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3131-2019 木质拼花地板

LY/T 3131-2019 Wood parquet flooring

行业标准-林业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LY/T 3131-2019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林业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0-23
实施日期
2020-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归口单位
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质拼花地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单元设计,组拼成具有特定图案的木质拼花地板。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久盛地板有限公司、苏州大卫木业有限公司、嘉兴荣氏木业有限公司、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浙江森林之星文化地板有限公司、浙江裕华木业有限公司、浙江菱格木业有限公司、敦化森泰木业有限公司、苏州好宜家木业有限公司、巴洛克木业(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创意玩家家居有限公司、佛山市长颈鹿木地板制造有限公司、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江雅乐木业有限公司、苏州红坊家居有限公司、浙江德联家居有限公司、苏州多伦木业有限公司、浙江瑞通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湖州席高木业有限公司、浙江富得利木业有限公司、书香门地(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森茂竹木业有限公司、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魏松艳、王军、王君、张恩久、蒋卫、荣慧、倪月忠、吕斌、佘学彬、徐伟、金月华、肖亦鸿、路清勋、罗惠明、林德英、刘硕真、关志航、姚红鹏、丛政华、张超、刘石军、项庆瑜、淳生前、李国锁、孟荣富、卞立新、刘海良、雷响、郭小强、贾东宇、马琳、马立军、姚露贤、沈佳龙、陈玲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2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79.080

B70

LY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3131—2019

木质拼花地板

Woodparquetflooring

(发布稿)

2019-10-23发布2020-04-01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

LY/T3131—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久盛地板有限公司、苏州大卫木业有限公司、嘉兴荣氏

木业有限公司、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大自然家居(中国)有

限公司、浙江森林之星文化地板有限公司、浙江裕华木业有限公司、浙江菱格木业有限公司、敦化森泰

木业有限公司、苏州好宜家木业有限公司、巴洛克木业(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创意玩家家居有限公

司、佛山市长颈鹿木地板制造有限公司、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江雅乐木业有限公司、

苏州红坊家居有限公司、浙江德联家居有限公司、苏州多伦木业有限公司、浙江瑞通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湖州席高木业有限公司、浙江富得利木业有限公司、书香门地(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森茂

竹木业有限公司、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松艳、王军、王君、张恩久、蒋卫、荣慧、倪月忠、吕斌、佘学彬、徐伟、

金月华、肖亦鸿、路清勋、罗惠明、林德英、刘硕真、关志航、姚红鹏、丛政华、张超、刘石军、项庆

瑜、淳生前、李国锁、孟荣富、卞立新、刘海良、雷响、郭小强、贾东宇、马琳、马立军、姚露贤、沈

佳龙、陈玲。

I

LY/T3131—2019

木质拼花地板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质拼花地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的木质拼花地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15036.2—2018实木地板第2部分:检验方法

GB/T18102—2007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GB/T18103—2013实木复合地板

LY/T1611地板基材用纤维板

LY/T1738实木复合地板用胶合板

LY/T1859仿古木质地板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木质拼花地板woodparquetflooring

通过单元设计,组拼成具有特定图案的木质地板。

3.2

实木拼花地板solidwoodparquetflooring

由实木组拼成具有特定图案的拼花地板。

3.3

实木复合木质拼花地板engineeredwoodparquetflooring

以多层胶合板为基材,表面覆以木单板,拼接压贴成特定图案的拼花地板。

3.4

浸渍纸层压木质拼花地板laminatedparquetflooring

1

LY/T3131—2019

以纤维板为基材,表面覆以特色图案的装饰纸,热压而成的拼花地板。

3.5

镶嵌牢度inlayfastness

指镶嵌物以不同方式镶嵌在木质拼花地板上的牢固程度。

4分类

4.1按材料组成分

a)实木拼花地板;

b)实木复合拼花地板;

c)浸渍纸层压拼花地板。

4.2按表面形状分

a)平面拼花地板;

b)非平面拼花地板。

4.3按涂饰方式分

a)油漆饰面拼花地板;

b)木蜡油饰面拼花地板;

c)未涂饰拼花地板。

5要求

5.1分等

根据产品的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

5.2材料要求

5.2.1面板主要树种

栎木、水曲柳、黑胡桃、樱桃木、柚木、桦木、槭木等。

5.2.2面板厚度

通常为0.6mm、1.0mm、1.2mm、2.0mm、2.5mm、3.0mm等。

注:面板树种和厚度可根据供需双方约定生产。

5.2.3拼花地板用基材

纤维板应符合LY/T1611—2011,胶合板应符合LY/T1738-2008的规定。

5.3外观质量

5.3.1实木拼花地板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2

LY/T3131—2019

表1实木拼花地板外观质量要求

正面

名称背面

优等品合格品

直径≤15mm不计,15mm<直径<

50mm,地板长度≤760mm,≤1个;

