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1009-2020 足部防护 鞋(靴)限量物质要求及测试方法

GB/T 31009-2020 Foot protection—Critical subst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footwear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1009-2020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7-21
实施日期
2021-0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足部防护鞋(靴)中的限量物质分类、安全性要求分级、鞋(靴)中存在的限量物质及其类别、安全性要求、测试方法和检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保护穿着者足腿部免遭作业区域危害的鞋(靴)。
本标准不适用于含电子和电器元件的鞋(靴),不包含对金属部件的化学分析。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温州旭美科技有限公司、际华三五一三实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
程钧、张惠军、王晓杰、陈建武、杨斌、项有春、林琴、姚涛、贺养田、朱国花
出版信息:
页数:26页 | 字数:4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340.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009—2020

代替GB/丁31008—2014,GB/丁31009—2014

足部防护鞋(靴)限量物质要求及测试方法

Footprotection—Criticalsubstancerequirementsandtestmethodsforfootwear

2020-07-21发布2021-02-01实施

'家标准31/11523

GB/T31009—2020

目次

!"I

1細i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限量物质分类、安全性要求分级2

4.1限量物质分类2

42安全性要求分级2

5鞋(靴)中存在的限量物质及其类别2

6安全性要求4

6.1DE4

6.2A级、B级指标要求4

7测试方法5

7.1测试项目5

7.2NO5

73试样制备5

74样品测试5

7.5判定规则6

8检验报告6

附录A(资料性附录)鞋(靴)材料7

附录B(资料性附录)限量物质的特性及危害10

附录C(规范性附录)限量物质15

附录D(资料性附录)鞋(靴)材料的选择19

附录E(规范性附录)重金属检测20

文g23

GB/T31009—2020

.\f,—

刖$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31009—2014《足部防护鞋(靴)安全性要求及测试方法》和GB/T31008—

2014《足部防护鞋(靴)材料安全性选择规范》。本标准以GB/T31009—2014为主,整合了

GB/T31008—2014的内容,与GB/T31009—201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限量物质”“材料安全性”两个术语(见3.1和3.5);

——增加了限量物质分类(见4.1);

——“产品分级”改为“安全性要求分级”(见4.2,2014年版的第4章);

——增加了鞋(靴)中存在的限量物质及其类别(见第5章);

——“技术要求”改为“安全性要求”(见第6章,2014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鞋(靴)材料的选择说明(见6.1.3和附录D);

——修改了取样方法(见7.2.3,2014年版的6.2.3);

——增加了鞋(靴)材料的有关内容(见附录A);

——增加了限量物质的特性及危害的有关内容(见附录B)。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温州旭美科

技有限公司、际华三五一三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钧、张惠军、王晓杰、陈建武、杨斌、项有春、林琴、姚涛、贺养田、朱国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31008—2014;

GB/T31009—2014。

GB/T31009—2020

足部防护鞋(靴)限量物质要求及测试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足部防护鞋(靴)中的限量物质分类、安全性要求分级、鞋(靴)中存在的限量物质及其

类别、安全性要求、测试方法和检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保护穿着者足腿部免遭作业区域危害的鞋(靴)。

本标准不适用于含电子和电器元件的鞋(靴),不包含对金属部件的化学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2.1—2009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17592—2011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18414.1—2006纺织品含氯苯酚的测定第1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18414.2—2006纺织品含氯苯酚的测定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

GB/T19941.1皮革和毛皮甲醛含量的测定第1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19941.2皮革和毛皮甲醛含量的测定第2部分:分光光度法

GB/T19942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22807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六价铬含量的测定

GB/T22808—2008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五氯苯酚含量的测定

GB/T24513C所有部分)金属和合金的腐蚀室内大气低腐蚀性分类

GB/T26713—2011鞋类化学试验方法富马酸二甲酯(DMF)的测定

GB30000.22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GB30000.2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3部分:致癌性

GB30000.24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4部分:生殖毒性

ISO17234-2皮革染色皮革中特定偶氮染料的测定第2部分: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Leather一Chemicaltestsforthedeterminationofcertainazocolorantsindyeleathers一Part2:De­

terminationof4-aminoazobenzene)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限量物质狉tic犪subs犪nee

