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7996-2011 全地面起重机
GB/T 27996-2011 All terrain crane
基本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全地面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
发布历史
-
2011年12月
-
2022年07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史先信、陈相奇、徐周、单增海、丁宏刚、张正德、李丽、朱亚夫、刘东宏、杨武
- 出版信息:
- 页数:64页 | 字数:12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53.020.20
J80O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27996—2011
全地面起重机
Allterraincrane
2011-12-30发布2012-07-01实施
GB/T27996—2011
目次
前言m
i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技术要求4
4.1工作条件4
4.2整机4
4.3底盘5
4.4结构7
4.5驾驶室与操纵室8
4.5机构及零、部件9
4.7液压系统10
4.8电气系统11
4.9环境保护要求11
4.10安全要求12
5试验方法13
5.1试验条件13
5.2目测检验14
5.3尺寸和质量参数测量14
5.4行驶性能试验15
5.5作业速度试验16
5.5水平仪校正17
5.7支承压力测定17
5.8空载试验17
5.9额定载荷试验18
5.10动载荷试验18
5.11静载荷试验18
5.12带载行驶试验19
5.13整机稳定性试验19
5.14温升试验20
5.15密封性能试验20
5.16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测量20
5.17液压系统试验20
5.18安全装置试验21
5.19噪声测定22
5.20排放测定22
5.21结构试验22
T
GB/T27996—2011
5.22可靠性试验22
5.23工业性试验22
5.24电磁兼容性能测试22
5.25其他试验22
6检验规则22
6.1分类22
6.2出厂检验22
6.3确认检验23
6.4型式检验23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25
7.1标志25
7.2包装25
7.3运输26
7.4贮存26
附录A(资料性附录)全地面起重机主要丁作状态27
附录B(资料性附录)全地面起重机的超起装置30
附录C(资料性附录)起重机可能存在的危险32
附录D(规范性附录)结构试验方法34
附录E(规范性附录)作业可靠性试验方法40
附录F(规范性附录)行驶可靠性试验方法57
参考文献60
n
GB/T2799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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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先信、陈相奇、徐周、单增海、丁宏刚、张正德、李丽、朱亚夫、刘东宏、杨武。
m
GB/T27996—2011
全地面起重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地面起重机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全地面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83起重机械最大起重量系列
GB1495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3766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
GB3847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4094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5226.2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
GB/T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T6974.1起重机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
GB/T6974.2起重机术语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7935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B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T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9487柴油机自由加速排气烟度的测量方法
GB9656汽车安全玻璃
GB/T10051(所有部分)起重吊钩
GB1111&1矿物油型和合成怪型液压油
GB11567.1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11567.2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12265.3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GB/T12539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
