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01/T 3130-2022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 文书规范
DB6101/T 3130-2022 Marke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administrative penalty document standardiza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2年10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西安市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
- 起草人:
- 郝生旺、张军社、汪峰、雷震、巩泽龙、邵鹏飞、杨悦、张美彧、梁丹、陶娟、温淑贤
- 出版信息:
- 页数:9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CCSA90
6101
西安市地方标准
DB6101/T3130—2022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规范
2022-10-14发布2022-11-14实施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6101/T3130—2022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编码规则............................................................................1
5使用管理............................................................................5
6文书制作............................................................................5
7填写................................................................................5
8送达................................................................................5
9案卷制作............................................................................6
10档案管理...........................................................................8
附录A(资料性)常用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9
参考文献..............................................................................84
I
DB6101/T313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与DB6101/T312—2022《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范》、DB6101/T3131—2022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人员规范》共同构成支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工作的系列标准。
本文件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西安市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郝生旺、张军社、汪峰、雷震、巩泽龙、邵鹏飞、杨悦、张美彧、梁丹、
陶娟、温淑贤。
本文件由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解释。
本文件首次发布。
本文件在实施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将咨询或修改建议等信息反馈至下列单位:
单位: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联系电话:029-87823053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298号
邮编:710054
II
DB6101/T3130—2022
引言
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一支队伍执法、一
个标准管理、一套程序办案的目标。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
法》等法律法规,聚焦行政处罚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运用标准化方法,建立了西安市市
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工作规范系列标准。该系列标准是新时期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监管行
政处罚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的探索与实践。
行政处罚工作标准化,首先是理清行政处罚全流程,其次应规范人员管理和文书使用。《市场
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规范》是《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的支撑标准,对程序中使
用文书的全过程做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目的在于提升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水平,增强市场监管行
政处罚文书的规范性、严谨性,从而提高行政处罚的规范性和效率、提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公信
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更好地促进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西安市
法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III
DB6101/T3130—2022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的编码规则、使用管理、制作、填写、送达、案卷制作、
档案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知识产权局)的名义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其他市
场监督管理执法机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9705—2008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GB/T11821—200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DB6101/T3129—2022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范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2021年修订版)》
3术语和定义
DB6101/T3129—2022、GB/T9705—2008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方便使用,
以下重复列出了部分术语和定义。
3.1
行政处罚文书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依
法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时使用的相应文书。
3.2
文书基本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使用的制式法律文书给出的唯一识别代码。
3.3
案卷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合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来源:GB/T9705—2008,2.2]
