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分类(ICS)
19 试验
25 机械制造
29 电气工程
31 电子学
37 成像技术
45 铁路工程
61 服装工业
65 农业
67 食品技术
71 化工技术
77 冶金
79 木材技术
85 造纸技术
93 土木工程
95 军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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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实施
译:YY 9706.256-2023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56: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clinical thermometers for body temperature measurement适用范围:GB 9706的本部分规定了ME设备和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ME设备和ME系统)。 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 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危险(源)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 替换: 本文件规定了临床体温计及其附件(以下简称ME设备)的基本安全性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所有用于测量患者体温的电子临床体温计,包括测量和显示体温的医用电气设备。 示例1:使用附件(例如,肺动脉导管)通过热稀释法测定心排量的ME设备,如果显示体温,则包含在本文件范围内。 示例2:使用附件(例如,含体温探头的Foley导管)的ME设备,属于本文件范围。 临床体温计可以通过配备接口来包含次级指示器、打印设备和其他辅助设备,从而形成医用电气系统。本文件不适用于辅助设备。也不适用于在室内环境条件下,对人群进行无创发热温度筛查所用的屏幕热像仪(见IEC 80601-2-59[4])。 ME设备或ME系统预期生理功能的固有危险并未包含于本文件的具体要求当中,但GB 9706.1—2020的7.2.13和8.4.1除外。 注1: 如果条款或子条款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则条款或子条款的标题和内容将说明这一点。如果未作说明,则条款或子条款同时适用于相关的ME设备和ME系统。 注2: 增补信息可查询GB 9706.1—2020的4.2。【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3-03-14 | 实施时间: 2026-05-01收藏 -
即将实施
译:YY 9706.249-2023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49: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multifunction patient monitors适用范围:GB 9706的本部分规定了ME设备和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ME设备和ME系统)。 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 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危险(源)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 替换: 本文件规定了多参数患者监护仪(以下简称ME设备或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预期连接到单一患者、具有两个或多个生理监护单元的多参数患者监护仪,其预期在专业医疗机构内使用,以及在紧急医疗服务环境或家庭护理环境内使用。 注:在本文件中,孕妇和其胎儿被认为是单一患者。 本文件不适用于多参数患者监护仪的植入式部分。 本文件未规定单独生理监护单元的要求,如心电图(ECG)、有创压和脉搏血氧,其要求在相关专用标准中以独立式医用电气设备的角度有所规定。当多参数患者监护仪被集成到其他医用电气设备或医用电气系统时,其他相关标准也适用。 示例:合并入重症护理呼吸机中的多参数患者监护仪也适用于GB 9706.212。【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3-01-13 | 实施时间: 2026-01-15收藏 -
现行
译:YY 9706.221-2021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21: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infant radiant warmers适用范围:本部分适用于婴儿辐射保暖台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要求,如本部分中婴儿辐射保暖台中所定义的设备,也称为ME设备。 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通用标准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畴内ME设备和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危险(源),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 注: 参见通用标准的4.2。 本部分规定的婴儿辐射保暖台安全要求,但如果制造商在其风险管理文档中说明危险所带来的风险与设备的治疗受益相比,是处于一个可接受的的水平,那么通过一个特别条款来展示等效安全性的符合性替代方法可被视为符合。 本部分不适用于: ——通过毯子、衬垫和床垫供热的医用加热设备,详情请参见YY 0834; ——婴儿培养箱;详情请参见GB 11243; ——婴儿转运培养箱; 详情请参见YY 0827; ——婴儿光治疗设备;详情请参见YY 0669。【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1-09-06 | 实施时间: 2024-05-01收藏 -
现行
译:YY 9706.247-2021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47: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ambulatory electrocardiographic systems适用范围:GB 9706的本部分规定了ME设备和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ME设备和ME系统)。 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 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危险(源)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动态心电图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动态心电图系统(以下简称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如果某章或某条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这些章或条的标题和内容会给出明确的声明。如果没有声明,则该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通用标准的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功能的固有危害不包含在本部分的具体要求中。 注:参见通用标准4.2。 以下类型的系统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a)可连续记录和分析心电图的系统,并且该系统在对心电图进行完整的重新分析时能给出基本相同的结果。这个系统可以先记录和储存心电图,然后在一个独立的单元进行分析,或者记录和分析同时进行。本标准不涉及所用储存媒介的类型。 b)能够提供连续分析和仅部分或有限记录的系统。该系统不能对心电图进行完整的重新分析。 满足上述任一类型的系统均适用于本部分的安全要求。 如果动态心电图系统提供自动心电图分析,则适用本部分规定的测量和分析功能的最低性能要求。由GB 9706.225《医用电气设备第2-25部分:心电图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和GB 9706.227《医用电气设备第2-27部分:心电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所覆盖【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1-09-06 | 实施时间: 2024-05-01收藏 -
现行
译:YY 9706.234-2021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34: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invasive blood pressure monitoring equipment适用范围:GB 9706的本部分规定了ME设备和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ME设备和ME系统)。 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 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危险(源)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有创血压监护设备(以下简称ME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本部分适用于包括相关的传感器,用于循环系统压力的内部测量或监护的有创血压监护设备。 本部分不适用于穿刺导管、穿刺针、鲁尔(Luer)接头、活栓和连接传压隔膜的活栓工作台。 本部分不适用于无创血压监护设备。【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1-09-06 | 实施时间: 2024-05-01收藏 -
现行
