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758-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消毒技术规范

DB32/T 3758-2020 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prevention and control—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disinfection in a place for intensive medical observation

江苏省地方标准 中文简体 废止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3758-2020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2-21
实施日期
2020-02-24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归口单位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消毒的总则、消毒对象和方法、消毒人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消毒,其他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以参照执行。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
谈智、周明浩、周群霞、吴晓松、褚宏亮、李成国、唐月明、张守刚、罗直智、范晶晶、陈越英、张伟、徐燕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1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020.40

Z60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3758—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消毒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disinfectioninmedicalobservationgatheringplacesfor

novelcoronaviruspneumoniapreventionandcontrol

2020-02-21发布2020-02-24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DB32/T3758—2020

前言

为指导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疫情时防控消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传染病防治法》《疫源地消毒总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实施后,国家或本省发布的相关标准严于本标准时,应执行其相关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谈智、周明浩、周群霞、吴晓松、褚宏亮、李成国、唐月明、张守刚、罗直智、

范晶晶、陈越英、张伟、徐燕。

I

DB32/T3758—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消毒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消毒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消毒对象和

方法、消毒人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消毒,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以

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19193疫源地消毒总则

DB32/T376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防控人员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独立于医疗机构的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场所。

3.2

消毒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3

预防性消毒

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

3.4

终末消毒

1

DB32/T3758—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离开有关场所后进行的彻底的消毒处理。

4总则

4.1消毒工作应按照GB19193、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的相关要求。

4.2消毒药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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