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 41-2008 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

DA/T 41-2008 Specifications for filing of original geological data

行业标准-档案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A/T 41-2008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档案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06-20
实施日期
2008-09-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档案局
归口单位
国家档案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原始地质资料的归档范围,卷内文件分类、编号、编目和立卷归档的一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地质工作中形成的原始地质资料的立卷归档。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起草人:
单昌昊、卜小平、茹湘兰、张翠光、黄冰、陈培章、王黔驹、赵小平、王继红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2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附件

DA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

DA/T41—2008

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

Specificationsforfilingoforiginalgeologicaldata

2008-06-20发布2008-09-01实施

国家档案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单昌昊、卜小平、茹湘兰、张翠光、黄冰、陈培章、王黔驹、赵小平、王继红。

I

引言

原始地质资料是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信息资源。为实现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的标准化、规

范化和现代化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GB/T118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

要求》和有关地质勘查(察)规范要求,结合原始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标准。

II

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原始地质资料的归档范围,卷内文件分类、编号、编目和立卷归档的一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地质工作中形成的原始地质资料的立卷归档。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821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118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1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原始地质资料originalgeologicaldata

在进行地质工作时直接形成或采集的,反映地质现象或地质体的,以各种载体类型存在的原始记

录、中间性解译资料、最终地质工作成果原稿等。

3.2

地质档案geologicalarchives

地质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原始地质资料。

3.3

电子文件electronicrecords

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

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3.4

立卷归档filing

根据原始地质资料形成规律和特点,按有关要求收集齐全,系统整理,组成案卷,移交地质档案部

门统一管理的过程。

3.5

案卷fil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合而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3.6

件piece

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正文、表册、附件、图册等一册(本)文件为一件;

以能独立有效使用的电子文件(夹)为一件,数据库或软件文件夹为一件。

4归档范围与分类

1

4.1归档范围

地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地质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4.2分类原则

4.2.1根据原始地质资料的形成规律、形式特征和内在联系,案卷内的原始地质资料划分为10类。

4.2.2每一件原始地质资料按有机联系只能归入其中一类,不应增设类别。

4.3类别

4.3.1成果底稿、底图类(代字/代号:底/D)

成果报告(包括正文、附图、附表、附件、数据库和软件、审批文件等)的最终稿。

4.3.2测绘资料类(代字/代号:测/C)

测绘设计、观测记录、计算资料、测绘成果,相关验收文据等。

4.3.3野外地质观察类(代字/代号:观/G)

野外地质调查图件、观测记录、照片及底片、工作总结(小结),相关质量检查记录等。

4.3.4勘探工程及现场试验类(代字/代号:探/T)

地质工作中的钻探(井)、坑探、槽探等地质工程资料,各类野外试验资料,相关质量检查记录

等。

4.3.5采样测试鉴定类(代字/代号:样/Y)

各类样品的采样记录、测试成果及相应的总结报告、质量检查记录等。

4.3.6试油、试采、采油类(代字/代号:试/S)

油气勘探与开发中试油、试采、采油形成的各种资料。

4.3.7仪器记录及动态资料类(代字/代号:录/L)

各种仪器记录形成的,以图纸、照像图纸和底片、磁盘(带)等介质保存的原始数据;各类地质

长期监(观)测点的位置图、观测记录、动态曲线等材料;相关质量检查记录。

4.3.8航遥影像类(代字/代号:像/X)

遥感、航空摄影测量过程中所形成的照片或像片资料。

4.3.9中间性综合资料类(代字/代号:综/Z)

室内整理、数据处理形成的中间性成果及相关质量检查记录等。

4.3.10技术管理文件类(代字/代号:文/W)

立项文件、设计书、指示性文件、重要技术措施材料、质量体系运行的相关文件、申报奖励材料等。

5编号与编目

5.1编号

案卷内的原始地质资料以件为单位编制档号,类目编排顺序见附录A。

档号由案卷号、卷内类别代号、件号组成。

案卷号:立卷归档时由地质档案部门赋予案卷的代码。

类别号:用4.3中的类别代号表示。

件号:类内以件为单位,从1开始编流水号,一件一号,采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不足4位的前

面填充“0”。

档号结构:案卷号+类别号+件号。

示例:

档号12345D0033中,12345为案卷号;D为卷内类别代号,代表成果底稿底图类;0033为件号。

5.2编目

每一案卷应建立卷内文件目录及备考表。卷内文件目录包括卷内目录封面、目录索引表、文件目录

和电子文件使用说明书等,格式参见附录B。备考表格式参见附录C。

案卷内原始地质资料按附录A的类目编排顺序在目录中登记。

6立卷归档要求

2

6.1立卷归档基本要求

6.1.1归档的原始地质资料要齐全成套,每件内容要素构成应完整并符合地质工作规范要求,责任签

署完备,应反映一项地质工作的全过程。

6.1.2中途停止或阶段性完成的地质工作,也应按本标准要求立卷归档,并在备考表中注明工作中断

的原因和原始地质资料可供利用的程度。

6.1.3合作开展的地质工作,由主要承担方(或合同约定一方)负责该地质工作原始地质资料的立卷

归档。协作方应将需归档的原始地质资料送交归档责任方归档,以保持其完整性。

6.1.4收集的地质资料已为地质工作所利用,并转化为该地质工作原始地质资料的,应立卷归档。

6.1.5原始地质资料的密级、保密期限由原始地质资料形成单位依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定并标注。

6.1.6原始地质资料的格式及规格大小应符合有关地质工作规范和归档保存要求。原始地质资料应字

迹工整醒目,图面清晰美观。

6.1.7每一案卷内地质档案文件目录放在首位,地质档案文件目录及备考表不编件号。

6.1.8地质工作结束(包括中止)后3个月内完成立卷工作,并向地质档案部门移交。地质档案部门

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并发给原始地质资料归档合格凭证。

6.2纸质文件材料立卷归档一般要求

6.2.1报告正文、附件的幅面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幅面纸,附图册和附表册幅面可为A4、A3幅面纸,

大幅软质图件应按国际标准A4(297mm×210mm)或国家通用16开型(260mm×185mm)折成手风

琴式,图面朝里,责任栏(图签)朝外。不宜折叠的图件应平放或卷放,并可加图袋(筒)等档案装具。

6.2.2成册(本)的原始地质资料应有封面、扉页、目录页及页码等,扉页应包含题名、责任人及完

成时间等。装订不应使用易锈蚀及易老化的材料。单册厚度一般不宜超过20mm。

6.2.3图件的右下角应有图签,图签内容包括题名、图号、顺序号、责任人、完成时间等。

多拼的图件,在最后一张图的右下角应有图签,其余各张图可仅附图名、图号及顺序号;顺序号应

按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顺序排列。

6.2.4立卷归档的照片应有文字说明,每张底片的编号要与照片一致,应符合GB/T11821的规定。

6.2.5野外记录应使用适于野外记录并利于长期保存的书写材料。对点号、岩层产状、地层代号、厚

度、长度、面积、体积、坐标等重要数据,重要地质现象素描图及其他主要图件均应着墨。

6.2.6原始地质资料应选用利于长期保存的优质载体(纸张、胶片等)。字迹材料要着墨牢固,不应使

用圆珠笔、彩色笔等易褪笔迹的材料书写。要求书写工整,符号清晰,着色符合规范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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