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306-2008 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

GB/T 16306-2008 Re-inspection and re-test procedures for assessment of declared quality level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6306-2008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08-06
实施日期
2009-0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统计方法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质量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 本标准中的复检仅适用于分立个体组成的核查总体,不适用于散料。本标准中的复验适用于样本产品的测试结果的误差服从或近似服从正态分布的情形。 当以不合格品百分数表示核查总体质量水平时,核查总体量N应大于250且总体量与样本量之比应大于10,即N/n>10。当核查总体量不超过250,或总体量与样本量之比不大于10时,则由本标准检索出的抽样方案是近似的,应慎重使用,也可按GB/T 13264中规定的方法确定抽样方案。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陈华英、于振凡、陈业怀、吴建国、丁文兴、陈敏、张玉柱、冯士雍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3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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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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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63061996

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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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6发布200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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犌犅犜163062008

目次

前言Ⅰ

引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定义和符号1

3.1术语和定义1

3.2符号3

4对样本产品的复验程序及实施4

4.1在重复性条件下所得测试结果可接受性的检验方法和最终报出结果的确定4

4.2在再现性条件下所得测试结果可接受性的检验方法和最终报出结果的确定5

4.3在中间精密度条件下所得测试结果可接受性的检验方法和最终报出结果的确定6

4.4应用示例7

5对核查总体的复检8

5.1核查总体的复检程序8

5.2复检抽样的实施9

附录(资料性附录)质量核查抽样检验的综合曲线

AOC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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犌犅犜163062008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在产品质量评定时,对核查总体的复检和对样本产品的复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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