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0452-2024 城市信息模型(CIM)交付数据规范
DB3301/T 0452-2024 City Information Model (CIM) Delivery Data Spec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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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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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ICS35.240.01
CCSP04
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3301/T0452—2024
城市信息模型(CIM)交付数据规范
2024-04-30发布2024-05-30实施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01/T0452—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1
4一般要求............................................................................2
5时空基础数据........................................................................4
6资源调查数据........................................................................5
7工程建设数据.......................................................................16
附录A(规范性)汇交数据表结构.......................................................20
附录B(规范性)建筑工程专业及城市轨道交通专业代码...................................47
附录C(规范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各阶段模型单元交付深度...........................49
参考文献..............................................................................54
I
DB3301/T0452—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城建消防中心(杭州市城建信息中心)、杭州市
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鼎测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智城数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地下
管道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建忠、吴安定、林春蕾、张军民、曾鹏伟、秦华、王叶晨梓、宣伟浩、钟云
山、陈佳琦、李云龙、刘忠、凌韬、朱俊韬、洪海晨、吴嘉琪、翁倩、何增、刘年涛、李丹、朱守杰、
刘松、曾汉龙、胡晓亮、马潇、寿锦涛、余乐乐、林金桃、王林军。
II
DB3301/T0452—2024
城市信息模型(CIM)交付数据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信息模型(CIM)交付数据的一般要求、时空基础数据、资源调查数据、工程建
设数据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信息模型(CIM)数据的交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0428.2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
GB/T33469耕地质量等级
GB/T37151基于地形图标准分幅的遥感影像产品规范
GB/T39972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GB/T5000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T51301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
CH/T3007.2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测图规范第2部分:1:50001:10000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
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图
CH/T9022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1:50001:10000数字表面模型
CJJ/T103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
CJJ/T157城市三维建模技术规范
