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3年07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起草人:
- 李铁军、李海博等
- 出版信息:
-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30
CCSB40
2204
辽源市地方标准
DB2204/T7—2023
梅花鹿规模化养殖场管理规范
Managespecificationoflarge-scalesikadeerfarm
2023-08-10发布2023-09-10实施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204/T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源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东丰县梅花鹿科技服务中心、辽源市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东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东丰县杨木林镇综合服务中心、东丰县横道河镇综合服
务中心、辽源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辽源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辽源市畜牧总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铁军、李海博、徐海录、张晓彤、李鸿昌、徐雪飞、王海艳、林哲旭、张秀
娟、李越、王祺伟、赵禹博、宋军、宋晓丽、王银月、王丹、刘欣、魏星、蔡莹玲、孙浩宇、马颖、于
佳红。
I
DB2204/T7—2023
梅花鹿规模化养殖场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梅花鹿规模化养殖场管理制度、环境与疫病防控、粪污和病死鹿处理、养殖档案方面
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化梅花鹿养殖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LY/T2017-2012养鹿场良好管理规范
NY5032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DB2204/T3梅花鹿调运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梅花鹿规模化养殖场largescalefarm
梅花鹿存栏数不少于30只的养殖场。
4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
包括人员岗位责任管理制度,兽药及生物制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制度,
卫生防疫制度,疫情监测制度,疫情报告制度,病死鹿及粪便无害化处理和隔离制度。参见附录A、附
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
人员管理
工作人员遵守人员岗位责任管理制度,外来人员需经批准,履行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场区。
投入品管理
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可参考《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1
DB2204/T7—2023
5环境与疫病防控
环境设施要求
5.1.1场址应选择远离居民区、主要公路、屠宰场、集市和人口集中区。
5.1.2养殖场布局合理,有围墙,净道、污道分开,有隔离舍和兽医室。
5.1.3具有病死鹿及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5.1.4生产区入口设置消毒池,各栋舍之间设消毒垫。工具和物品合理摆放不得随意串用。
免疫
5.2.1建立免疫制度和免疫程序。
5.2.2严格按照免疫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建立健全免疫档案。
检疫检测
5.3.1调入、调出前进行申报检疫,进场后需隔离15d以上,无病情方可混群饲养。
5.3.2定期对本场疫病进行监测。
疫情处置
5.4.1发现重大疫病时,应及时隔离病鹿并立即上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5.4.2做好疫情的监测,及时报送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迅速做出全面评估。
5.4.3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5.4.4对疫区、受威胁区的鹿只实行紧急免疫接种。
5.4.5对疫点疫区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6粪污和病死鹿处理
应有固定的粪便和污染物贮存场所,并防渗、防雨,实行雨污分流。病死鹿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7档案管理
配置
应将档案盒放入专门卷柜和档案室,由专人负责管理。
记录
应对梅花鹿鹿只的基本信息、体质外貌、产茸情况、饲喂信息、鹿群动态、配种及产仔情况、系谱
信息、疾病情况、死亡报告、检疫和消毒信息进行记录。
备案追溯
所有档案材料应备案,至少存放10年以上,方便追溯查找。
2
DB2204/T7—2023
A
A
附录A
(资料性)
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A.1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A.1.1场长:主管全面工作。重点抓生产策划、任务分配、经营管理(营销策略、激励机制、财务运
作)、制度建设、人力资源、后勤保障工作。
A.1.2副场长:主管日常生产、技术工作(饲养管理规程、免疫程序、保健计划等)。重点抓全场技术
统计、分析、技术攻关和兽医防疫卫生工作。协助场长抓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并负责部门及人员的
绩效考核。
A.1.3技术员:负责鹿场以下日常管理和技术工作:
a)督促饲养员按饲养管理规程办事,执行防疫等各项规章制度;
b)制订饲养和防疫工作计划,指导饲养员科学用药;
c)负责技术统计和技术分析,找出薄弱环节进行技术攻关。协助场长、副场长做好原始数据统计
工作。
d)做好记录工作,特别是配种、免疫接种、用药、死亡等记录。
e)定期组织饲养员技术培训,提高饲养管理水平。
f)对饲养员进行管理,并对其工作评审,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g)对各种疾病保持高度的警惕,出现不正常情况及时报告,形成快速反应机制;
h)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完成场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A.1.4饲养员:
a)按饲养管理规程办事,有相对固定岗位,不串岗;
b)注意观察鹿只健康状态,发现异常应采取措施,保持鹿舍内外及周边的环境卫生;
c)定期对周围环境、鹿舍内外、用具、设备等进行清洁、消毒,同时做好灭鼠、灭蚊等工作;
d)对发病、繁殖、死亡及新进鹿只的行为变化进行观察和记录;
e)按时、按量喂料、喂水和喂草,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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