3.4
行政处罚案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形成或采集的反映案件事实和执法的主体程序行为的,应
当保存的反映执法活动全过程的书证、物证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件集,由这些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
的档案保管单位。
4编码规则
4.1基本码编码规则
4.1.1文书基本码由行政处罚代码(CF)和文书序列号两部分组成,如图1所示:
1
DB6101/T3130—2022
行政处罚代码(CF)+文书序列号(3位)
顺序从001至999
图1基本码编码规则
4.1.2文书基本码具有唯一性,一个文书对应一个文书基本码,文书基本码、类型代号和对应的流程
节点见表1。
表1行政执法文书基本码对应表
是否是否需填报《行
文书类型是否
文书名称文书基本码文书范本统一政处罚有关事项对应流程阶段
代号需盖章
印制审批表》
案件来源登记表CF001附录A表A.1案源///案件来源
指定管辖通知书CF002附录A表A.2指定/是是案件来源
案件交办通知书CF003附录A表A.3交办/是是案件来源
案件移送函CF004附录A表A.4案移/是是不予处罚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CF005附录A表A.5涉罪移/是是不予处罚
查封/扣押物品移送告知书CF006附录A表A.6物移是是/案件来源
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CF007附录A表A.7立/不立///核查立案
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CF008附录A表A.8调查取证/审核
////
现场笔录CF009附录A表A.9/是//调查取证
送达地址确认书CF010附录A表A.10/是//调查取证
证据提取单CF011附录A表A.11////调查取证
电子数据证据提取笔录CF012附录A表A.12/是//调查取证
询问通知书CF013附录A表A.13询通是//调查取证
询问笔录CF014附录A表A.14/是//调查取证
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CF015附录A表A.15限提是是/调查取证
协助辨认/鉴别通知书CF016附录A表A.16辨鉴通是是是调查取证
协助调查函CF017附录A表A.17协查是是是调查取证
协助扣押通知书CF018附录A表A.18协扣是是是调查取证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CF019附录A表A.19先登是是是调查取证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CF020附录A表A.20解登是是是调查取证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CF021附录A表A.21强制是是是调查取证
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CF022附录A表A.22延强是是是调查取证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CF023附录A表A.23解强是是是调查取证
场地/设施/财物清单CF024附录A表A.24/是//调查取证
封条CF025附录A表A.25/是是/调查取证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场所/设施/
CF026附录A表A.26托管是是是调查取证
财物委托保管书
先行处置物品确认书CF027附录A表A.27/是/是调查取证
先行处置物品公告CF028附录A表A.28先处告是是/调查取证
抽样记录CF029附录A表A.29/是//调查取证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委托书CF030附录A表A.30检鉴委是是/调查取证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期间告检鉴期是是/
CF031附录A表A.31调查取证
知书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告检鉴结是是/
CF032附录A表A.32调查取证
知书
责令改正通知书CF033附录A表A.33责改是是是调查取证
责令退款通知书CF034附录A表A.34责退是是是陈述申辩
调查取证/审核/法制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CF035附录A表A.35////
审核
2
DB6101/T3130—2022
表1(第2页/共2页)
是否是否需填报《行
文书类型是否
文书名称文书基本码文书范本统一政处罚有关事项对应流程阶段/节点
代号需盖章
印制审批表》
////审核/法制审核/审查
案件审核/法制审核表CF036附录A表A.36
或集体讨论
行政处罚告知书CF037附录A表A.37罚告/是是处罚告知/听证
陈述申辩笔录CF038附录A表A.38/是//陈述申辩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CF039附录A表A.39听通/是/听证
听证笔录CF040附录A表A.40////听证
听证报告CF041附录A表A.41////听证
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CF042附录A表A.42////审查或集体讨论
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CF043附录A表A.43////处理结果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CF044附录A表A.44当罚是是/调查取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CF045附录A表A.45处罚/是/予以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CF046附录A表A.46不罚/是/不予处罚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CF047附录A表A.47延分通是是是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CF048附录A表A.48罚催是是是予以处罚
强制执行申请书CF049附录A表A.49执申/是是予以处罚
送达回证CF050附录A表A.50////听证/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CF051附录A表A.51罚送告/是/予以处罚
涉案物品处理记录CF052附录A表A.52/是//调查取证/予以处罚
结案审批表CF053附录A表A.53///是结案
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封面CF054附录A表A.54////结案
卷内文件目录CF055附录A表A.55////结案
卷内备考表CF056附录A表A.56////结案
案件/法制审核流转表CF057附录A表A.57////审核/法制审核
集体讨论申请表CF058附录A表A.58//是/审查或集体讨论
4.2编号规则
4.2.1统一编号规则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不
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的编号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机构的法制机构(以
下简称法制机构)统一编制。编号规则见图2。
西市监+文书类型代号+年份+顺序号
顺序号为四位数字,由0001开始编号
年份为四位数字
执法文书类型代号用于区别文书类型,如《强
制执行申请书》的类型代号为“执申”。具体
编制规则以《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范本使用指南(2021年修订版)》为准。
图2统一编号规则
3
DB6101/T3130—2022
示例: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西市监当罚〔20XX〕0001号
4.2.2办案机构文书编号规则
除4.2.1中规定的六种文书外,其余需要编号的文书由各办案机构编写,规则同4.2.1,但顺序
号为六位,其中前两位代表办案机构编号,后四位按各部门文书使用先后顺序编写顺序号。办案机
构名称及对应编号由法制机构统一编制,见表2。
表2办案机构名称及对应编号
办案机构名称编号
法制机构00
办案机构101
办案机构202
办案机构......
