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179-2010 地理标志产品 柳河山葡萄

DB22/T 1179-2010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1179-2010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12-10
实施日期
2010-12-15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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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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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7.080.10

B31

备案号:DB22/T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1179—2010

地理标志产品柳河山葡萄

GeographySignsProduct—LiuheVitisamurensis

2010-12-10发布2010-12-15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2/T1179—20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与GB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由柳河县人民政府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通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柳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庆国刘波马贵彬

本标准于2010年12月10日首次发布。

I

DB22/T1179—2010

地理标志产品柳河山葡萄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柳河山葡萄的术语和定义、保护地域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部门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柳河山葡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GB18406.2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8855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

NY/T1600-2008水果、蔬菜及其制品中单宁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DB2205/T002-2008山葡萄栽培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柳河山葡萄LiuheVitisamurensis

在本标准第3章规定的范围内栽植的、以DB2205/T002规定的栽培技术进行管理、果品质量符合本

标准要求的山葡萄。

3.2紧密度Closelydegrees

果穗的紧密程度,分为极紧、紧、适中、松、极松。极紧:果粒之间很挤,果粒发生变形;紧:果粒

之间较挤,但果粒不变形;适中:果穗平放时,形状稍有改变;松:果穗平放时,显著变形;极松:果穗平

放时,大部分分枝处于一个平面。

3.3整齐度Neatdegrees

果穗和果粒在形状、大小等方面的一致程度,分为整齐、比较整齐和不整齐。整齐:单穗、单粒的

重量与其平均值误差小于10%,形状一致或相近;比较整齐:单穗、单粒的重量与其平均值误差小于20%,

形状方面相似;不整齐:单穗、单粒的重量与其平均值误差大于20%,形状不太一致或不一致。

3.4异常果AbnormalFruit

由于自然因素或人为机械的作用,在外观、肉质、风味方面有较明显异常的果实。异常果其中包括:

破损果、病虫果。

3.5出汁率Juicerate

单位质量的鲜果,经榨汁处理,所出原汁质量占鲜果质量的比例。

I

DB22/T1179—2010

4保护地域范围及自然条件

4.1地理标志保护范围

柳河山葡萄的保护范围限于地理标志管理部门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141号《公告》批准范围,

即柳河县(东经125°17′~126°35′,北纬41°54′~42°35′)现辖行政区域内15个乡镇。柳河山葡萄保护地

域范围图见附录A。

4.2地理标志保护地域自然条件

4.2.1日照

年平均日照时间为2560h,生长季节平均日照时数为1160h。

4.2.2气温

年平均气温5.5℃,无霜期:130d~140d,≥10℃有效积温2800℃~3000℃。最低气温-36.2℃.最

高气温35.5。

4.2.3降水

年平均降水量736mm,5~9月份降水量600mm左右。

4.2.4土壤

土壤类型为壤土或砂壤土,土壤pH值在5.5~7.0之间,海拔高度为300m~800m,土层厚度不低

于40㎝,土壤有机质≥2.0%,土质疏松、肥沃,透水性好、保水保肥力强。

4.2.5水源

长白山脉水系及境内河流、水库为主,塘坝、自然泡泽为辅,水质符合GB5084要求。

5要求

5.1品种要求

以左优红、双红、双优、北冰红、公酿一号为主以及经地理标志保护相关部门批准的其它山葡萄品

种。

5.2栽培技术及采收要求

按附录E规定执行。

5.3感官要求

5.3.1果穗:

果穗长圆锥形,洁净、不落果,无干缩果,无腐烂,果梗、果蒂发育良好并健壮、新鲜。

5.3.2果粒:

着色浓、果粉厚,果实呈紫黑色或蓝黑色,果粒小,充分发育,充分成熟,果型端正。

5.3.3整齐度、紧密度

根据购销合同规定执行,

5.3.4异常果

异常果小于2%。

5.4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理化指标

要求

项目

左优红双优双红北冰红公酿一号

白藜芦醇含量/(mg/kg)≥0.620.388.26121.67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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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溶性固形物/(%)≥16.015.015.016.014.0

总酸含量/(%)≥0.741.741.431.431.48

单宁含量/(mg/100g)≥31.062.068.035.065.0

出汁率/%≥6661566565

5.5卫生指标

按GB18406.2规定执行。

6试验方法

6.1感官指标

6.1.1将样品放于洁净的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山葡萄果穗、果粒的形状、颜色、整齐度、

紧密度。

6.1.2异常果

从试样中挑选出有异常的果粒称重按式(1)计算出异常果的百分含量。

m1

X=----×100

m2

式中:

X一一异常果的百分含量,%;

m1一一异常果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m2一一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6.2理化指标

6.2.1白藜芦醇

按附录B规定执行。

6.2.2可溶性固形物

按附录C规定执行。

6.2.3总酸

按附录D规定执行。

6.2.4单宁

按NY/T1600规定执行。

6.2.5出汁率

取样1kg,充分榨取汁液后,去除皮渣、果梗、杂质后的质量与1kg样品比值的百分数。

6.3卫生指标

按GB18406.2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组批

同一地块、同一品种、同一时间采收的葡萄作为同一检验批次。

7.2交货验收

供需双方在交货现场按交售量随机抽取不少于3kg的样品,按照本标准进行检验。

7.3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等级(依据合同)的规定当感官、理化指标出现不合格项时,允许降等或重新

分级。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卫生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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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

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标签

产品标签应按GB7718规定执行,并应符合GB17924要求。

8.2包装

包装容器采用木箱、纸箱、塑料箱,包装材料无污染、清洁卫生。

8.3运输

可采用预冷运输、冷藏车或冷藏集装箱等多种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应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

运。在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不得摔、压、碰、挤,以保持果穗和果粒的完好性。

贮存时应采用冷藏

8.4贮存

贮存场所应清洁、通风,产品应分级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一起存放。

IV

DB22/T1179—201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柳河山葡萄地理标志范围

A.1柳河山葡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柳河县现辖行政区内15个乡镇。

A.2柳河山葡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

图柳河山葡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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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白藜芦醇含量的测定

B.1原理

葡萄中白藜芦醇经过乙酸乙酯提取,Cle-4型柱净化,然后用HPLC法测定。

B.2试剂和材料

B.2.1无水乙醇、95%乙醇、乙酸乙酯、甲苯、氯化钠:均为分析纯。

B.2.2乙腈:色谱纯。

B.2.3反式白藜芦醇(Trans-Resveratrol):Sigma公司。

B.2.4反式白藜芦醇标准储备溶液(1.0mg/mL):称取10.0mg反式白藜芦醇于10mL棕色容量瓶中,

用甲醇溶解并定容至刻度,存放在冰箱中备用。

B.2.5反式白藜芦醇标准系列溶液:将反式白藜芦醇标准储备溶液用甲醇稀释成1.0μg/mL、2.0μ

g/mL、5.0μg/mL、10.0μg/mL标准系列溶液。

B.2.6顺式白藜芦醇:将反式白藜芦醇标准储备溶液在254nm波长下照射30min,然后按本方法测定

反式白藜芦醇含量,同时计算转化率,得顺式白藜芦醇含量,按反式白藜芦醇配制方法配制顺式白藜芦

醇标准系列溶液。

B.3仪器

B.3.1高效液相色谱仪,配有紫外检测器;

B.3.2旋转蒸发仪;

B.3.3色谱柱ODS-C18;

B.3.4Cle-4型净化柱(1.0g/5mL),或等效净化柱。

B.4试样的处理

B.4.1葡萄中白藜芦醇的提取:取20.0g山葡萄,破碎后加2.0g氯化钠溶解后,再加20.0mL乙酸乙酯

振荡萃取,分出有机相过无水硫酸钠,重复一次,在50℃水浴中真空蒸发,氮气吹干。加2.0mL乙醇

溶解剩余物,移到试管中。

B.4.2先用5mL乙酸乙酯淋洗Cle-4型净化柱,然后加样(E.1.4.1)2mL,接着用5mL乙酸乙酯淋洗

除杂,然后用10mL95%乙醇洗脱收集,氮气吹干。加5mL流动相溶解。

B.5HPLC法分析样品

色谱条件

色谱柱:ODS-C18柱,4.6×250mm,5µm。

柱温:室温

流动相:乙腈:重蒸水=30:70

流速:1.0mL/min

检测波长:306nm

进样量:20μL。

在测定前装上色谱柱,以1.0mL/min的流速通入流动相平衡。待系统稳定后按上述色谱条件依次进

样。

用顺、反式白藜芦醇标准系列溶液分别进样后,以标样浓度对峰面积作标准曲线。线性相关系数应

为0.9990以上。

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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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制备好的样品(B.4.2)进样(样品中的白藜芦醇含量应在标准系列范围内)。根据标准品的保留

时间定性样品中白藜芦醇的色谱峰。根据样品的峰面积,以外标法计算白藜芦醇的含量。

B.6结果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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