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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Y/T 1844-2022 麻醉和呼吸设备 导气管和相关设备的通用要求 现行
    译:YY/T 1844-2022 Anaesthetic and respiratory equipment—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airways and related equipment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导气管和相关设备的通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特定标准引用了本文件的那些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2-10-17 | 实施时间: 2023-10-01
  • YY/T 0989.5-2022 手术植入物 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 第5部分:循环支持器械 现行
    译:YY/T 0989.5-2022 Implants for surgery—Active implantable medical devices—Part 5:Circulatory support devices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有源植入式循环支持器械的型式试验、动物实验研究及临床评价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心室辅助装置(VAD)包括左心辅助、右心辅助,全人工心脏(TAH),双心室辅助装置(biVAD),经皮辅助装置,儿科辅助装置等有源植入式循环支持器械。本文件同样适用于有源植入式循环支持器械的部分非植入部件和附件(见注1)。 本文件不适用于生产过程中的常规检验。 注1:通常被称为“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的实际上可以是一个单独的器械、一个组合式器械或者一个或多个器械与一个或多个附件的组合。并非所有部件都需要部分地或完全地植入,如果它们会影响到植入式器械的安全或性能,则需要对非植入部件和附件制定相关要求。 注2: 在本文件中规定的试验是有源植入式循环支持器械的型式试验,是通过对装置样品进行试验以评估装置的性能。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40外科植入物、假体和矫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5矫形外科、骨科器械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2-10-17 | 实施时间: 2023-10-01
  • YY/T 1293.2-2022 接触性创面敷料 第2部分:聚氨酯泡沫敷料 现行
    译:YY/T 1293.2-2022 Contacting wound dressing—Part 2:Polyurethane foam dressing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聚氨酯泡沫敷料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无菌供应的液体吸收层为聚氨酯泡沫的敷料。 本文件不适用于含银等抑菌剂、含有活性成分或能释放活性物质/能量的物质、人/动物源性材料、组织工程材料、可降解材料等的聚氨酯泡沫敷料和负压引流用聚氨酯泡沫敷料(海绵)。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120.20医用材料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8医用卫生用品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2-10-17 | 实施时间: 2023-10-01
  • YY/T 0698.2-2022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 第2部分:灭菌包裹材料 要求和试验方法 现行
    译:YY/T 0698.2-2022 Packaging materials for terminal sterilized medical devices—Part 2:Sterilization wrap—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预期在使用前保持最终灭菌医疗器械无菌的预成形屏障系统和包装系统的材料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预期为一次性使用的平纸包裹材料、皱纹纸包裹材料、非织造布包裹材料和预期为重复性使用的纺织包裹材料的性能测定。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暂无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1一般与显微外科器械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2-10-17 | 实施时间: 2023-10-01
  • YY 1289-2022 激光治疗设备 眼科激光光凝仪 即将实施
    译:YY 1289-2022 Laser treating equipment—Ophthalmic laser photocoagulators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眼科激光光凝仪(以下简称光凝仪)的术语和定义、产品组成、要求、试验方法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临床上进行眼底激光光凝治疗的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70眼科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1医用超声、激光、高频仪器设备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2-10-17 | 实施时间: 2025-11-01
  • YY/T 1043.1-2022 牙科学 非移动的牙科治疗机和牙科病人椅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现行
    译:YY/T 1043.1-2022 Dentistry—Stationary dental units and dental patient chair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非移动的牙科治疗机、牙科病人椅以及两者组合的要求和测试方法,不论它们是否是电动的。 本文件还规定了使用说明书、技术说明书、标记和包装的要求。 本文件不适用于医师椅、可携带的牙科设备和口腔灯。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60.20牙科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3口腔科器械、设备与材料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2-10-17 | 实施时间: 2024-04-01
  • YY/T 0719.10-2022 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 第10部分:保湿润滑剂测定方法 现行
    译:YY/T 0719.10-2022 Ophthalmic optics—Contact lens care products—Part 10:Test method for lubricant
    适用范围:本文件描述了接触镜护理产品中保湿润滑剂(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和聚乙烯吡咯烷酮)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含保湿润滑剂(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和/或聚乙烯吡咯烷酮)的接触镜护理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70眼科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0医用光学仪器设备与内窥镜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2-10-17 | 实施时间: 2023-10-01
  • YY/T 0633-2022 眼科仪器 间接检眼镜 现行
    译:YY/T 0633-2022 Ophthalmic instruments—Indirect ophthalmoscopes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用于观察眼底间接像的手持式、眼镜式、头戴式间接检眼镜的最低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手持式、眼镜式、头戴式间接检眼镜。 本文件不适用于间接检眼镜用的聚光镜和附件。 本文件不适用于台面固定式的仪器,也不适用于主要用于图像捕捉和/或图像处理的检眼镜,如采用扫描激光技术的检眼镜。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70眼科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0医用光学仪器设备与内窥镜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2-10-17 | 实施时间: 2023-10-01
  • YY/T 1064-2022 牙科学 牙科种植手术用钻头通用要求 现行
    译:YY/T 1064-2022 Dentistry—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drills used in dental implant surgery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牙科种植手术用钻头(以下简称“钻头”)的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及包装。本文件适用于牙科种植手术用钻头。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60.20牙科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3口腔科器械、设备与材料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2-10-17 | 实施时间: 2024-04-01
  • YY/T 1464-2022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低温蒸汽甲醛 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 现行
    译:YY/T 1464-2022 Sterilization of health care products—Low temperature steam and formaldehyde—Requirements for development,validation and routine control of a sterilization process for medical devices
    适用范围:1.1.1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器械低温蒸汽甲醛灭菌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在负压条件下使用混合低温蒸汽甲醛作为灭菌因子的灭菌过程。 注: 虽然本文件的范围限于医疗器械,但它规定的要求和提供的指南可适用于其他产品和设备。 1.1.2本文件预期用于过程开发者、灭菌设备制造商、无菌医疗器械的制造商和负责医疗器械灭菌的机构进行医疗器械的灭菌(见GB/T 19974—2018中表E.1)。 1.2 不适用 1.2.1本文件不适用于对海绵状脑病(如羊痒症、牛海绵状脑病和克雅症)病原体灭活过程的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的要求。 注: 见YY/T 0771.1、 YY/T 0771.2和 YY/T 0771.3。 1.2.2本文件未规定标示“无菌”医疗器械的特定要求。 1.2.3本文件未规定控制医疗器械生产的所有阶段的质量管理体系。 注: 本文件并不是设备制造或器械再处理所需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它只是对于控制灭菌过程所必须的最低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在正文中的适当位置(特别参见第4章)作规范性引用。关注控制医疗器械生产所有阶段(包括灭菌过程在内的)的质量管理体系(见YY/T 0287—2017)。更多指南见GB/T 19974—2018的E.4。 1.2.4本文件未规定与低温蒸汽甲醛灭菌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相关的职业安全要求。 注: 操作安全的要求由GB 4793.4—2019规定。 1.2.5本文件不包括确定甲醛及其反应产物残留水平或残留量的分析方法。 注: 关注YY/T 0679中的要求。 1.2.6本文件不包括一些灭菌前所需的预处理工作,如清洁、消毒与包装。 注: 标准的应用指南详见附录A。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80.01消毒和灭菌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7公共医疗设备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2-10-17 | 实施时间: 2023-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