办案机构NN
示例: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西市监强制〔20XX〕01-0010号
4.3编号文书管理
4.3.1《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以
及《强制执行申请书》的编号由法制机构统一编制,办案人员凭相关审批表到法制机构统一领取。
示例: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西市监听通〔20XX〕XXXX号
4.3.2《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预先印制并编制文号,提前分发给各办案机构,各办案机构要有专人
负责登记,定期报法制机构汇总备查。
示例: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西市监当罚〔20XX〕XXXX号
4.3.3其余由各办案机构按编号规则自行编号使用,其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立案/不予立
4
DB6101/T3130—2022
案审批表》《案件移送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协助调查函》等文书编号作出情况,定期报法制
机构登记备案。
示例: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西市监强制〔20XX〕XX-XXXX号
4.3.4档案管理机构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的填写应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
用指南(2021年修订版)》。
5使用管理
5.1除由执法机构统一印制分发的文书外,其余文书由各办案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规范格式自行打印,
纸张规格均为A4。
5.2统一印制并加盖综合执法专用章的文书,各办案机构应指定专人保管,建立文书领取管理台账,
落实文书作废管理制度。
6制作
6.1制作文书应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2021年修订版)》等相关规定,
具体参照附录A。
6.2制作的文书应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要求。
7填写
7.1文书填写应完整规范,手写文书应清晰可辨。
7.2调查询问所做的记录应具体详细,不使用推测性语句,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尽量
记录原话。对方位、状态及程度的描述笔录,应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7.3当场制作的《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陈述申辩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执法人员应在记
录完成后当场交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确认或者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宣读,并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在笔录
上逐页签名(必要时盖章)并签注时间。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应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确认。
a)当事人认为《现场笔录》所记录的内容真实无误的,应由当事人在笔录结尾部分写上“已核对,
属实、无误”,并签注时间、签名、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
b)被询问人核对《询问笔录》无异议的,应在笔录结尾部分写上“已核对,以上内容与我所述一
致”并签注时间、签名、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
c)认为记录有遗漏或差错的,应提出补充和修改意见,在改动处签名、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
d)拒不签名的,执法人员应按DB6101/T31298.3.9执行;
e)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当事人不到场的,应邀请见证人到场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7.4笔录需要更正的,涂改部分应由当事人或被询问人签名、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
7.5文书末尾需要写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的,应写明全称并加盖印章、注明日期。
7.6需要当事人签名确认的文书应由其本人签名或按指印;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
经营者、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签名,或加盖单位印章,签名和日期应准确无误。
7.7可采取在关键位置签字盖章的方式确认,多页文书应编制页码。
7.8其他填写要求见附录A。
8送达
5
DB6101/T3130—2022
8.1凡是需要送达的执法文书(包含各类决定书、通知书、告知书等),应使用《送达回证》,《送
达回证》至少应有两名执法人员签名。
8.2送达程序见DB6101/T312910.2条规定。
9案卷制作
9.1基本原则
案卷制作应符合下列基本原则:
a)应对拟入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并进行纠正和完善;
b)应按GB/T9705的规定进行格式制作;
c)应遵循“案号统一、唯一”的原则,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对文件进行逐件编号,不得一号多
案或一案多号;
d)案卷整理时限应不超过结案后的30日;
e)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做案卷的制作工作。
9.2封面
封面制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案件名称:按照“当事人姓名(名称)+违法行为性质+‘案’”的方式表述。对于案件终止调
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立案调查后移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等处理决定,按照“当
事人姓名(名称)+‘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的方式表述;
b)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文字号填写。对于案件终止调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立案调查后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决定,
不填写此项内容;
c)办案机构应填写办案机构名称全称;
d)办案日期应填写立案日期和结案日期;
e)保管期限应填写“永久保存”;
f)正卷、副卷应写明卷内文书、文件的件数及总页数;
g)归档号应由档案管理机构填写,由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4位为案件立案当年的年份号,后
4位为结案案件的流水号,自0001号开始,一案一号,依次编号。案件跨年度办结的,前4位
使用案件立案当年年份号,后4位在立案当年的所有案件流水号之后继续编号;
h)写明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9.3卷内文件
