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 8004-2009 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
LS 8004-2009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maintenance and reconstruction for grain storehouse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09年0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郑州粮油食品工程建筑设计院
- 起草人:
- 王振清、王薇、范量、牛淑杰、侯业茂、郭金勇、马志强、程四相、张亚莉、黄海荣、杨璐、郑培
- 出版信息:
- 页数:40页 | 字数:71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UDC
P
LS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LS8004—2009
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
Technicalofmaintenanceand
specification
reconstructionforstorehouse
grain
2009—02—12009—05—0
6发布1实施
国家粮食局发布
国家粮食局
通告
现批准《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为粮食工程建设行业标
准,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8004--2009,其中
《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编号为LS
(1、2、3)、5.2.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由国家粮食局负责管理,中国
标准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郑州粮油食品工程建筑设计院负责具
体解释工作。
国家粮食局
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建办标函<2009D2号
关于批准《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
规程》强制性条文的函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请批准粮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粮食仓房维修改
号)及你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关于重新申请批准粮食工程建设行
业标准<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中部分条款为强制性条文的
函》(司便函发展[20083230号)收悉。经研究,批准《粮食仓房维
须严格执行。
该规程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内容,将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
息网”(www.CCSn.gov.on)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oo九年一月四日
LS
8004—2009
目次
前言…………
1总则……·
2术语………·-…………--
3维修改造评定标准及范围V●,0
3.1维修改造评定标准…·o
3.2维修改造范围………-0
4房式仓…·0
4.1建筑…·0
4.2结构…·
4.3工艺…·
4.4电气……
4.5给排水及消防…………
5浅圆仓……
5.1建筑……
5.2结构……
5.3工艺……
5.4电气……
5.5给排水及消防…………
6筒仓………
6.1建筑……
6.2结构…·
6.3工艺……
6.4电气……
6.5给排水及消防…………
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
条文说明……0加m挖他地M¨M"”M加加n船船孔
Ⅲ
LS8004—2009
刖百
本规程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下达(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等5项粮食工程建设标准
编制任务的通知》(国粮办展E20063142号)的要求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认真分析总结了各地粮食仓库
维修改造的经验,参考了建设部和其他行业维修改造标准的规定,体现了对粮食仓房维修改造的特点。
本规程广泛征求了粮食行业设计、建设、管理、监理、施工及安装等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经专家
审查会审查定稿。
本规程分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维修改造评定标准及范围、房式仓、浅圆仓、筒仓。为便于理
解和应用,对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
本规程由国家粮食局负责管理,郑州粮油食晶工程建筑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
位在执行本规程时,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
电子信箱zz[ysjy@public2.ZZ.ha.on)。
