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分类(ICS)
19 试验
25 机械制造
29 电气工程
31 电子学
37 成像技术
45 铁路工程
61 服装工业
65 农业
67 食品技术
71 化工技术
77 冶金
79 木材技术
85 造纸技术
93 土木工程
95 军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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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实施译:YY 0580-2024 Cardiovascular implants and artificial organs—Cardiopulmonary bypass systems—Arterial blood line filters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一次性使用无菌动脉管路血液过滤器(以下简称过滤器)的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心肺转流手术用过滤器,不适用于心肺转流系统的血液管路。 注:过滤器适用于进行心肺转流手术时,滤除人体血液中的各种微粒,如血块、碎屑和气栓及其他具有潜在性危险的物质。【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5体外循环、人工脏器、假体装置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4-07-08 | 实施时间: 2027-07-20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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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实施译:YY 9706.256-2023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56: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clinical thermometers for body temperature measurement适用范围:GB 9706的本部分规定了ME设备和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ME设备和ME系统)。 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 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危险(源)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 替换: 本文件规定了临床体温计及其附件(以下简称ME设备)的基本安全性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所有用于测量患者体温的电子临床体温计,包括测量和显示体温的医用电气设备。 示例1:使用附件(例如,肺动脉导管)通过热稀释法测定心排量的ME设备,如果显示体温,则包含在本文件范围内。 示例2:使用附件(例如,含体温探头的Foley导管)的ME设备,属于本文件范围。 临床体温计可以通过配备接口来包含次级指示器、打印设备和其他辅助设备,从而形成医用电气系统。本文件不适用于辅助设备。也不适用于在室内环境条件下,对人群进行无创发热温度筛查所用的屏幕热像仪(见IEC 80601-2-59[4])。 ME设备或ME系统预期生理功能的固有危险并未包含于本文件的具体要求当中,但GB 9706.1—2020的7.2.13和8.4.1除外。 注1: 如果条款或子条款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则条款或子条款的标题和内容将说明这一点。如果未作说明,则条款或子条款同时适用于相关的ME设备和ME系统。 注2: 增补信息可查询GB 9706.1—2020的4.2。【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3-03-14 | 实施时间: 2026-05-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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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实施译:YY 9706.249-2023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49: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multifunction patient monitors适用范围:GB 9706的本部分规定了ME设备和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ME设备和ME系统)。 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 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危险(源)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 替换: 本文件规定了多参数患者监护仪(以下简称ME设备或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预期连接到单一患者、具有两个或多个生理监护单元的多参数患者监护仪,其预期在专业医疗机构内使用,以及在紧急医疗服务环境或家庭护理环境内使用。 注:在本文件中,孕妇和其胎儿被认为是单一患者。 本文件不适用于多参数患者监护仪的植入式部分。 本文件未规定单独生理监护单元的要求,如心电图(ECG)、有创压和脉搏血氧,其要求在相关专用标准中以独立式医用电气设备的角度有所规定。当多参数患者监护仪被集成到其他医用电气设备或医用电气系统时,其他相关标准也适用。 示例:合并入重症护理呼吸机中的多参数患者监护仪也适用于GB 9706.212。【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3-01-13 | 实施时间: 2026-01-15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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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实施译:YY/T 1719-2023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positron emission tomographs and magnetic resonance equipment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及磁共振成像设备(包含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及磁共振成像系统,以下简称PET/MR)的术语和定义、要求与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可顺序扫描或同步扫描的分体式PET/MR或一体式PET/MR。【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3医用射线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3-01-13 | 实施时间: 2026-01-15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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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YY 9706.221-2021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21: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infant radiant warmers适用范围:本部分适用于婴儿辐射保暖台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要求,如本部分中婴儿辐射保暖台中所定义的设备,也称为ME设备。 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通用标准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畴内ME设备和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危险(源),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 注: 参见通用标准的4.2。 本部分规定的婴儿辐射保暖台安全要求,但如果制造商在其风险管理文档中说明危险所带来的风险与设备的治疗受益相比,是处于一个可接受的的水平,那么通过一个特别条款来展示等效安全性的符合性替代方法可被视为符合。 本部分不适用于: ——通过毯子、衬垫和床垫供热的医用加热设备,详情请参见YY 0834; ——婴儿培养箱;详情请参见GB 11243; ——婴儿转运培养箱; 详情请参见YY 0827; ——婴儿光治疗设备;详情请参见YY 0669。【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1-09-06 | 实施时间: 2024-05-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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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YY 9706.247-2021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47: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ambulatory electrocardiographic systems适用范围:GB 9706的本部分规定了ME设备和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ME设备和ME系统)。 