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651-2018 武汉市系列比例尺地形图要素分类编码及时空数据库标准

DB42/T 651-2018 Wuhan series scale topographic map element classification coding and spatial database standard

湖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2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T 651-2018
标准类型
湖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18-09-11
实施日期
2018-12-10
发布单位/组织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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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2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80.30

A79

备案号: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651—2018

代替DB42/T651—2010

武汉市系列比例尺地形图要素分类编码及

时空数据库标准

Elementclassificationcodingandspatio-temporaldatabasestandardforWuhan

seriesscaletopographicmaps

(报批稿)

2018-09-11发布2018-12-10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2/T651—2018

目次

前言...............................................................................III

引言.................................................................................V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设计原则...........................................................................1

3.1要素编码结构...................................................................1

3.2分类编码扩充原则...............................................................2

3.3标识码编码结构.................................................................2

3.4数据库属性结构的扩展...........................................................3

4技术指标...........................................................................3

4.1数据格式.......................................................................4

4.2数据库地理范围.................................................................4

4.3数据库空间参数.................................................................4

4.4分幅和图号命名规则.............................................................4

4.5要素几何类型的规定.............................................................6

4.6注记的一般规定.................................................................6

4.7等高距和高程注记点.............................................................6

4.8颜色的配置.....................................................................7

4.9符号配置原则...................................................................7

4.10属性填写规定..................................................................7

5要素分类编码规定...................................................................7

6数据分层规定.......................................................................7

7数据内容和采集规则.................................................................7

7.1数据内容.......................................................................8

7.2采集建库要求...................................................................8

附录A(规范性附录)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编码.........................12

附录B(规范性附录)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层设计........................192

附录C(规范性附录)1:5001:10001:2000地形图数据库结构设计......................194

附录D(规范性附录)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幅元数据库结构设计................216

I

DB42/T651—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修订。

本标准代替DB42/T651—2010《武汉市系列比例尺地形图要素分类编码及数据库标准》,本标准

与DB42/T651—201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在引言中,增加了修订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描述(见引言);

——修改了关于本标准适用范围的描述(见1,2010年版的1);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删除了已废止的标准引用,并更新了所引用标准的最新标准代号(见2,2010

年版的2);

——删除了“兼顾建库与制图”的表述(见2010年版的3.5);

——修改了数据库参数中关于“平面系统”的表述(见4.3,2010年版的4.3);

——修改了关于“图号命名规则”和“系列比例尺的基础码和顺序码”的规则(见4.4.2,2010年版的

4.4.2);

——修改了关于“比例尺代码”的规则(见4.4.3,2010年版的4.4.2);

——修改了关于“文件名命名规则”的表述(见4.4.3,2010年版的4.4.3);

——修改了关于“图幅流水号命名规则”的表述(见4.4.4,2010年版的4.4.4);

——修改了关于“注记的一般规定”的表述(见4.6.1,2010年版的4.6.1);

——删除了采集建库要求中“总体要求”关于具体地物要素的规定,将其移入“点状要素”、“线状要

素”、“面状要素”、“注记类要素”的表述中(见7.2.1、7.2.2、7.2.3、7.2.4、7.2.5、7.2.6和

7.2.7,2010年版的7.2.1);

——新增了采集建库要求中关于“点状要素”、“线状要素”、“面状要素”、“注记类要素”、“图

幅接边”和“图幅整饰”的表述(见7.2.2、7.2.3、7.2.4、7.2.5、7.2.6和7.2.7);

——新增了“不依比例尺的水中岛”、“裙楼”、“楼层分割线”、“艺术建筑”、“地窖(菜窖)”、

“依比例尺的药浴池”、“沙坑”、“健身、娱乐设施”、“依比例尺的报刊亭、售货亭、售票亭”、

“交通警示牌”、“无顶棚的自行车租赁点、存车支架”、“高速的标准轨铁路”、“助曲线”、“岸

垄、土垄”、“残丘地”和“裸土地”等地形图要素(见附录A);

——删除了“地形图要素分层设计”中关于“AGNL”和“ANNL”的表述(见2010年版的附录B);

——新增了“地形图要素分层设计”中关于“FWXA”的表述(见附录B);

——新增了“地形图数据库结构设计”中关于时间、空间位置、接边信息以及特有属性项的表述(见附

录C);

——删除了“地形图数据库结构设计”中关于“AGNL”和“ANNL”的表述(见2010年版的附录C)

——新增了“地形图数据库结构设计”中关于“FWXA”的表述(见附录C);