本规程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主编单位:郑州稂油食品工程建筑设计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河南工业大学、国家粮食储备局无锡科学研究设计院、江苏省粮食科学研究设
计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王振清、王薇、范量、牛淑杰、侯业茂、郭金勇、马志强、程四相、张亚莉、黄海荣、
杨璐、郑培。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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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
1总则
1.0.1为加强粮食仓房维修改造的管理,配合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节约土地、减少
投资,完善与提升仓房功能、提高利用率,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未到使用年限或已到使用年限但经鉴定主体结构仍可继续使用的粮食房式仓、浅
圆仓与筒仓的维修或改造。
1.O.3仓房的维修部分应与原有仓房功能相匹配。
1.0.4仓房改造前应进行评判或鉴定;改造方案宜进行可行性与性价比分析;改造完成后应按照国家
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1.0.5由于仓房使用功能发生改变,需部分拆除或加固时,应另行设计与施工。
1.0.6涉及安全的维修改造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与施工。
1.0.7安全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先确认结构安全后再进行改造与维修。
2可能出现倾斜、失稳等不安全因素的结构,应先采取安全措施再维修改造。
3电气系统的维修改造应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
4在易燃、易爆环境中进行维修改造,应先停止生产作业,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1.0.8粮食仓房维修改造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U.1
维修maintenance
仓房整体结构完好,满足储粮安全要求,仅局部的损伤影响正常使用,仓房功能不变,对损伤部位进
行的修缮。
2.0.2
改造reconstruction
为改善仓房的既有功能、新增功能,对仓房建筑、结构、工艺、电气等使用功能的局部改变。
2.0.3
房式仓storehouse
用于储存粮食且满足储粮功能要求的单层或多层的房屋式粮仓。
2.0.4
storehouse
平房仓flat
用于储存粮食且满足储粮功能要求的单层房式粮仓。
2.0.5
storehouse
楼房仓multistory
用于储存粮食且满足储粮功能要求、建筑与楼房相似的多层粮仓。
2.0.6
筒仓silo
平面为圆形、矩形、多角形及其他几何图形的储存散料的直立容器,其容纳储料的部分为仓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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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silo
浅圆仓squat
平面圆形储存散料的直立容器,其容纳贮料的部分为仓体,设计贮料高度与仓内径之比小于1.5。
2.0.8
monitoringsystem
粮情测控系统grain
利用现代计算机和电子技术对粮情进行检测、数据存储与分析,对储粮技术设施进行适时控制的
系统。
2.0.9
fire
防火分区compartment
在建筑内部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他防火设施分隔,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灾向其余空间蔓延的
区域。
2.0.10
fire
灭火级别rating
表示灭火器能够扑灭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由表示灭火效能的数字和灭火种类的字母组成。
3维修改造评定标准及范围
3.1维修改造评定标准
3.1.1设计使用年限以内的仓房可维修改造;已到设计使用年限但经鉴定主体结构仍可继续使用的仓
房可维修;当仓房出现影响安全储粮的问题时应维修。
3.1.2维修或改造结构之前宜先进行可靠性与可使用年限的鉴定或评判,维修与改造部分使用年限应
不低于原结构剩余使用寿命。
3.1.3改造工艺与电气之前宜先进行现有设施的评判,维修与改造部分宜与现保留部分相匹配。
3.1.4改造工程一次费用不宜超过该地区同仓容、同类型新建仓房总造价的40%。
3.2维修改造范围
3.2.1仓房本身建筑、结构、工艺、电等功能范围内的维修与改造。
3.2.2维修与改造工程分为:总体维修与改造,单项功能维修与改造。
3.2.3包装仓改为散装仓时,仓房主体结构改造不在本规程范围之内。
4房式仓
4.1建筑
4.1.1房式仓的维修改造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确定仓房维修改造方案前,应充分了解仓房的原设计、施工及使用后的基本情况;检查其结构、
基层的牢固、平整等情况,凡有缺陷,应先补强后维修。
2建筑维修改造措施的选择,应考虑对结构安全的影响;当需局部改变结构或因改造增加荷载时,
应进行结构验算。
3查明渗漏、返潮、漏气的部位和原因,应根据仓房受损程度及储粮要求制定维修或改造方案。
4仓房维修改造宜在充分考虑到与原有建筑物用材相容的前提下尽量采用新型、环保型建筑材料
