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207.5-2023 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 第5部分:鹅场
DB37/T 1207.5-2023 Biological safety specifications for large-scale animal farms - Part 5: Goose farms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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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历史
-
2023年12月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山东农业大学
- 起草人:
- 唐熠,刁有祥,姜晓宁,杨晶,贺大林,张帅,吴炳荣,魏峰
- 出版信息:
-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220
CCSB40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1207.5—2023
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第5部分:鹅
场
Biosafetyspecificationforscalebreedingfarms—Part5:Goosefarm
2023-12-28发布2024-01-28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1207.5—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37/T1207《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的第5部分。DB37/T120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
分:
——第1部分:蛋鸡场;
——第2部分:肉鸡场;
——第5部分:鹅场。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I
DB37/T1207.5—2023
引言
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畜禽疫病传播渠道的不断增加,规模化养殖场的生物安全问题面临着更加
严峻的考验。因此,为更有效控制规模化养殖场疫病的发生与传播,提高畜牧业的经济效益,促进畜牧
业的健康发展,制定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规范规模化养殖场的生物安全管理。
规模化养鹅场目前还没有生物安全体系标准,极大阻碍了养鹅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致使疫病防控无
法有效进行,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无法有效保证。因此,有必要制定规模化养鹅场生物安全规范标准,
用以指导提高我省规模化鹅场生物安全水平,促进养鹅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证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水
平,以期提高我省养鹅业在全国的核心竞争力。本文件制定后,作为《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的
一部分,《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拟由以下部分构成:
——第1部分:蛋鸡场;
——第2部分:肉鸡场;
——第3部分:水貂场;
——第4部分:狐狸场;
——第5部分:鹅场。
本文件作为规模化养鹅场建立生物安全规范要求的依据,即可用于场区规模化建设,也可完成鹅场
生物安全自检,确定整改方案,与其配套的标准共同构成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
II
DB37/T1207.5—2023
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第5部分:鹅场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化鹅场的场区建设及布局、引种、饲料与饮水、媒介生物控制、废弃物及病死动
物无害化处理、人员出入管理、疾病防控、清洁消毒、物料器材管理、周边区域信息管理、生物安全评
估等基础生物安全技术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化养鹅场的生物安全管理与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682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1952动物免疫接种技术规范
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5030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
NY/T5038无公害食品家禽养殖生产管理规范
NY5266无公害食品鹅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场区建设及布局
4.1场址选择
4.1.1总体要求
鹅场场址选择总体应遵循NY/T682中的选址要求。
4.1.2其他要求
4.1.2.1应建在背风向阳、地势高燥、水源充足卫生、排水方便的地方,不应在流动性河水中饲养。
4.1.2.2鹅场周围环境应安静,符合防疫要求,场址周围500m内无水源污染、药物残留污染、大气
污染以及土壤污染的污染源,鹅场周围环境应符合GB18596要求。
4.2场区布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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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总体要求
场区的布局及鹅舍的建设应服从生物安全的需要,应遵循NY/T388中布局要求。
4.2.2具体要求
4.2.2.1整体布局上应包括办公生活区、生产区、隔离区、生产生活区、生活管理区5个功能区,应
配备无害化处理设备及污水处理系统。
4.2.2.2各功能区间应有一定的距离和隔离条件,可用绿化隔离或围墙隔离,围墙高度应超2m。
4.2.2.3生产区、销售区、行政管理区和职工生活区应严格分开,宜将生产区划分为若干个较小的、
相互独立并有一定距离的小区或者分场,以便防疫措施的正确实施。
4.2.2.4生产区门口应设置消毒池,进出人员及车辆应严格消毒,区内净道和污道应严格分开。
5引种
5.1鹅场应坚持自繁自养,一般从其他场引种。
5.2必须引种或调入种鹅时,应严格检疫并隔离饲养,隔离时间应达到30d以上,确实健康无病时方
可合群,不应在疫区或发病鹅群中引进鹅苗和种鹅。
