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063-2003 液体食品包装设备验收规范

GB/T 19063-2003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of packaging equipment for liquid food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9063-2009 |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9063-2003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3-04-15
实施日期
2003-09-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协会、康美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上海国际纸业有限公司、建技机械有限公司、安徽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星顺峰机械集团、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人:
李世元、李书良、林泳光、李昊、黄伟迪、马明驼、黄振东、禹文松、王利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1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T19063-2003

oli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协会、康美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上海国际纸业有限公司、建技机械

有限公司、安徽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星J]1161,.'机械集团、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全国包装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世元、李书良、林泳光、李昊、黄伟迪、马明驼、黄振东、禹文松、王利。

GB/T19063-2003

液体食品包装设备验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体食品包装设备的产品分类、验收准备、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液体食品的无菌包装设备、保鲜包装设备、热灌装设备和普通包装设备;适用于液体

食品的灭菌设备、灌装及封口设备和与其配套的设备、管道及配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液体食品灌装封口后进行二次灭菌的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T4789.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4789.1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T4789.1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5750-189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14891.9-1994辐照薯干酒卫生标准

GB14930.1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

GB1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液体食品liquidfood

液体、带颗粒液体、浆体等可以在管道中流动的食品。

3.2

保鲜包装freshkeepingpackage

将经过灭菌的液体食品包装、密封在经过或未经过灭菌的容器中,用冷藏方法保持液体食品在保质

期内的新鲜和卫生

3.3

无菌包装asepticpackage

将经过灭菌的液体食品在无菌条件下包装、密封在经过灭菌的容器中,使食品在保质期内能在常温

下运输和存放。

1

GB/T19063-2003

3.4

热灌装hootfilling

将经过灭菌的液体食品降温到830C~950C灌装、密封到容器中,经一定保持时间,以期杀灭容器中

及顶盖上的微生物,使食品在保质期内能在常温下运输和存放。

3.5

故障停机breakdown

因设备的机械、电器故障或由其引起的包装材料,包装容器的破裂、堵塞等原因引起的停机。

3.6

商业无菌commercialsterilization

在被包装的液体食品中不含致病菌、不含常温下能增殖的微生物。

3.7

低酸性液体食品lowacidliquidfood

除酒精饮料以外,杀灭菌后平衡pH大于4.6的液体食品。

3.8

酸性液体食品acidliquidfood

灭菌后平衡pH小于等于4.6的液体食品。

4产品分类

按液体食品包装后的形状,分为砖包、屋顶包、塑料袋、塑料瓶、塑料杯等包装设备。

4.2按设备的包装特点,分为无菌包装、保鲜包装、热灌装和普通包装设备。划分依据参见附录Ao

5验收准备

5.1设备供应方应作到:

a)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转;

b)培训用户方人员,达到能独立进行设备的操作和一般故障排除;

c)提供指标不低于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验收用包装材料;

d)会同用户方商定是否具备验收条件。

5.2用户方应作到:

a)完成与设备配套的水、电、气和蒸汽的供应;

b)生产厂应符合国家相应的卫生规范,灌装设备允许设置单独隔离间;

c)按照表1规定提供验收用被包装液体食品原料;

表1被包装液体食品原料的卫生要求

无菌包装保鲜包装热灌装普通包装

细菌总数/(个/.L)成5x105<1只10,落1x105

芽胞菌八个/.L)<5火10''

d)会同设备供应方商定是否具备验收条件。

6验收技术要求

1外观验收

已11设备的各个外表面不得有油污、划痕、凹陷、毛刺、锈斑等缺陷。

已2.1各个焊缝处不得有变色、滴漏、渗漏,焊接表面应完整、光滑、平整。

31各个连接接头处不得有滴漏、渗漏。

GB/T19063-2003

6.1.4灌装设备的灌装出口在关闭时不得有滴漏现象。

安全性验收

:.:.,

电压波动(指用户方提供的电网电压与设备规定电压的差别)在设备规定电压的+5%到一10%

范围内设备能正常工作.

6.2.2各个强电接点对地或对电源0点和开关断开时相互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等于1Mno

6.2.3强电柜、无菌包装设备灌装室的门未关闭时设备不能开机,调试开机时应有声、光等警示。

6.2.4设备的外露机械运动部位应加以防护。

6.2.5联结设备各部分的操作人员架空通道高度超过1,5m时,两侧应有护拦,护拦高度不低

于12m·

6.2.6设备工作时温度超过80℃的部位应加以防护或有明显的警示。

6.2.7设备工作时产生的有毒、刺激性、强氧化性气体或挥发物必须应排到工作厂房以外。

6.2.8设备正常运行时噪音不得超过85dB,短时允许不超过90dB,

6.2.9设备使用紫外线杀菌时,不得使操作人员直视光源,观察窗应采用阻隔紫外线材料制造。

6.2.10设备用洗涤剂应符合GB14930.1规定的卫生标准。

6.2.11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应符合GB14930.2规定的卫生标准。

6.3连续工作稳定性验收

6.3.1稳定性验收时除去允许用软水代替被包装液体食品外,其他所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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