GD/T12540汽车最小转弯直径、最小转弯通道圆直径和外摆值测量方法
GB/T12543汽车加速性能试验方法
GB/T12544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12547汽车最低稳定车速试验方法
GB12602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GB/T12673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1
GB/T27996—2011
GB/T12674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GB12676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
GB14023车辆、船和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GB15052起重机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总则
GB15082汽车用车速表
GB/T16856.1-2008机械安全风险评价第1部分:原则
GB17675汽车转向系基本要求
GB17691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HI、
R阶段)
GB/T18655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9924流动式起重机稳定性的确定
GB20062流动式起重机作业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20082液压传动液体污染采用光学显微镜测定颗粒污染度的方法
GB/T20303.2起重机司机室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GB20891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T阶段)
GB/T21457起重机和相关设备试验中参数的测量精度要求
GB/T21458流动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图表
GB/T22415起重机对试验载荷的要求
GB23821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T24817.2起重机械控制装置布置形式和特性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GB/T24818.2-2010起重机通道及安全防护措施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GB/T25195.2起重机图形符号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GB/T26472流动式起重机卷筒和滑轮尺寸
JB/T5934工程机械门锁技术条件
JB/T5943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8727液压软管总成
JB/T10559—2006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
QC/T44汽车风窗玻璃电动刮水器
QC/T46汽车风窗玻璃电动刮水器型式与尺寸
QC/T246汽车风窗玻璃电动洗涤器技术条件
QC/T629汽车遮阳板
QC/T634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
QC/T656汽车空调制冷装置性能要求
QC/T727汽车、摩托车用仪表
ISO11500液压传动利用遮光原理自动计数测定颗粒污染等级(Hydraulicfluidpower—De
terminationoftheparticulatecontaminationlevelofaliquidsamplebyautomaticparticlecounting
usingthelight-extinctionprinciple)
3术语和定义
GB/T6974.1和GB/T6974.2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
GB/T27996—2011
3.1
全地面起重机allterraincrane
装在有油气悬架、多轴转向、多轴驱动和蟹行等特点的特制轮式底盘上,能在公路上行驶,且在作业
场地具有比汽车起重机更高的机动性的流动式起重机。
3.2
工况workingconditions
由制造商规定的不同T作状态。
注:按照定位情况可分为行驶T-况与起重作业工况。按照臂架配置情况又可分为主臂工况和副臂T•况。主臂工况
还可再分为基本臂T.况、中长臂工况和全伸臂T-况,副臂T.况也可再分为固定副臂工况和变幅副臂(塔臂)工况
等(参见附录A)。
3.3
超起装置superliftmechanism
带有超起臂杆和(或)超起平衡重及辅助机构,改善臂架受力状况及整机稳定性、提高起重性能的
装置。
注1:可分为附加臂杆类和附加平衡重类等多种形式(参见附录B)。
注2:使用超起装置时为超起工况。
3.4
油气悬架hydropneumaticsuspension
车架与车轴之间,以液压油为传递介质,以惰性气体为弹性介质,由悬架缸、蓄能器、推力杆和配流
系统等组成,缓和并衰减由地面引起的冲击和振动,同时传递力和力矩的连接装置。
3.5
多轴转向multipleaxlesteering
至少有2/3及以上的车轴能够实现转向。
3.6
多轴驱动multipleaxledriving
至少有半数以上的车轴能够参与驱动,且带有分动器及差速锁止机构。
3.7
蟹行crab
所有转向轴上的转向轮能够转向同一方向并在一定条件下行驶。
3.8
固定副臂fixedjib
在起重作业过程中,不改变与主臂夹角的副臂。
3.9
变幅副臂luffingjib
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可改变与主臂夹角的副臂。