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 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危险(源)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动态心电图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动态心电图系统(以下简称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如果某章或某条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这些章或条的标题和内容会给出明确的声明。如果没有声明,则该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通用标准的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功能的固有危害不包含在本部分的具体要求中。 注:参见通用标准4.2。 以下类型的系统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a)可连续记录和分析心电图的系统,并且该系统在对心电图进行完整的重新分析时能给出基本相同的结果。这个系统可以先记录和储存心电图,然后在一个独立的单元进行分析,或者记录和分析同时进行。本标准不涉及所用储存媒介的类型。 b)能够提供连续分析和仅部分或有限记录的系统。该系统不能对心电图进行完整的重新分析。 满足上述任一类型的系统均适用于本部分的安全要求。 如果动态心电图系统提供自动心电图分析,则适用本部分规定的测量和分析功能的最低性能要求。由GB 9706.225《医用电气设备第2-25部分:心电图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和GB 9706.227《医用电气设备第2-27部分:心电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所覆盖【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1-09-06 | 实施时间: 2024-05-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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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YY 9706.234-2021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34: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invasive blood pressure monitoring equipment适用范围:GB 9706的本部分规定了ME设备和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ME设备和ME系统)。 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 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危险(源)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有创血压监护设备(以下简称ME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本部分适用于包括相关的传感器,用于循环系统压力的内部测量或监护的有创血压监护设备。 本部分不适用于穿刺导管、穿刺针、鲁尔(Luer)接头、活栓和连接传压隔膜的活栓工作台。 本部分不适用于无创血压监护设备。【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1-09-06 | 实施时间: 2024-05-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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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YY 9706.220-2021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20: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infant transport incubators适用范围:本部分适用于婴儿转运培养箱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要求,如婴儿转运培养箱,也称为ME设备。 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通用标准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中所导致的危险(源)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 注: 参见通用标准的4.2。 本部分规定了婴儿转运培养箱的安全要求,但如果制造商在其风险管理文档中说明危险所带来的风险与设备的治疗收益相比,是处于一个可接受的水平,那么通过一个特别条款来展示等效安全性的符合性替代方法可被视为符合。 本部分不适用: ——通过毯子、衬垫和床垫供热的医用加热设备,详情请参见YY 0834; ——不属于婴儿转运培养箱的婴儿培养箱,详情请参见GB 11243; ——婴儿辐射保暖台;详情请参见YY 0455; ——婴儿光治疗设备;详情请参见YY 0669。【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1-03-09 | 实施时间: 2023-05-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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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YY 9706.240-2021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40: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electromyographs and evoked response equipment适用范围:替换: 本部分规定了肌电及诱发反应设备(以下简称为ME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ME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注: 肌电反馈设备,对肌肉收缩的捕获是基于肌电图,属于这个标准的范围。 如果一个条款或子条款专门预期仅适用于ME设备,或仅适用于ME系统,该条款或子条款的标题和内容将会说明。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该条款或子条款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下述ME设备排除在外: 预期用于经皮神经电刺激和肌肉电刺激的ME设备(参见YY 9706.210)。【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1-03-09 | 实施时间: 2023-05-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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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YY 9706.233-2021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33: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magnetic resonance equipment for medical diagnosis适用范围:GB 9706的本部分规定了ME设备和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ME设备和ME系统)。 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 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危险(源)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 替换: 本部分规定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以下简称ME设备)。 本部分不涵盖磁共振设备预期用途之外的应用。 如果一个条款或子条款专门预期仅适用于ME设备,或仅适用于ME系统,该条款或子条款的标题和内容将会说明。否则,该条款或子条款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本部分不涵盖磁共振设备或磁共振系统在介入过程中使用的特殊要求。【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3医用射线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1-03-09 | 实施时间: 2023-05-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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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YY/T 1676-2020 Ultrasound endoscope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超声内窥镜涉及超声性能部分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超声内窥镜及经由内窥镜管道伸入体内的超声探头。【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1医用超声、激光、高频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0-03-31 | 实施时间: 2022-10-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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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YY/T 0774-2019 Ultrasound bone sonometers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超声骨密度仪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利用超声原理,通过测量骨骼中的声速和衰减特性来评价人体骨骼质量的超声骨密度仪。