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6893-2024 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6893-2024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air cleaner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即将实施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36893-2024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即将实施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9-29
实施日期
2025-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能效等级、技术要求和试验与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
——单相额定电压大于5 V 且不超过250 V、其他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 的空气净化器;
——具有去除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功能的空气净化器;
——具有独立空气净化功能模式的加湿净化器和净化风扇。
本文件不适用于:
——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部件及模块;
——穿戴式空气净化器;
——风道式净化装置及其他类似的空气净化器等;
——专为工业用途、医疗用途和车辆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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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27.010

CCS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6893—2024

代替GB36893—2018

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Minimumallowablevaluesofenergyefficiencyandenergy

efficiencygradesforaircleaner

2024⁃09⁃29发布2025⁃10⁃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GB36893—2024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能效等级·················································································································2

5技术要求·················································································································3

6试验与计算方法········································································································3

7标准的实施··············································································································5

GB36893—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36893—2018《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与GB36893—2018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8年版的第1章);

b)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空气净化功能模式”“关机模式”“待机模式”“网络模式”(见第3章);

c)更改了术语和定义“额定状态”“能效比”“净化输入功率”“待机功率”“能效限定值”(见第

3章,2018年版的第3章);

d)删除了术语和定义“颗粒物洁净空气量”和“气态污染物净化效率”(见2018年版的第3章);

e)更改了“Ⅰ类产品”和“Ⅱ类产品”的分类方法(见4.1,2018年版的第4章);

f)更改了能效比和待机功率的要求(见4.1,2018年版的第4章);

g)增加了能效比实测值与标称值和能效等级与标称等级的要求(见4.2);

h)更改了“颗粒物洁净空气量”的试验方法(见6.1.1,2018年版的6.1.1.1);

i)增加了“气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的试验方法(见6.1.2);

j)删除了“气态污染物净化效率”的试验方法(见2018年版的6.1.2);

k)更改了“净化输入功率”的试验方法(见6.1.3,2018年版的6.1.1.2);

l)增加了“气态污染物能效比”的计算方法(见6.1.4.2);

m)更改了“待机功率”的试验方法(见6.2,2018年版的6.1.3);

n)增加了标准的实施要求(见第7章);

o)删除了附录A“气态污染物净化效率试验和计算方法”(见2018年版的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于2018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36893—2024

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能效等级、技术要求和试验与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

——单相额定电压大于5V且不超过250V、其他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空气净化器;

——具有去除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功能的空气净化器;

——具有独立空气净化功能模式的加湿净化器和净化风扇。

本文件不适用于:

——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部件及模块;

——穿戴式空气净化器;

——风道式净化装置及其他类似的空气净化器等;

——专为工业用途、医疗用途和车辆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12021.9电风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18801—2022空气净化器

GB/T35758—2017家用电器待机功率测量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18801—20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空气净化功能模式airpurificationfunctionmode(s)

产品仅提供对室内空气中一种或多种目标污染物具有一定去除能力的工作模式。

注:可同时提供遥控功能、信息或状态显示(时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功能、控制功能、存储和计时功能、传感器功

能、保护功能等辅助功能。

3.2

额定状态ratedcondition

空气净化器标称的最强净化能力所对应的工作状态。

注:空气净化器在该状态下持续稳定的运行模式称为额定模式。

3.3

关机模式offmode(s)

空气净化器在连接到主电源时,未出现待机模式、网络模式或活跃模式,且为持续的任何其他模

式。仅提示用户空气净化器是在关机位置的指示器,包括在关机模式的类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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