时,应进行处理,并应测试合格后使用;

2)光缆A、B端标识应正确、明显;

3)光纤检测完毕后,端头应密封固定,并应恢复外包装。

5单盘光缆应对每根光纤进行长度测试;

6光纤接插软线或光跳线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端的光纤连接器件端面应装配合适的保护盖帽;

2)光纤应有明显的类型标记,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使用光纤端面测试仪应对该批量光连接器件端面进行抽验,比例不小于5%。

4.1.3连接器件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线模块、信息插座模块及其他连接器件的部件应完整,电气和机械性能等指标应符

合产品的质量标准。塑料附件应阻燃,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13

2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的类型、数量、端口位置应与设计相符,光纤连接器件应外观

平滑、洁净,并不应有油污、毛刺、伤痕及裂纹等缺陷,各零部件组合应严密、平整。

4.1.4配线设备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电缆配线设备的类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光、电缆配线设备的编排及标识应与设计相符。各类标识名称应规范、统一、清晰,

标识位置正确。

4.2主要机具

4.2.1主要工具应包括:煨管器、液压开孔器、皮尺、水平尺、线坠、剥线器、打线工具、

电工钳、显微镜、玻璃磨光盘、烘干箱等。

4.2.2主要机具应包括:手电钻、台钻、光纤熔接机、切割机等。

4.2.3主要测试仪器仪表应包括:光时域反射仪、线缆认证测试仪、万用表、绝缘电阻测试

仪等。

4.2.4施工前应对剥线器、光缆切断器、光纤熔接机、光纤磨光机、光纤显微镜、卡接工具

等电缆或光缆的施工工具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4.2.5测试仪表应定期检查和校准,经过计量部门校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测试仪表应具有测试结果的保存功能并提供输出端口;

2可将所有存储的测试数据输出至计算机和打印机,且测试数据不可修改;

3测试仪表应能提供测试项目的详细报告。

4.3作业条件

4.3.1土建结构施工预留的孔洞、导管、接线盒、地面线槽、套管等,其位置、尺寸、数量

应符合设计要求。

4.3.2机柜位置固定后,进行线缆敷设。

4.3.3设备间、电信间、进线间作业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备可靠的施工电源和接地装置;

2设备间、电信间、进线间的面积,环境温度、湿度、照度及通风条件均应符合设计要

求;

3预留孔洞防火措施封堵严密,地面、墙壁、门等应涂刷防火漆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室内无危险物堆放,消防器材齐全;

4装修工程完工,地面、墙面平整,门窗锁具齐全。

14

4.4施工工艺

4.4.1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工艺流程应符合图4.4.1的规定。

管槽敷设盒箱预埋线缆敷设设备安装线缆端接系统测试

图4.4.1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工艺流程

4.4.2导管、槽盒敷设,盒箱预埋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17部分:

电气动力安装工程》DB11/T1832.17的相关规定。

4.4.3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缆的类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线缆在各种环境中的敷设方式、布放间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线缆的布放应自然平直,避免发生外力挤压、扭绞及损伤等现象;

4线缆的布放路由中不应有线缆接头;

5线缆两端应贴有标签编号,标签编号应书写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

的材料;

6线缆应留有裕量,以适应始端、终端连接、检测和变更的需要,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

计要求预留长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绞电缆在终端连接处的预留长度,在工作区信息插座底盒内宜为30mm~60mm,

电信间宜为0.5m~2.0m,设备间宜为3m~5m;

2)光缆布放路由预留长度宜为3m~5m;光缆在配线柜处预留长度应为3m~5m;楼层

配线箱处光纤预留长度应为1m~1.5m;配线箱终端连接预留长度不应小于500mm;光缆纤芯

在配线模块处不做连接时,应预留一定光缆施工长度。

7线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屏蔽和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4倍;

2)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0倍;

3)2芯或4芯水平光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25mm;其他芯数的水平光缆、主干光缆和

室外光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10倍;

4)G.652、G.657用户光缆弯曲半径应符合表4.4.3-1的规定。

15

表4.4.3-1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弯曲半径

光缆类型静态弯曲

室内外光缆15D/15H

微型自承式通信用室外光缆10D/10H且不小于30mm

管道入户光缆G.652D光纤10D/10H且不小于30mm

蝶形引入光缆G.657A光纤5D/5H且不小于15mm

室内布线光缆G.657B光纤5D/5H且不小于10mm

注:D为缆芯处圆形护套外径,H为缆芯处扁形护套短轴高度。

8采用牵引方式敷设大对数电缆和光缆时,应制作专用线缆牵引端头。可使用图4.4.3-1

中专用拖缆工具。先将蛇皮套套入电缆端部,再使用高强度胶带在蛇皮套与电缆的结合部进

行固定,蛇皮套受力收紧后,再进行拖拽;

图4.4.3-1拖缆工具:蛇皮套和胶带

9布放光缆时,光缆盘转动应与光缆布放同步,光缆牵引的速度不应超过15m/min;

10布放线缆的牵引力,应小于线缆允许张力的80%,对光缆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光

缆允许的张力,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芯上;

11综合布线系统线缆与电力电缆最小净距应符合表4.4.3-2的规定,与其他管线最小

净距应符合表4.4.3-3的规定;

表4.4.3-2综合布线系统线缆与电力电缆最小净距

最小净距(mm)

条件380V380V380V

<2kV∙A2kV∙A~5kV∙A>5kV∙A

对绞电缆与电力电缆平行敷设130300600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槽盒或金属导管中70150300

双方均在接地的金属槽盒或金属导管中1080150

注:双方都在接地的槽盒中,系指两个不同的槽盒,也可在同一槽盒中用金属板隔开,

且平行长度≤10m。

16

表4.4.3-3综合布线系统管线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

管线种类平行净距(mm)垂直交叉净距(mm)

防雷专设引下线1000300

保护地线5020

热力管(不包封)500500

热力管(包封)300300

给水管15020

燃气管30020

压缩空气管15020

12釆用槽盒和导管敷设线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槽盒和导管的两端宜用标识表示出编号等内容;

2)槽盒宜采用金属槽盒,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50%;

3)布放大对数主干电缆及4芯以上光缆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不应大于60%,弯

导管不应大于50%。布放4对对绞电缆或4芯及以下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30%;

4)导管、桥架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应设补偿装置。

13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线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信号电缆应根据线缆的类型、缆径、线缆芯数分束绑扎;

2)绑扎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

14线缆上布线块前应牵拉到位。在配线板的内边缘处将线缆宽松捆绑,保证单条的线

缆不会滑出配线板槽,避免缆束的松弛与不整齐;布线块布放线缆示意见图4.4.3-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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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2布线块布放线缆示意图

4.4.4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机房平面布賞图进行机柜定位,制作基础槽钢并将机柜稳装在槽钢基础上;

2)机柜安装完毕后,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mm,水平偏差不应大于2mm,成排柜顶部平

直度偏差不应大于4mm;

3)机柜上的各种零部件不得脱落或损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识完整

清晰;

4)机柜单排安装时,前面净空不应小于1.0m,后面及侧面净空不应小于0.8m多排

安装时,列间距不应小于1.2m。

5)壁挂式箱体底边距地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在机柜内安装设备时,各设备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间隙;

2配线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下出线方式时,配线架底部位置应与电缆进线孔相对应;

2)光纤配线架(盘)宜安装在机柜顶部,交换机宜安装在配线架和光纤配线架(盘)

之间;

3)各直列配线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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