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681-2024 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DB32/T 4681-2024 The standard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pollution source video monitoring system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4681-2024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2-05
实施日期
2024-03-05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40

CCSZ10

!7,



DB32/T4681—2024

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fortheconstructionofvideomonitoringsystemfor

pollutionsources

2024-02-05发布2024-03-05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DB32/T4681—2024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2

5总体架构……………………3

6监控点位及摄像头部署要求………………3

7设备要求……………………5

8安装、联网、验收和维护……………………5

9编址、命名和编码……………6

参考文献…………………………8

DB32/T468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工业大学、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俞辉、周进、喻果、黄书华、沈燕飞、薄翠梅、高世达、彭岳、张贺、赵涛、常璐璐、

周通、张梦怡、何文敏、郝培华、谈怡君、丁园、徐启,李为相、郇洪江、黎刚、吴昌子、李俊、张泉灵、张登峰。

DB32/T4681—2024

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视频监控系统的总体架构、视频监控点位及摄像头安装、设备

选型、安装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污染源排放企业污染源监测站房、废水排口、治理设施、大气无组织排放点及大气有

组织排放点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A/T36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HJ212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前端监控系统frontendmonitoringsystem

安装于重点排污单位现场端实时监视自动监控站房运行情况的系统。

注:主要由监视点、网络硬盘录像机(NVR)和交换机等设备组成。

3.2

监控点monitoringpoint

现场视频监控信息的采集与控制模块的集成。

注:主要包括摄像机及其配套设备(镜头、防护罩、云台、照明等)。

3.3

监控站monitoringstation

一个或多个监视点设备进行集中管理的站点,对监视的视频图像及其他数据信息进行编码、处理以

及管理、储存和转发。

注:对于具有数据上传功能的网络摄像机等一体化设备,逻辑上既是一个监控点,又是一个监控站。

3.4

视频管理服务器videomanagementserver

视频设备接入管理及视频数据储存的设备,并可通过网络连接提供实时的流媒体服务。

3.5

污染源排放口pollutionsourcesemissionoutlet

固定污染源向外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法定排放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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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监测监控站房onlinemonitoringroom

专门用于放置自动监测分析仪、数据采集仪、视频设备存储及其附属设施的房间。

3.7

治理设施cleaningfacilities

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吸附、分解或转化各种气体和水污染物,降低其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的

设施。

注:包括吸收装置、吸附装置、冷凝装置、膜分离装置、燃烧(焚烧、氧化)装置、曝气池、二沉池、自动监测采样区、巴歇

尔槽排放段、物料堆场、物料装卸、物料传输、生物处理设施或其他有效的污染处理及存储等设施。

3.8

无组织排放fugitiveemission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

注:例如开放式作业或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排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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