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番木瓜鲜果。
发布历史
-
2003年1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农业部亚热带果品蔬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热带农产品质检中心
- 起草人:
- 叶启腾、陈强、陈永森、甘志勇、刘洪升
- 出版信息:
- 页数:12页 | 字数:1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NY/T691-2003
oli吕
本标准对应于CodexStan183:1993《番木瓜》(英文版)。本标准与CodexStan183的一致性程度
为非等效,主要差异如下:
—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
—增加了“可食率”、“可溶性固形物”、“可溶性总糖”等理化项目以及“抽样”、“检验方法”、“检验
规则”、“贮藏”和“运输”等内容,以体现我国制标的有关要求;
—按我国施用于番木瓜的农药种类规定了适用于我国的农残检验项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垦局提出。
本标准由农业部热带作物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亚热带果品蔬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热带农产品质检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启腾、陈强、陈永森、甘志勇、刘洪升。
NY/T691-2003
番木瓜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番木瓜(CaricapapayaL.)鲜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标
签、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番木瓜鲜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0,egvISO780;1997)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5食品中锡的测定
GB/T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5127-1998食品中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GB/T6194水果、蔬菜可溶性糖测定法
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8855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GB/T8855-1988,egvISO874:1980)
GB/T12295水果、蔬菜制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射仪法(GB/T12295-1990,
neqISO2173:1978)
GB14870-1994食品中多菌灵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GB14928.4-1994食品中澳氰菊醋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缺陷defects
擦伤、刮伤、污点、日灼斑、病害斑和已干固的流胶等。
4技术要求
4.1要求
4.1.1基本要求
各等次的番木瓜除符合各自等次的要求、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述要求:
—完整;
—结实;
—新鲜;
—果实完好,无影响食用的病害、腐烂及损伤;
—无瘤状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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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无可见异物;
—无寄生物损害;
—无明显沾污物;
—无低温造成的损害;
—表面无反常的湿气,但冷藏后取出造成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气味或味道);
—带果柄时,长度不超过1cm,且切口无污染;
—发育充分,生长良好,成熟度适当;
—状况良好,能承受得起运输和处理。
4.1.2等次
番木瓜分为以下三个等次。
4.1.2.1优等
本等产品应品质优良,具有该品种和品牌的特征,洁净度好、一致性好、果肉、果皮颜色和成熟度一
致。各主栽品种肉色参见附录A.
产品无缺陷,但允许有不影响产品正常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说明上有明确规定的项目等轻
微的缺陷。
4.1.2.2一等
本等产品应品质良好,具有该品种和品牌的特征,一致性较好,成熟度较一致。
本等次产品允许有以下轻微缺陷,但这些缺陷不能影响产品的正常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说
明上有明确规定的项目:
—果形和颜色有轻微缺陷;
—果皮有轻微缺陷,但面积总和不得超过果皮总面积的3%,并且不能伤及果肉。
4.1.2.3二等
本等产品要符合4.1.1要求。
本等次产品允许有以下的缺陷:
—果形和颜色有缺陷,但仍具有番木瓜的一般特征;
—果皮有缺陷,但面积总和不得超过果皮总面积10写,并且不能影响果肉。
4.2各等次果实的理化指标
各等次果实的理化指标见表1a
表1各等次果实理化指标
项目优等一等二等
可食率/(%)要8580
夏秋果12I1
穗中红48
冬春果1110
夏秋果1211
可溶性固形物(成熟度优8
冬春果I110
达到果肉发软/)(%)
夏秋果1312
妻美中红
冬春果1211
夏秋果1312
台农2
冬春果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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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续)
项目优等一等二等
夏秋果9.08.5
穗中红48
冬春果8.58.0
夏秋果9.08.5
可溶性总糖(成熟度达优8
冬春果8.58.0
到果肉发软/)(%)
夏秋果9.59.0
)
美中红
冬春果9.08.5
夏秋果9.59.0
台农2
冬春果9.08.5
注1:部分主栽品种的维生素C含量的参考值参见附录A,
注2;夏秋果指3月一9月开花,6月一12月收获的果实;冬春果指10月至次年2月开花,次年1月至5月收获
的果实
注3:未列人的品种,其相应项目指标可取该品种当地近三年平均数值
4.3果实大小
大小按质量划分,具体规格见表2。
表2番木瓜大小规格
规格质量/9
A100-700
E701--1300
C1301^-1700
D1701^-2300
E>2300
4.4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见表3
表3番木瓜卫生指标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项目指标
汞(以Hg计)(0.01
砷(以As计)(0.5
铅(以Pb计)镇0.2
锅(以Cd计)(0.03
乐果(dimethoate)成1.0
