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566-2022 农村供水水厂等级评价导则
DB37/T 4566-2022 Guidelines for evaluating the level of rural water supply plants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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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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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中国灌溉排水中心、山东建筑大学
- 起草人:
- 金丽、高印军、李佳宁、李连香、冯东、卢书红、王永磊、郑强、李庆国、张保祥、辛宏杰、刘健、田野、董艳平、刘保森、肖翔、闻童、赵文竹、王辉、纪雪梅、吴奇、孙国臣、李明亮、刘丰铭、赵申
- 出版信息:
-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60.20
CCSP40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4566—2022
农村供水水厂等级评价导则
Directivesfortheevaluationofthegradeofruralwatersupplyplants
2022-12-06发布2023-01-06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4566—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条件...........................................................................1
5评价要求...........................................................................2
6评价内容与方法.....................................................................3
7评价标准与等级.....................................................................7
附录A(规范性)农村供水水厂等级评价计分细则.........................................8
I
DB37/T4566—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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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供水水厂等级评价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供水水厂等级评价的基本条件、要求、内容和方法、评价项目与计分细则及分级。
本文件适用于农村供水设计供水规模≥1000m3/d水厂和城市向农村供水规模≥5000m3/d水厂的运
行管理综合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GB20052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DB37/T4277山东省饮用水生产企业产水率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3838、GB5749、GB/T1484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设备完好率equipmentintactrate
以“台日”为计算单位,以全厂电气、机械设备作为考核对象,以实测设备完好情况为依据,设备
完好总台日数占全厂设备总台日数的百分比。
4基本条件
本文件所评价的农村供水水厂,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有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水源保证率≥95%;
——供水保证率≥95%,实际日供水量占设计供水规模的比例≥60%;
——供水水质符合GB5749要求;
——水厂产水率符合DB37/T4277要求;
——竣工验收后运行2年以上且未发生责任性水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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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价要求
5.1水源保护与水质检测
5.1.1水源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置标志牌。建立水源、取水工程巡查制度。
5.1.2水源水质符合GB3838、GB/T14848标准要求。
5.1.3水源水质监测项目和频率应符合GB3838、GB/T14848对水质监测的相关要求。
5.1.4水厂应设立水质化验室,并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测要求相适应的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开
展水厂日检工作。
5.1.5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安装,浑浊度、消毒剂余量、pH等内控指标应实现24h
在线监测,各内控指标检测年合格率≥95%。
5.1.6出厂水常规检测指标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指标每月检测一次,供水水质年合格率≥95%。
5.2制水工艺
5.2.1按照水源类型和水质特点选择制水工艺,并制定相应的水质控制标准、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等。
5.2.2对不同形式预处理每年进行一次相关技术测定(或推算确定)。
5.2.3设施正常运转,并按照水厂制定的运行管理制度开展运行管理工作。
5.2.4保持臭氧接触池出水中余臭氧浓度0.05mg/L~0.20mg/L,年合格率≥95%。活性炭滤池出水浑
