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3004-1999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 13004-1999 Periodic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seamless steel gas cylinder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3004-2016 |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3004-1999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9-02-11
实施日期
1999-11-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徐州气体厂、株洲硬质合金厂、大连金菊化工厂
起草人:
胡军、孙萍辉、丁培印、文树德、陈丽萍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1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13004-1999

前言

本标准与前版相比,主要对瓶体外表面缺陷的评定数据做了修改和补充。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13004-91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徐州气体厂、株洲硬质合金厂、大连金菊化工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军、孙萍辉、丁培印、文树德、陈丽萍。

本标准于1991年4月首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3004-1999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3004-91

Periodicinspectionandevaluationofseamlesssteelgascylinders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压试验压力不大于45MPa,水容积。.4^80L,用于储存和运输)x久气体或高压

液化气体并可重复充气的钢质无缝气瓶以及车用天然气钢质无缝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

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填有固体填充物的气瓶以及灭火用的气瓶。

弓I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99-1994钢质无缝气瓶

GB7144-1986气瓶颜色标记

GB8335-1998气瓶专用螺纹

GB/T8336-1998气瓶专用螺纹量规

GB/T10878-1989气瓶锥螺纹丝锥

GB汀12137-1989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GB/T9251一1997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T13005--1991气瓶术语

LD96-1996气瓶改装程序

3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

31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

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3.2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音响检查、内部检查、瓶口螺纹检查、重量与容积测定、水压试

验、瓶阀检验和气密性试验。

4检验准备

4.1逐只检查登记气瓶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登记内容包括国别、制造厂名称代号、出厂编号、出厂年

月、公称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压力、实际容积、实际重量、上次检验日期

4.1.1未经劳动部门认可的厂商制造的气瓶、制造标志不符合GB5099或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一02一11批准1999一11-01实施

GB13004-1999

的气瓶、制造标志模糊不清或关键项目不全而又无据可查的气瓶、有关政府文件规定不准再用的气瓶,

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4.1.2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

4门.3属于拟改装的气瓶,根据LD96确定能否改装。不宜改装的应退回;宜于改装的作好记号,另存

放在指定场所。

4.2对于瓶内介质不明、瓶阀无法开启的气瓶,应与待检瓶分别存放以待另行妥善处理。

4.3确认瓶内介质后,根据介质的不同性质,在保证安全、卫生和不污染环境的条件下采用与瓶内介质

相适应的方法将气体排出。对于盛装毒性气体的气瓶,在排放瓶内气体后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瓶内

解毒处理

4.4确认瓶内压力与大气压力一致时,用不损伤瓶壁金属的瓶阀装卸机和防震圈装卸机卸下瓶阀和防

震圈

4.5用不损伤瓶体金属的适当方法将气瓶内外表面的污垢、腐蚀产物、沾染物等有碍表面检查的杂物

以及外表面的疏松漆膜清除干净。

5外观检查与评定

5.1瓶体外观检查

应逐只对气瓶进行目测检查,检查其外表面是否存在凹陷、凹坑、鼓包、磕伤、划伤、裂纹、夹层、皱

折、腐蚀、热损伤等缺陷。

5.1门瓶体存在裂纹、鼓包、结疤、皱折或夹杂等缺陷的气瓶应报废。

5门.2瓶体磕伤、划伤、凹坑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90%的气瓶应判废测〔量方法见附录B(提示

的附录)〕。

对未达到判废条件的缺陷,特别是线性缺陷或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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