马拉硫磷(malathion)(不得检出
多菌灵(carbendazim)镇2.0
嗅氰菊醋(deltamethrin)镇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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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试验方法
5.1果实大小
测单果重用感量在2g以下称量2500g以上的天平直接称量。
5.2感官
5.2.1用目测法对果形、果实完整度、新鲜度、疤痕、洁净度、表皮病虫害、一致性和标志进行检验。
5.2.2用日尝和鼻嗅法对异味检验。
5.2.3用剖切法对果肉色及除5.2.1提到的病虫害以外的病害及其他损害进行检验。
5.3可食率
5.3.1主要设备:5.1提及的天平,不锈钢刀,白瓷盘。
5.3.2具体方法:取样果五个称量(准确到2g)。去皮、种子,并称量。按式(1)计算结果:
X=m,-m2-m,X100-……,,.(1)
式中:
X—可食率,0o;
。1—总果质量,单位为克(9);
。2—皮质量,单位为克(9);
、3—种子质量,单位为克(9)。
5.4可溶性固形物
按GB/T12295规定执行
5.5可溶性总糖
按GB/T6194规定执行。
5.6汞
按GB/T5009.17规定执行
5.7砷
按GB/T5009.11规定执行。
5.8铅
按GB/T5009.12规定执行。
5.9镐
按GB/T5009.15规定执行。
5.10乐果、马拉硫磷
按GB5127-1998的第4章执行。
5.11多菌灵
按GB14870-1994的第4章执行。
5.12澳抓菊酷
按GB14928.4-1994的第4章执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项目
6.1.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
行型式检验。
a)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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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因为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6.1.2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标志和包装。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
方可交收。
6.2组批
凡同产地、同品种、同等次、同一批采收的果实组为一个检验批次。
6.3抽样
按GB/T8855规定进行。
6.4判定规则
6.4.1容许度
6.4.1.1等次容许度
按个数计,在任一批产品中,除了腐烂果不得超过1%外,各等次还要符合如下的要求:
a)优等:允许不超过5%的果实不符合本等次要求,但要符合4.1.2.2的要求;
b)一等:允许不超过10%的果实不符合本等次要求,但要符合4.1.2.3的要求;
c)二等:允许不超过10%的果实不符合本等次要求,但要符合4.1.1的要求。
6.4.1.2大小容许度
每批产品中不符合大小规格的果数,优等:不得超过5%;一、二等:不超过10%超过该范围按4.3
所示方案进行分等。
6.4.2容许度的采用
6.4.2.1等次容许度的采用
只要整批产品的等次容许度在其等次规定的容许度以内,对于容许度在1000以上者,允许任一件
包装不超过容许度的1.5倍;容许度在10%以下者,允许任一件包装不超过容许度的2倍。以上两种
M况都允许有一个烂的或有其他缺陷的果实
6.4.2.2大小容许度的采用
只要整批产品的大小容许度在规定值以内,允许任一果实不超过大小容许度的1.5倍。
6.4.3判定
6.4.3.1凡卫生指标不合格者,判为不合格产品
6.4.3.2整批产品不超过某等次规定的容许度,判为某等次产品。若超过,则按下一等次规定的容许
度检验,直到判出等次为止。二等果超过容许度范围时,判为等外品
6.4.3.3整批产品不超过某规格的大小容许度,判为某规格产品。若超过,按实际的规格判定
6.4.3.4无标签或有标签但缺“等次”内容,判为未分等产品;除“等次,;g卜,标签内容不全的判为不合格
产品。
6.4.3.5产品等次用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综合评定,以等次较低者为判定等次,大小规格
附于等次之后,如:“优级A".
6.5复检
如果对检测结果持异议,允许用备用样(如果条件允许亦可再抽一次样)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
终结果。
7包装、标志、标签、贮存和运输
7.1包装
包装应采用新的、洁净的、无毒无异味的,并且不会造成产品内外损伤的材料。包装容器除了符合
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透气和强度的要求,大小适宜且一致,以保证产品的搬运、堆垛、保存和出售。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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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种类可根据需要和当地的条件选择,一般可选用纸箱、板条箱等。
7.2标志、标签
7.2.1储运图示标志按GB/T191规定执行。
7.2.2标签按GB7718规定执行
7.3贮藏
7.3.1贮藏场地
贮藏场地的基本要求是:阴凉通风、相对湿度在60%-80%、无毒、无异味、无污染。如是冷库,适
宜的温度范围如下:
—出现明显黄色条纹果:110C-13'C;
—青果或果表面开始变黄,但黄色的面积少于果皮表面积的工/I。的果实:IOC^120C.
7.3.2贮存番木瓜的质量要求
贮存的产品除了要符合4.1.1的要求外,还要符合如下要求:
—无未愈合的损伤;
—无炭疽病、蒂腐病或其他生理病害或真菌病害;
—果肉未发软
7.3.3贮存前的准备
—清洁果面,必要时可以用符合有关法规的杀菌剂对果实进行消毒杀菌处理;
—选果分等;
—包装。
77..33A,4贮存
果实采收后与贮人库房(冷库、通风库、运输工具等)之间的间隔应尽可能不超过24h,最长不超过
48h。如果采收后的果实待运,应放置在有防晒防雨设施的阴凉通风处,待运期要尽量缩短。
7.4运输
7.4.1运输工具应清洁、通风、有防晒防雨设备,最好有冷藏设施。
7.4.2待运番木瓜调离贮地后应尽快装上运载工具发货,最迟不超过48h,
7.4.3小心装卸,堆垛牢靠,严禁重压。
7.4.4不得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或重金属等混运。
7.4.5到达目的地后,应尽快卸货人库或分发销售或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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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我国番木瓜主栽品种肉色特征及维生素C含量参考值
我国番木瓜主栽品种肉色特征及维生素C含量参考值,见表A.1,
表A.1
品种肉色维生素C含量/(mg八00g>
台农2橙黄
穆中红48橙黄
妻70
美中红红
优8深橙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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