注:如塔式副臂。
3.10
固定平衡重fixedcounterweight
起重作业状态和行驶状态平衡重均不需拆装的平衡重。
3.11
组合平衡重combinedcounterweight
起重作业前需要根据额定起重量表进行拆装组合的平衡重。
3.12
驾驶室driver?scabin
用于起重机行驶的司机室。
3
GB/T27996—2011
3.13
操纵室operator'scabin
用于起重作业的司机室。
注:有些型号的起重机操纵室也可操纵起重机行驶。
4技术要求
4.1工作条件
4.1.1地面应坚实,作业过程中不得下陷,必要时应采取措施满足承载要求。行驶时地(路)面的承载
能力不得小于起重机的接地比压和轴荷。
4.1.2使用支腿作业时,所有轮胎应离地,整机保持水平状态,回转支承安装平面的倾斜度不大
于1%。
4.1.3不用支腿进行起重作业时,悬架应处于刚性支撑状态。地面倾斜度不应大于1%。
4.1.4起重机轮胎的工作压力应符合其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其误差为±5%。
4.1.5环境温度为一20°C〜+40°C。当低于一20°C应在订货合同中说明。
4.1.6T作风速不超过14.lm/s。当风速超过15.5m/s时,应将副臂收回;当风速超过20.Om/s时,
应将整个臂架收回至行驶状态。
注:本标准中的风速均为3s时的平均瞬时风速。
4.1.7当臂长超过50m且用户提供了丁作风速时应按合同执行。
4.1.8海拔一般不超过2000m。
4.2整机
4.2.1起重机的设计计算应符合GB/T3811的有关规定。
4.2.2起重机应符合有关机动车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要求。有特殊要求时,还应符合合同要求。
4.2.3应对起重机可能存在的所有重大危险按GB/T16856.1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后应从设计
上消除或减少危险。对设计上不能消除的危险,应有相应的防护装置。如仍不能消除危险的存在,则应
设置安全警告标志。起重机可能存在的危险参见附录C。
4.2.4起重机的最大起重量应符合GB/T783的规定。
4.2.5行驶状态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6行驶状态下,各轴轴荷不应超过12t,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轴轴荷之和。
4.2.7行驶状态下,驱动轴的轴荷不应小于起重机总质量的40%。转向轴的轴荷不应小于总质量
的60%。
表1行驶状态外廓尺寸限值
整车长度整车宽度整车高度
轴数
mmmmmm
2130002500
3、4140002800
5、6180004000
7、8200003000
9,1022500
4
GB/T27996—2011
4.2.8不超过7轴起重机的接近角不应小于16°,8轴起重机接近角不应小于13°,9轴起重机接近角不
应小于11°,10轴起重机接近角不应小于10\起重机的离去角不应小于12°0
4.2.9悬架处于中位时最小离地间隙不应小于280mmo
4.2.10不超过7轴起重机最小转弯直径不应大于24000mm,超过7轴起重机最小转弯直径应符合
技术文件的规定。
4.2.11爬坡能力不应小于35%。
4.2.12起动平稳、加速均匀。最大行驶速度不应小于70km/h,最低稳定行驶速度不应大于3km/h。
4.2.13行驶状态的比功率不应小于5.0kW/to
4.2.14额定载荷下最低稳定起升速度不应大于5m/min,其他丁作速度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4.2.15对于最大起重量不大于80t的起重机,在3m幅度时不使用超起装置则应具有吊起最大起重
量的能力。对于最大起重量大于80t的起重机,可用相应的额定起重力矩工况代替。
4.2.16起重机在空载和额定载荷各T况下,应动作平稳,无异响或抖动。工作速度达到技术文件的要
求。制动可靠且在任何提升操作条件下重物均不应出现明显的反向动作。
在动载和静载试验过程中或试验结束后,起重机的结构件不应产生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零
部件不应产生对起重机的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连接处无出现松动或损坏。
4.2.17整机稳定性应符合GB/T19924的规定。
4.2.18起重机宜配备固定副臂,最大起重量大于300t的起重机宜有可选装的变幅副臂。
4.2.19带有固定平衡重的起重机应具备带载行驶能力。带有组合平衡重的起重机的带载行驶能力应
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明确规定。
4.2.20起重机作业可靠性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起重机最大起重量超过160t以上的,可用工业性试验代替作业可靠性试验。
4.2.21气、液管路及电器线路应安装牢固、排列整齐,行驶和起重作业过程中不得脱落、松动和相互磨
擦。在可能有机械损伤的地方,应敷设于槽、管中,出口处应设置防止磨损的保护装置。
4.2.22各操纵件应操作方便、灵活、不互相干扰,扌晋位准确、可靠,并应有指示标牌或标志。标牌和标
志应符合GB4094、GB15052和GB/T25195.2的规定。
4.2.23起重机上的操作部位以及需要经常检查和保养的部位应设置符合GB/T2481&2规定的通
道。如果可带移动通道系统(如移动平台或移动梯子),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提供选择、安装及安全使
用的说明。
4.2.24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以触及到的零部件,应具有半径不小于1mm的圆角(或不小于1mmX
1mm倒角)
