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3012-2018 冷链物流 温湿度要求与测量方法

DB12/T 3012-2018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3012-2018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4-12
实施日期
2018-06-01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低温食品农产品(以下称为物品) 的物流保鲜作业。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物流协会、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 天津市交通与物流协会、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商业大学、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廊坊市标准化所、太古冷链物流(廊坊)有限公司
起草人:
高丽梅、孙彩英、高玉斌、郑广远、申娜娜、王晓阔、唐梅、李长霞、 燕翙江、王国丰、林有来、 黄少阳、 张永慧、 李庆岱、 张艳莉、王少然、 马文杰、万凤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7.200

X04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3012—2018

代替DB12/T560—2015

冷链物流温湿度要求与测量方法

ColdchainlogisticsTemperature-Humidityrequirementsandmeasurements

2018-04-12发布2018-06-01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3012—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温湿度环境要求....................................................................1

4测量方法..........................................................................1

5测量仪器..........................................................................2

6测量要求..........................................................................2

7测量位置..........................................................................3

附录A(规范性附录)各类物品环境要求................................................5

附录B(规范性附录)十天内贮存可以混装的果蔬........................................9

附录C(规范性附录)长途运输可混装的果蔬...........................................10

I

DB12/3012—2018

前言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战略发展实施,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河北省商务厅、天津市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

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以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了DB12/T560—2015,与DB12/T560—201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圆盘温度计为双金属温度计(见5.1.2,DB12/T560—2015的3.1.2);

——增加了测温钻孔装备(见5.1.4);

——修改为在-40℃~50℃范围内,最大误差不超过0.5℃(见5.2.3,DB12/T560—2015的3.2.2);

——增加了环境空气温度的测量要求(见6.3);

——修改了运输车辆测量位置的选择(见7.2,DB12/T560—2015的6.2);

——修改了冷柜测量位置的选择(见7.3,DB12/T560—2015的6.3)。

本标准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物流协会、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市交通与物流

协会、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商业大学、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廊坊市标准化所、太古冷链物流(廊

坊)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丽梅、孙彩英、高玉斌、郑广远、申娜娜、王晓阔、唐梅、李长霞、燕翙江、

王国丰、林有来、黄少阳、张永慧、李庆岱、张艳莉、王少然、马文杰、万凤。

II

DB12/3012—2018

冷链物流温湿度要求与测量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温食品农产品储、运、销作业的温湿度环境要求、测量方法、测量仪器、测量要求、

测量位置。

本标准适用于低温食品农产品(以下称为物品)的物流保鲜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B/T10728易腐食品冷藏链技术要求果蔬类

