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556-1996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GB 16556-1996 Self-contained compressed air breathing apparatus

国家标准 中文版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6556-2007 |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6556-1996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6-10-09
实施日期
1997-06-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救捞与水下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交通部上海潜水装备厂
起草人:
徐灿武、张根升、吴皓明、宋令清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1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16556一1996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德国国家标准DIN58695第一部分《空气呼吸器技术要求、试验、标志》(1986年版)

和日本国家标准JIST8155《空气呼吸器))(1986年版),结合我国自给式空气呼吸器技术状态制定的标

准。在技术内容卜参照采用r这二个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在我国首次制定,它规定了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的种类,技术要求等要素,为国内自给式空气

呼吸器生产厂家和国家认可部门提供了全国统一的依据。

本标准是呼吸保护类标准中一个独立的部分,在呼吸保护类标准中,我国已制定了若干标准,如:

GB289。过滤式防毒面具;

GB2891.1-2891.6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试验方法;

GB622。一6221氏管面具及其性能试验方法;

GB2626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救捞与水下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七海潜水装备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灿武、张根升、吴皓明、宋令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6556一1996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Self-containedcompressedairbreathingapparatu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的类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标志和包装的要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矿山、化工、冶金、船舶运输等行业的作业和抢险救灾人员为防止吸入对人体有

害的毒气、烟雾、悬浮于空气中的有害污染物或在缺氧环境中使用的自给式空气呼吸器(以下简称空气

呼吸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氧气呼吸器和潜水呼吸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汀,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189-81胶管外观质量

GB1226-86一般压力表

GB6220-86长管面具

劳锅字(1989)12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1自给式空气呼吸器、elf-containedcompressedairbreathingapparatus

一种呼吸器,使用者自携贮存空气的贮气瓶,呼吸时不依赖环境气体。

3.2负压式呼吸器negativepressurebreathingapparatus

一种呼吸器,使用者任一呼吸循环过程,面罩内压力在吸气阶段均小于环境压力。

13正压式呼吸器positivepressurebreathingapparatus

一种呼吸器,使用者任一呼吸循环过程,面罩内压力均大于环境压力。

3.4额定贮气量airsupplyvolume

把处于公称工作压力卜气瓶的贮气量换算到20℃一个标准大气压状态时的气量

4产品种类与型号

4门产品种类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一,0一09批准1997一06一01实施

GB16556一1996

表1空气呼吸器种类

种类用途分类标志

正压式呼吸器RPP

作业、救援用

负压式呼吸器RNP

正压式呼吸器EPP

逃生、自救用

负压式呼吸器ENP

4.2产品型号系列

表2空气呼吸器系列表

型号标志额定贮气量,L

6Q<600

8600-<,Q<800

12800<Q<1200

161200-<Q<i600

2口1600簇Q<2000

212000《Q<2400

4.3产品标志示例

如某种适用于作业、救援用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额定贮气量为1800I,则产品标记为RPP20e

5技术要求

51性能要求

5}t1气密性

5.1.1.1高压部分(工作时直接承受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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