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82-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发酵类制药工业

HJ 882-2017

行业标准-环保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882-2017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环保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12-21
实施日期
2018-01-01
发布单位/组织
生态环境部
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发酵类制药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 本标准也适用于与发酵类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排污单位。 自备火电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HJ820 执行。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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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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