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水厂内控标准,年合格率≥95%。
5.2.5每年进行1次膜通量、跨膜压差、断丝率、出水水质等主要技术参数分析及系统运行情况评估。
5.2.6生活饮用水应消毒,水厂根据供水规模、管网情况、经济条件等综合因素,合理配备消毒设施。
5.2.7水厂的排泥水得到有效治理,有完善的污泥处置措施。
5.3电气机械设备
5.3.1设备完好率≥99%,有合理备用设备。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三级维护检修制度。
5.3.2变配电站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并执行良好。各种安全用具、设施完备,运行环境良好。
5.3.3机械设备工作良好,运转正常,实现自动控制,技术参数符合工艺要求,安全性能良好。
5.4自动化和信息化
5.4.1具有满足生产和运行管理需求的自动化信息化平台,功能齐备,运行稳定,资金保障及管理维
护到位。
5.4.2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涵盖水厂各项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运行及水
质管理(含厂级化验室管理)、工单管理、能耗管理、物料管理、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人
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报表管理等。
5.5运营管理
5.5.1建立合理水价机制和水费收缴制度。
5.5.2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各类规章制度、文件、管理记录等资料档案齐全,管理规范有效,
归档率100%。
5.5.3运行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和自身岗位
职责要求。建立员工培训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关键岗位人员应持证上岗。
5.5.4物资管理、设备(包括仪器、仪表)管理制度及其台帐记录齐全。
5.5.5计量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计量检定校准等记录齐全。
5.5.6鼓励开展技术创新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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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应提供良好的供水服务。
5.6安全生产
5.6.1应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责任制度、安防门卫制度、危化品和药品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
度、消防制度等)和安全设施,记录齐全。
5.6.2应建立水质预警系统,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完善应急净水技术。
5.6.3应加强危化品和药品安全管理,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
防护制度和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5.6.4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6.5安全防范系统包括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等,符合GB50348
的有关规定。
5.7环境卫生
5.7.1厂区废弃物合理处置率100%。废气、废水、污泥和噪声严格控制。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
施,减少或者避免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5.7.2厂区内应进行有效绿化,厂房之间、厂房与道路之间宜设绿化带,绿植应不影响建筑物和制水
构筑物的安全及使用功能。
5.7.3厂区内环境(场地、设备、电器、仪器仪表等)清洁整齐,生态环境优良,功能区划分明确并
按规定隔离,有保洁制度。
5.7.4供水单位应设立公告宣传类、名称类、警示类、指引类、禁止类等各类标识标牌,重点设立工
艺构筑物、管线、巡检路线、安全警示、制度流程等标识标牌并规范统一。
6评价内容与方法
6.1水源保护与水质检测
6.1.1检查有关水源保护、取水工程巡查制度。
6.1.2检查巡查记录及有关异常情况处理或报告的记录。
6.1.3地表水源水质类别应符合GB3838的要求,地下水源水质类别应符合GB/T14848的要求。当不
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限于条件无其他可替代水源时,经水质净化处理,供水水质应符合GB5749
的要求。
6.1.4随机抽查每季度水源水质监测报告,抽查比例不少于全年水质监测报告的1/3。以地表水为水
源时,测定项目为GB3838中基本项目、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共97全项,监测频率全项应不少于每年
2次(丰水期和枯水期各1次),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共29项,每月1次;以地下水为水源时,测定
项目为GB/T14848中常规项目和非常规项目共93全项,潜水全项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年2次(丰水期
和枯水期各1次),承压水全项监测频率根据质量变化情况确定,每年至少1次,常规项目39项,每
月一次。
6.1.5根据历史监测数据和水源水来源综合评价,对水源水质是否可能遭受污染进行研判。水源水质
随时可能遭受污染的相关污染指标,应增加监测频率。
6.1.6水源水质经常出现波动的相关指标,应列入每日检测项目。
6.1.7水源水质监测宜采用多参数水质监测仪进行自动监测,当水质异常时及时预警。
6.1.8水厂化验室仪器、人员配置符合下列要求:
——检测仪器设备配置不低于日检9项(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消毒剂余量、细
