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259-1998 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GB 17259-1998 Steel cylinders for the liquefied petroleum gas for vehicle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7259-2024 | 页数:3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7259-1998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8-03-20
实施日期
1998-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哈尔滨建成机械厂
起草人:
陆扬、徐文才、刘天盛、潘桦、孔祥骝、刘守正
出版信息:
页数:31页 | 字数:4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17259-1998

前台

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被固定在机动车上,成为机动车的一个特殊部件。它是在机动车运行状况

下工作,不同于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属于特殊的钢质焊接气瓶。

人们探寻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料作为汽油替代燃料,经济发达国家已拥有成熟技术和相应

的技术标准及政策法规,但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关于这方面的标准体系。当前国内已陆续引进

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韩国、新西兰等国家的汽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及汽车燃料装置,但其技术标准

并不相同。基于上述原因,本标准没有等效采用国外某一标准,但是参照了ISO4706:1989可《重复充装

的钢质焊接气瓶》、澳大利亚AS3509:1988汽《车用液化石油气瓶》、联合国关于液化石油气机动车特殊

装置的规定E《CE第67号法规》;又结合我国国情,吸收采用了GB5100-94((钢质焊接气瓶》以及

GB5842-1996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成熟经验,力求与国外先进标准接轨。

本标准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附录C、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哈尔滨建成机械厂负责起草,广东澳华石油气汽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交大天然气汽

车研究所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扬、徐文才、刘天盛、潘桦、孔祥骆、刘守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GB17259-1998

Steelcylindersfortheliquefiedpetroleumgasforvehicle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车用钢瓶)的型式及基本参数、设计、制造、试验

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徐敷。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环境温度为一400C-600C,公称工作压力为2.2MPa,耐压试验压力为

3.3MPa,公称容积为20一240L,可重复充装液化石油气的车用钢瓶。所用液化石油气应符合

GB11174标准,其中,硫分应控制在。.015质量%以下,丁二烯控制在。.5克分子%以下。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GB226-91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228-87金属拉伸试验法

GB232-88金属弯曲试验方法

GB/T1804-92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GB2651-89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

GB2653-89焊接接头弯曲及压扁试验方法

GB6397-86金属拉伸试验试样

GB6653-94焊接气瓶用钢板

GB7144-86气瓶颜色标记

GB8335-1998气瓶专用螺纹

GB/T9251-1997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11174-89液化石油气

GB12137-89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GB/T13005-91气瓶术语

GB15384-94气瓶型号命名方法

GB15385-94气瓶水压爆破试验法

JB4708--92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JB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劳动部1989年发布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8一03一20批准1998一10一01实施

GB17259-1998

3定义和符号

31定义

3.1.1批量

指采用同一设计、相同牌号材料、同一焊接工艺、同一热处理工艺连续生产的车用钢瓶所限定的数

3.1.2组合部件

指直接与瓶体用螺纹或螺栓法兰型式联接的液面计、阀门等组装完备的受压元件。

3.1.3附件

指直接焊在瓶体上用于补强或保护组合部件的装置,以及用于搬运、固定和钢印标记等零件。

3.1.4车用A类钢瓶

指按设计的技术要求已装配好组合部件及附件,提供给用户(或安装者)的整备车用钢瓶。

3.1.5车用B类钢瓶

指未按设计的技术要求装配组合部件,提供给用户(或安装者)的是具有安装接口的车用钢瓶。

3.2符号

a—封头曲面与样板间隙,mm;

b-焊缝对口错边量,MM;

一‘一封头表面凹凸量,mm;

d-弯曲试验的弯轴直径,MM;

D—公称直径,MM;

D;—内直径,MM;

Do—外直径,MM;

B—对接焊缝棱角高度,mm;

。—筒体同一横截面积最大最小直径差,mm;

h—封头直边高度,mm;

H—封头内凸面高度,MM;

K—封头形状系数;

L—瓶体长度(包括两端封头高度),mm;

l—样板长度,mm;

n-弯轴直径与试样厚度的比值;

p—公称工作压力,MPa;

P,—实测爆破压力,MPa;

Ph—耐压试验压力,MPa;

二—封头过渡区转角内半径,MM;

R;—封头球面部分内半径,mm;

S—瓶体设计壁厚,MM;

S—筒体设计壁厚,mm;