和新技术。外立面修缮形式及用料、色彩等选择宜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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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屋面的维修改造应满足下列要求:
1屋面维修改造时,储备仓屋面防水等级不应低于Ⅱ级,其他使用功能的屋面防水等级不应低于
Ⅲ级;局部维修时,屋面防水不应低于原设计防水等级。
2屋面防水维修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局部修补、大面积翻修及重新增设防水层等措施。局部修
补及新增防水层应选择与原有防水层相容的防水材料。
3瓦屋面的维修改造除应满足4.1.2中第l、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瓦屋面局部渗漏或损坏,可局部维修或更换受损构件。渗漏或损坏严重时,应予翻修或
改造。
2)屋面坡度小于26。时,应铺设卷材防水层。屋面坡度大于30。或位于大风区和地震区(大于
或等于Ⅶ度时),应用双股铜丝将瓦片与挂瓦条绑扎牢固。
3)当瓦屋面的卧瓦(找平)层位于保温层之上时,则应与保温层下的钢筋混凝土基层有可靠的
连接措施。
4)芦席油毡、石棉瓦或白铁屋面修缮时,宜改用彩钢板或屋面板及卷材防水层;冷摊瓦屋面修
缮时,宜增加卷材防水层。
4柔性防水层屋面的维修改造除应满足4.1.2中第1、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屋面渗漏,应根据仓房的结构、防水等级和使用要求等,采用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或
增设彩钢板进行修缮。
2)混凝土屋面基层出现起砂、空鼓、酥松等情况时,应将其清除干净,采用高标号细石混凝土
修补平整。
3)混凝土屋面基层出现裂缝,可采用聚氯乙烯、聚氨酯、氯丁水泥等材料进行填嵌密封。
4)原有卷材、涂膜防水层有起鼓、褶皱、脱空、龟裂等局部损坏,可采取切割、钻眼或挖补等方
法修补。
mm,
mm,合成高分子不应小于1.5
5)涂膜防水层的最小厚度:高聚物改性沥青不应小于3
均应分遍涂刷。
6)保温或隔热层宜设置排气孔。
5刚性防水层屋面的维修改造除应满足4.1.2中第1、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刚性防水层屋面严重渗漏,经结构验算,在其承载力许可的情况下,可采用钢丝网细石混凝
土、补偿收缩混凝土和钢纤维混凝土等刚性材料进行修缮。
2)重铺刚性防水层前,应将基层起砂、空鼓、酥松等部分清除干净,并用补偿收缩水泥砂浆修
补平整。
3)细石混凝土和补偿收缩混凝土防水层应设分格缝,其间距不应大于6m(严寒地区分格缝
间距酌情减小),分格缝应用柔性防水膏嵌实。
mm~6
4)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厚度不应小于40mm,并应配置钢筋直径4mm、间距不大于
200mm。
mm的双向钢筋网片;钢筋网片在分格缝处应断开,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
5)刚性防水层的细石混凝土中宜掺微膨胀剂、减水剂、合成纤维等。
6)刚性防水层局部裂缝和女儿墙、山墙、檐沟、天沟、管道等处的渗漏,可采用填嵌柔性防水
膏、铺贴防水卷材或防水涂膜等方法修缮。
7)刚性防水层宜与柔性防水层组成两道或两道以上的复合设防。刚性防水层宜设在柔性防
水层的上面;两者之间应设隔离层。
6屋面保温隔热改造除应满足4.1.2中第l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屋面上刷防晒隔热涂料。防晒隔热涂料的技术要求应满足《建筑外表面用热反射隔热涂
1040
料》(JC/T2007)的相关规定。
2)当承载力许可时,在屋面上增加保温隔热层或在屋面板下批无机保温腻子等。屋面保温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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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宜采用板(块)状材料;屋面保温材料应具有吸水率低、表观密度和导热系数较小,并有一
定的抗压强度的性能。
3)瓦屋面可在瓦下增设热反射材料。
4)拱板屋盖平房仓在承载力许可情况下增设保温隔热层时,宜优先设在拱板下弦板上。拱脚
处宜采取保温措施。
4.1.3吊顶的维修改造宜满足下列要求:
1仓房屋顶结构承载力许可情况下,可增设吊顶,吊顶上宜设通风口。
2吊顶设计及其材料选用应注重保温隔热效果,兼顾美观;并应具有保障其安全使用的可靠措施。
3吊顶内填充的保温隔热材料不应受温湿度影响而改变物理与化学性能。
4吊顶材料不得使用石棉制品,如石棉水泥板等。
5吊顶材料应满足防火安全的要求,采用不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
6顶棚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4.1.4地面和楼面的维修改造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仓房地面应满足防水、防潮、防冻害、耐磨、抗压等功能要求。
2混凝土地坪面层出现起砂、空鼓、酥松等情况时,应清除干净,并采用细石混凝土修补平整。
3对于地面沉降变形严重、防潮层失去防潮效果的地面维修,应铲除原有防潮层,加固处理地坪地
基,修补混凝土垫层后,重做防潮层及混凝土面层。
4防潮层、变形缝的弹性填充材料不应直接接触粮食,宜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材料保护。
5地下沟槽裂缝维修改造除应满足4.1.4中第l~4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性裂缝渗漏,应首先进行结构维修处理,待基层稳定后进行建筑修缮。