5.3成年鹅群中应仅存在引种所必须的公鹅,且不应将展览鹅及样品鹅带回鹅场继续饲养。
5.4种鹅养殖场应对可通过垂直传播的传染病进行检疫,采取净化措施,建立健康种鹅群。
5.5引种及配种应建立完整详细的档案。
5.6雏苗购入要求:
a)雏苗应选择正规、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过关的孵化场;
b)雏苗装车前,应对运送车辆及运雏箱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c)清楚亲代鹅及雏鹅出壳时的免疫情况,并对其母源抗体进行检测;
d)雏苗入场时,应对运雏箱等进行严格消毒。
6饲料与饮水
6.1饲料
6.1.1饲料来源
饲料原料应来自水源、空气、土壤无污染的地区;饲料的卫生指标应符合GB13078要求。
6.1.2营养需要
不同阶段鹅饲料的参考配方参见附录A。
6.1.3贮存
饲料贮存设备(料塔)应密封良好,隔绝水、鸟和老鼠;库存饲料应定期检查、监测以确保无虫害、
霉变或其它污染;严格控制有毒药品的管理,不应与饲料和饮水接触,以防中毒。
6.2饮水
6.2.1水源要求
水源充足,能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需要;水上运动场应定期消毒、换水。
2
DB37/T1207.5—2023
6.2.2水质要求
鹅群饮用水水质应符合NY5027畜禽饮用水标准。
7媒介生物控制
7.1杀虫灭鼠,消灭中间宿主。可采用毒饵法或机械等方法防鼠、灭鼠;可用化学药物法消灭吸血昆
虫和中间宿主。
7.2实行专一生产。不应同时饲养鸭、鸡、鸟类、家畜等。
8废弃物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8.1废弃物
鹅场粪便、污水或垫料等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NY/T5038规定。
8.2病死动物
病死及病害鹅和相关产品等的处理见《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
号)。
9人员出入管理
9.1外来人员
9.1.1限制外来人员入场,避免不必要的来访。
9.1.2当外来人员为养殖人员或类似身份时,应设立严管入口区域;制定外来人员进入场区的管理制
度,严格执行隔离、消毒、更衣等程序后方可入场。
9.1.3进入生产区时,应为外来人员提供干净的靴子、隔离服及相关用具。
9.1.4入场后应限制外来人员在养殖场范围内的不必要移动。
9.2车辆
9.2.1应避免不必要的车辆入场。
9.2.2当来访车辆来自于养殖场或其它动物相关场所时,设立严管入口区域;制定外来车辆进入场区
的管理制度,在场外进行全面消毒,不应进入生产区。
9.2.3限制外来车辆在养殖场区内的不必要移动。
9.2.4本场车辆驶出本场再返回,应彻底清洗及消毒。生产区内运输工具不应离开场外,使用前后均
需要严格消毒。各场区运输工具不应交叉使用。
9.2.5销售肉鹅时,应对进场车辆、装鹅笼具进行彻底消毒。
9.3员工
9.3.1制定场区员工进出守则,员工应严格遵守守则,无特殊情况不应外出。
9.3.2不应在其他养殖场工作或兼职。
9.3.3员工家中不应饲养禽类或鸟类。
9.3.4外出返场的员工应严格执行隔离、消毒、洗浴、更衣等程序后方可入场。
9.3.5销售时,运输车辆司机及抓鹅人员应换上场区配备的消毒衣物和鞋。
3
DB37/T1207.5—2023
10疾病防控
10.1免疫
10.1.1疫苗选用应符合NY/T5030的规定,同时应对疫苗进行记录。
10.1.2根据本场实际情况,按NY/T1952制定免疫程序,建立免疫档案。参考免疫程序参见附录B。
10.1.3应根据周边及本场疫病流行情况、抗体水平监测结果,适时调整免疫程序。
10.2疫病监测
10.2.1疫病监测应符合NY5266要求。
10.2.2应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疫病监督检查。
10.2.3养鹅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同时应立即上报
当地主管部门,以便采取必要措施。
10.3兽药使用
10.3.1兽药使用应符合NY/T5030的规定。
10.3.2应合理使用预防性药物,注意休药期以防止耐药性的产生。
10.4定期驱虫
10.4.1鹅群驱虫宜在出现症状前进行,可两个月进行一次驱虫。
10.4.2应定期对场内环境中的寄生虫进行驱杀。
10.5加强饲养管理
10.5.1应保证营养需要、减少群应激,健壮鹅体,增强鹅体抵抗力。
10.5.2应加强制度管理,实行全进全出制,样品鹅或屠宰不合格的鹅只不应送回场内再饲养。
11清洁消毒
11.1进出口
11.1.1场区门口
消毒池应宽于大门,深度不低于20cm,及时更换并保持消毒液新鲜有效,同时配备高压消毒冲洗
设备,对进入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进入人员应更换鞋靴并严格消毒。
11.1.2人员进出
进入生产区,工作人员应消毒、更换工作服进入,非工作人员不应进入。
11.1.3进入鹅舍的消毒
非本舍饲养管理人员不应进入鹅舍,进入人员应消毒鞋靴等。
11.2鹅舍
11.2.1空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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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1207.5—2023
排空鹅舍→用具棚架等移除室外浸泡和清洗消毒→清扫灰尘、垫料和粪便→清水冲洗→消毒剂消毒
→安装饲养用具→空置15d~20d→通风,准备下一轮饲养。
11.2.2带禽消毒
鹅只入舍后的整个饲养期内,应定期使用有效消毒剂对鹅舍环境及鹅体表喷雾,杀死悬浮在空气中
及体表的病原微生物。
11.3场区及环境
11.3.1鹅场的清洁消毒
鹅场产生的任何垃圾应及时进行清理,并对道路及地面进行及时消毒;同时应定期对鹅舍外墙、道
路、地面进行清扫,定期消毒。
11.3.2空气环境消毒
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后,应对鹅场场区外围及场内的空气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12物料器材管理
场区内应有固定配套的器具,不应与其他饲养场流通使用;不同栋舍配备固定器具,不应流通使用;
物料进入养殖场前应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13周边区域信息管理
13.1利用围栏或地理特征应设立安全的养殖场边界,及时检查养殖场边界,确保其处于安全的状态。
13.2应与周边养殖场保持联系,互通信息有无,降低疫病传播的风险,或减少由疾病等带来的影响。
14生物安全评估
14.1对规模化养鹅场生物安全进行量化评估参见附录C,按百分制判断风险等级。其中
A/B/C/D/E/F/G/H/I/J是规模化种(蛋)鹅场生物安全体系建立评分项;A/B/C/D/E/F/G/H/I/J是规模
化肉鹅场生物安全体系建立评分项。
14.2依照得分情况重点对养鹅场内相对低分生物安全措施项进行整改优化。
推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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