【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1医用超声、激光、高频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19-07-24 | 实施时间: 2021-08-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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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YY/T 0639-2019 In vitro diagnostic medical devices—Information supplied by the manufacturer with in vitro diagnostic reagents for staining in biology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造商为生物学染色用试剂所提供信息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染料、染色剂、显色试剂和其他用于组织学和细胞学染色(微生物学、血液学、组织化学)的生产者、供应商和零售商。这些试剂用于医学实验室进行常规染色,以及微生物学研究的生物染色所有领域中。本标准所规定的制造商提供信息的要求,是获得可参照和可复现结果的先决条件。【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0/49医疗器械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19-07-24 | 实施时间: 2020-08-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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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YY/T 1659-2019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intravascular ultrasound(IVUS) diagnostic equipment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血管内超声诊断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声工作频率在60 MHz及以下血管内成像的超声诊断设备。注: 用于人体血管内的超声换能器组件通常可以在360°的范围成像。本标准没有考虑换能器所有可能的复杂外表和形状,对参数的试验方法以360°圆柱状成像为例,若需要,本标准的使用者可以采用标准所述的基本方法对更复杂的设计加以应用。【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1医用超声、激光、高频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19-07-24 | 实施时间: 2020-08-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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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YY/T 1298-2016 Medical endoscopes—Capsule endoscopes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胶囊式内窥镜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胶囊式内窥镜。 注: 胶囊式内窥镜不包含外部图像接收与处理装置或系统。【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0医用光学仪器设备与内窥镜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16-03-23 | 实施时间: 2018-01-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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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替译:YY 0885-2013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including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ambulatory electrocardiographic systems适用范围: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的本章适用。 〖BT3〗〖STFZ〗1.1范围 增补: 本专用标准规定了适用于2.101所定义的〖HTH〗动态心电图系统〖HT〗的专用安全要求。 以下类型的系统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a)〖WB〗〖ZK(#〗可连续记录和分析心电图的系统,并且该系统在对心电图进行完整的重新分析时能给出基本相同的结果。这个系统可以先记录和储存〖HTH〗心电图〖HT〗,然后在一个独立的单元进行分析,或者记录和分析同时进行。本标准不涉及所用储存媒介的类型; b)〖DW〗能够提供连续分析和部分或有限的记录,但不能对〖HTH〗心电图〖HT〗进行完整的重新分析的系统。 满足上述任一类型的系统均适用于本标准的安全要求。〖ZK)〗 如果动态心电图系统提供自动心电图分析,则适用本标准规定的测量和分析功能的最低性能要求。由GB 10793—2000和 GB 9706.25—2005所覆盖的医用电气设备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本标准不适用于不能对〖HTH〗心电图〖HT〗进行连续记录和分析的系统(例如,“间歇事件记录仪”)。 〖BT3〗〖STFZ〗1.2目的 替换: 本专用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制定对〖HTH〗动态心电图系统〖HT〗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13-10-21 | 实施时间: 2014-10-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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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替译:YY 0455-2011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infant radiant warmers适用范围:除下列条文外,通用标准的该章适用。【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11-12-31 | 实施时间: 2013-06-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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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YY 0580-2011 Cardiovascular implants and artificial organs—Cardiopulmonary bypass systems—Arterial blood line filters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无菌、一次性使用的动脉管路血液过滤器(以下简称过滤器)的要求,该器件拟用于进行心肺转流手术时,滤除人体血液中的微栓、碎屑、血块、微气泡及其他具有潜在性危险的物质。【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5体外循环、人工脏器、假体装置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11-12-31 | 实施时间: 2013-06-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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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YY 0828-2011 ECG cables and leadwires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YY 1079—2008《心电监护仪》标准所定义的心电监护仪使用的进行体表心电(ECG)监护的电缆和患者导联线。【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9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11-12-31 | 实施时间: 2013-06-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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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YY/T 0841-2011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Recurrent test and test after repair of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55诊断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0/49医疗器械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11-12-31 | 实施时间: 2013-06-01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