译:YY 9706.220-2021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20: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infant transport incubators适用范围:本部分适用于婴儿转运培养箱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要求,如婴儿转运培养箱,也称为ME设备。 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通用标准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中所导致的危险(源)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 注: 参见通用标准的4.2。 本部分规定了婴儿转运培养箱的安全要求,但如果制造商在其风险管理文档中说明危险所带来的风险与设备的治疗收益相比,是处于一个可接受的水平,那么通过一个特别条款来展示等效安全性的符合性替代方法可被视为符合。 本部分不适用: ——通过毯子、衬垫和床垫供热的医用加热设备,详情请参见YY 0834; ——不属于婴儿转运培养箱的婴儿培养箱,详情请参见GB 11243; ——婴儿辐射保暖台;详情请参见YY 0455; ——婴儿光治疗设备;详情请参见YY 0669。【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1-03-09 | 实施时间: 2023-05-01收藏 -
现行
译:YY 9706.240-2021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40: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electromyographs and evoked response equipment适用范围:替换: 本部分规定了肌电及诱发反应设备(以下简称为ME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ME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注: 肌电反馈设备,对肌肉收缩的捕获是基于肌电图,属于这个标准的范围。 如果一个条款或子条款专门预期仅适用于ME设备,或仅适用于ME系统,该条款或子条款的标题和内容将会说明。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该条款或子条款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下述ME设备排除在外: 预期用于经皮神经电刺激和肌肉电刺激的ME设备(参见YY 9706.210)。【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1-03-09 | 实施时间: 2023-05-01收藏 -
被代替
译:YY 0885-2013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including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ambulatory electrocardiographic systems适用范围: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的本章适用。 〖BT3〗〖STFZ〗1.1范围 增补: 本专用标准规定了适用于2.101所定义的〖HTH〗动态心电图系统〖HT〗的专用安全要求。 以下类型的系统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a)〖WB〗〖ZK(#〗可连续记录和分析心电图的系统,并且该系统在对心电图进行完整的重新分析时能给出基本相同的结果。这个系统可以先记录和储存〖HTH〗心电图〖HT〗,然后在一个独立的单元进行分析,或者记录和分析同时进行。本标准不涉及所用储存媒介的类型; b)〖DW〗能够提供连续分析和部分或有限的记录,但不能对〖HTH〗心电图〖HT〗进行完整的重新分析的系统。 满足上述任一类型的系统均适用于本标准的安全要求。〖ZK)〗 如果动态心电图系统提供自动心电图分析,则适用本标准规定的测量和分析功能的最低性能要求。由GB 10793—2000和 GB 9706.25—2005所覆盖的医用电气设备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本标准不适用于不能对〖HTH〗心电图〖HT〗进行连续记录和分析的系统(例如,“间歇事件记录仪”)。 〖BT3〗〖STFZ〗1.2目的 替换: 本专用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制定对〖HTH〗动态心电图系统〖HT〗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13-10-21 | 实施时间: 2014-10-01收藏 -
被代替
译:YY 0455-2011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infant radiant warmers适用范围:除下列条文外,通用标准的该章适用。【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11-12-31 | 实施时间: 2013-06-01收藏 -
被代替
译:YY 0827-2011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transport incubators适用范围:补充: 本专用标准规定了条款中2.1.101所定义的转运培养箱的安全要求。 本专用标准不适用于婴儿培养箱(见GB 11243)。【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11-12-31 | 实施时间: 2013-06-01收藏 -
现行
译:YY 0828-2011 ECG cables and leadwires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YY 1079—2008《心电监护仪》标准所定义的心电监护仪使用的进行体表心电(ECG)监护的电缆和患者导联线。【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11-12-31 | 实施时间: 2013-06-01收藏 -
现行
译:YY 0784-2010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pulse oximeter equipement for medical use【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10-12-27 | 实施时间: 2012-06-01收藏 -
现行
译:YY 0785-2010 Clinical thermometers—Performance of electrical thermometers for continuous measurement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连续测量的电子体温计的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电力驱动的设备,无论是用网电源还是内部电源供电。 此设备能够装备附加的指示装置、打印装置和其他辅助装置。这些附件的要求不在本标准适用范围内。 预期用于测量皮肤温度的温度计不在本标准适用范围内。 本标准并不打算排除基于其他测量原理的设备的适用性,这些设备在连续测量人体温度时能获得等同的性能。【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10-12-27 | 实施时间: 2012-06-01收藏 -
被代替
译:YY 0783-2010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34: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including essential performance,of invasive blood pressure monitoring equipments适用范围:本专用标准适用于在2.101中定义的有创血压监测和测量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本专用标准不适用于穿刺导管、穿刺针、鲁尔(Luer)接头、活栓和活栓工作台。 本专用标准也不适用于无创血压监测设备。【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10-12-27 | 实施时间: 2012-06-01收藏 -
现行
译:YY 0781-2010 Blood pressure transducers【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10-12-27 | 实施时间: 2012-06-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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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YY 0668-2008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49: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multifunction patient monitoring equipment适用范围:本专用标准适用于2.2.101定义的多参数患者监护设备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的范围限于有一个以上的应用部分或多于一个单项功能,且连接到单一患者的设备。 本标准未对单独的监护功能做规定。【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08-10-17 | 实施时间: 2010-06-01收藏 -
被代替
译:YY 0455-2003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ments for the safety of infant radiant warmers适用范围:代替: 本专用标准适用于2.2.101定义的婴儿辐射保暖台的安全要求。 供医院婴儿护理环境外使用的婴儿辐射保暖台、有加热垫的婴儿辐射保暖台和由内部电源供电的婴儿辐射保暖台的安全专用要求,不包括在本标准内【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03-06-20 | 实施时间: 2004-01-01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