活节直径≤50mm,个数不限不限

760mm<地板长度≤1200mm,≤3

个;地板长度>1200mm,≤5个

需修补,直径≤5mm,

需修补,直径≤10mm,

地板长度≤760mm,不允许;760mm

死节地板长度≤760mm,≤2个;允许修补,不限尺寸或数量

<地板长度≤1200mm,≤1个;地板

地板长度>760mm,≤5个

长度>1200mm,≤3个

需修补,直径≤1mm,需修补,直径≤2mm,

需修补,

蛀孔地板长度≤760mm,≤3个;地板长度≤760mm,≤5个;

直径≤3mm,个数≤15个

地板长度>760mm,≤5个地板长度>760mm,≤10个

需修补,裂长≤长度的

需修补,裂长≤长度的15%,需修补,裂长≤长度的20%,

表面裂纹20%,裂宽≤2.0mm,条数

裂宽≤0.50mm,条数≤2条裂宽≤1.0mm,条数≤3条

≤3条

长度≤10mm,宽度≤2mm,

树脂囊不允许不限

≤2个

髓斑不允许不限不限

腐朽面积≤20%,不剥落,

腐朽不允许

也不能捻成粉末

长度≤地板长度的30%,宽

缺棱不允许

度≤地板宽度的20%

加工波纹不允许不明显不限

缺榫长度≤地板总长度的15%,

榫舌残缺不允许

且缺榫宽度不超过榫舌宽度的1/3

漆膜划痕不允许不明显——

漆膜鼓泡不允许——

漏漆不允许——

漆膜皱皮不允许——

漆膜上针孔不允许直径≤0.5mm,≤3个——

长度≤760mm,≤1个;长度>760长度≤760mm,≤3个;长度>

漆膜粒子——

mm,≤2个760mm,≤5个

注1:在自然光或光照度300lx~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例如40W日光灯)下,视距为700mm~1000mm

内,目测不能清晰地观察到的缺陷即为不明显。

注2:木蜡油饰面木质拼花地板不检查地板表面油漆指标。

注3:非平面拼花地板的活节、死节、表面裂纹、加工波纹不作要求。

5.3.2实木复合木质拼花地板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3

LY/T3131—2019

表2实木复合木质拼花地板外观质量要求

正面

名称项目背面

优等品合格品

面板厚度<2mm4

不允许

死节最大单个长径/mm面板厚度≥2mm1050,应修补

应修补

孔洞(含虫洞)最大单个长径/mm不允许2,应修补25,应修补

最大单个长度/mm30

浅色夹皮不允许不限

最大单个宽度/mm4

最大单个长度/mm15

深色夹皮不允许不限

最大单个宽度/mm2

树脂囊和树脂(胶)道最大单个长度/mm不允许5,且最大单个宽度小于1不限

腐朽—不允许a

真菌变色不超过板面积的百分比/%不允许20,板面色泽要大致协调不限

裂缝—不允许不限

面板叠层—不允许—

鼓泡、分层—不允许

凹陷、压痕、鼓包—不允许不明显不限

补条、补片—不允许不限

透胶、板面污染不超过板面积的百分比/%不允许1不限

毛刺沟痕—不允许不限

砂透不超过板面积的百分比/%不允许10

波纹—不允许不明显—

刀痕、划痕—不允许不限

漆膜鼓泡最大单个直径不大于0.5mm不允许每块板不超过3个—

针孔最大单个直径不大于0.5mm不允许每块板不超过3个—

皱皮不超过板面积的百分比/%不允许5—

粒子—不允许不明显—

漏漆—不允许—

最大单个宽度/mm0.10.5

拼接离缝最大单个长度不超过相应边—

520

长的百分比/%

拼接单元边角缺损—不允许—

榫舌缺损不超过板长的百分比/%不允许15—

注1:在自然光或光照度300lx~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下,视距为700mm~1000mm内,目测不能清晰

地观察到的缺陷即为不明显。

注2:木蜡油饰面木质拼花地板不检查地板表面油漆指标。

注3:非平面拼花地板的活节、死节、表面裂纹、加工波纹不作要求。

a允许有初腐。

4

LY/T3131—2019

5.3.3浸渍纸层压木质拼花地板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浸渍纸层压木质拼花地板外观质量要求