2)地下沟槽渗漏修缮,微小裂缝、水压不大时,可采用速凝材料堵漏。孔洞较大、水压较大时,
可采用埋管导引法堵漏。
3)维修前应将基层及周围清理干净,打毛,以保证结合面的可靠粘结。维修用的防水混凝土
抗渗等级应高于原设计的要求,其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
6防潮层维修改造除应满足4.1.4中第1~4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潮层宜采用延性较好的卷材或涂膜防水材料,与墙体接头位置应高于地面,其高度不小
于300mm;墙体垂直防潮层应有可靠的搭接,墙体与室内地坪交接处应设置沉降缝并应
留有变形的余量。
2)当采用地槽通风时,防潮层遇地槽处不得断开。
3)原有卷材、涂膜防水层有起鼓、褶皱、脱空、龟裂等局部损坏,可采取切割、钻眼或挖补等方
法修补。
4)仓内楼地面出现起壳、碎裂等损坏,可采用局部修补;地面垫层厚度应与原垫层相同,但地
面垫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4.1.4地面垫层最小厚度单位:mm
名称灰土砂碎(卵)石碎砖三合土混凝土
厚度300100100200200100
4.1.5墙面的维修改造宜满足下列要求:
1墙面裂缝,可采用与墙面同色的合成高分子材料或密封材料嵌填,做到粘牢、密封;也可采用高
压注浆方法修缮。
2外墙面局部渗水,可采用表面涂刷防水胶或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3外墙面大面积渗水,可采用无色透明的防水剂等材料涂刷。
4门窗框渗漏,可将渗漏处凿开并用密封材料嵌填。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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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墙体变形缝处渗水,可采用防水胶水泥嵌缝。
6修后外墙色泽应与原外墙协调一致。
7内墙面防潮层破坏,可重铺卷材防潮层。
8仓内外装饰抹灰损坏,可按原规格材料和原式样进行修缮,当原规格材料停止使用时,可根据其
使用要求和所处环境改用其他材料。
9外墙抹灰时,对窗台、窗楣、雨篷、阳台、压顶腰线等修缮,应做流水坡度和滴水处理。
10两种不同结构相连接处,其基层表面的抹灰,应作防止裂缝处理。
11抹灰用的材料不得使用熟化时间少于15d的石灰膏,也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他杂物。
12油漆、涂料等应选择有省、市级以上批准认可的无毒、环保材料。
13墙体保温隔热的维修改造宜满足下列规定:
1)在外墙面上刷防晒鼯热涂料。防晒隔热涂料的技术要求应满足《建筑外表面用热反射隔
热涂料》(JC/T1040--2007)的相关规定。
2)在外墙面增加聚苯板保温隔热层,聚苯板密度不宜低于20kg/m3;采用粘贴法施工时,需
注意粘结剂及聚苯板表面所抹树脂胶泥的质量。采用钢丝网架固定聚苯板做保温层时,
固定件的强度及其间距,应满足保温层抗剥离的要求。
3)在墙面外侧增设轻质隔热架空板墙,架空板墙上下端宜开口或留有通风孔,通风孔应横向
均布,形成竖向流动空气问层;空气问层以200mm左右为宜。架空板墙应与墙体有可靠
的连接。
4.1.6门窗的维修改造宜满足下列要求:
1木门窗修缮宜用木质较好的材料,其含水率不得大于15%。
2钢门窗修缮的钢材宜用Q235级钢。
3塑钢等新型材料的门窗损坏,应按原样修复或更换。
4所有门窗的修复均不应降低门窗的气密、保温性能。
1
5具体部位的修缮方法可参照《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规程》(JGJ17一1998)。
4.1.7需增设粮情检测钢梯时,可在山墙上加设钢平台及钢梯,钢平台宜加设在圈粱处。粮情检测门
应加设在设计装粮线以上的圈梁上面,门宽不宜大于800mm,且门四周应有可靠的加固措施。若需在
檐墙上增设粮情检测钢梯时,可利用雨篷作为平台,但需进行荷载复核,粮情检测门要求同上。
4.1.8钢结构维修改造后宜除锈,并刷防锈漆。
4.2结构
4.2.1结构维修改造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结构维修的主要内容为混凝土、砌体等结构构件表层的裂缝及局部缺陷等。
2结构改造的主要内容如下:
1)增加储粮高度对仓房的地基、基础、梁、柱、屋架、墙体的加固改造。
2)仓房因其他方面的改造,墙体需增加检测门、进出粮洞口、通风洞口等。
3)因仓房结构构件部分出现损坏而对其进行的加固。
4)为满足结构抗震要求对仓房结构进行的加固。
3维修改造后不得减少仓房原来的设计使用年限。
4根据仓房的使用要求,改造部分改造以后的结构安全等级应达到二级。
5经可靠性鉴定需要加固时,则应进行加固;加固内容及范围根据可靠性鉴定结论并结合实际需
要确定,可为整体房屋,也可为区段或特定的构件。
6加固结构可按下列原则进行承载力验算:
1)结构计算简图应根据结构上的实际情况确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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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构件计算截面积应采用实际有效截面积,应考虑构件加固时的实际受力、应变滞后等实际
情况,加固部分应与原结构协同工作。
3)进行结构承载力验算时,应考虑作用偏心、结构变形、温度变化等引起的附加内力;加同使
结构重量增大时,应对楣关结构及基础进行验算。
4)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原结构或相关隐蔽部位的构件有严重缺陷时应停止施工,应采取措施保
证安全再继续施工;对于可能出现倾斜、开裂或失稳等隐患的仓房,加固施工前应采取措施
保证安全。
