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110-2021 企业开办登记规范

DB12/T 1110-2021 Enterprise registration norms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1110-2021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31
实施日期
2022-02-01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140.03

CCSA00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1110—2021

企业开办登记规范

Specificationofregistrationfortheestablishmentofenterprises

2021-12-31发布2022-02-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1110—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中质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庄健、李静、吴利蕊、陈晨、王成武、冯勇、刘盛瑶、党代柱、陈莹。

I

DB12/T1110—2021

企业开办登记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开展企业开办登记的依据、基本要求、工作流程、时限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及各区政务服务机构开展企业开办过程中的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和税控

系统申领、社保就业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工作的管理和服务。

本文件适用于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企业开办登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12/T629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总则

3术语和定义

DB12/T62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企业开办establishmentofenterprises

企业从设立登记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过程。

3.2

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systemforthewhole-processonlinehandlingfortheestablishment

ofenterprises

企业开办全程网上服务功能的信息系统,提供企业设立登记以及涉及企业开办的公章刻制、发票和

税控系统申领、社保就业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多环节事项联办。

3.3

企业开办专窗specialwindowsfortheestablishmentofenterprises

在政务服务场所设置的,申请人可一次领取营业执照、公章、发票和税控设备等全部实体材料的服

务窗口。

4依据

开办登记操作设定依据如下: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第六条;

b)《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第五条。

5基本要求

5.1申请要求

1

DB12/T1110—2021

申请人可委托经办人办理企业开办申请相关手续。申请人指依法向行政审批主体提出企业开办申请

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办人指开办企业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等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5.2办理要求

企业开办工作可采用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两种方式。企业开办优先采用线上办理,通过企业开办一

窗通平台提交申请,各相关业务信息同步采集,实现一表填报(一次申报)、数据共享、协同办理。对

于申请人直接持纸质材料到专窗办理业务的,专窗工作人员或辅助帮办人员应引导和帮助申请人通过企

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办理。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采取全程线上办理的,专窗应为申请人提供线下的办理途径。

6工作流程

6.1线上办理

6.1.1登记流程

企业开办按照企业开办登记线上办理流程进行办理,企业开办登记线上办理流程见附录A。

6.1.2用户登录

经办人登录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进行业务办理。经办人需为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注册用户方

可登录。

6.1.3材料准备

6.1.3.1企业名称申报

经办人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自助查询、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企业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

《天津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和《天津市企业名称登记规则》的规定。

6.1.3.2形成章程

全体股东对“企业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

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达成共识,并签订章程。

6.1.3.3申报住所

企业开办住所要求需符合《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6.1.3.4实名认证

线上办理需进行有权签字人、联络人、税票购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等人员的实名认证。有权

签字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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