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和高锰酸盐指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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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仪器设备按规定定期进行检定校准,确保计量准确;
——检测人员配置与检测需求相匹配,上岗资格、培训及考核记录等资料应符合相关要求。
6.1.9浑浊度、消毒剂余量、pH在线监测仪表的安装位置符合规范要求,并有全年完整记录。
6.1.10全年水质报表中浑浊度、消毒剂余量、pH年合格率≥95%,单次检测不符合合格内控标准的,
应符合基本内控标准。
注1:年合格率计算方法:以全年所有正点记录为统计依据(仪表故障期间,由化验室按正点检测1次的频率进行水
质取样化验)。
注2:某检测项目合格率=某检测项目年检测合格次数/某检测项目年检测总次数。
注3:合格内控标准:浑浊度≤0.5NTU、pH7.0~8.5,消毒剂余量符合GB5749要求。
注4:基本内控标准:浑浊度<0.8NTU;消毒剂余量的上限值符合GB5749要求,下限值:游离氯不小于0.2mg/L,
二氧化氯不小于0.08mg/L;pH不小于6.5或不大于8.5。
6.1.11风险指标主要是指近两年非常规全项检测中曾检测到的超标指标(毒理指标及影响较大的指标)
或者当地政府或供水企业根据当地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确定的指标。
6.1.12超出限值的毒理指标,应查明原因,并寻求有效的解决措施。
6.1.13供水水质年合格率以全年所有月检检测记录为统计依据。
6.2制水工艺
6.2.1制水工艺与水源水质相适宜,查看水源和供水水质报告、水处理工艺流程和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等。
6.2.2按设计参数和水质情况运行,运行水位或水压和流量符合设计要求。净水构筑物或装置不超设
计负荷运行。
6.2.3各工艺单元制定内控标准,地表水源水处理内控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沉淀出水、滤后水的浑浊度、
pH等主要参数;有预处理和深度处理设施的水厂需增加氨(以N计)、高锰酸盐指数等参数;地下水
源水处理内控指标包括易出现超标问题的指标,如电导率、pH、硝酸盐、氟化物等。
6.2.4与水直接接触的材料、药剂、设备、产品等,均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
格证及检验报告。
6.2.5每批净水药剂及材料的采购、储存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说明书的要求,久存放后和投入使
用前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抽检;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6.2.6预处理工艺出水氨(以N计)≤水厂内控标准,出水氨(以N计)年合格率≥95%。
6.2.7氨(以N计)水厂内控标准≤0.3mg/L,当气温小于10℃或原水氨(以N计)大于2mg/L时,
内控标准≤0.5mg/L。
6.2.8预处理工艺出水氨(以N计)合格率标准计算方法以水厂化验室全年所有检测数据为统计依据。
6.2.9加药计量投加,定期根据水源水质变化开展烧杯试验并有记录,结合水源水质调整药剂投加量。
6.2.10定期对投药装置、混(絮)凝沉淀设施进行运行维护。有加药记录和混(絮)凝池、沉淀池的
定期巡检及运行维护记录。
6.2.11每年对过滤环节至少进行1次技术测定及分析评估。主要测定内容:每格滤池的滤速、滤料级
配、含泥率、滤后浑浊度、反冲开始和结束时浑浊度等。
6.2.12臭氧接触池出水端设置余臭氧监测仪,24h在线监测,正点记录;如用便携式余臭氧测定仪,
每4h检测一次,进行记录。
6.2.13活性炭滤池出水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单次检测不合格值应≤水厂内控标准的1.3倍。
6.2.14浑浊度内控标准≤0.5NTU,高锰酸盐指数内控标准≤2.0mg/L。
注1:按活性炭滤池出水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水厂内控标准来计算其年合格率。
注2:活性炭滤池出水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年合格率标准计算方法:以全年所有检测数据为统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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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年合格率=年检测合格次数/年检测总次数。
6.2.15检查膜运行记录、膜的化学清洗记录和出水水质记录。
6.2.16消毒剂应计量投加,计量泵或计量装置应定期校准。
6.2.17根据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消毒剂余量合理确定消毒剂投加量。
6.2.18每年进行一次供水高峰期清水池低水位时的消毒接触时间的技术测定(或推算确定),消毒剂
与水体有效接触时间应符合GB5749要求。
6.2.19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时,宜采用智能次氯酸钠发生器投加系统或者成品次氯酸钠智能投加系统,
合理控制药耗,提升消毒效果。
6.2.20定期对清水池进行排空清洗,清洗和检测记录应完整。
6.2.21清水池的检测孔、通气孔和人孔应有防水质污染的防护措施。清水池的排空、溢流等管道严禁
直接与下水道连通。
6.2.22有完善的排泥水、污泥处理工艺和设施(专管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也可)。
6.2.23有完整的污泥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吸泥装置的运行、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
6.3电气机械设备
6.3.1设备完好情况,有电气和机械设备实测设备完好情况等资料。
6.3.2有健全的设备管理检修台账。
6.3.3主要岗位和重要设备有操作、检修、调试规程。
6.3.4水厂按计划及时开展维修养护工作,具有相关记录。
6.3.5电源:有双电源且运行方式可靠性较高,与电力局签订“供用电协议”;全厂平均功率因数大
于0.90。