7平房仓增加储粮高度进行结构改造时还应符合:
1)先对结构进行可靠性鉴定,再根据现行规范对仓房地基、基础、梁、柱、屋架、墙体等受力构
件进行验算。
2)对于已需淘汰的屋盖体系的仓房,可更换屋盖体系。
3)对基础、梁、柱、墙体应根据所采用结构体系及验算结果进行改造。
4)当按原地质报告进行地基验算不满足规范要求时,可根据仓房的使用时间、地基土的固结
特性等因素,结合当地经验,考虑适当提高地基承载力;如地基承载力仍不能满足要求,可
考虑扩大基础或进行地基加固。
4.2.2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维修改造需满足下列要求:
1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执行,并且原混凝土强度设计值取0.8的系数进行折减。
2钢筋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且原钢筋强度设计值取0.9的系数进行折减。
3用于结构修缮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比原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一级,且不应低于C20,混凝土中
不应掺加粉煤灰等混合材料;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修缮的混凝土的收缩,保证修缮的混凝土与原结构
连接可靠、协同工作。
4混凝土结构修缮所采用的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粘结用化学浆液与混凝土粘结固化后,其抗拉和抗剪强度应高于被粘结混凝土的强度。
采用焊接的焊条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钢焊条》(GB/T5117—1995)或《低合金钢焊条》
(GB/T5118—1995)的规定。
焊条型号应与被焊钢材的强度相适应。
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应采用HPB235级钢制作。
5钢筋混凝土结构维修改造还需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混凝土构件维修改造时,应查明下列情况: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风化、酥松、碳化、剥落以及钢筋数量和锈蚀程度等;柱、梁、板中部、端部、
悬臂构件和板根部的裂缝程度,以及裂缝的种类及产生裂缝的原因;构件挠曲、位移程度。
2)混凝土受弯构件,新旧混凝土可靠结合时,宜按叠合式受弯构件计算其承载力,并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中10.6.1至10.6.15的规定。新
旧混凝土结合不可靠时,可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其承载力的分配系数:
E1J1
q一瓦i而
易12
毗一ii而
式中:
a。一原混凝土受弯构件承载力分配系数;
a:——新增混凝土受弯构件承载力分配系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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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原混凝土构件的弹性模量(MPa);
Ez——新增混凝土构件的弹性模量(MPa);
J,原混凝土受弯构件惯性矩(mm4);
L——新增混凝土受弯构件惯性矩(ram4)。
3)混凝土结构修缮的钢筋宜采用HPB235级钢或HRB335级钢。
4)混凝土结构修缮的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或微膨胀水泥,标号不宜低于42.5级。
5)混凝土用的砂、石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s3
52~2006)和《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199z)的
规定。
6维修改造的主要方法:
1)加大构件截面加固法:采用植筋的方法增大混凝土结构或构筑物的构件截面面积。
2)外包钢加固法:在混凝土构件四周包以型钢(千式、湿式)。
3)预应力加固法:采用外加预应力的钢拉杆(水平拉杆、下撑式拉杆和组合式拉杆)或撑杆。
4)改变结构传力途径加固法,主要可分为两种:
——增设支点法。该法以减小结构的计算跨度和变形来提高其承载力。按支承结构的受
力性能分为刚性支点和弹性支点。
——托粱拔柱法。在不拆或少拆上部结构的情况下拆除、更换、接长柱子的一种加固方法。
按其施工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有支撑托梁拔柱、无支撑托梁拔柱及双托粱反牛腿托梁拔
柱等方案。
5)外部粘钢加固法:在混凝土构件外部粘贴钢板。
6)碳纤维加固法:将碳纤维布粘结在混凝土表面,起到传力作用,使碳纤维布与被加固构件共
同受力。
7)其他加固方法,如增设支撑体系或增加剪力墙等。
8)当混凝土结构加固前的裂缝需要处理时,其方法参见《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
2006)中的第14章。
4.2.3砌体结构的维修改造需满足下列要求:
1重砌的砌体材料强度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2章
中“材料强度等级”和“砌体的计算指标”的有关规定。
2砌体维修改造时,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比原砂浆强度提高一级。
3砌体结构维修改造还需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砌体结构维修改造时,宜充分利用原有块材,并对原有块材强度测试后再利用。