正面

名称背面

优等品合格品

干、湿花不允许总面积不超过板面的3%允许

表面划痕不允许不允许露出基材

表面压痕不允许

透底不允许

光泽不均不允许总面积不超过板面的3%允许

2

污斑不允许≤10mm,允许1个/块允许

2

鼓泡不允许≤10mm,允许1个/块

2

鼓包不允许≤10mm,允许1个/块

纸张撕裂不允许≤100mm,允许1处/块

2

局部缺纸不允许≤20mm,允许1处/块

崩边允许,但不影响装饰效果允许

颜色不匹配明显的不允许允许

表面龟裂不允许

分层不允许

榫舌及拼接单元边角缺损不允许

5.4规格尺寸和尺寸偏差

5.4.1规格尺寸

木质拼花地板的规格尺寸如下:

a)正方形

边长:300mm~900mm;

b)长方形

长度和宽度尺寸按模数进行加工;

c)厚度

8mm~22mm。

注:经供需双方协议可生产其他幅面尺寸的产品。

5.4.2尺寸偏差

木质拼花地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木质拼花地板的尺寸偏差

项目要求备注

公称长度l≤500mm时,l与每个测量值l之差绝对值≤0.3mm

nnm

面层净长偏差500mm<公称长度l≤1200mm时,l与每个测量值l之差绝对值≤

nnm

0.5mm,公称长度l>1200mm,l与每个测量值l之差绝对值≤1.0mm

nnm

5

LY/T3131—2019

表4(续)

项目要求备注

公称宽度w与平均宽度w之差绝对值≤0.2mm正方形拼花地

na

面层净宽偏差

宽度最大值w与最小值w之差≤0.3mm板不做该要求

maxmin

公称厚度t与平均厚度t之差绝对值≤0.5mm

na

厚度偏差

厚度最大值t与最小值t之差≤0.5mm

maxmin

直角度q≤0.2mm

max

边缘直度≤0.3mm/m

翘曲度宽度方向翘曲度≤0.20%,长度方向翘曲度≤1.00%

拼装离缝平均值o≤0.15mm

a

拼装离缝

拼装离缝最大值o≤0.20mm

max

拼装高度差拼装高度差平均值h≤0.10mm,拼装高度差最大值h≤0.15mm

amax

镶嵌缝隙镶嵌缝隙平均值≤0.2mm

镶嵌高低差镶嵌高低差平均值≤0.3mm

注1:检验样品应从包装完好、未开封过的包装中取样检验。

注2:木质拼花地板长度和宽度是指不包榫舌的长度和宽度。

注3:厚度测量时,应以相对最高点作为检测基准点。

注4:非平面(仿古)地板厚度偏差与拼装高度差不做要求。

5.5理化性能指标

5.5.1实木拼花地板的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实木拼花地板理化性能指标

检验项目单位要求

6.0≤含水率≤我国各使用地区的木材平衡含水率

含水率%同批地板试样间平均含水率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得超过2.5,且同一

板内含水率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得超过2.0

漆膜附着力—割痕及割痕交叉处允许有少量断续剥落

表面耐磨g/100r≤0.12,且漆膜未磨透

表面耐污染—无污染痕迹

漆膜硬度—≥H

镶嵌牢度—镶嵌物所在地板幅面朝下,镶嵌物不脱落

注1:检验样品应从包装完好、未开封过的包装中取样检验。

注2:我国各省(区)、直辖市木材平衡含水率按本标准附录A规定执行。

注3:含镶嵌物的木质拼花地板的理化性能指标只检测其木质材料部分。

5.5.2实木复合木质拼花地板的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GB/T18103—2013中5.5的规定,镶嵌牢度应符

合本标准表5中的规定。

5.5.3浸渍纸层压木质拼花地板的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GB/T18102—2007中5.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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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3131—2019

5.5.4漆膜附着力、表面耐磨应该用较平坦且纹理不密集部位制取试件。

5.5.5非平面木质拼花地板、未涂饰木质拼花地板漆膜附着力、表面耐磨、表面耐污染和漆膜硬度不

做要求。

5.5.6非平面木质拼花地板理化性能指标按LY/T1859的相关要求检测。

5.5.7背板有平衡沟槽的试件不做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检测。

6检验方法

6.1外观质量

6.1.1检量工具

6.1.1.16倍读数放大镜。

6.1.1.2钢板尺,分度值为0.5mm。

6.1.1.3钢卷尺,长度3m,分度值为1.0mm。

6.1.2检量方法

6.1.2.1采用目测和检量工具按木质拼花地板外观质量要求进行逐项检量。

6.1.2.2采用目测时,应在自然光或光照度300lx~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下,视距为700mm~