——删除了“地形图图幅元数据结构设计”中关于“产品代号”、“出版日期”、“数据量”、“图廓

角点经度范围”、“图廓角点纬度范围”、“椭球长半径”、“椭球扁率”、“54-80坐标转换参数

(X,Y)”、“图幅结合表中西北图幅号”、“图幅结合表中北图幅号”、“图幅结合表中东北图幅号”、

“图幅结合表中西图幅号”、“图幅结合表中东图幅号”、“图幅结合表中西南图幅号”、“图幅结合

表中南图幅号”、“图幅结合表中东南图幅号”、“航高”、“层名”等设计表述(见2010年版的附

录D)。

III

DB42/T651—2018

本标准由武汉市测绘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武汉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市测绘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文涛、肖建华、王厚之、严小平、彭清山、李黎、何伟、周剑、李海

亭、陈莎、张欢、姚垚、郑凤姣、李琪、张敏、郑小鹏、张雪、何典。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史版本发布情况为:

——DB42/T651—2010。

IV

DB42/T651—2018

引言

本标准是在国家标准《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国家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

字典(GB/T20258.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和湖北省地方标准《武汉市

系列比例尺地形图要素分类编码及数据库标准(DB42/T651)》的基础上,结合武汉市的地形地貌以及时

空信息特点,对武汉市系列比例尺地形图的分类编码及数据库结构进行了补充、丰富和完善,并按时空

地理信息云平台建设要求,对各比例尺的数据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主要添加了各比例尺地物要素的时间

信息和空间信息属性字段;并根据各种地物要素自身特点,添加了能够更好表征地物属性信息的字段;

同时考虑到时空地理信息的更新,本标准还增加了针对数据库更新而设计的数据结构;删除了线状注记

数据库结构。标准内容充分考虑到时空数据采集、建库、缩编更新、分发利用的特点,以时间和空间结

合、图形和属性结合、生产和应用结合为导向,将地形图图式与时空数据库合二为一,在实现图库一体

化的基础上,统一了不同比例尺地形图的分幅规则和要素编码,便于各比例尺时空数据的融合和挖掘分

析,扩展各比例尺时空数据的应用范围和领域,提高其利用效率,能够满足武汉市时空地理信息生产、

建库、管理、应用和挖掘分析的需要,更好地为城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时空地理信息服务。

本标准是DB42/T651—2010调整后修订完成的。

V

DB42/T651—2018

武汉市系列比例尺地形图要素分类编码及时空数据库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武汉市系列比例尺地形图要素分类编码及时空数据库的设计原则、技术指标、要素分

类编码规定、数据分层规定、数据内容和采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武汉市1:500、1:1000、1:2000地形图的编制和地形图时空数据库的建设。

本标准未规定的其他要求,应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027-2002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GB/T7930-2008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GB/T13923-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17798-2007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20257.1-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20258.1-2007国家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

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GB/T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25344-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名称代码

CH/T9012-201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

CH/T1007-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CJJ/T100-2017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

DB42/T651-2010武汉市系列比例尺地形图要素分类编码及数据库标准

3设计原则

3.1要素编码结构

按照《国家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GB/T20258.1)》、《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GB/T7027)》和《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

统技术规范(CJJ/T100)》并进行扩充,地形图要素的编码采取6位编码,依次分别为大类码、二级大类

码、小类码和扩展码。要素编码结构如图1所示。

XXXXXX

大类码二级大类码小类码扩展码

图1要素编码结构

1

DB42/T651—2018

3.1.1要素编码规则如表1所示。

表1要素编码规则表

结构名称说明实例

例如双线时令河要素编码为204010,大类为水系,编码

大类码见表2大类码与要素名称对照表

为2

二级大类码要素大类,范围01—99例如双线时令河要素编码为204010,二级大类为04

例如首曲线、计曲线和间曲线,其要素编码分别为

701010、701020和701030;小类编码分别为01、02和

小类码要素小类,范围00—99

03,对于在二级大类码基础上没有再进行分类的地物,

小类码编为00

一般情况为0,如果需要添加其他相似例如双线地面河流201010、双线地面河流中心线201011

扩展码

或者相近的要素,则以1递增编码和双线地面河流面201012

3.1.2大类码与要素名称对照关系如表2所示。

表2大类码与要素名称对照表

序号大类码要素名称

011测量控制点

022水系

033居民地及设施

044交通

055管线

066境界

077地貌

088植被与土质

09A注记(“A+数字”,A1-A9表示9类注记,A0表示说明注记)