CJJ/T315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技术标准
CJJ/T319—2023城市信息模型数据加工技术标准
TD/T1057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SL729水利空间要素数据字典
DB33/T1219建设工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标准
DB33/T2156地名地址数据采集入库规范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城市信息模型cityinformationmodel/modeling
以建筑信息模型、地理信息系统、物联网等技术为基础,整合城市地上地下、室内室外、历史现状
未来多维多尺度空间数据和物联感知数据,构建起三维数字空间的城市信息有机综合体。
3.1.2
1
DB3301/T0452—2024
城市部件citycomponent
城市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市政工程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市容环境设
施、园林绿化设施和其他部件等。
[来源:GB/T30428.2—2013,3.1]
3.1.3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modeling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据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
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来源:GB/T51212—2016,2.1.1]
3.1.4
模型单元modelunit
建筑信息模型中承载建筑信息的实体及其相关属性的集合,是工程对象的数字化表述。
[来源:GB/T51301—2018,2.0.8]
3.1.5
交付数据deliverables
模型责任方提交给使用方的模型及文档表格等相关数据成果。
3.1.6
几何表达精度levelofgeometricdetail
模型单元在视觉呈现时,几何表达真实性和精确性的衡量指标。
3.1.7
简模profilemodel
用于CIM平台大场景模型浏览,仅表现建筑轮廓和外观效果的模型。
3.1.8
模型成果modelachievements
根据CIM分级分类要求对源数据进行加工处理,从而生成的模型、属性和关系信息匹配的综合成果。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BIM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Modeling)
CIM城市信息模型(CityInformationModel/Modeling)
DEM数字高程模型(DigitalElevationModel)
DSM数字地表模型(DigitalSurfaceModel)
4一般要求
CIM数据分为行政数据与社会数据两类,交付数据应满足浙江省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RS)的相
关要求。
CIM数据构成参考CJJ/T315分为8类:CIM模型成果数据、时空基础数据、资源调查数据、规划
管控数据、工程建设数据、城市部件数据、政务管理数据、物联感知数据,具体见表1。
2
DB3301/T0452—2024
表1CIM数据构成
门类大类
CIM1级模型
CIM2级模型
CIM3级模型
CIM模型成果数据CIM4级模型
CIM5级模型
CIM6级模型
CIM7级模型
遥感影像
地理空间框架数据
二维时空基础数据
地名普查数据
全景影像
DEM数据
时空基础数据
DSM数据
激光点云数据
三维时空基础数据
实景三维模型
建筑体块模型
城市手工三维模型
国土调查土地要素
勘探孔数据
地质专题图层
地质调查地质三维模型数据
地表水文数据
地下水文数据
耕地资源永久基本农田
水系水文
水利工程
水资源
防汛抗旱
水资源调查
资源调查数据房屋普查房屋建筑
道路设施
地下管线
综合管廊
地下公共停车库
城市轨道交通
市政设施普查地下人行通道
地下车行隧道
地下公用人防设施
地下废弃工程数据
施工图纸数据
其他
重要控制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
总体规划
规划管控数据
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
专项规划
设计信息模型
设计数据工程图纸
其他设计成果
工程建设数据
施工信息模型
施工数据工程图纸
其他
3
DB3301/T0452—2024
表1CIM数据构成(续)
门类大类
竣工信息模型
工程建设数据竣工数据
工程图纸
公用设施
交通设施
城市部件数据市容环境设施
园林绿化设施
其他
规划建设部门
住房保障部门
社会保障部门
交通出行部门
政务管理数据
公共安全部门
环保绿化部门
公用事业部门
其他
公共视频监测数据
城市安全监测数据
城市建设监测数据
物联感知数据
城市交通监测数据
城市环境监测数据
城市运行监测数据
注:全景影像指已完成拼接的影像图。
CIM数据坐标系应符合CJJ/T315的规定,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高程基准应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时间系统应符合CJJ/T315的规定,采用公历纪元和北京时间。
CIM模型成果数据应按照CJJ/T319—2023中的附录A分为CIM1级~CIM7级模型成果数据。
规划管控数据内容及交付方式应符合GB/T39972的规定。