4.2.25油漆应光洁、均匀、不应有漏漆、起皮、脱落和色泽不一致等缺陷,主要外露表面无流痕、气泡等
缺陷。漆膜附着力应符合GB/T9286-1998中的一级质量要求。
4.2.26起重机应车体周正,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不应大于40mmo
4.2.27起重机在发动机熄火、不低于起步气压情况下,应能被牵引行驶,并安全地转向。
4.3底盘
4.3.1油气悬架
4.3.1.1起重机各轴与车架连接应采用油气悬架。
4.3.1.2油气悬架在起重机行驶时应为弹性状态,在起重作业和吊重行驶时应为刚性状态。
4.3.1.3油气悬架可改变车轴与车身之间的高度,调节行程不应小于±80mm,且应能在任意位置
锁定。
4.3.1.4各油气悬架在高度方向应能独立调整,且具有手动和自动两种模式。在调节行程内起重机具
有在纵、横坡上保持车架水平的能力。
4.3.1.5油气悬架应具有良好的减振效果。行驶状态下,固有频率应为1.1Hz〜2.0Hz。不得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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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7996—2011
共振。
4.3.1.6油气悬架与车轴之间的各种拉杆和导杆不应产生塑性变形,各接头和衬套不应松旷或移位。
4.3.1.7蓄能器容积、预充气压力应匹配合理,预充气体应为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
4.3.2传动系
4.3.2.1传动系应设有分动装置,并在描位位置标牌或产品使用说明书上说明操作步骤。
4.3.2.2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工作时不得有异响、抖动或不正常打滑现象。离合器彻底分离
时,踏板力不应大于300N,手握力不应大于200No踏板自由行程为20mm~30mm0
4.3.2.3挂挡时,变速器齿轮啮合灵便,互锁装置有效。运行中不得有异响和自行跳挡现象。
4.3.2.4传动轴在运转时不得发生震抖和异响,中间轴承和万向节不得有裂纹和松旷现象。
4.3.3转向系
4.3.3.1起重机的车轮定位值应在技术文件中标明。
4.3.3.2起重机至少应具备前轴单独和前后轴联合转向的能力。转向系应符合GB17675的规定。
4.3.3.3起重机应设置转向限位装置。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不应大于30°。
4.3.3.4起重机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道路上行驶不应跑偏,方向盘不应有摆振或其他异常
现象。
4.3.3.5起重机应采用转向助力装置。行驶时其转向助力功能不得出现时有时无的现象,当转向助力
装置失效时,仍应具有用方向盘控制起重机的能力。
4.3.3.6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不得有裂纹和损伤,并且球销不应松旷。横、直拉杆不得
拼焊修补。
4.3.3.7对于不超过7轴的起重机,以10km/h的速度在5s之内沿螺旋线从直线行驶过渡到直径为
24m(7轴以上按照技术文件)的圆周行驶,施加于方向盘外缘的最大切向力不应大于245N;助力转向
失效时,施加于方向盘外缘的最大切向力不应大于588N。
4.3.4制动系
4.3.4.1起重机应设置行车制动、应急制动和驻车制动的装置。
4.3.4.2行车制动应分配合理的作用在所有车轮上,在规定的初速度下的制动距离和制动稳定性要求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制动距离和制动稳定性要求“
制动初速度整机制动距离底盘制动距离b试验通道宽度"
轴数
km/hmmm
23.0
3、430<10.0<9.03.3
5〜103.5
8在平坦(坡度不大于1%)、干燥和清洁的硬路面(轮胎与路面之间的附着系数0.7)±进行试验。
b对底盘检验的制动距离有质疑时,以整机检验的制动距离为准。
'试验通道宽度的边缘线为制动过程中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不计入车宽的部位除外)不允许超汨的界限。
4.3.4.3行车制动应采用双回路或多回路,当部分管路失效后,剩余制动效能仍应能保持原规定值的
6
GB/T27996—2011
30%以上。
4.3.4.4应急制动应保证在行车制动只有一处管路失效的情况下,在规定距离内将起重机停住。应急
制动应是可控的,可以与行车制动或驻车制动装置结合。
4.3.4.5驻车制动应能使起重机即使在没有驾驶员的情况下,也能停在至少18%坡道上。驻车制动
应通过纯机械装置把T作部件锁止,其操纵装置应有足够的储备行程。驻车制动的控制装置与行车制
动的控制装置应相互独立。
4.3.4.6行车制动在产生最大制动效能时的踏板力不大于700N;驻车制动时,施加于操纵装置的力:
手操纵不应大于600N;脚操纵不应大于700No
4.3.4.7制动系统的各零部件、制动管路的材质、性能结构、安装位置要求应符合GB7258—2004中
7.1.6〜7.1.8的规定。
4.3.4.8制动器应有磨损补偿装置。制动器磨损后,制动间隙应易于通过手动或自动调节装置补偿。
制动控制装置及其部件以及制动器总成应具备一定的储备行程,当制动器发热或制动衬片的磨损达到
一定程度时,在不必立即调整的情况下,仍应保持有效的制动。
4.3.4.9起重机在运行过程中不得有自行制动现象。
4.3.4.10当制动系统的气压低于起步气压时,报警装置应能连续向驾驶员发出容易听到或看到的报
警信号。
4.3.4.11安装具有防抱制动系统(ABS)的起重机,当防抱制动装置失效时,报警装置应能连续向驾驶
员发出容易听到或看到的报警信号。
4.3.5轮胎与车轴
4.3.5.1起重机的轮胎应符合GB7258—2004中9.1的规定。
4.3.5.2轮胎负荷不应大于其额定负荷,轮胎气压应符合该轮胎承受相应负荷时规定。
4.3.5.3轮胎螺母和半轴螺母应完整齐全,并应按规定力矩紧固.