10F辅助类要素:坡脚线、辅助线、辅助面

11M图廓整饰

3.2分类编码扩充原则

当附录A提供的要素类型仍不能满足分类需求时,可按以下原则进行扩充,但码位不应扩充:

a)要素的二级大类码,小类码及扩展码应在同级的分类上进行扩充,扩充的二级大类码,小类码

及扩展码应归入相应的大类码,二级大类码及小类码,同时在相关数据中进行说明。

b)扩充的编码结构应符合3.1的规定,已有的编码不得重复定义。

3.3标识码编码结构

依据比例尺和要素分类编码原则,对每一种地物要素定义其标识码。标识码采取7位编码,依次分

别为比例尺编码、大类码序号、顺序号和扩展码,具体编码结构如图2所示。

2

DB42/T651—2018

XXXXXXX

比例尺编码大类码序号顺序号扩展码

图2标识码编码结构

(1)比例尺编码表示各比例尺下的类别编号,具体对应编码如表3所示。

表3比例尺编码对照表

比例尺比例尺编码

1:5001

1:10002

1:20003

(2)大类码序号表示各类地物的类别顺序号,具体对应编码如表4所示。

表4大类码序号编码对照表

要素名称大类码序号

测量控制点01

水系02

居民地及设施03

交通04

管线05

境界06

地貌07

植被与土质08

注记09

辅助类要素10

图廓整饰11

(3)顺序号表示各大类要素的顺序编号,对每大类要素按照顺序进行编码,从001开始,以1为增

量顺序递增。

(4)扩展码一般情况下为0,如果需要添加其他相似或者相近的要素,则以1递增编码。扩展码不

应超过9。

3.4数据库属性结构的扩展

数据库以地形图图面内容为基础,对于各专题应用,根据其提供的信息进行属性结构扩展,录入时

间信息和各类专题信息,完善专题信息内容。具体规定见附录C。

4技术指标

3

DB42/T651—2018

按照《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1779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

和《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CH/T9012)》的要求,对数据格式、分幅和图

号命名规则等技术指标作了相关规定。

4.1数据格式

元数据文件成果可采用Access数据库等格式,元数据结构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图形文件成果可采用AutoCADDWG、DGN等格式。

数据库文件成果可采用ArcGISPersonalGeodatabase等格式。

4.2数据库地理范围

武汉市域具体地理范围如下:

东经:113°40′~115°05′

北纬:29°57′~31°03′

包括武汉市所辖的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武昌区、汉阳区、洪山区、青山区、东西湖区、汉南

区、江夏区、蔡甸区、新洲区、黄陂区,共13个行政区。

4.3数据库空间参数

平面系统采用武汉2000坐标系(WH2000);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武汉市地形图基准比

例尺为1:2000。

4.4分幅和图号命名规则

4.4.1地形图分幅

分幅采用50cm×50cm图幅。

4.4.2图号命名规则

图号应按地形图图廓西南角XY坐标值进行命名,以公里为单位,按“整数+小数”的形式表示。整

数部分,取至十公里;小数部分,1:500地形图取至0.01km,1:1000和1:2000地形图取至0.1km;X坐标

公里数在前,Y坐标公里数在后,中间加短线连接。如图4所示,斜线填充部分所在的1:500地形图图号

为72.00-11.25;所在的1:1000和1:2000地形图图号为72.0-11.0。

4.4.3文件名命名规则

文件名应由比例尺代码、图廓西南角点XY坐标以及不同比例尺地形图的顺序码组成。比例尺代码如

表5所示:

表5比例尺代码

比例尺代码分幅规格

1:500K50cm×50cm

1:1000J50cm×50cm

1:2000I50cm×50cm

4

DB42/T651—2018

XXXXXXXXX

比例尺代码整公里数整公里数顺序码

XY

图3文件名命名规则

编码应以同一系列中最小比例尺为基准。1:500比例尺和1:1000比例尺图幅的编码应以基准比例尺

为依据,顺序码为该比例尺图幅在基准比例尺中的编码,编码的原则为:从左到右,从上到下,大小以

01,02,03,04……进行编码。基准比例尺图幅的顺序码为00。系列比例尺的顺序码对照关系如表6所

示。

表6系列比例尺顺序码的对照表

比例尺顺序码

1:500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

1:100001,02,03,04

1:200000

如图4所示,对于1:2000地形图,其文件名为I37281100。对于1:1000地形图,其在所属1:2000图中

的顺序码为03,因而该1:1000地形图文件名为J37281103。对于斜线填充部分的1:500地形图,该图幅在

所属1:2000图中的顺序码为14,因而该1:500地形图文件名为K37281114。

x

K1-1K1-2K1-3K1-4

1:10001:1000

J1-1J1-2

1:2000

I1

K1-9K1-10

1:10000

J1-3

K1-13K1-14

y

X,Y(372000,811000)

