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2/T 1073-2021 住房保障管理服务规范

DB3212/T 1073-2021 Housing security management service specification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12/T 1073-2021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0-29
实施日期
2021-10-29
发布单位/组织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04

CCSQDB3212

泰州市地方标准

DB3212/T1073—2021

住房保障管理服务规范

2021-10-29发布2021-10-29实施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12/T1073—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市民政局提出。

本文件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市民政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广银、周玲美、朱俊。

I

DB3212/T1073—2021

住房保障管理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住房保障管理服务的基本原则、受助对象、申请程序、审核内容、补贴要求、退房管

理和购房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泰州市住房保障的管理和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租赁住房public-rentalhousing

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市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市区稳定

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4基本原则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坚持属地管理、并轨运行、租补结合、先租后售、梯度保障原则。

5受助对象

5.1市区城镇户籍

5.1.1市区城镇户籍(市区外户口迁入须满1年,离异家庭离异须满3年)且实际居住的住房困难家

庭申请人租金收取要求具体如下:

a)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以下的低保、特困职工家庭,租金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标

准10%收取;

b)家庭人均年收入为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50%(含)以下的家庭,租金按照同地段商

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40%收取;

c)家庭人均年收入处于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50%至80%(含)的家庭,租金按照同地

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70%收取。

5.2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5.2.1人员申请时在市区用人单位应签订劳动合同,在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过市区人才住房优惠政

策。

5.2.2租金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70%收取。

6申请程序

6.1申请程序流程

申请程序应符合泰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办事程序(见附件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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