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507-2024 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DB31/T 1507-2024 Periodic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composite gas cylinders

上海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1/T 1507-2024
标准类型
上海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9-06
实施日期
2025-0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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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3.020.30

CCSJ74

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1507—2024

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Periodicinspectionandevaluationofcompositecylinders

2024-09-06发布2025-01-01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1/T1507—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昱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大阳日酸申

威(上海)医用气体有限公司、上海天海复合气瓶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昱、董文静、徐维普、杨彦、袁奕雯、杨博、王子海青、黄焕伟。

I

DB31/T1507—2024

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复合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术语和定义、检验机构、周期与检验项目、检验准

备、外观检查、瓶口螺纹检查、重量检查、水压试验、内部干燥方法与要求、瓶阀检验与装配、气密性

试验、检验标记、检验记录报告与判废处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为15MPa~35MPa(表压),公称容积为0.5L~20L,环境使用温度为

-40℃~60℃,用于盛装压缩气体、高压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的复合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盛装易腐蚀性、易爆气体的复合气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970.1板牙第1部分:圆板牙和圆板牙架的型式和尺寸

GB/T3464.1机用和手用丝锥第1部分:通用柄机用和手用丝锥

GB/T3934普通螺纹量规技术条件

GB7144气瓶颜色标志

GB8335气瓶专用螺纹

GB/T8336气瓶专用螺纹量规

GB/T9251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T12135气瓶检验机构技术条件

GB/T12137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GB/T13005气瓶术语

GB/T15382气瓶阀通用技术条件

GB/T16804气瓶警示标签

GB/T24161—2009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TSG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Z700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3术语和定义

GB/T13005和GB/T24161—20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复合气瓶compositecylinders

以金属材料为内胆,其外部采用浸渍树脂的连续纤维缠绕并固化作为承载层,且公称容积不大于

20L的气瓶。

3.2

磨损abrasiondamage

1

DB31/T1507—2024

气瓶表面与其他粗糙物体反复摩擦而引起的一种表面损伤。表现为气瓶表面粗糙以及保护层或缠绕

层厚度的减少等。

3.3

分层delamination

撞击引起的缠绕层纤维束之间的分离、纤维束本身的分离或缠绕层与金属内胆外表面之间的分离。

表现为发白的斑痕、表层下有中空的迹象等。

3.4

撞伤impactdamage

由于跌落或钝物击打而造成的缠绕层的裂纹、分层或划伤以及金属内胆变形等。

3.5

气瓶容积弹性变形量elasticexpansion;EE

气瓶容积实测的最大变形量减去残余变形量。

3.6

规定的气瓶容积弹性变形量rejectionelasticexpansion;REE

1.1倍的批平均弹性变形量,标在气瓶标记中。

3.7

标准瓶calibratedcylinder

用以校正和检验气瓶水压试验装置是否准确的专用气瓶。

4检验机构、周期与检验项目

4.1检验机构

进行气瓶定期检验的机构,应符合GB/T12135的要求,并按TSGZ7001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核准。

4.2检验周期

4.2.1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按TSG23—2021中9.3的规定执行。

4.2.2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TSG23—2021中条款9.4的情况之一,应提前进行定期检验。

4.3检验项目

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缠绕层外观检查、瓶口螺纹检查、内部检查、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气瓶

附件检查。

5检验准备

5.1检查记录

5.1.1逐只检查记录气瓶制造标记和检验标记,并扫描气瓶上的电子标签。记录格式应符合表A.1,应

详细记录至少如下内容:制造单位名称代码或制造许可编号、气瓶编号、制造年月、公称工作压力、水

压试验压力、公称容积或实际容积、实际重量、充装介质、上次检验日期、气瓶产权单位、螺纹规格等。

5.1.2对未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造许可的制造企业生产的气瓶、瓶阀(限燃气瓶阀)、

制造标记和检验标记模糊不清或关键项目不全又无据可查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判废处理。