图4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幅分幅示意图

4.4.4图幅流水号命名规则

对于1:2000地形图,应从左至右,从上到下,I1,I2,I3,I4,I5,I6……进行编号。对于1:1000

地形图,根据所属1:2000地形图的流水号应按照从左至右,从上到下1-4进行编号,如流水号为I1的

1:2000的地形图中的1:1000图幅按照J1-1,J1-2,J1-3,J1-4进行编号。对于1:500地形图,应按照从

5

DB42/T651—2018

左至右,从上到下的顺序,首先确定该图幅在所属1:2000图中的顺序码,然后根据所属1:2000地形图的

流水号进行编号,如流水号为I1的1:2000的地形图中的1:500图幅按照K1-1,K1-2,K1-3,K1-4,

K1-5,……,K1-16进行编号。

4.5要素几何类型的规定

4.5.1地物要素按照几何类型分为点、线、面三类,注记要素在数据库数据中作为点、线、面状地物

的属性,在制图数据中作为文字要素表现在图面上,具体规定见附录A的几何类型项。

4.5.2点要素分为无向点、有向点和标识点三大类,11表示无向点和标识点,12表示有向点。无向点

用来描述不具方向性的点要素,如灯塔、烟囱、高程点、特殊高程点等。有向点用来描述具有方向性的

点要素,如泉、地下建筑物出入口标识等。有向点的角度是以正东方向起算,沿逆时针方向的夹角大小,

单位为度。当要素没有明确图形实体与之对应时,用标识点来表示此要素,如无栏木的铁路平交道口、

立交桥等。

4.5.3线要素分为有向线和无向线,21表示无向线,22表示有向线。无向线主要有中心线和边线两种

表现形式,是对没有方向意义的线状要素的描述。中心线指要素实体的中心线,如地铁、机耕路、溜索

桥、隧道等。边线指要素的轮廓线,如依比例尺的公路等。有向线是对具有方向或符号有方向要求的线

状要素的描述,如单线河、田坎、路堑、沟堑、路堤等。当要素具有方向性时,按照要素走向进行采集,

如单线地面河流是由上游采集到下游;当要素符号有方向要求时,一律将符号放置在前进方向的左侧。

4.5.4面状要素表示面状地物,代码为31,主要有轮廓线构面和范围线构面两种表现形式。轮廓线构

面用于表示具有明确边界的面状要素,如一般房屋等。范围线构面用于表示不具有明确边界的面状要素,

如油罐群等。

4.6注记的一般规定

4.6.1根据名称注记所指地理实体的特征或范围,以相应的点对象描述,但在图面以隐含方式表示。

根据名称注记指向的地理实体或区域的几何特征,按本标准规定的AGNP和ANNP层采集相应的名称点表

示。名称点宜应放置在名称对象的概略中心位置。注记主要分为一般说明注记、行政区域名注记、城乡

居民点名注记、企事业单位名注记、管线注记、纪念地与古迹名注记、山名注记、水系及附属设施名注

记、道路名称注记、自然地域名注记和境界标志注记。

4.6.2地名注记中的拼音字段项,在录入时不区分大小写,连续不加任何分隔符。

4.6.3地名注记在录入时如果有副名,录入格式为:主名在前,副名在括号内表示,括号为中文半角

括号。

4.6.4散列地名注记中每个字用两个点来表示,第一个点表示其定位点,第二个点表示其方向。对于

单个整体注记用直线来表示,第一个点表示其定位点,第二个点表示其方向。

4.6.5在制图数据中,注记应以单文本形式表示。注记说明对象为多边形区域的,其定位点宜在多边

形区域内;注记说明对象为线状要素时,注记宜压盖在线状要素上,并且注记放置的方向应与线状要素

的走向一致;注记说明对象为点状要素时,注记宜放置在点状要素附近,不应压盖在点状要素上。

4.7等高距和高程注记点

1:500、1:1000、1:2000比例尺下地形图等高距和高程注记点的具体要求如表7所示。

6

DB42/T651—2018

表7等高距和高程注记点参数

基本等高距

地形类别高程注记点数量备注

1:5001:10001:2000

平地0.5m0.5m0.5m15~20个/100cm2

丘陵地0.5m1.0m1.0m10~20个/100cm2

山地1.0m2.0m2.0m8~15个/100cm2

4.8颜色的配置

原则上每一大类颜色一致,辅助线和辅助面的颜色与各大类颜色一致。具体规定见附录A的印刷色

彩(CMYK)值项和RGB值项。其中,附录A中的CMYK值表示青(C)、品红(M)、黄(Y)、黑(K)四色

值;RGB值表示红(R)、绿(G)、蓝(B)三色值。

4.9符号配置原则

4.9.1独立地物符号、线状地物的线型符号名称应与要素编码一致,对于没有配置的要素应按照实线

型配置。具体规定见附录A的要素编码项和图式图例项。

4.9.2符号旁以数字标注的尺寸值,应以毫米(mm)为单位。

4.9.3符号旁只注一个尺寸值的,表示圆或外接圆的直径、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的边长;两个尺寸值