4.3.5.4驱动轴轴壳、轴管不得有变形和裂纹,驱动轴应丁-作正常且不得有异响。
4.3.6发动机
4.3.6.1发动机应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怠速稳定,停机装置应灵活有效。单一发动机的起重机操
纵室应具有发动机的启动、熄火和油门控制装置。
4.3.6.2油门踏板应灵活,踏到底时应能保证最大供油量。踏下再迅速脱开时,发动机应能平顺恢复
到稳定怠速,不得有熄火停机现象。
4.3.6.3发动机应有良好的起动性能。环境温度一10°C以上时,应能正常启动;环境温度在一20°C〜
-10匸时,在采取预热措施后应能顺利起动。
4.3.6.4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水箱、水泵、缸体、缸盖、暖风装置及所有连接部位均不应有渗漏水
现象。
4.3.6.5最大起重量大于1000t的起重机可采用非道路发动机作为行驶用发动机。
4.4结构
4.4.1起重机结构件材料和结构型式应满足使用过程中的强度、刚性、稳定性、防腐和有关安全性方面
的要求。选用新材料应进行T艺验证。
4.4.2结构件的焊缝质量应满足机械性能设计计算的要求。焊接技术要求应符合JB/T5943的规定。
臂架、转台、车架、支腿等主要受力结构件的焊接质量外观不应低于关键焊缝的要求,内部缺陷应符合
JB/T10559—2006中1级焊缝的验收准则要求。
4.4.3在额定起升载荷的作用下,只考虑臂架的变形时,箱型伸缩式臂架顶端的静态刚性推荐按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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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7996—2011
和式(2)计算:
/i.<^f(Lc/100)2(1)
ZL<^Z(LC/1OO)2(2)
式中:
f\.——臂架端部在变幅平面内垂直于臂架轴线方向的静位移,单位为厘米(cm);
Zl——在臂架端部施加数值为5%额定载荷的水平侧(切)向力时,臂架端部在回转平面内的水平
静位移,单位为厘米(cm);
Lc——全伸臂长度,单位为厘米(cm);
kf——变幅平面内的刚度系数。当Lc<45m时,取0.1;当Lc^45m时,可放大到0.16;
k7.——回转切向平面内的刚度系数。当Lc<45m时,取0.07;当Lc^45m时,可放大到0.09。
结构在大变形状态下,舟.和ZL宜采用非线性分析方法计算。
4.4.4起重机在额定载荷下,臂架头部水平侧(切)向位移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
表3臂架头部水平侧(切)向位移限值
臂长L限值
mmm
X40600
40<L<651500
65<L<852500
85<ZX1003500
L>1005000
4.4.5应在平衡重上明显部位标注平衡重的质量。平衡重质量上偏差不应大于1%,下偏差不应大于
0.5%。
4.4.6起重机的其他主要结构件的质量相对公称值的误差不大于3%。
4.4.7转台应有行驶位置锁定装置,防止行驶时转动。
4.5驾驶室与操纵室
4.5.1驾驶室应为金属全封闭式,操纵室应为金属或非金属全封闭式。密封、保温、通风和防雨性能良
好,地板应防滑,座椅应舒适可调。室内设置的制冷、暖风装置,其冷、暖管道应布置合理,出口气流不得
正对人体。制冷、暖风装置应符合QC/T656和QC/T634的规定。
4.5.2驾驶室与操纵室顶部应能在直径为125mm圆形面积上承受1000N的均布载荷不产生永久变
形。当重量为7kg的钢球从2m高落下时,操纵室顶部的塑性变形量不应超过50mmo
4.5.3驾驶室与操纵室门窗应使用符合GB9656规定的安全玻璃。操纵室应有第二出口(可用应急
窗代替),第二出口应易于从室内迅速打开,应急窗采用易于击碎的安全玻璃并在窗内邻近处提供一个
击碎丁具。
4.5.4驾驶室与操纵室门窗应启闭轻便,锁止可靠,不得有自动开启和卡死现象,行车时门窗无异响。
操纵室门锁应符合JB/T5934的规定,门在全开位置应有锁定装置。
4.5.5驾驶室应保证行驶时的前方和侧方视野,操纵室应能够观察到整个作业和运动区域。驾驶室与
操纵室前窗应配置刮水器、洗涤器和遮阳装置。刮水器的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QC/T46和
QC/T44的规定。洗涤器应符合QC/T246的规定。遮阳板应符合QC/T629的规定。
