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821-2002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 11821-2002 Specification of photographic archives management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1821-2002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2-12-04
实施日期
2003-05-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
国家档案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
薄古、魏伶俐、孙刚、王良城、蔡毅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3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01.140.20

A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1821-2002

代替GB/T11821-1989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ofphotographicarchivesmanagement

2002一12一04发布2003一05一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B/T11821-2002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照片档案的收集·······································……

4.1收集范围············································……

4.2收集要求············································……

4.3收集时间····························,················……

5照片档案的整理······································……

5.1整理原则············································……

5.2照片、底片的鉴定···································……

5.3底片的整理·········,·································‘·…

5.4照片的整理··········································……

5.5照片档案目录的编制····················,·········……

6照片档案的保管····,·································……

6.1包装物与装具·····································……

6.2温度、湿度要求·······················,···············……

6.3空气调节和净化要求··················,···········……

6.4库房有关要求·······································……

6.5保管要求和措施···································……

附录A(规范性附录)册内备考表

附录B(规范性附录)册脊·····························……

附录C(资料性附录)芯页格式参考示例··········……

附录D(资料性附录)照片档案基本目录参考示例·…

附录E(资料性附录)册内照片目录参考示例····……

GB/T11821-2002

Hii吕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1821-1989((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本标准与GB/T11821-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总体编排和结构按GB/T1.1-200。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目次和前言;

—调整了第5章“照片档案的整理”、第6章“照片档案的保管”的内容顺序,删除、修改了一些条

款,增加和细化了内容;

—关于“范围”,对标准的对象作了限定;放宽了标准的适用界限(1989年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1

章);

—增加了若干引用标准及文件,删除了个别引用标准(1989年版的第2章;本版的第2章);

—删除了“常规照片档案”、大“照片”、“大底片”等术语(1989年版的3.1.1,3.3,3.4);

—增加了“收集要求”的内容,“收集时间”更为具体(1989年版的4.3.4.2;本版的4.2,4.3);

—增加了“照片、底片的鉴定”内容、保管期限和密级的划定;(见5.2);

—增加了底片册、照片册的册内备考表、册封面、册脊、册排列等内容(见5.3.6,5.3.7,5.3.8,

5.3.9,5.4.8,5.4.9,5.4.10,5.4.11);

—增加并详述了照片号的两种格式及其编号方法(1989年版的5.2.1.1;本版的5.4.3);

—增加并详实了照片的分类方法(1989年版的5.3.1;本版的5.4.1);

—“说明”的内容有所增加和调整。将“总说明”和“分说明”的提法改为“组合照片说明”和“单张

照片说明”,并细化了其内容。单张照片说明中增加了题“名”项及非必备的“密级”项。“文字

说明”项的内容填写较前版灵活。单张照片说明的格式亦有所调整。同组照片增用了“组联符

号”(1989年版的5.2;本版的5.4.6,5.4.7);

—底片袋的规格、“说明”横写的宽度下限、文字说明的字数上限、照片题名的字数上限等均不再

作要求(1989年版的6.3.1,5.2.4.1,5.2.2.2,5.3.6);

一一废除了底片的分类、大底片和大照片的卷放、卷皮格式、案卷题名等内容(1989年版的5.1.1,

5.1.3,5.3.10,5.3.8,5.5.2);

—废除前版“编目”的内容,新拟“照片档案目录的编制”,分为“目录的著录”、“目录的编制”两个

条款,大大充实了其内容(1989年版的5.4;本版的5.5);

—变“册内目录”为选择性目录,增加了要求必备的“基本目录”(1989年版的5.3.6;本版

的5.5.2.2);

删除了底片盒、卷筒纸芯、被污染的黑白底片要水洗处理等内容(1989年版的6.3.3,6.3.4,

6.4.1);

—增加或细化了对底片袋、存贮柜的要求(见6.1.1,6.1.3);

—废除了前版对保存底片和照片的温度、湿度要求,代之以更加科学的与有关国际标准等效的温

度、湿度要求(1989年版的6.1.1,6.1.2;本版的6.2);

—增加了空气调节和净化的要求(见6.3);

—增加并细化了保管要求和措施(见6.5);

--一增加了规范性附录册“内备考表,’(见附录A);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册脊”(见附录B);

GB/T11821-2002

--一增加了资料性附录“芯页格式参考示例(一)”(见附录C.1);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芯页格式参考示例(二)”(见附录C.2);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照片档案基本目录参考示例”(见附录D)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附录E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薄古、魏伶俐、孙刚、王良城、蔡毅。

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1989年10月25日。

本标准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GB/T11821-2002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盐感光材料照片档案的收集要求、整理程序和保管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室、档案馆的照片档案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7156文献保密等级代码

GB/T15418档案分类标引规则

DA/T18档案著录规则

DA/T19档案主题标引规则

JGJ25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国档发〔1987]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照片档案photographicarchives

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以静止摄影影像为主要反映方式的有保存价

值的历史记录。照片档案一般包括底片、照片和说明三部分。

3.2

芯页photoholder

用以固定照片或底片,并标注说明的中性偏碱性纸质载体,是照片册、底片册的组成单元

4照片档案的收集

4.1收集范围

4.1.1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重要工作成果的照片。

4.1.1.1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与本单位、本地区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的照片。

4.1.1.2本单位组织或参加的重要外事活动的照片。

4.1.1.3记录本单位、本地区重大事件、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及其他异常情况和现象的照片。

4.1.2记录本地区地理概貌、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名胜古迹、自然风光以及民间风俗和著名人物的

照片

GB/T11821-2002

4.1.3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

4.2收集要求

4.2.1对属于收集与归档范围的照片,应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归档,集中

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4.2.2对存有真伪疑义的照片应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鉴定

4.2.3对反映同一内容的若干张照片,应选择其主要照片归档。主要照片应具备主题鲜明、影像清晰、

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等特点。

4.2.4底片、照片、说明应齐全。

4.25底片与照片影像应一致。

4.2.6对无底片的照片应制作翻拍底片;对无照片的底片应制作照片。

4.2.7照片档案的移交和征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4.3收集时间

4.3.1对具有归档价值的照片,其摄影者或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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