并列的,第一个数字表示符号主要部分的高度,第二个数字表示符号主要部分的宽度;线状符号一端的

数字,单线是指其粗度,两平行线是指含线划粗的宽度(街道是指其空白部分的宽度)。符号上需要特

别标注的尺寸值,则应用点线引示。

4.9.4符号线划的粗细、线段的长短和交叉线段的夹角等,没有标明的应以附录A图式图例项中的符

号为准。一般情况下,线划粗为0.15mm,点的直径为0.3mm,符号非主要部分的线划长为0.5mm,非垂

直交叉线段的夹角为45°或60°。

4.10属性填写规定

地物实体可由一个或多个要素来表示,当只有一个要素表示一个实体时,该要素应填写其属性信息;

当两个及以上要素表示一个实体时,应填写所有要素的属性信息。具体要素属性的填写应符合附录A的

要素属性项填写要求,其中,要素属性项中带下划线的字段为必填字段。

5要素分类编码规定

按照《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基

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名称代码(GB/T25344)》并

进行扩充,要素分类及编码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数据分层规定

1:500、1:1000和1:2000全要素地形图的时空数据库设计为11个要素集和39个要素表,地物要素分

层设计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可扩充其他属性的数据库结构设计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7数据内容和采集规则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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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和《基础地理信息数

字产品元数据(CH/T1007)》的要求,对内业数据采集和元数据结构等内容作了相关规定。

7.1数据内容

数据内容包括测量控制点、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境界、地貌、植被与土质、各类注

记、元数据以及地物属性信息。具体采集内容及规则应符合附录A中数据采集与指标选取项的规定,元

数据结构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7.2采集建库要求

7.2.1总体要求

7.2.1.1各地物要素标识码、编码、几何类型、符号以及各要素采集规则及相关参数应严格遵循本标

准规定。

7.2.1.2所有要素的数据结构应包含的属性字段有要素编码、要素名称、测取时间、移除时间、要素

GUID(要素在数据库中的唯一标识码)、测取人和修除人。其中,“测取时间”为数据的测制时间,“移

除时间”为数据的移除时间。

7.2.1.3符号不规则的地物,应采集骨架线和辅助成图的要素部分,按标准放置在辅助类要素中,并

填写相应所属要素的要素编码。如长度不一的斜坡,骨架线用斜坡要素编码表示,坡脚线用辅助线要素

F10010表示,并且在辅助线要素“对应GUID”字段中输入对应的斜坡骨架线的“要素GUID”值,在“代

码”属性要素字段中填写斜坡的要素编码。斜坡坡齿的长短线在数据库中不需表示,如果坡脚线在制图

数据需要表示的,则应复拷贝辅助线作为地类界要素单独放置。

7.2.1.4对于依比例尺的要素,其范围线和不依比例尺的符号应分别按其要素编码表示,符号居中进

行放置,并被赋予属性信息,范围线中只写入通用属性字段。

7.2.1.5对于道路或者河流等有中心线表示的线状符号,应将属性字段值写入到中心线属性项中,对

应的要素边线只写入通用属性字段。

7.2.1.6一般情况下,压盖顺序为:高程点、水系、道路、居民地、管线垣栅、地貌、境界、植被、

等高线。对于同类要素相互压盖的情况,可根据制图要素需要调整。

7.2.1.7要素位置空间重叠时,按照优先原则先采集重要要素,次要要素可在数据编辑时采用跨层拷

贝的方法产生。

7.2.1.8对于要素属性的填写,如果在要素的“数据采集与指标选取”项中,详细列出了属性字段的

录入值,如“通航性质:01通航/02不通航”,则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只需填“01”或者“02”即可,并

且只能从列举出的内容中选取填写,如果录入字段值没有数据字典详细列出,则由作业单位按实际内容

正确填写。

7.2.1.9在建库数据符号化为制图数据后,各生产单位如发现在制图表示中有不合理的情况,应及时

对建库数据进行修改,保证建库数据符号化后满足制图数据的要求。

7.2.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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