2)选用旧砌块作为承重构件,在复算时应根据使用年限、完损状况等因素,其强度设计值取折
减系数为0.641.0。
4砌体裂缝修补
宜根据砌体构件的受力状态和裂缝的特征等因素,明确形成砌体裂缝的原因,确定裂缝修补方法。
主要有:填缝密封修补法和水泥灌缝修补法。
5砌体结构的加固
砌体结构加同分为直接加固、间接加固及构造性加固三类,可根据实际条件和使用要求选择适宜的
方法。
1)直接加固法主要有钢筋混凝土外加层加固、钢筋水泥砂浆j'l-/Ju层加固、增设扶壁柱加固。
2)间接加固法主要有无粘结外包型钢加固、预应力撑杆加固。
3)砌体结构构造性加固与修补
增设囤梁加固:当圈梁设置不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或纵横墙交接处咬槎有明显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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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或仓房的整体性较差时,应增设圈梁进行加固。
——增设粱垫加固:当大梁下砖砌体被局部压碎或大梁下墙体出现局部竖直裂缝时,宜增
设粱垫加固。
——砌体局部拆砌:当仓房局部破裂但破裂尚未影响承重及安全时,在增设可靠的临时支
撑体系后,可将破裂墙体局部拆除,并用高一级的砂浆与砌块填砌。
4,2.4钢结构的维修改造需满足下列要求:
1钢结构的加固不应损伤原结构及构件,焊接钢结构加固时,原有构件或连接的实际名义应力值
应小于0.55^,且不得考虑加固构件的塑性变形发展;非焊接钢结构加固时,其实际名义应力值应小于
0一^。当现有结构的名义应力值大于上述值时,则必须卸荷或减荷后进行加固。
mm,角钢不应小
mm,钢管壁厚度不应小于3
2钢构件修换或加固,采用的钢板厚度不应小于4
mmx5mmx5i]lm×5ram(长x直径)。
于63mmx40inlli或50mm,铆钉或螺栓不应小于50
3钢结构加固施工时,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安全可靠。
4钢结构维修改造还需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钢构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应定期检查与修缮,主要检查结构受力状况、构件及材料变形、结
点连接可靠性、支撑系统完整及可靠性、深层脱落锈蚀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定期除锈、
涂刷防锈漆。
2)旧钢构件的截面净面积应以完好部分进行计算。
3)旧钢材强度设计值应据构件的部位、保养情况和使用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分别乘以系数
进行折减:构件取0.80~o.90;铆接件取0.80~o.90;单面连接构件取0.75。
4)钢构件修换或加固宜采用Q235钢材。
5加固方案选择
1)钢结构加固的方案主要有:加大原结构构件截面和连接强度、粘钢法、阻止裂纹扩展等。
2)钢结构加固宜采用焊缝连接、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可采用焊缝和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的
混合连接。
3)钢粱强度或稳定性不足时,可采用增设型钢、组合梁或支撑、系杆等措施进行加固。
4)钢柱损坏或稳定性不足时,可增设型钢柱或浇注混凝土等措施进行加固。
5)屋架强度、稳定性不足,或产生倾斜时,可采用增加加固弦杆、支撑、系杆和纠偏等措施进行
加固。
6钢结构加固施工的主要方案有:
1)粱式结构,下设临时支柱或组成撑杆式结构张紧其拉杆进行卸荷。此时应根据千斤顶或撑
杆压力进行承载力验算,并应注意杆件内力的变化,当杆件或节点承载力不足时卸荷前应
对其进行加固。
2)承重柱可采用临时支柱或“托梁换柱”;采用“托梁换柱”时,应对两侧相邻柱进行承载力
验算。
7钢构件修缮后应除锈,并刷防锈漆。采用混凝土或砂浆做保护层时,内层的钢构件应刷防锈漆。
混凝土或砂浆保护层中,应配置西6钢筋或钢丝网并与钢构件拉结。
4,2.5地基与基础的加固需满足下列要求:
1地基加固的主要方案如下:
1)锚杆静压桩法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粘性土、粉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土。
2)高压喷射注浆法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粘性土、粉土、黄土、砂土、人工填土和碎石土等
地基。
3)灰土挤密桩法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的湿陷性黄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
4)深层搅拌法适用于处理淤泥、淤泥质土、粉土和含水量较高的粘性土等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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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树根桩法适用于处理砂性土和含水量较高的粘性土等地基。
6)硅化法可分双液硅化法和单液硅化法。当地基土为渗透系数大于2.0m/d的粗颗粒土
m/d~2.0m/d的
时,可采用双液硅化法(水玻璃和氯化钙);当地基土为渗透系数为0.1
湿陷性黄土时,可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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