城市部件数据内容及交付方式应符合GB/T30428.2的规定。
政务管理数据内容及交付方式应符合相关规定。
物联感知数据内容及交付方式应符合相关规定。
5时空基础数据
概述
时空基础数据主要分为二维时空基础数据和三维时空基础数据。其中,二维时空基础数据分为遥感
影像、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地名普查数据及全景影像;三维时空基础数据分为DEM数据、DSM数据、激光
点云数据、实景三维模型、建筑体块模型及城市手工三维模型。
二维时空基础数据
5.2.1遥感影像的数据内容及交付规定应符合GB/T37151的规定。
5.2.2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的数据内容及交付规定应符合CJJ/T103的规定。
5.2.3地名普查数据的数据内容及交付规定应符合DB33/T2156的规定。
5.2.4全景影像数据的数据内容及交付规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a)全景影像数据交付方式符合表2规定;
4
DB3301/T0452—2024
表2全景影像数据交付方式要求
交付内容组织单元命名规则约束
全景影像图片行政区划县级行政区名_顺序号M
全景影像数据
全景影像定位分布图行政区划全景影像定位分布图M
注:M代表必选,对应英文Mandatory,含义是必须具有的内容;C代表条件具备时必选,对应英文Conditional,含
义是实际情况具备时应具有的内容;O代表可选,对应英文Optional,含义是可自行判断是否需要的内容。本文件约束
要求均采用此代码。
b)全景影像数据分辨率的长宽比为2:1;
c)全景影像定位分布图坐标符合4.3的规定;
d)全景影像定位分布图字段符合表A.1的规定;
e)全景影像定位分布图中每一个全景影像点位的“文件名”描述字段内容与全景影像图片名称
一致。
三维时空基础数据
5.3.1DEM的数据内容及交付规定应符合CH/T3007.2的规定。
5.3.2DSM的数据内容及交付规定应符合CH/T9022的规定。
5.3.3激光点云数据的数据内容及交付规定应符合CH/T3020的规定。
5.3.4实景三维模型的数据内容及交付规定符合以下规定:
a)实景三维模型数据交付方式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实景三维模型数据交付方式要求
交付内容组织单元命名规则约束
实景三维模型数据行政区划县级行政区名M
实景三维模型数据
元数据表—实景三维模型元数据表M
b)实景三维模型数据覆盖目标区全范围内的地表地物,数据精度优于0.05m;
c)新生产数据的网格原点坐标进行统一,杭州地区使用(30.235260N,120.196600E),其他地
区自行确定、起算点坐标统一采用(X:0,Y:0,Z:0)。对于已经生产完成的数据,在元数
据中说明坐标原点和起算点坐标;
d)实景三维模型元数据表应符合表A.2的规定;
e)网格尺寸为150m×150m,当存在精度较高模型时宜根据情况调整成75m×75m;
f)数据修整模型数据、调配色调、清理碎片漂浮物、修复物体破面、压平路面、修复运动物体
干扰,符合质量要求,形成合格的实景三维模型数据成果。
5.3.5建筑体块模型、城市手工三维模型的数据内容及交付规定应符合CJJ/T157的规定。
6资源调查数据
概述
资源调查数据主要分为国土调查数据、地质调查数据、耕地资源数据、水资源数据、房屋普查数据
和市政设施普查数据。其中,国土调查为土地要素;地质调查分为勘探孔数据、地质专题图层、地质三
5
DB3301/T0452—2024
维模型数据、地表水文数据及地下水文数据;耕地资源为永久基本农田;水资源分为水系水文、水利工
程、防汛抗旱、水资源调查;房屋普查为房屋建筑;市政设施普查分为道路设施、地下管线、综合管廊、
地下公共停车库、城市轨道交通、地下人行通道、地下车行隧道、地下公用人防设施、地下废弃工程数
据、施工图纸数据及其他。
国土调查数据
国土调查的数据内容及交付规定应符合TD/T1057的规定。
地质调查数据
6.3.1勘探孔数据
6.3.1.1勘探孔数据交付方式见表4。
表4勘探孔数据交付方式要求
交付内容组织单元命名规则约束
勘探点信息表(项目编号)_勘探点信息表
勘探点地层信息表(项目编号)_勘探点地层信息表
标准贯入试验统计表(项目编号)_标准贯入试验统计表
勘探孔
动力触探试验统计表项目(项目编号)_动力触探试验统计表C
数据
抽水试验成果信息表(项目编号)_抽水试验成果信息表
浅层有害气体探查成果信息表(项目编号)_浅层有害气体探查成果信息表
室内岩土试验成果信息表(项目编号)_室内岩土试验成果信息表
6.3.1.2勘探孔数据内容符合下列规定:
a)勘探孔数据单独提交时以项目为组织单元提交;
b)勘探孔数据包含勘探点信息表、勘探点地层信息表、标准贯入试验统计表、动力触探试验统
计表、抽水试验成果信息表、浅层有害气体探查成果信息表、室内岩土试验成果信息表,并
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c)勘探孔密度宜参照以下要求:道路及道路周边50m范围内勘探孔间距宜小于等于30m,其
他区域勘探孔资料间距宜在80m-100m之间;
d)勘探孔编号规则:(项目编号)_(原探孔编号);
e)勘探孔类型填写应优先选择以下类型:取土孔、取土标贯孔、取土动探孔、标贯孔、动探孔、
鉴别孔、静力触探孔等;
f)勘探点信息应符合表A.3的规定;
g)勘探点地层信息应符合表A.4的规定;
h)标准贯入试验统计应符合表A.5的规定;
i)动力触探试验统计应符合表A.6的规定;
j)抽水试验成果信息应符合表A.7的规定;
k)浅层有害气体探查成果信息应符合表A.8的规定;
l)室内岩土试验成果信息应符合表A.9的规定。
6.3.2地质专题图层数据
6.3.2.1地质专题图层数据交付方式应符合表5的规定。
6
DB3301/T0452—2024
表5地质专题图层数据交付方式要求
交付内容组织单元命名规则约束