6.3.6变压器:设备完好,变压器损耗值不高于GB20052规定的3级能效。
6.3.7电动机:采用新型节能电动机,电机负荷率不低于70%。
6.3.8检查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技术参数合理,有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
6.4自动化和信息化管理系统
6.4.1运行管理平台应包含但不限于生产监控系统(含独立成套的子系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安
防监控系统等部分,软硬件、网络、防雷均应符合反恐和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及要求。
6.4.2生产监控系统应涵盖但不限于对水质、工艺、变配电、输水管道、水泵等设备设施运行状态的
监控与健康评估。
6.4.3系统能够实现数据及信号采集,数据存储及处理,生产自动控制,大数据应用及突发事件应急
指导,系统信息安全等。
6.4.4系统信息安全应达到GB/T22239相应等级基本符合的要求。
6.5运营管理
6.5.1有政府或物价部门定价文件。
6.5.2全年收费台账、收费票据,缴纳水资源税票据。
6.5.3档案资料包括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工程资料和图纸、各项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设备材
料采购、工程巡查和维修养护记录、水质检测报告、水费收缴和财务资料、人员管理、突发事件及投诉
处理等运行管理资料,工商注册、取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上级批复等相关证件以及其他需要归档的
资料。
6.5.4设备设施档案完整、齐全,能与实物对应。
6.5.5档案应包括以文字、图表为主的纸质件,以及音像、文档等各类电子资料。技术档案应规范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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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分类清楚、存放有序、归档及时。
6.5.6供水单位应逐步实行技术档案的数字化及计算机管理,并应符合GB/T18894有关要求。
6.5.7检查水厂制水、水质检测等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6.5.8直接从事制水、水质检测的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6.5.9定期对职工进行技能培训,有职工培训计划及组织实施记录。
6.5.10全年物资管理、设备(包括仪器、仪表)管理制度及其台账记录。
6.5.11在各办公计算机或移动终端上随机检查电子文档资料。
6.5.12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计量工作,提供全年检定、校准记录。
6.5.13全年技术创新项目进展与实施情况。
6.5.14技术创新项目成果(论文、专利、技术总结等)及其经济、社会效益评价报告。
6.5.15公开公示供水责任人员、服务电话和供水价格。
6.5.16供水故障维修抢修、停水等台账和公告。
6.5.17各渠道监督举报和用水户诉求等台账。
6.5.18开展用水户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用水户。
6.6安全生产
6.6.1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设施。
6.6.2抽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实施记录。
6.6.3有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及演练记
录。
6.6.4具备应急投加药剂的水处理设施设备。
6.6.5有突发供水事件总结和处置记录等。
6.6.6设置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存储专用仓库,并符合劳动保护规定。
6.6.7有危险品使用相应的岗位责任、巡回检查、交接班、安全防护、使用记录等制度。
6.6.8有危险品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6.6.9消毒间、化验室等应有排风装置和有毒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密闭或半密闭的构筑物清洗检修时,
应采取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和通风措施。
6.6.10各处理构筑物走道和临空天桥均设置保护栏杆,栏杆高度及强度均应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
6.6.11配备消防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装备、防汛等应急器具和物资,并定期进行检查。
6.6.12现场醒目处设置危害因素告知牌并针对性配置耳罩、滤毒罐、护目镜、防腐蚀手套、救生衣、
救生圈、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
6.6.13配备的安全防范系统均能正常运行。
6.7环境卫生
6.7.1有废弃物处理制度,有毒有害废物(化验室废液、制水污泥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7.2有处理记录,现场抽查处理记录,收运储及处理处置记录及责任人明确,处理率100%。
6.7.3厂区内绿化情况良好,绿化率不低于10%,有绿化管理制度。
6.7.4有实施绿化管理的资料,现场抽查记录。
6.7.5厂区生态环境优良,有厂区平面布置图,并标注各区的功能。
6.7.6有保洁制度,现场抽查记录。
6.7.7持续保持生产车间、环境及设备设施的洁净、安全、有序状态。
6.7.8各类标识标牌安装到位,内容清晰,无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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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价标准与等级
7.1评价标准
本文件按照地表水源水厂和地下水源水厂两种类型分别进行等级评价。评价指标中,一级评价指标
