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560-2015 冷链物流 温度检测与要求规范

DB12/T 560-2015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DB12/T 3012-2018 |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560-2015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6-16
实施日期
2015-07-01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主要低温食品的物流保鲜作业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市现代物流协会、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
起草人:
郭儒家、陈慧娟、徐凤成、高峰、范旭、杜宝荣、孙彩英、杨奎发、高玉斌、刘璟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7.200

X04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560—2015

冷链物流温度检测与要求规范

Coldchainlogistics-Specificationsoftemperaturemeasurementsandrequirements

2015-06-18发布2015-07-01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560—2015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测量仪器...........................................................................1

4测量方法...........................................................................2

5测量要求...........................................................................2

6测量位置...........................................................................3

7温湿度环境要求.....................................................................3

附录A(规范性附录)各类产品环境要求............................................5

附录B(规范性附录)10天内储放可以混装的产品....................................8

附录C(规范性附录)长途运输可混装的产品........................................9

I

DB12/T560—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现代物流协会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儒家陈慧娟徐凤成高峰范旭杜宝荣孙彩英杨奎发高玉斌刘璟

本标准为2015年6月首次发布。

II

DB12/T560—2015

冷链物流温度检测与要求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低温食品的储、运、销作业的温度测量仪器、测量方法、测量要求、测量位置和

温湿度环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主要低温食品的物流保鲜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0103.1-2013冷库热工性能试验方法第1部分:温度和湿度检测

DB12/T557-2015冷链物流冷库技术规范

3测量仪器

3.1种类

3.1.1玻璃管式温度计

玻璃管式温度计不得使用水银测定温度。

3.1.2圆盘温度计

3.1.2.1探针长度应不小于15cm。

3.1.2.2测量货品内部温度时应采用尖顶探针。

3.1.2.3测量货品表面温度时应采用平头探针。

3.1.3电阻(或电热偶)温度计

3.1.3.1探针长度应不小于15cm。

3.1.3.2以不锈钢制作探针式或探片式的敏感组件。

3.1.3.3温度计应有补偿电阻功能。

3.2要求

3.2.1温度反应时间不应超过1分钟。

3.2.2精密度在-30℃~50℃范围内不大于±0.5℃。

3.2.3灵敏度应在0.5℃以内。

3.2.4仪器测定的准确性不应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

3.2.5刻度应在1℃为准,可读的最小刻度在0.5℃以下。

3.2.6温度计应定期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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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温度计传感器的感温部位应能与货品接触良好。

3.2.8电子式的温度计应能避免凝结水产生时所造成的影响。

3.3仪器的预冷

3.3.1任取一包装货品,将冰钩或钻孔机及传感器插入货品中预冷,以下均称为预冷包装样品。未经

预冷的冰钩、钻孔机及传感器,不可放入测试样品中。

3.3.2插入预冷包装样品中心的传感器应停留3分钟以上,直到要插入测试样品时,方可移出。

3.3.3传感器与低温货品包装袋能接触紧密时,可将传感器插入两包装袋之间而完成预冷作业。在低

温仓库内测试货品温度,则使传感器与低温仓库内空气温度相等即已达到预冷的目的。

4测量方法

4.1总则

4.1.1测量方法包括非破坏性温度测量和破坏性温度测量。

4.1.2非破坏性温度测量无法准确测定或买卖双方有争议时,应以破坏性测量的结果为准。

4.2非破坏性温度测量

测量低温货品表面温度或冷藏货品间的温度,应采用带探针的温度传感器,探针应具有良好的接触

面、低热容量、高导热性。探针应插入货品间测量温度,且探针与货品间应有足够的压力以具有良好的

接触。

4.3破坏性温度测量

测量低温货品内部温度(中心温度),应采用易于清理和消毒的材料制成的尖顶探针。探针应插入食

物包装的中心位置测量温度。

5测量要求

5.1货品表面温度的检测

5.1.1货品表面温度的测定可利用接触式平板传感器或使用放射性温度计来加以测定。

5.1.2包装袋表面温度的测定为一种非破坏性的方法,当温度传感器与包装货品的外箱(袋)接触良好,

且有足够的压力使彼此紧密接触,也是相当准确的例行温度检测法。

5.1.3包装袋表面温度测试步骤如下:

a)温度传感器预冷;

b)打开货品外箱的上盖,取出含边角的包装货品上层或边层部份两层,于第一、二层中间由箱外

开一小孔,将第二层包装货品放回后,由箱外的小孔插入温度计的传感器约8cm后,放回第

一层包装货品,传感器的感温部位应与包装袋坚实而紧密接触,盖上外箱的上盖后,于外箱

上放置两箱包装货品;

c)或者使用锐利刀片,于边角纵列中央部位第一、二层之间斜切外箱壁,向外拉断切片,插入温

度计的传感器约8cm,传感器的感温部位应与包装袋坚实而紧密接触,于外箱上放置两箱包装

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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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560—2015

d)等温度稳定以后记录;

e)将传感器保留于箱内,直到后续测试样品均已完成测试后,方可移出。

5.1.4测试样品为展售柜内的散装货品时,可重复步骤(a)与(c),然后于测试样品的上方堆积足够的

包装货品,确保包装袋与感应部位能良好接触,等温度稳定后记录。

5.2货品内部温度(中心温度)的检测

5.2.1测定低温货品的内部温度时,会破坏货品形态及包装,如欲继续出售,事先应有预防措施,并

确保打洞装置或温度传感器已预冷且处于无菌状态。

5.2.2货品打洞可用预冷过的长针或钻孔机来完成,孔径大小亦应配合温度传感器的直径。传感器的

反应时间应快速且其感应部位应在传感器的顶端。

5.2.3为能准确地测定温度,货品打洞及将传感器插入货品读取温度等作业必须在低温环境下完成,

而其温度环境应尽可能接近低温货品的温度。

5.2.4有关货品温度的测试步骤如下:

a)温度传感器从预冷包装样品移出后,迅速插入测试样品内;

b)温度传感器应沿着货品表面到热中心点最长距离的轴线插入,降低误差;尽可能将传感器的检

测位置全部包埋在货品内部;

c)货品内部温度应在最大表面中心下方2.5cm处加以测定;单一方向比5cm小的货品,测试点应

在该方向距离的一半;

d)温度传感器无法贯穿冷冻食品时,可使用已预冷过的冰钩或钻孔机在货品打一小洞,其深度应

可达货品的中心点;

e)当读数达到稳定后记录温度;

f)在记录测试样品的温度后,将温度传感器保留在测试样品内,直到欲测试另一样品时方可移出,

如此可减少再次预冷时间。

6测量位置

6.1储存温度测量位置

应符合GB/T30103.1-2013中6.1以及DB12/T557-2015中7.2.1的规定。

6.2车厢温度测量位置

6.2.1运输

运输时要测量靠近所有门边的货品上方和下方的温度。

6.2.2卸货时

6.2.2.1检查卸货时车厢的温度。

6.2.2.2抽样测量车厢前、中、后三段的货品温度。

6.3展售柜温度测量位置

低温食品展售柜内测温的抽样位置最少应包括最上层、中央及最底层等部位,在除霜阶段时则应特

别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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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温湿度环境要求

7.1不同种类的产品的要求见附录A。

7.210天内储放可以混装的产品见附录B。

7.3长途运输可混装的产品见附录C。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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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各类产品环境要求

表A.1给出了水果类产品环境要求。

表A.1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