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267-2007 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

CJ/T 267-2007 Hybrid electric city bus

行业标准-城建 中文简体 废止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J/T 267-2007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城建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7-12-21
实施日期
2008-05-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归口单位
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规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适用车长大于9 m、小于等于18 m的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以下简称混合动力客车)。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车辆专家委员会、清华大学、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客车分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扬子江汽车(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发射技术研究所、中国南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世豪、陈全世、张炳荣、张焱、刘国强、徐志汉、邓先泉、刘真舫、王钦普、叶致中、郭淑英、邓群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1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43.080.20

T42

口J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267—2007

CJ/T

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

electricbus

Hybridcity

2008—05—0

2007-12-21发布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cJ/T267--2007

目次

前言………

1范围·………···………Ⅱ1

2规范性引用文件……·l

3术语和定义……·……1

4型号编制规则………·1

5要求…·2

6试验方法……………-3

7检验规则……………·3

8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4

CJ/T

刖置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车辆专家委员会、清华大学、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

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客车分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

公司、东风扬子江汽车(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发射技术研究所、中

国南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世豪、陈全世、张炳荣、张焱、刘国强、徐志汉、邓先泉、刘真舫、王钦普、叶致中、

郭淑英、邓群。

267--2007

CJ/T

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规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适用车长大于9m、小于等于18m的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以下简称混合动力客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95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6735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GB17691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18411道路车辆产品标牌

18487.1

GB/T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

18487.2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GB/T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18488.1

GB/T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18488.2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第2部分:试验方法

19596

GB/T电动汽车术语

GB/T19750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GB/T19751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T19762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GB/T19754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198362005

GB/T电动汽车用仪表

20234

GB/T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通用要求

4132002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

741

OC/T电动道路车辆用超级电容器

742

QC/T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743

QC/T电动道路车辆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QC/T744电动道路车辆用锂离子蓄电池

3术语和定义

GB/T19596中规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型号编制规则

4.1混合动力客车的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型类别代号、客车主参数代号、设计顺序号、混合动力客

车代号、企业自定代号组成,见图l。型号编制举例见图z。

4.1.1企业名称代号:用代表企业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4.1.2车辆类型代号:客车产品用数字…6’表示。

1

267--2007

cJ/T

4.1.3客车主参数代号:用代表客车长度的两位数字表示,取长度的整数部分(小数部分按照数值修约

规则,以m为单位),不足两位时,用“0”补位。

4.1.4设计顺序号:以阿拉伯数字1.2.3……代表。

4.1.5混合动力客车代号:HE。

企业自定代号

混合动力客车代号

设计顺序号

客车主参数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

图1混合动力客车型号组成

举例

×××6120HE××

企业自定代号

混合动力客车代号

设计顺序号

m)

客车主参数代号(车长12

车辆类别代号(客车)

企业名称代号

图2某厂家某型号混合动力客车型号组成

4.1.6企业自定代号:由企业根据产品的结构特点编制。

5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混合动力客车应符合国家汽车相关强制性标准及混合动力汽车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制造厂

的合格证。

5.1.2混合动力客车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5.2性能要求

5.2.1混合动力客车动力性能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混合动力客车动力性能要求

10

m<车辆长≤12r/l的双层客车

客车类型9rn<车辆长≤12m单层客车

和车辆长>12m单层客车

加速性能(Okm/h--50km/h的时间)/s≤45≤30

最高车速/(km/la)≥65≥70

最大爬坡度/%≥12≥12

2

5.2.2续驶里程

km。

混合动力客车续驶里程不应小于300

5.3环保节能要求

7691的规定。

5.3.1排放应符合GB

5.3.2车外噪声应符合GB1495的规定。

5.3.3与同车长、同载客量的城市客车相比,节能不小于20%。

5.4安全要求

19751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5.4.1混合动力客车安全要求应符合GB/T

5.4.2动力蓄电池及其管理系统安全要求。

742、QC/T743、QC/T744的要求。

5.4.2.1动力蓄电池的性能及安全性应满足QC/T

19836—2005中4.1、4.2、4.3和4.4的要求。

5.4.2.2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应满足GB/T

741的要求。

5.4.3超级电容及其管理系统的性能及安全性应满足QC/T

5.5混合动力总成及控制系统要求

5.5.118488.1和GB/T18488.2的要求。

驱动电机及其控制系统应满足GB/T

5.5.2除5.5.1规定外的其他控制器应满足QC/T

要求。

18487.1和GB/T18487.2的要求。

5.5.3具备外接充电功能的车辆,其充电系统应满足GB/T

20234的要求。

5.5.4高压导线(电缆)及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应满足GB/T

5.5.5仪表应满足GB/T19836的规定。

6试验方法

19750的规定进行。

6.1整车定型试验应按照GB/T

19752的规定进行。

6.2动力性能试验应按照GB/T

19754的规定进行。

6.3能量消耗量试验应按照GB/T

17691的规定进行。

6.4发动机的排气污染物测量应按照GB

1495的规定进行。

6.5车外加速噪声测量应按照GB

7检验规则

7.1混合动力客车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试验。

7.2出厂检验

7,2.1混合动力客车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2.2出厂检验项目除与常规城市客车检验相同之外,至少应包括:

a)高压电气系统的绝缘性能;

b)动力电池组的防护;

c)电动汽车用仪表。

7.3型式试验

7.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定型时;

b)产品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

c)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出厂检验与定型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e)质量监督机构要求进行型式试验时。

3

267—2007

C.I/T

于7.3.1中c)和d)两种情况,可仅对受影响的项目进行检验。

8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8.1标志

18411的规定,铭牌上至少应包括下列

8.1.1应在车辆的明显部位固定车辆铭牌,铭牌应符合GB/T

内容:

a)制造国及制造厂名称;

b)整车品牌、型号;

c)发动机型号、功率/电动机类型、型号、功率/电池组型号、类型、电压等级;

d)最大设计总质量;

e)乘员人数;

f)车辆识别代号(VIN);

g)制造年月。

16735的规定。

8.1.2车辆识别代号(VIN)的打印位置和要求应符合GB

8.1.3在车辆相关部位应有安全标志或简要说明。

8.2包装

8.2.1混合动力客车整车出厂时不包装,易腐蚀的部位和工件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

8.2.2出厂的每辆混合动力客车应配齐随车工具、附件、随车文件,并用专用包装箱包装,且应有防雨、

防潮措施;

8.2.3随车文件应包括:

a)出厂合格证;

b)使用说明书;

c)随车工具清单、附件清单及装箱单。

8.3运输

混合动力客车在公路运输时,一般以自行驶的方式运输;在铁路或水路运输时,应以自行驶的方式

上下车、船;若需用吊装方法装卸时,应用专用吊具,以防损坏产品。

8.4储存

8.4.1混合动力客车长期停放时,应将冷却液及燃料放尽,切断电源,对动力电池要注意定期维护,锁

闭车门、窗,妥善储存于通风并具有消防设备的场地内。

8.4.2在干燥通风的仓储条件下,制造厂应保证客车及其随车工具、备件、附件的防锈有效期自出厂之

日起不少于12个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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