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730-2020 耕地损毁程度鉴定技术规范

DB34/T 3730-2020 Cultivated land damage degree apprais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3730-2020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11-27
实施日期
2020-12-27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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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CCSF91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3730—2020

耕地损毁程度鉴定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appraisalofcultivatedlanddamagedegree

文稿版次选择

2020-11-27发布2020-12-27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3730—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安徽建筑大学、合肥润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瑞、蔡华杨、王秉义、刘王兵、李艳、丁士龙、丁震、梁俊、刘海林。

I

DB34/T3730—2020

耕地损毁程度鉴定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安徽省耕地损毁程度鉴定的基本要求、鉴定对象与指标、鉴定程序和方法、技术报

告编制和成果论证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内耕地损毁程度的结果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T19231土地基本术语

GB/T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8407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NY/T1121.1土壤检测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

NY/T1121.4土壤检测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

NY/T1121.6土壤检测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TD/T1008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TD/T1031(所有部分)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TD/T1036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15618、GB/T19231、GB/T21010、GB/T28407、TD/T1008、TD/T1031(所有部分)、TD/T1036、

HJ/T166、NY/T1121.1、NY/T1121.4、NY/T112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耕地Cultivatedland

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

3.2

耕地损毁Cultivatedlanddamage

耕地因人类活动或自然灾害,原有功能下降或丧失的状态。

4基本要求

1

DB34/T3730—2020

4.1鉴定机构

从事耕地损毁程度鉴定工作的机构应取得相应资质,应指定具备相关知识的人员从事鉴定工作。鉴

定过程涉及检测、化验事项,应由具备相应资质机构进行;勘测定界工作应由具备测绘资质机构完成。

4.2鉴定工作

耕地损毁程度技术鉴定工作应按照本规范确定的程序和方法开展。损毁耕地勘测定界、采样、检

测、化验等工作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4.3鉴定报告

耕地损毁程度鉴定技术报告的内容应满足本规范规定。承担耕地损毁程度鉴定工作的机构应在接

受委托后30个工作日或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工作日内提交耕地损毁程度鉴定技术报告。

5鉴定对象与指标

5.1鉴定对象

鉴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损毁耕地的情形:

a)建设损毁(在耕地上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造成耕地功能下降或丧失);

b)压占损毁(在耕地上堆放固体物质造成耕地功能下降或丧失);

c)挖损损毁(开挖耕地采矿取土、挖塘养殖等造成耕地功能下降或丧失);

d)塌陷损毁(地下开采导致地表沉降和变形等造成耕地功能下降或丧失);

e)污染损毁(向耕地排放有毒物质等造成耕地功能下降或丧失);

f)滑坡、洪水和泥石流损毁(因滑坡、洪水和泥石流等造成耕地功能下降或丧失);

g)其他损毁(上述情况以外的耕地损毁情形)。

5.2耕地损毁程度鉴定指标

应在耕地损毁类型确定的基础上从附录A中选择。

6鉴定程序和方法

6.1资料收集

应根据耕地损毁程度鉴定工作需要,收集耕地损毁前土地利用情况资料,包括覆盖损毁耕地范围

的耕地损毁行为发生时点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耕地质量等别图、相关影像资料等,耕地的类型、种植制度、主要作物及产量等。

6.2损毁耕地调查

6.2.1损毁耕地情况调查应包含损毁耕地的权属状况、损毁面积、损毁范围、损毁类型、损毁前耕地

使用情况与现状、损毁成因等内容。按照附录B准备工作表格。

6.2.2损毁耕地的勘测定界应按照TD/T1008的规定执行。

6.2.3损毁耕地调查应拍摄现场照片和视频。照片宜有日期和坐标信息,数量不少于4张,其中,整

体远景不少于1张、不同位置近景不少于3张。视频不少于30秒,应包含损毁耕地及周围情况。

6.3损毁耕地采样和化验

2

DB34/T3730—2020

6.3.1依据耕地损毁程度鉴定指标,开展损毁耕地实地采样和化验。

6.3.2损毁耕地指标涉及土壤样品采集应按照NY/T1121.1的规定执行。

6.3.3损毁耕地指标涉及化验应按照GB15618、NY/T1121.4、NY/T1121.6的规定执行。

6.4损毁程度鉴定

6.4.1指标级别确定

6.4.1.1耕地损毁指标级别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损毁,其对应的损毁程度由低到高,具体鉴定指标

分级参见附录C。

6.4.1.2鉴定指标涉及损毁前耕地指标值的,应采用经相关部门确认的已有最新数据;无法找到损毁

前耕地指标值的,可选取相邻同类未损毁耕地进行背景值实测。

6.4.2损毁程度确定

6.4.2.1按照极限条件法确定损毁程度。即,如果某一项鉴定指标的损毁级别重于其他指标,则按照

这一鉴定指标的损毁程度来确定耕地的损毁程度。按公式(1)计算。

YimaxYij.....................................(1)

式中:

Yi——第i个鉴定地块的损毁程度;

Yij——第i个鉴定地块中第j个鉴定指标损毁程度。

6.4.2.2损毁程度鉴定标准见附录D。

7技术报告编制

7.1耕地损毁程度鉴定技术报告包括封面、损毁鉴定人员名单、目录、正文和附件。

7.2正文内容包括概述、损毁耕地调查、耕地损毁程度鉴定、鉴定结论、特殊情况说明和附件等。

7.3技术报告的编写要求参见附录E。

8成果论证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专家对耕地损毁程度鉴定技术报告进行论证,出具论证意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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