2

DB31/T1507—2024

5.1.3对自气瓶制造之日起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判废处理。对于按照规定办

理使用登记的新投用气瓶,可以按照其使用登记日期作为气瓶设计使用年限的起始日期。

5.1.4对符合TSG23—2021中条款9.4的气瓶,应作好记录。

5.2瓶内介质处理

5.2.1对于瓶内的介质,根据介质不同的性质,在保证安全、卫生和不污染环境的条件下,采用与瓶内

气体相适应的方法(如抽真空或氮气置换等)将瓶内介质排出并妥善处理。

5.2.2对于瓶内介质不明的气瓶,应不予检测。对于充装氧气的气瓶,试验时应禁油或试验后做脱脂处

理。

5.3气瓶阀拆卸

5.3.1打开气瓶阀门时,应缓慢打开气瓶阀,进行放气,直至确认瓶内气体压力与环境压力一致后,将

气瓶放在气瓶夹具上夹紧或用专用卸阀机用适当的方法卸下气瓶阀。

5.3.2对于瓶阀无法开启或拆下的气瓶,应与待检瓶分开存放,以待另行妥善处理。

5.4气瓶内外表面清洗

用不损伤瓶体金属及缠绕层树脂和纤维的适当方法,将气瓶内外表面的污垢、腐蚀物、沾染物等有

碍表面检查的杂物以及外表面的疏松涂敷物清除干净,检验人员应能看到整个气瓶的外表面情况。如果

粘贴物掩盖了气瓶损伤部位或可疑的损伤部位时,应去除粘贴物。可疑损伤的迹象包括:标牌或粘贴物

有划痕、明显的受冲击痕迹、机油等。有些粘贴物在水中会膨胀或吸水影响测试结果,应清除。气瓶中

取出的所有杂物应记录在表A.1中。

6外观检查

6.1检查准备

在水压试验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表A.1中。

6.2外观检查

6.2.1检查电子标签是否完整,警示标签是否符合GB/T16804的要求。

6.2.2外观缺损或损伤的测定需使用深度尺、游标卡尺、比例尺等进行。

6.2.3外观检查时,不应损伤气瓶本体。

6.2.4外观检查时,可对损伤程度进行分级,损伤程度分为三级。

a)损伤程度一级:指轻微的损伤,如保护层磨损或少量的纤维磨损且被划伤的纤维没有出现束状、

细微划伤和不明显的撞击痕迹的情况,见图B.1、图B.2。此类损伤不会对气瓶的安全性和继

续使用产生不良影响,是正常和容许的,可继续使用。

b)损伤程度二级:指磨损、划伤等比损伤程度1级更大的损伤,如能看见纤维束的情况见图B.3、

图B.4。此类损伤应进行修补,修补后进行水压试验。如果水压试验时缠绕层修补处出现明显

鼓包或脱落的气瓶应判废。

c)损伤程度三级:指超过损伤程度2级的磨损、划伤以及气瓶受撞击损伤或热损伤引起的结构损

坏、化学品腐蚀损伤见图B.5、图B.6。此类损伤的气瓶应判废。

6.2.5外观检查时,可对缠绕层的损伤程度进行判定。

6.2.6应在进行耐压试验之前对缠绕层进行修补。

3

DB31/T1507—2024

6.2.7表1列出了全气瓶缠绕层的外观检查与评定要求。

表1全气瓶缠绕层外观检查与评定

评定

损伤类型

一级二级三级

深度大于等于0.25mm,达到玻璃纤

深度小于0.25mm,维层,但碳纤维层未受损伤;或深

超过二级损伤程度、碳纤维层受损伤或深

1磨损无纤维暴露、割断度大于等于0.25mm且小于1.25mm

度大于1.25mm

和分离的现象的损伤(纤维未割断或分离),但可

进行修复

不管数量或方向,深度大于0.25mm,达到玻璃纤维超过二级损伤程度、碳纤维层已暴露或已

2划伤

深度小于0.25mm层,但碳纤维层未受损伤损伤

表面产生面积较大的分层,碳纤维层暴露

玻璃纤维层出现白

玻璃纤维外露,但碳纤维层未受损或气瓶的结构变形。

3撞伤斑或出现面积不大

伤容器表面有凹陷及纤维部分有切断的情

于50mm2的分层

况根据划伤的标准进行判定

白斑痕局限于玻璃1)超过二级损伤程度、碳纤维层已损伤

白斑痕深度大于0.25mm,但碳纤维

4分层纤维层表面,且其2)超声波检测出纤维缠绕层内的分层,

层未受损伤

面积不大于50mm2或表面有鼓胀情况

1)气瓶局部鼓包,纤维层有明显的热损

1)仅保护层被烟熏

伤、外形发生变形

黑,可对外表面进气瓶只被熏黑、缠绕层没有燃烧,

5热损伤2)缠绕层、标签、涂料及阀门的塑料部

行清洗处理气瓶被确认完好后可继续使用

分出现褪色或碳化

2)标签及涂料褪色

3)阀座扭曲变形

能清洗掉、没有残

化学品腐留物或影响,并能缠绕层部分变色、有污点或树脂发黏、部

6—

蚀确认该化学品对瓶分化学品残留在气瓶的内外表面等情况

体材料没有损害

有疑似膨胀、凹陷、内部目测显示金属内

7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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