鞋(靴)或鞋(靴)材料中危害穿着者健康和/或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化学物质。

3.2

生态性ecology

采用对环境无害或少害的原材料,使产品生产和使用时不危害人体健康的特性。

注:改写GB/T18885—2009,定义3.1。

1

GB/T31009—2020

3.3

基本安全性generalsafety

避免产品中的残留有害物质引起人体疾病或健康状况下降的特性。

3.4

安全性要求safetyrequirement

避免足部防护鞋(靴)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而提出的生态性和基本安全

性的要求。

3.5

材料安全性materialsafety

为避免鞋(靴)材料中的限量物质引起人体疾病或健康状况下降,材料应具备的特性。

4限量物质分类、安全性要求分级

4.1限量物质分类

根据鞋(靴)或鞋(靴)部件中限量物质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分为5类:

——限量物质类别1,已证实对穿着者有危害作用的化学物质;

注:欧盟法规已经限制使用此类物质。

——限量物质类别2,对穿着者有危害作用的化学物质;

注:一些国家在法规中限制使用此类物质。

——限量物质类别3,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化学物质;

注:欧洲生态标签中涉及此类物质。

——限量物质类别4,高度怀疑对穿着者有危害作用的化学物质;

——限量物质类别5,怀疑对穿者有危害作用的化学物质。

4.2安全性要求分级

根据安全性要求对鞋(靴)中限量物质的限制程度,分为A级和B级,如下:

——A级,符合生态性要求;

——B级,符合基本安全性要求。

5鞋(靴)中存在的限量物质及其类别

鞋(靴)中的限量物质主要来源于原材料以及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各种化学助剂,表1对鞋(靴)材料

中可能存在的限量物质进行了分类。

2

GB/T31009—2020

表1鞋(靴)材料中可能存在的限量物质及其类别

鞋(靴)材料&

天然其他非

皮革类材料合成材料

材料金属材料

乙烯-聚乙聚纺

限量物质乙酸聚烯-聚聚含丙天织

贴再聚氯酰然胶品

皮乙烯橡氨聚丙酯氯烯

膜生乙烯胺纺粘印

革共聚胶酯烯共纤纤腈

革革(PVC)纤织剂染

物(PU)聚物维维维纤品助

(EVA)(PE-PP)维剂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b111111111

致癌染料b和致敏性分散染料b22222

富马酸二甲醋11111111111111

针对有阻燃性

危险阻燃剂b11111111111111

能的产品

甲醛22222222

六价铬222

镉1111111

金可萃取重金属(镉-铅-砷)444444444444444

属重金属总量(镉-铅-砷)333333333333333

N•-亚硝基胺113

全氟辛烷磺酸/针对具有防

全氟辛酸污和防水性11111111

(PFOS/PFOA)能的材料

五氯苯酚(PCP)、四氯苯酚

2222

(TeCP)

邻苯二甲酸酯b33333

烷基酚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44433333

有机三丁基锡、三苯基锡111111111111111

锡化单丁基锡、二丁基锡、

444444443333344

合物b二辛基锡

短链氯化石蜡(Cl。〜C13)333333333

多环芳烃(PAH)b44444444

多氯联苯(PCB)55533333

注1:表中的“1”“2”“3”“4”“5”分别表示限量物质类别1、类别2、类别3、类别4、类别5。

注1:材料相关信息参见附录八。

注3:限量物质相关信息参见附录B。

涂层纺织品、混合纺织品和复合型材料应按照其材料归类。

有害芳香胺清单、致癌染料清单、致敏性分散染料清单、有害阻燃剂清单、N-亚硝胺清单、邻苯二甲酸酯清单、

有机锡化合物清单、多环芳烃清单见附录C。

3

GB/T31009—2020

6安全性要求

6.1总则

6.1.1鞋(靴)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

6.1.2按GB30000.22分类和标识的生殖细胞突变类物质、GB30000.23分类和标识的致癌物质、

GB30000.24分类和标识的生殖毒性物质不应存在于鞋(靴)及部件中。

6.1.3鞋(靴)中的限量物质主要来源于原材料以及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各种化学助剂,制造商选择的制

鞋材料应满足鞋(靴)的功能性要求,且不应降低鞋(靴)整体的防护效果。

注:关于鞋(靴)材料的选择参考附录D。

6.1.4鞋(靴)应标明符合本标准的安全性要求级别,比如A级或B级。

6.2A级、B级指标要求

A级、B级指标要求见表2。

表2A级、B级指标要求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项目八级B级

六价铬不应检出不应检出

镉(C)不应检出<100

重金属总量铅(Pb)不应检出<100

神(As)不应检出不应检出

皮革<150<300

游离和水解甲醛

纺织部件不应检出<150

五氯苯酚(PCP)