暗塘暗浜暗沃平面矢量图暗塘暗浜暗沃平面矢量图
石灰岩平面分布矢量图石灰岩平面分布矢量图
专题地质图
岩溶发育等级平面矢量图—岩溶发育等级平面矢量图M
层数据
液化土层分布平面矢量图液化土层分布平面矢量图
浅层沼气分布平面矢量图浅层沼气分布平面矢量图
6.3.2.2专题地质图层数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a)暗塘暗浜暗沃平面矢量图为全部暗塘暗浜暗沃分布空间数据的汇总,以二维矢量面表达,无
拓扑错误,且包含属性信息;
b)石灰岩平面分布矢量图为全部石灰岩平面分布空间数据的汇总,以二维矢量面表达,无拓扑
错误,且包含属性信息;
c)岩溶发育等级平面矢量图为全部岩溶发育等级分区空间数据的汇总,以二维矢量面表达,无
拓扑错误,且包含属性信息;
d)液化土层分布平面矢量图为全部液化土层分区空间数据的汇总,以二维矢量面表达,无拓扑
错误,且包含属性信息;
e)浅层沼气分布平面矢量图为全部浅层沼气分区空间数据的汇总,以二维矢量面表达,无拓扑
错误,且包含属性信息;
f)暗塘暗浜暗沃平面矢量符合表A.10的规定;
g)石灰岩平面分布矢量符合表A.11的规定;
h)岩溶发育等级平面矢量符合表A.12的规定。
6.3.3地质三维模型数据
6.3.3.1地质三维模型数据交付方式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地质三维模型数据交付方式要求
交付内容组织单元命名规则约束
地质三维模型DZ_(网格编号)
潜水面模型QS_(网格编号)M
承压水面模型CYS_(网格编号)
地质三维模型结合表矢量图DZJHB_(行政区编号)M
勘探点信息表(网格编号)_勘探点信息表
地质三维勘探点地层信息表(网格编号)_勘探点地层信息表
标准网格
模型数据标准贯入试验统计表(网格编号)_标准贯入试验统计表
勘探孔动力触探试验统计表(网格编号)_动力触探试验统计表
M
数据抽水试验成果信息表(网格编号)_抽水试验成果信息表
浅层有害气体探查成果信(网格编号)_浅层有害气体探查成果信息
息表表
室内岩土试验成果信息表(网格编号)_室内岩土试验成果信息表
6.3.3.2地质三维模型数据内容符合下列规定:
7
DB3301/T0452—2024
a)勘探孔数据与地质三维数据同步提交时以标准网格为组织单元提交;
b)勘探孔编号规则:(网格编号)_(原探孔编号);
c)模型表达的岩土分层为封闭的网格,不应出现开放网格的状态;
d)模型土层分层编号主要参照DB33/T1065,按照地层地质年代、成因类型的一般规律,以岩土
层的物理力学性质相近为土层主要划分原则;
e)建模土层划分见DB33/T1065,模型土层精度大于0.5m的岩土层,宜单独建立层位;
f)建模宜参照以下勘探孔密度要求:道路及道路周边50m范围内勘探孔间距应小于等于30m,
当勘探孔无法达到该密度时,应按30m进行插值计算生成模型;其他区域勘探孔间距应为80
m~100m,当勘探孔无法达到该密度时,应按100m进行插值计算生成模型;
g)三维模型包含对应土层编号和土层命名两项属性,建模数据应按照GB50021的规定执行;
h)地质三维模型结合表内容包含:网格编号、网格四角点坐标、网格四角点处模型顶高程和底
高程、网格内地质模型最高点坐标、网格内地质模型最低点高程、地质体模型体积、生成地
质体的钻孔数量、数据编制单位;
i)地质三维模型属性应符合表A.13的规定;
j)地质三维模型结合表矢量应符合表A.14的规定;
k)勘探孔数据内容要求应符合表A.3—A.9的规定。
6.3.4地表水文模型数据
6.3.4.1地表水文数据交付方式见表7。
表7地表水文数据交付方式要求
交付内容组织单元命名规则约束
地表水补给矢量图地表水补给矢量图
地表水文地表水排泄矢量图地表水排泄矢量图
行政区划C
数据水位观测点位矢量图水位观测点位矢量图
水位观测点历史数据表水位观测点历史数据表
6.3.4.2地表水文数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地表水补给/排泄矢量图内容为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的空间范围;
b)地表水补给/排泄矢量图区分河流、湖泊、湿地等水体类型;
c)水位观测点位矢量图有正确的坐标信息,且包含属性信息;
d)地表水补给矢量应符合表A.15的规定;
e)地表水排泄矢量应符合表A.16的规定;
f)水位观测点位矢量应符合表A.17的规定;
g)水位观测点历史数据应符合表A.18的规定。
6.3.5地下水文模型数据
6.3.5.1地下水文数据交付方式见表8。
表8地下水文数据交付方式要求
交付内容组织单元命名规则约束
地下水文数据地下水补给矢量图行政区划地下水补给矢量图C
8
DB3301/T0452—2024
表8地下水文数据交付方式要求(续)
交付内容组织单元命名规则约束
径流观测点位矢量图径流观测点位矢量图
排泄观测点位矢量图排泄观测点位矢量图
地下水文数据行政区划C
径流观测点历史数据表径流观测点历史数据表
排泄观测点历史数据表排泄观测点历史数据表
6.3.5.2地下水文数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地下水补给矢量图内容为城市非硬化地面区域、绿化区域、渗透路面的空间范围;
b)地下水补给矢量图区分绿化、透水路面等补给区域类型;
c)径流观测点位矢量图、排泄观测点位矢量图有正确的坐标信息,且包含属性信息;
d)地下水补给矢量应符合表A.19的规定;
e)径流观测点位矢量应符合表A.20的规定;
f)排泄观测点位矢量图矢量应符合表A.21的规定;
g)径流观测点历史数据应符合表A.22的规定;
h)排泄观测点历史数据应符合表A.23的规定。
耕地资源数据
耕地资源的数据内容及交付规定应符合GB/T33469的规定。
水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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