卷内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逐页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写页码,页码标于装订页的外侧上方,各分卷之间不连续编页码;
b)有破损的,应进行修补或复制;字迹难以辨认的,应当附有抄件;信封展开平放,保留邮票和
邮戳,纸张较小较薄的文书、证物应加贴衬纸并骑缝加盖办案单位印章;
c)幅面大于A4纸尺寸的,应折叠成等于或小于A4纸的幅面;小于A4纸幅面尺寸的,应粘贴在
A4纸上;
d)应剔除卷内文件上的所有金属物件;
e)物证应以照片的形式保存;
f)卷内文件中的照片的整理应按照GB/T11821—2002第5章的规定执行;
g)电子证据应以光盘的形式保存并粘贴在A4纸上。
9.4正卷材料
正卷材料视情况可包括下列内容:
a)《卷内文件目录》;
b)《立案审批表》;
c)《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
d)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6
DB6101/T3130—2022
1)《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含财物清单];
2)《询问通知书》;
3)《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
4)《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5)《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6)《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7)《行政处罚告知书》;
8)《责令退款通知书》;
9)《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10)《送达回证》。
e)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关法人证书/前置
审批证书/公民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当事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询问笔录及其提供的与案情相关的陈述材料;
4)涉案行为或物品相关的票据、记录、文件等;
5)证人证言材料,应包含证人身份证明材料;
6)鉴定结论,应包含《抽样记录》;
7)《现场笔录》和现场检查图片材料;
8)视频、音频等其他证据材料。
f)《责令改正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g)《听证笔录》;
h)财物处理单据,包括罚没款收据、物品处理记录。其中物品处理记录应包含销毁记录和图片;
i)其他材料,视情况可包括下列内容: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案件移送函》;
3)《检测/检验/检疫/鉴定委托书》;
4)当事人提交的报告,包括分期缴纳罚款的报告、要求从轻处罚的报告、整改报告等;
j)《卷内备考表》。
9.5副卷材料
副卷材料视情况可包括下列内容:
a)《卷内文件目录》;
b)《案件来源登记表》;
c)投诉、举报等案件来源材料;
d)《指定管辖通知书》;
e)《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f)《案件审核/法制审核表》;
g)《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
h)《听证报告》;
i)《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j)《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
k)《协助调查函》;
l)《结案审批表》;
m)其他有关材料;
n)《卷内备考表》。
9.6页面编码原则
9.6.1正卷、副卷页码均应从1开始。
9.6.2文书反面有文字的也应编写页码,反面无文字的不应编写页码。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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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装订原则
装订应符合下列原则:
a)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分别按年度、机构和一案一号单独立卷;简易程序按类别、事由、
时间等分类,分别合并立卷,采用汇总式装订;
b)对案卷加强排列管理,按案卷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可分立正卷和副卷,并按行政执法程序和
文书材料形成时间,兼顾行政处罚文书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列。
10档案管理
10.1交接
10.1.1案卷交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档案管理机构应对案卷当场清点卷宗数和页数以及其他非纸质的卷宗材料,并登记造册;
b)移交人、接收人在归档清册上签字,归档清册一式两份,分别由办案机构和档案管理机构保存;
c)不符合移交规定的应退回办案机构重新整理。
10.1.2适用普通程序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整理完成后应在30日内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10.1.3适用简易程序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
日内将案卷材料交由办案机构统一管理,并交由档案管理机构归档保存。
10.1.4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原因,相关行政处罚案件材料需由行政执法人员继续使用的,待有关
工作事项完结后10日内应将案件材料交由本部门档案管理员归档保存。
10.2归档
10.2.1档案管理机构应及时对行政处罚案卷归档保存。
10.2.2应指定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员应依据本文件执行档案管理规定,做
好档案管理以及安全保障工作,定期汇总上报。
10.2.3归档的文书应完整、齐全,便于保管和利用。
10.2.4已经归档的案卷,不应私自增加或者抽取档案材料。
10.2.5适用简易程序查处的行政处罚案卷按照办案机构类型进行分类保管。
10.2.6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案卷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10.3保管
10.3.1案卷库房应干燥,有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10.3.2案卷库房应安装监控,有防火防盗装置。
10.3.3案卷架应空间充足,离墙离地存放。
10.3.4案卷应分区做出标识,方便查找。
10.3.5行政处罚案卷应永久保存。
8
DB6101/T3130—2022
附录A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SB/T 10612-2011 黄豆复合调味酱 2011-07-07
- SB/T 10614-2011 熟制花生(仁) 2011-07-07
- SB/T 10613-2011 熟制开心果(仁) 2011-07-07
- SB/T 10604-2011 牛击晕机 2011-07-07
- SB/T 10607-2011 箱式燃气食品烘炉 2011-07-07
- SB/T 10611-2011 扒鸡 2011-07-07
- SB/T 10606-2011 木材保护实验室操作规范 2011-07-07
- SB/T 10608-2011 双动和面机 2011-07-07
- SB/T 10610-2011 肉丸 2011-07-07
- SB/T 10605-2011 木材防腐企业分类与评价指标 2011-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