52—封头设计壁厚,mm;

Sb—试验前瓶体实测壁厚最小值,MM;

Sk—拉力试样焊缝宽度,MM;

Sb—试样厚度,mm;

民—瓶体名义壁厚,mm;

]弓9

GB17259-1998

v—公称容积,L;

alb—材料标准规定的抗拉强度最小值,MPa;

an,—抗拉强度实测值,MPa;

a,—屈服应力或常温下材料屈服点,MPa;

AH—封头内高度(H;+h)公差,mm;,

Ss-短试样伸长率,%;

0焊缝系数;

二△几—内圆周长公差,mm,

4类别、型式及墓本参数

4.1类别

允许以车用A类钢瓶和车用B类钢瓶两种型式提供给用户(安装者)。

4.2车用钢瓶型号标记表示方法如下:

CYSW△一△一△一口

改型序号(罗马数字)

第三特征数(公称工作压力)

一第二特征数(公称容积)

第一特征数(钢瓶内直径)

有缝卧式

一车用液化石油气瓶

型号示例:

公称工作压力2.2MPa,公称容积50.2L,内径0314mm,有缝卧式车用钢瓶(I型),其型号标记

为:"CYSW314-50.2-2.2-1”。

4.3公称容积和内直径

车用钢瓶公称容积和内直径按表1规定。

表1

公称容积VII,20-150150-240

200230250280314350400400450500

vJJ}D,(217)(294)(367)

注:括号内数值不推荐使用

4.4公称工作压力和耐压试验压力

车用钢瓶公称工作压力为2.2MPa,耐压试验压力为3.3MPa,

5材料

5门一般规定

5.1.1所有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并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书。

5.1.2车用钢瓶主体(指封头、筒体等受压元件)材料,必须采用平炉、电炉或吹氧转炉冶炼的镇静钢

具有良好的压延和焊接性能。化学成分应符合GB6653的规定。

采用国外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GB17259-1998

a)材料牌号应是国外压力容器或气瓶专用材料标准所列的牌号,技术要求和工艺要求不得低于

GB6653的规定。

b)应进行冷热加工试验、焊接及热处理工艺评定并制定出相应技术文件。

5.1.3对车用钢瓶主体材料必须按炉、罐号进行成品化学成分验证分析,按批号验证力学性能,经验证

合格的材料应有材料标记。

5.1.4焊在车用钢瓶主体上的所有零部件,必须采用与主体材料可焊性相适应的材料。

5门.5采用的焊接材料应保证所焊成的焊缝抗拉强度不得低于母材抗拉强度规定值的下限。

5,6与液化石油气接触的所有零部件材料应与液化石油气相容,不得与所盛装的液化石油气发生化

学反应。

5.2力学性能

5.2.1车用钢瓶主体材料的屈服点。,不得大于其抗拉强度。。的0.8倍。

5.2.2车用钢瓶主体材料的伸长率85不得低于20/,

6设计

6.1一般规定

6.1.1新设计车用钢瓶应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作安全性能试验,考核设计的合理性。

6.1.2车用钢瓶瓶体的组成不得超过三部分,即纵焊缝不得多于一条,对接环焊缝不得多于两条。

车用钢瓶封头的形状应为椭圆形见〔图la)J.碟形见〔图16)〕或半球形,封头的直边高度h应不

/6IN.T1.

‘}、八\m

H;>0.2D;

R;<D;,r>0.1D;

a)

b)

图1

6.2瓶体壁厚计算

6.2.,筒体设计壁厚S,按式(1)计算,并向上圆整,保留一位小数。

PhD

ha

(1)

3.l

一尸h

式中,焊缝系数0值规定如下:

y01.。,逐只每条对接焊缝100%射线透照检测;

0=0.9,逐只每条对接焊缝按大于等于20%长度射线透照检测。

6.2.2封头设计壁厚S:按式((2)计算,并向上圆整,保留一位小数。

P,D,K

Sz=……(2)

21a3,一Ph

式中,封头形状系数K值规定如下:

Gs17259-1998

K=1,标准椭圆封头(H;--0.25D;);

其他封头的K值由图2查出。

a,为所选材料标准规定的屈服应力的最小值(MPa)

}}}}i一

}}{}一

c./刀

一。品‘:

/一以

尹厂u.015

r_0.01

/

}厂“·。“

/0.03

/尸0.04

/

0.200.210.220.230.240.25(HID)

适用于比值H.ID,在。.20至0.25之间

a)

K

1.0

0.9

0.8

0.7

0.6

0.55

O5

0.250.300.50(刀,/D,1

适用于比值H,ID.在。.25至。.50之间

b)

图2

6.2.3瓶体设计壁厚s应取ss:两者最大值,并符合下列规定:

a)当D;<250mm时,不小于2mm;

GB17259-1998

b)当D;>250mm时,不小于按式(3)计算的厚度。

D

.…。·..··.……(3)

6一250+1

6.2.4筒体和封头的名义壁厚S。应相等,确定瓶体的名义厚度时,应考虑钢板厚度负偏差和工艺减薄

6.3开孔

6.3.1允许在封头或筒体上开孔,开孔应避开应力集中和焊缝部位。孔边缘与对接焊缝边缘距离应不

小于25mm.

6.3.2开孔应进行等面积补强,补强方法与计算参照GB150-1998第8章,或按有限元分析法补强。

补强所用材料应与瓶体材料焊接性能相适应。

6.3.3在封头上开孔直径不能超过瓶体外直径的50/,沿封头的轴线垂直方向测量孔边缘与封头外

圆周的距离不应小于瓶体外直径的lo%,

6.3.4瓶体所有开孔与连接件的焊接应保证全焊缝,包括阀座、管接头在内的焊后凸出部分距瓶体外

表面不应大于35mm,

6.4焊接接头

a)主体焊缝的焊接接头应采用全焊透对接形式;

b)纵焊缝不得有永久性垫板;

c)环焊缝允许采用永久性垫板,或者在接头的一侧做成台阶形的整体式垫板;

d)其他焊接型式参照GB150-1998附录Je

6.5组合部件

6.5.1按测定容积法充装的车用钢瓶应装配下列组合部件,并在总体装配后检验无任何泄漏。组合部

件宜设计为一个整体,也可以单独使用。

a)充装单向阀(含限充装装置);

b)液面计;

c)安全阀;

d)出液阀(含截流装置)。

6.5.2使用称重法充装的车用钢瓶,允许不装液面计。

6.5.3组合部件应符合相应部件标准,进口部件应符合国外相应标准并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a)安全阀,必须设置在容器气相部位,其开启压力应为2,.50士。.2MPa,回座压力不低于

2.2MPa。安全阀的排放能力应不低于式(4)的计算值(安全阀压力比公称工作压力高20%时):

Q)10.66A"'························……(4)

式中:Q—排出能力,m'/min;

A—容器外表面积(指壳体),m',

b)限充阀,当瓶内的液面高度达到额定高度即钢瓶水容积80%时应能确保自动停止进液,不超

装。

C)出液阀,当出液流量超过规定值或管路破裂时,应自动关闭切断出液。

d)液面计,结构牢固、观测方便,液面测量必须灵敏、准确,在表盘上应有最高安全液位的红色标

记,其凸出瓶体部分应加保护装置。

6.5.4所有接口螺纹应符合GB8335的规定。

6.6附件

6.6.1附件的结构形状和布置应便于对气瓶的操作及对焊缝的检查附件与瓶体的连接焊缝应避开瓶

体的纵、环焊缝。附件的结构形状及其与瓶体的连接应防止造成积液。

6.6.2瓶体上配备的管口及阀门应设置防护装置,并保证若不用切割工具或其他专用工具则不能将这

GB17259-1998

些装置拆除,应保证使阀门或管口等连接件不突出防护装置之外。

6.6.3钢印标记牌应是永久性标志,与瓶体联接应保证若不用切割工具或其他专用工具则不能拆除。

6.6.4车用钢瓶安装在密闭的车箱或行李箱内时,应装备保护盒即将阀门等部件密封的附件,保证将

瓶体上组合部件包含在内,用于收集任何可能泄漏的气体并有排气口将收集的泄漏气体排放到车外大

气中。

6.6.5所有附件应保证有满足使用要求的强度,凡用焊接方法与瓶体连接的必须在热处理之前完成。

7制造与加工

7,,焊接工艺评定

了.1.1在生产车用钢瓶之前,或生产中需要改变瓶体材料、焊接材料、焊接工艺、焊接设备时,制造单位

应按JB4708进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