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474-2017 钢结构住宅用桁架制造通用要求
DB13/T 2474-2017 The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manufacturing of trusses used in steel structure residential building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7年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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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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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ICS91.080.10
P26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2474—2017
钢结构住宅用桁架制造通用要求
2017-05-17发布2017-08-01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2474—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省建筑机械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河北省绿色建材装备协会、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宇光、田莉、仝鹏、谭乐、闫婷婷、孙祥祥、巩亚敏、邱忠波、郝慧君、赵
晓芳、王洪斌、郑超杰、杨铭、毛佳艳、张宇涛、刘甫、孙晓丽。
I
DB13/T2474—2017
钢结构住宅用桁架制造通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桁架结构制造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类别、材料、制造、钢桁架
成品质量要求、标记、运输及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钢结构住宅中由角钢、T型钢、H型钢、槽钢、钢板及钢铸件等组焊成的平面钢桁架。
本标准不适用于按规定要求进行疲劳计算的钢桁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323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GB8923.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
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
GB10433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
GB11345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GB50661-2011钢结构焊接规范
GB/T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及允许偏差
GB/T700碳素结构钢
GB/T706热轧型钢
GB/T5117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GB/T5118热强钢焊条
GB/T14957熔化焊用钢丝
GB/T29712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验收等级
JG/T203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
3类别
3.1钢屋架
由角钢、T型钢、H型钢、槽钢、钢板及钢铸件等组焊成的梯形钢屋架、三角形钢屋架、平行弦钢屋
架及折线形钢屋架。
3.2其他形式钢桁架
由角钢、T型钢、H型钢、槽钢、钢板及钢铸件等组焊成的钢托架、天窗架、通廊桁架。以上统称钢
桁架。
4材料
4.1钢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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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允许偏差、成分、性能等应符合GB/T700、GB/T706、GB/T222
等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
要求。
4.1.2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a)国外进口钢材;
b)钢材混批;
c)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d)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e)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f)对质量有异议的钢材。
4.1.3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
b)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8923.1规定的C级和C级以上;
c)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4.2焊接材料
4.2.1焊条应符合GB/T5117、GB/T5118等相应标准的要求。禁止使用药皮脱落、焊芯生锈或受潮的
焊条。
4.2.2焊丝应符合GB/T14957等相应标准的要求,禁止使用带锈的焊丝。
4.2.3焊钉及焊接磁环的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0433中的规定。
4.2.4不应使用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的焊条,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4.3紧固件
4.3.1结构拼装或安装所采用的螺栓的质量应符合相应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4.3.2禁止使用生锈、丝扣损坏或使用过的螺栓。
5制造
5.1一般规定
5.1.1钢桁架设计图及施工图应由有设计证书的设计部门做出。当施工图由制造厂或非原设计部门做
出时,必须由原设计部门认可。
5.1.2钢桁架制造必须由符合国家规定等级并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制作。且必须严格按照正式批
准的施工图进行。
5.1.3钢桁架零件加工、组装、焊接和涂漆等过程中,应淸除钢材表面的油污、飞溅、毛刺、铁锈等
各种污物。
5.1.4放样和号料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焊接收缩余量及切割、刨边和铣平等的加工余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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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下料
5.2.1划线下料前应核对钢材规格并进行外观检查。
5.2.2碳素结构钢在工作地点温度低于-20℃,低合金结构钢在工作地点温度低于-15℃时不得剪切和
冲孔。
5.2.3被切割钢材断口处不得有裂纹和大于1mm的缺棱。
5.2.4钢材的下料与划线极限偏差不得大于2mm;型钢切割,端部倾斜不得大于2mm。
5.3钢材矫正
5.3.1碳素结构钢工作地点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工作地点温度低于-12℃时,不得进行冷矫
正和冷弯曲。
5.3.2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矫正时的加热温度不得高于900℃,对低合金结构钢钢材矫正后必
须缓慢冷却。
5.3.3零件热加工时,加热温度为900~1100℃(钢材表面呈淡桔黄色);温度下降到700℃之前(钢材
表面呈暗樱红色),应结束加工,并使加工件缓慢冷却。
5.3.4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陷和损伤,并不应有深度大于0.5mm划痕。
5.3.5钢材矫正后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5.3.6焊接坡口加工尺寸应符合GB50661中附录A的规定。
表1钢材校正后的极限偏差
序号项目极限偏差/mm示意图
在1000mm范围内
1钢板、扁钢的局部挠曲矢高ft≤14,f≤1.5;
t>14,f≤1.0
2角钢、槽钢的挠曲矢高ff≤长度的1/1000且f≤5.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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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钢材校正后的极限偏差(续)
序号项目极限偏差/mm示意图
角钢肢、T型钢肢的不垂∆≤b/100,但螺栓连接双肢角钢
3
直度∆的角度不得大于90°
4槽钢的翼缘倾斜度∆∆≤b/80且∆≤3.0
5H型钢的翼缘倾斜度∆∆≤b/100且∆≤3.0
焊接H型钢、T型钢的翼
6∆≤b/200且∆≤1.5
缘弯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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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组装
5.4.1焊接连接组装极限偏差不得超过表2的规定。
5.4.2桁架杆件轴线汇交点极限偏差不得大于3mm。
5.4.3定位焊点所用焊条的型号应与正式焊接所用相同。焊点高度不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2/3,长度
40mm为宜,间隔不大于400mm,并应由具有焊接合格证的工人操作。
表2焊接连接组装的极限偏差
序号项目极限偏差/mm示意图
1间隙d±1.0
错边量s
2t≤101.0
t>10t/10;且不大于3.0
3坡口角度α±5.0°
4钝边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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