4.5.6驾驶室与操纵室室内、外不应有任何使人致伤的尖锐凸起物,所用地板和内饰材料应采用阻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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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7996—2011
材料,其阻燃性应符合GB8410的要求。
4.5.7起重作业时操纵室应位于起重机的左侧。最大起重量大于100t的起重机宜采用可俯仰式操
纵室。
4.5.8操纵室及座椅的结构和尺寸应符合GB/T20303.2的规定。
4.5.9操纵室内控制装置布置形式和特性应符合GB/T24817.2的规定。
4.5.10双向控制器手柄间距不小于65mm,操作力不应大于60N,行程(从中间位置分别向前后)不
应大于160mm0十字轴多向控制器手柄操作力为5N〜10N。脚踏板操作力不应大于150N,行程不
应大于250mm0
4.6机构及零、部件
4.6.1起升机构
4.6.1.1起重作业时,载荷起升或下降动作应平稳,载荷在任何位置均能可靠停稳c起重机不得带载
自由下降,应通过动力控制载荷的下降速度。
4.6.1.2载荷在空中停稳后,再次启动提升载荷时,在任何提升操作条件下,载荷均不应出现明显的反
向动作。
4.6.1.3起升机构应配置卷筒旋转指示器或监视装置,并将其设置在操作者易于观察的位置。
4.6.1.4每个起升机构应设置常闭式制动器,制动器应装在与传动机构刚性联结的负载轴上并能承受
不小于1.5倍的最大T作扭矩。在紧急状态下减速不应导致结构、钢丝绳、卷筒及其他机构的损害。
4.6.2变幅机构
4.6.2.1变幅机构应能可靠地支撑起重臂,并能在操作者控制下使起重臂平稳地起降到规定的幅度。
4.6.2.2采用液压变幅机构时,变幅油缸伸缩比(全伸与全缩的长度比)宜在1.70-1.81之间。
4.6.2.3采用钢丝绳变幅机构时,应有防臂架后倾的检测与限位装置,并应有卷筒机械锁止装置。每
个变幅机构应设置常闭式制动器,制动器应装在与传动机构刚性联结的负载轴上并能承受不小于1.33
倍的最大工作扭矩。在紧急状态下减速不应导致结构、钢丝绳、卷筒及其他机构的损害。
4.6.3回转机构
4.6.3.1回转机构应工作平稳,并应具有两个方向的可控滑转性能。
4.6.3.2回转机构应设置制动器,且能承受不小于1.25倍的极限扭矩,并在所有允许的回转位置都能
平稳地停止。
4.6.3.3回转机构小齿轮与回转支承的齿侧间隙应可调整。
4.6.4伸缩机构
4.6.4.1伸缩机构应能可靠地支撑各伸出臂段,并能在操作者控制下使起重臂各外伸臂段平稳地伸缩
到规定的臂长。
4.6.4.2单缸插销伸缩机构每节臂的臂长选择不应少于2个臂位。
4.6.4.3单缸插销伸缩机构应能根据伸缩缸的载荷状态控制油缸的丁作压力,缸销、臂销油缸应有机
械互锁装置。
4.6.5超起装置
4.6.5.1最大起重量大于300t的起重机宜有可供选装的超起装置。
4.6.5.2在操作者位置应设有提示或其他措施,让操作者方便了解使用超起装置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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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3超起装置的卷扬机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应小于4.0,卷筒应能可靠锁止。
4.6.5.4超起装置的拉板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0
4.6.6自拆卸平衡重机构
4.6.6.1带有组合平衡重的起重机宜配备不借助其他起重设备即可自行装拆的自拆卸平衡重机构。
4.6.6.2组合平衡重应定位可靠。
4.6.6.3自拆卸平衡重机构液压油缸的同步误差不应大于伸缩长度的2%。并应有保持不下沉的
装置。
4.6.7吊钩和钢丝绳
4.6.7.1吊钩的选用应符合GB/T10051的规定。
4.6.7.2吊钩应设置防脱装置,吊钩总成应设置扌肖绳装置。
4.6.7.3钢丝绳应有标识,注明型号和长度等信息。可用标牌固定在绳端或附近(如卷扬机或绳
套上)。
4.6.7.4钢丝绳端部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运动钢丝绳的端部的固结强度不小于钢丝绳最小断裂载荷的80%;
——固定钢丝绳的端部的固结强度不小于钢丝绳最小断裂载荷的90%;
—固定在卷筒上的钢丝绳端部应在承受2.5倍钢丝绳最大工作静拉力时不发生永久变形(包括
保留在起重卷筒上的钢丝绳的摩擦力,钢丝绳与卷筒之间的摩擦系数取0.1)。
4.6.7.5钢丝绳端部应连接可靠。对于使用中需常拆卸的部位,公称抗拉强度不大于1870N/mm2
的钢丝绳可以用楔形绳套等连接方式,大于1870N/mm2时宜采用金属套浇注、压制等连接方式,不能