SB/T10729易腐食品冷藏链操作规范果蔬类

SB/T10730易腐食品冷藏链技术要求禽畜肉

SB/T10731易腐食品冷藏链操作规范畜禽肉

DB12/T3010—2018冷链物流冷库技术规范

DB12/T3011—2018冷链物流运输车辆设备要求

3温湿度环境要求

3.1各类物品环境要求见附录A。

3.2十天内贮存可以混装的果蔬见附录B。

3.3长途运输可混装的果蔬见附录C。

4测量方法

4.1总则

4.1.1测量方法包括非破坏性温度测量和破坏性温度测量。

4.1.2非破坏性温度测量无法准确测定或买卖双方有争议时,应以破坏性测量的结果为准。

4.2非破坏性温度测量

测量低温物品表面温度或冷藏物品间的温度,应采用带探针的温度传感器,探针应具有良好的接触

面、低热容量、高导热性。探针应插入物品间测量温度,且探针与物品间应有足够的压力以具有良好的

接触。

4.3破坏性温度测量

测量低温物品中心温度,应采用易于清理和消毒的材料制成的尖顶探针。探针应插入物品包装的中

心位置测量温度。

1

DB12/3012—2018

5测量仪器

5.1种类

5.1.1玻璃管式温度计

不应使用水银温度计。

5.1.2双金属温度计

5.1.2.1探针长度应不小于15cm。

5.1.2.2测量物品中心温度时应采用尖顶探针。

5.1.2.3测量物品表面温度时应采用平头探针。

5.1.3热电阻(热电偶)温度计

5.1.3.1探针长度应不小于15cm。

5.1.3.2应具有探针式或探片式的敏感组件。

5.1.3.3温度计应有补偿电阻功能。

5.1.4测温钻孔设备

5.1.4.1应使用方便清洗的锐利金属工具,如探针、冰锥或手钻等。

5.1.4.2包装和上孔洞直径应与温度检测仪器的感温元件直径相配。

5.2要求

5.2.1测量表面温度和中心温度所使用的传感器时间常数T90应不大于1min。

5.2.2测量环境空气温度所使用的传感器时间常数T90应不大于10min。

5.2.3在-40℃~50℃范围内,最大误差不超过0.5℃。

5.2.4分辨率不大于0.5℃。

5.2.5仪器测定的准确性不应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

5.2.6温度计应定期校准或检定。

5.2.7温度计传感器的感温部位应能与物品接触良好。

5.2.8热电阻(热电偶)温度计应能避免凝结水产生时所造成的影响。

5.3温度计预冷

5.3.1随机抽取一包装物品,将冰钩或钻孔机及传感器插入物品中预冷(以下称为预冷包装样品)。

未经预冷的冰钩、钻孔机及传感器,不应放入测量样品中。

5.3.2插入预冷包装样品中心的传感器应停留3min以上方可移出。

5.3.3两个低温物品包装袋接触紧密时,将传感器插入其中间完成预冷。在低温仓库内测量物品温度,

传感器应与冻结物冷藏间空气温度保持一致。

6测量要求

6.1物品表面温度的测量要求

6.1.1物品表面温度的测定可利用接触式传感器或使用放射性温度计测定。

2

DB12/3012—2018

6.1.2包装袋表面温度测量步骤:

a)温度传感器应先预冷;

b)打开物品外箱的上盖,取出含边角的包装物品上层或边层部分两层,在第一、二层中间由箱外

开一小孔,将第二层包装物品放回后,由箱外的小孔插入温度计的传感器约8cm后,放回第

一层包装物品,传感器的感温部位应与包装袋紧密接触,盖上外箱的上盖后,在外箱上放置

两箱包装物品;或者使用锐利刀片,于边角纵列中央部位第一、二层之间斜切外箱壁,向外

拉断切片,插入温度计的传感器约8cm,传感器的感温部位应与包装袋紧密接触,在外箱上放

置两箱包装物品;

c)温度稳定以后记录;

d)将传感器保留于箱内,直到后续测量样品均已完成测量后移出。

6.1.3测量样品为展售柜内的散装物品时,可重复步骤a)与c),然后在测量样品的上方堆积足够的包

装物品,确保包装袋与感应部位能良好接触,等温度稳定后记录。

6.2物品中心温度的测量要求

6.2.1测定低温物品的中心温度时,会破坏物品形态及包装,如欲继续出售,事先应有预防措施,并

确保打洞装置或温度传感器已预冷且处于无菌状态。

6.2.2物品打洞可用预冷过的长针或钻孔机来完成,孔径大小亦应配合温度传感器的直径。传感器的

反应时间应快速且其感应部位应在传感器的顶端。

6.2.3为能准确地测定温度,物品打洞及将传感器插入物品读取温度等作业应在低温环境下完成,而

其温度环境应尽可能接近低温物品的温度。

6.2.4有关物品温度的测量步骤如下:

a)温度传感器从预冷包装样品移出后,迅速插入测量样品内;

b)温度传感器应沿着物品表面到热中心点最长距离的轴线插入,传感器的检测位置应全部包埋在

物品内部;

c)物品中心温度应在最大表面中心下方2.5cm处加以测定;单一方向比5cm小的物品,测量点应

在该方向距离的一半;

d)温度传感器无法贯穿冷冻物品时,可使用已预冷过的冰钩或钻孔机在物品上打一小洞,其深度

应可达物品的中心点;

e)当读数达到稳定后记录温度;

f)记录测量样品的温度后,将温度传感器保留在测量样品内,直到欲测量另一样品时移出。

6.3环境空气温度的测量要求

6.3.1冷链各环节的易腐食品按照SB/T10728、SB/T10729、SB/T10730、SB/T10731的相关规定进

行操作,环境温度测量宜采用空气温度自动记录仪,实时监测和记录。

6.3.2温度检测仪器的传感元件不应与其他物体相接触。

6.3.3应定期记录环境空气温度值,温度记录时间间隔最大不超过2h。

7测量位置

7.1冷库测量位置的选择

按照DB12/T3010—2018中7.2.1的要求执行。

3

DB12/3012—2018

7.2运输车辆测量位置的选择

按照DB12/T3011—2018中5.3.2、5.3.3、5.3.4的要求执行。

7.3冷柜测量位置的选择

7.3.1温度传感器数量不少于2个。

7.3.2安装位置应位于冷柜回风口处和冷柜中心位置。

4

DB12/3012—2018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各类物品环境要求

A.1表A.1给出了水果类产品环境要求。

表A.1水果类产品环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