含氯酚不应使用<0.5

2,3,5,6-四氯苯酚(TeCP)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不应使用不应使用

富马酸二甲醋不应使用<0.1

•N-亚硝基胺类b不应检出不应检出

致癌染料^不应使用不应使用

致敏性分散染料3不应使用不应使用

烷基酚及聚氧乙烯醚6不应使用<1000

不应使用BBPP、TEPA、TRIS、PBB;

危险阻燃剂f不应使用

八溴联苯醚<1000、五溴联苯醚<10

邻苯二甲酸酯g不应使用<1000

有机锡h不应使用<1000

C10〜Ci3氯代烷烃不应使用<1000

可能裂解为表C.1中有害芳香胺的偶氮染料。

表C.2中的亚硝基胺类物质。

表C.3中的致癌染料。

表C.中的致敏性分散染料。

表C.5中的烷基酚及烷基酚聚氧乙烯醚。

表C.6中的危险阻燃剂,只对具有防火(阻燃)性能的鞋(靴)。

表C.7中的邻苯二甲酸酯。

表C.8中的有机锡化合物。

4

GB/T31009—2020

7测试方法

7.1测试项目

测试项目见表3。

表3测试项目

材料

测试项目测试条款皮革及基于皮革的基于纺织品及

橡胶合成材料b

材料a纤维的材料

六价铬7.4.1V

重金属(镉-砷-铅)7.4.2VVVV

游离水解甲醛7.4.3VVV

五氯苯酚(PCP)7.4.4VV

含氯酚

2,3,5,6-四氯苯酚(TeCP)7.4.4V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7.4.5VVV

N•-亚硝基胺7.4.6V

富马酸二甲醋7.4.7VVV

注:V为测试项目。

a皮革、涂层皮革、皮板。

bPVC(聚氯乙烯)涂层织物、PU(聚氨酯)涂层织物应满足对合成材料和纺织品的要求。

7.2取样

7.2.1在每批次中,随机抽取满足测试所需的最低数量的成品鞋靴,样品应是同一品种和同一种颜色。

7.2.2样品抽取后,应密封放置。

7.2.3鞋帮、鞋衬里、鞋内底材料能用机械方法分开的,分开进行取样;鞋帮与鞋衬里无法用机械方法

分开的,取其鞋帮与鞋衬里的组合体;鞋内底与中底无法用机械方法分开的,取其鞋内底与中底的组合

体;鞋帮与鞋衬里是同一材料的,在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取样。

7.3试样制备

将从成鞋中分离出的每种材料,使用剪切设备,分别制备成为5mmX5mm以下的测试用试样,并

分别称量。

7.4样品测试

7.4.1六价铬测定

按照7.3制备试样,皮革及基于皮革材料的六价铬测试按照GB/T22807规定执行,检出限3.0mg/kg。

7.4.2重金属测定

按照73制备试样,按照附录E进行重金属砷、铅、镉的测定,砷检出限5.0mg/kg,铅检出限

5

GB/T31009—2020

5.0mg/kg,镉检出限l.Omg/kg。

7.4.3游离水解甲醛含量测定

按照7.3制备试样,皮革及基于皮革材料、合成材料的游离水解甲醛含量的测试按照GB/T19941.1

和GB/T19441.2规定执行,基于纺织品及纤维材料的游离水解甲醛含量的测试按照GB/T2912.1—

2009规定执行,检出限20mg/kg。

7.4.4五氯苯酚、四氯苯酚测定

按照73制备试样,皮革及基于皮革材料中的五氯苯酚测试按照GB/T22808—2008规定执行,检

出限0.1mg/kg;基于纺织品及纤维材料中的五氯苯酚(PCP)、2,3,5,6-四氯苯酚(TeCP)测试按照

GB/T18414.1—2006或GB/T18414.2—2006规定执行,GB/T18414.1—2006的检出限0.05mg/kg,

GB/T18414.2—2006的检出限0.02mg/kg。

7.4.5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测定

按照7.3制备试样,皮革及基于皮革材料、合成材料的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测试按照

GB/T19942、IS017234-2规定进行,检出限30mg/kg;基于纺织品及纤维材料的可分解有害芳香胺

染料测试按照GB/T17592—2011规定进行,检出限5mg/kg。

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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