1000mm内。

6.2规格尺寸

6.2.1检量工具

6.2.1.1钢卷尺,长度3m,分度值为1.0mm。

6.2.1.2钢板尺,分度值为0.5mm。

6.2.1.3千分尺,分度值为0.01mm。

6.2.1.4游标卡尺,分度值为0.02mm。

6.2.1.5塞尺,分度值为0.02mm。

6.2.1.6直角尺,精度等级2级。

6.2.2镶嵌缝隙和镶嵌高低差

将含镶嵌物的木质拼花地板置于平整的水平试验台上,用塞尺测量图1所示4个点的镶嵌缝隙和高

低差,精确至0.1mm。分别计算平均值,精确至0.1mm。

7

LY/T3131—2019

图1镶嵌缝隙和镶嵌高低差的测量图

6.2.3实木拼花地板的其他规格尺寸检验按GB/T15036.2—2018中3.1规定执行。

6.2.4实木复合木质拼花地板的其他规格尺寸检验按GB/T18103—2013中6.2规定执行。

6.2.5浸渍纸层压木质拼花地板的规格尺寸检验按GB/T18102—2007中6.1规定执行。

6.3理化性能

6.3.1实木拼花地板的理化性能检测按GB/T15036.2—2018中3.3规定执行。

6.3.2实木复合木质拼花地板的理化性能检测按GB/T18103—2013中6.3规定执行。

6.3.3浸渍纸层压木质拼花地板的理化性能检测按GB/T18102—2007中6.3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出厂检验包括:

a)外观质量检验

b)规格尺寸检验

c)实木木质拼花地板的理化性能检验含水率、漆膜表面耐磨和漆膜附着力;实木复合木质拼花地

板的理化性能检验浸渍剥离、含水率;浸渍纸层压木质拼花地板的理化性能检验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

耐磨。

7.1.2型式检验包括相应产品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以及理化性能中全部检验项目。

7.1.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的变动时;

b)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检验不少于两次;

d)新产品投产或转产时;

e)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组批原则

同一班次、同一类产品、同一规格并有一定数量的为一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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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抽样方法和判定原则

7.3.1抽样方法

产品质量检验应在未开封的同批产品中按规定抽取试样,并对所抽取试样逐一检验,试样均按块计

数。

7.3.2规格尺寸检验

7.3.2.1长度、宽度、厚度、面层净长偏差、面层净宽偏差、厚度偏差、直角度、边缘直度和翘曲度

的检验采用GB/T2828.1—2012中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为Ⅰ,接收质量限为4.0,抽样

方案见表6。

表6规格尺寸抽样方案单位为块

批量范围样本样本量累计样本量接收数拒收数

≤90第一3301

第一8802

91~280

第二81612

第一131303

281~500

第二132634

第一202013

501~1200

第二204045

第一323225

1201~3200

第二326467

第一505036

3201~10000

第二50100910

注:批量超过10000时按另批处理。

7.3.2.2镶嵌缝隙和镶嵌高低差、拼装离缝和拼装高度差检验的样本数均为10块单元,在同批产品中

随机抽取,采用一次抽样方案。如测量值达到标准要求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7.3.3外观质量检验

7.3.3.1采用GB/T2828.1—2012中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为Ⅱ,接收质量限为4.0,

抽样方案见表7。

表7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案单位为块

批量范围样本样本量累计样本量接收数拒收数

≤25第一3301

第一8802

26~90

第二81612

第一131303

91~150

第二132634

第一202013

151~280

第二204045

9

LY/T3131—2019

表7(续)单位为块

批量范围样本样本量累计样本量接收数拒收数

第一323225

281~500

第二326467

第一505036

501~1200

第二50100910

第一808059

1201~3200

第二801601213

第一125125711

3201~10000

第二1252501819

注:批量超过10000时按另批处理。

7.3.3.2在一块地板上,同时存在多种缺陷时,按影响产品等级最大的缺陷来判定。

7.3.4理化性能检验

7.3.4.1抽样方案

理化性能检验的抽样方案见表8,在初检和复检试样中,如地板幅面尺寸小,可增加试样数量。初

检样本检验结果中某项指标不合格时,允许复检一次,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

复检后全部合格,判为合格;若有一项不合格,判为不合格。

表8理化性能抽样方案单位为块

提交检查批的成品板数量初检抽样数复检抽样数

≤100036

>1001612

7.3.4.2检验结果的判断

7.3.4.2.1实木木质拼花地板试样的各项理化性能均达到标准要求,该批产品理化性能判为合格,否

则判为不合格。

7.3.4.2.2实木复合木质拼花地板的检验结果判断按GB/T18103—2013中7.2.4.2规定执行。

7.3.4.2.3浸渍纸层压木质拼花地板的检验结果判断按GB/T18102—2007中7.3.4.3规定执行。

7.3.4.2.4地板试样的镶嵌牢度满足标准规定要求,该地板试样的镶嵌牢度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

格。

7.4综合判断

样本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和理化性能检验结果均达到相应等级要求时,判为合格,否则降等或判

为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0

LY/T3131—2019

8.1标志

8.1.1产品标记

产品入库前,应在适当部位标记产品的可追溯性信息。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