靠钢丝绳变形来进行端部的固定。
4.6.7.6最大起重量大于300t的起重机宜有穿绳装置以方便操作.
4.6.8卷筒和滑轮
4.6.8.1卷筒和滑轮的卷绕直径应符合GB/T26472的规定。
4.6.8.2采用筒体内无贯通的支承轴的结构时,筒体应能承受1.5倍的最大工作载荷。
4.6.8.3起升和变幅卷筒应具有足够的容绳量,端部应有防止钢丝绳从卷筒端部滑落的凸缘,凸缘超
过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
4.6.8.4卷筒应采用变形绳槽或其他方法以防止乱绳。应设置钢丝绳不跳出卷筒、甚至在钢丝绳松弛
状态时也不能跳出卷筒的装置。
4.6.8.5如果钢丝绳间歇地承受载荷,滑轮上应配备钢丝绳脱槽的保护装置。该装置表面与滑轮最外
缘间的间隙不应超出钢丝绳直径的1/3且最大不超过10mm0
4.6.8.6外露滑轮组的安装方式应使操作时夹手的危险性降至最小,在有这种危险性的区域附近应做
岀明显的标记。对可能滑落到地面的滑轮组,其滑轮罩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4.7液压系统
4.7.1液压系统液压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和配管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
4.7.2液压元件应能保证在最大T作压力(包括超载试验时的压力)和最大运行速度时,正常工作而不
失效。液压元件应符合GB/T7935的规定。
4.7.3起重机上车主要液压系统宜采用电液比例先导控制技术。
4.7.4液压泵和液压马达应足以承受T作中各种载荷的变化。液压系统宜有极限负荷调节功能,变量
马达的工作起始点应处于大排量处,由小排量切换到大排量,能够进行自动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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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液压回路平稳性试验时,应动作平稳、无抖动现象。每个液压回路应配有一个显示压力的装置
或检测接口,压力表的精度不低于1.6/1.5级。
4.7.6液压泵为额定转速(流量)时,液压系统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液压泵稳定运行在设计转速(流
量)下,各液压回路实际工作压力值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工作压力。安全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得大于
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0%。
4.7.7起重机应选用抗磨性、黏温性好的液压油,并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有明确规定。液压油的质量
指标应符合GB1111&1的规定。
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为:加入液压油箱时不超过21/17/13(或一/17/13),出厂时不超过21/
19/15(或一/19/15),使用过程中不超过22/20/16(或一/20/16)。
4.7.8液压系统工作时,液压油箱内的最高油温不得超过80°C。温升试验结束时油箱内液压油的相
对温升不应大于45°C。
4.7.9起重机在正常T作时(包括性能试验过程),液压系统不应有渗漏油现象。密封性能试验时变幅
油缸和垂直支腿油缸的回缩量不应大于2mm,重物下沉量不大于15mmo起重机固定结合面不应渗
油,相对运动部位不应滴油。手摸无油膜或目测无油渍为不渗油;渗出的油渍面积不超过lOOcn?或无
油滴出现为不滴油。
4.7.10液压钢管及接头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
4.7.11液压软管应符合JB/T8727的规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40当液压软管的T作压力大于5MPa
或温度高于50°C,且与操作者距离小于1m、又没有其他遮挡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免软管失效对操作
者造成伤害。
4.7.12齿轮泵吸油口真空度不应大于0.03MPa,柱塞泵吸油口真空度不应大于0.02MPa。
