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996-1999 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GB/T 17996-1999 Code for product quality inspection for pig in slaugh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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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7996-1999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9-11-10
实施日期
1999-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国家国内贸易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国内贸易局肉禽蛋食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起草人:
毓厚基、阮炳琪、金社胜、刘志仁、吴英、曹贤钦、王贵际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11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T17996—1999

前言

本标准首次制定。

制定本标准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原国内贸

易部发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范生猪屠宰行业行为,促进技术

进步,加强行业管理,提高肉类产品的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

本标准不涉及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检验及处理。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按照1959

年农业部、卫生部、对外贸易部、商业部《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的规定执行。

本标准部分采用CAC/RCP12—1976的部分条款和GB/T17236—1986《生猪屠

宰操作规程》、GB/T9959.1—1988《带皮鲜、冻片猪肉》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国内贸易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国内贸易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毓厚基、阮炳琪、金社胜、刘志仁、吴英、曹贤钦、王

贵际。

本标准由国家国内贸易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Codeforproductqualityinspectionforpiginslaughtering

GB/T17996—1999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猪屠宰加工过程中产品品质检验的程序、方法及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生猪屠宰加工厂或场。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

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

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9959.1—1988带皮鲜、冻片猪肉

GB/T9959.2—1988无皮鲜、冻片猪肉

GB/T17236—1988生猪屠宰操作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产品product

生猪屠宰后的胴体、头、蹄、尾、皮张和内脏。

3.2品质quality

生猪产品的卫生、质量和感官性状。

4宰前检验及处理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1—101999—11—10批准1批准1999—12—01999—12—01实施实施

GB/T17996—1999

宰前检验包括验收检验、待宰检验和送宰检验。

4.1验收检验

4.1.1活猪进屠宰厂或场后,在卸车或船前检验人员要先向送猪人员索取产

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经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时准

予卸车或船。

4.1.2卸车或船后,检验人员必须逐头观察活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

行分圈、编号,健康猪赶入待宰圈休息;可疑病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病猪

及伤残猪送急宰间处理。

4.1.3对检出的可疑病猪,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

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

4.2待宰检验

4.2.1生猪在待宰期间,检验人员要进行“静、动、饮水”的观察,检查有

无病猪漏检。

4.2.2检查生猪在待宰期间的静养、喂水是否按GB/T17236执行。

4.3送宰检验

4.3.1生猪在送宰前,检验人员还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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