均由水源保护与水质检测、制水工艺、电气机械设备、自动化和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营管理、安全生产、
环境卫生等7项指标组成,二级评价指标地表水源水厂由30项指标组成,地下水源水厂由27项指标组成。
7.2等级评价
水厂等级评价实行百分制评分,根据评价基本条件、要求、内容和方法、评价项目,按照计分细则
进行评价赋分,得出评价分值P,对农村供水水厂进行评价分级,水厂等级共分为AAA级、AA级、A级和B
级,评价分值P<60分的水厂不评价等级,等级评价结果见表1。
一级评价指标中的水源保护与水质检测、制水工艺、电气机械设备和安全生产等4项评价指标,各
项整体得分不应低于该指标分值的70%,否则评价等级为B级。
表1农村供水水厂等级评价结果表
评价分值P(分)等级说明
P≥90AAA级现代化水厂
80≤P<90AA级规范化水厂
70≤P<80A级达标水厂
60≤P<70B级需改造提升水厂
7.3计分细则
计分细则应按照附录A的要求,其中,农村供水地表水源水厂等级评价计分细则见表A.1,农村供水
地下水源水厂等级评价计分细则见表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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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附录A
(规范性)
农村供水水厂等级评价计分细则
A.1农村供水地表水源水厂等级评价计分细则
水厂以地表水为水源或同时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时,应使用表A.1计分细则评价,满分100分。
表A.1农村供水地表水源水厂等级评价计分细则
评价指标
分值评价内容评价赋分
一级二级
(1)有水源保护区批复文件,0.5分;
水源保护和取水(2)设置标志牌,0.5分;
2.0
工程巡查(3)有水源保护、取水工程巡查制度,0.5分;
(4)有异常情况处理或报告的记录,0.5分。
基本指标达到Ⅲ类指标限值以内,补充指标达标,特定指标全部达到
水源保护指标限值(总氮、总磷不评价),3.0分;
基本指标达到Ⅲ类指标限值以内,非毒理指标超过限值100%以下,2.0
与水源水3.0水源水质类型
分;
质
基本指标达到Ⅲ类指标限值以内,臭和味在1~2级,非毒理指标超过
(8.0分)
限值100%以上,高锰酸盐指数超过4mg/L,小于6mg/L,1.0分。
(1)以地表水为水源时,测定项目为GB3838中基本项目、补充项目
和特定项目共97全项,全项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年2次(丰水期和枯
3.0水源水质监测水期各1次),1.0分;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共29项,每月1次,1.0分;
(2)水源水质监测采用多参数水质监测仪进行自动监测,当水质异
常时及时预警,1.0分。
水源保护(1)检验仪器设备配置不低于日检9项要求,1.0分;
与水质检(2)检测仪器设备按规定定期进行检定校准,计量准确,仪器设备
测2.0水厂水质检测使用和维护记录完整,0.5分;
(18.0分)(3)检测人员配置与检测需求相匹配,上岗资格、培训及考核记录
等资料符合相关要求,0.5分。
(1)水质在线检测设备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安装,浑浊度、余氯、pH
实现24h在线监测,0.5分;
(2)定期与实验室的数据进行比对、校验误差,相关维修保养及校
出厂水水验记录完备,0.5分;
质及管理(3)全年水质报表中浑浊度、消毒剂余量、pH的单项年合格率≥95%,
(10.0分)3.0水厂水质控制单次检测不符合合格内控标准,应符合基本内控标准,2.0分;
合格内控标准:浑浊度≤0.5NTU,pH7.0~8.5,消毒剂余量符合GB
5749要求;
基本内控标准:浑浊度<0.8NTU;消毒剂余量的上限值符合GB5749
要求,下限值:游离氯不小于0.2mg/L,二氧化氯不小于0.08mg/L;
pH不小于6.5或不大于8.5。
(1)常规检测项目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指标,每月检测一次,2.0分;
5.0出厂水水质检测(2)出厂水水质年合格率≥95%,3.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
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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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农村供水地表水源水厂等级评价计分细则(续)
评价指标
分值评价内容评价赋分
一级二级
(1)制水工艺与水源水质相适应,1.0分;
(2)各工艺单元制定内控标准,0.5分;配备监测设备,0.5分;
(3)与水直接接触的材料、药剂、设备、产品等,均具有有效的生产
工艺选择
4.0工艺选择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1.0分,缺1项扣0.5
(4.0分)
分,扣完为止;
(4)对每批净水药剂及材料进行抽检,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
格的产品,1.0分,无抽检记录扣0.5分,使用不合格产品不得分。
(1)对不同形式预处理每年进行一次相关技术测定(或推算确定),
预处理0.5分;
1.0预处理
(1.0分)(2)预处理工艺出水氨(以N计)≤水厂内控标准,年合格率≥95%,
0.5分。
(1)药剂自动投加,并依据流量和水质变化计量投加,1.5分;
(2)定期开展烧杯试验且有试验记录,确定药剂投加量,1.0分;
3.0药剂投加
(3)石灰、粉末活性炭等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药剂采用全封闭自动投
加方式,0.5分。
常规(1)定期对净水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加药设备、混(絮)凝池、沉淀
混(絮)凝、
水处理3.0池及滤池运行维护记录完备,1.0分,缺1项记录扣0.5分,扣完为止;
沉淀过滤维护
(8.0分)(2)沉淀池出水浑浊度≤水厂内控标准,年合格率≥95%,2.0分。
制水工艺(1)每年对过滤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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