4.7.13液压油缸应装有一个当液压管路意外破裂发生的瞬间,能停止其动作的装置(如液压锁、平衡
阀等),该装置应尽量靠近液压油缸并采用刚性连接。液压油缸和液压阀之间如装有焊接式或卡套式接
头时,整个结构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
4.7.14在蓄能器上或靠近蓄能器的明显处应标有安仝警示标志。
4.7.15滤油器应有阻塞检测或报警装置。
4.7.16液压油箱应有液位显示器,并应作出系统允许的“最高”和“最低”标记。
4.8电气系统
4.&1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5226.2和GB7258的相关规定。
4.&2起重机应有电源总开关和急停开关,当遇到紧急情况时,紧急停止装置的按钮应保持在接通位
置,直到紧急情况解除。
4.&3起重机应装有指示总电源分合状态及必要的操作状态指示灯光信号。
4.&4起重机电气设备应装防雨装置。电气连接应接地良好,电器和线束在起重机上的安装部位应便
于接线和检查维修,并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
4.&5起重机行驶用各种仪表及开关应符合QC/T727的规定。车速表应符合GB15082的规定。
4.&6起重机应装有满足夜晚作业需要的照明设施。操纵室工作面上的光照不应低于50lx,各支腿
处、转台前部和起重臂两侧应有照明灯。
4.&7起重机的行驶照明和信号装置应符合GB7258—2004第8章的要求。
4.&8起重机的电磁兼容性能应符合GB14023和GB18655的规定。当所选用的部件符合上述标准
时,起重机的电磁兼容性可不检测。
4.9环境保护要求
4.9.1噪声
4.9.1.1行驶时驾驶员耳旁噪声声级不应大于9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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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7996—2011
4.9.1.2最大行驶总质量不大于26000kg的起重机加速行驶时,车外噪声限值应符合GB1495的
规定。
4.9.1.3起重机作业时司机耳旁的噪声不应大于85dB(A)。
4.9.1.4起重机作业时辐射噪声限值应符合GB20062的规定。
4.9.2排放
4.9.2.1起重机行驶用发动机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GB17691的规定,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应
符合GB3847的规定。
4.9.2.2起重作业用发动机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GB20891的规定,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应符
合GB/T9487的规定。
4.10安全要求
4.10.1显ZF装置
4.10.1.1应设置在操作位置易于观察的作业T况电子显示装置。
4.10.1.2最大起重量300t以上的起重机宜装设在操作位置易于观察的起升速度显示装置,显示误差
应小于5%。
4.10.1.3操纵室外应安装三色指示灯。三色指示灯应按以下方式显示起重机的载荷状态:
a)绿灯亮:表示起升载荷在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下,处于正常状态;
b)黄灯亮:表示起升载荷在额定起重量的90%〜100%之间,将接近危险状态;
c)红灯亮:表示起升载荷超过额定起重量的100%,处于危险运行状态。此时应发出声响报警。
4.10.1.4应在支腿操纵台附近和操纵室中操作者附近的视线之内分別安装有水平仪,其显示精度不
应大于0.5°0
4.10.1.5最大起重量300t以上的起重机宜装设回转角度显示装置,显示精度不大于0.1°0
4.10.1.6应装设故障报警显示装置,通常具有以下功能:
a)丁作状态显示:
——发动机的主要丁作参数:转速、燃油量、机油压力和水温;
——液压系统重要部位压力、输入和输出信号检查(如操作手柄、电磁阀等),
b)故障显示:
——控制系统通讯故障;
——力矩限制器系统故障。
c)报警功能:
——机油压力过低;
水温过高;
——空气滤清器堵塞;
液压系统主要兀件堵塞。
4.10.1.7起重臂组合长度超过65m的起重机,在起重臂顶端应装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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